八八读书网 > 其他小说 > 民国之夺玉 > 40-60
    第41章、第四十一章 他在等沈玉桐自投罗网

    五天后,土司府收到消息,刘旅长的三万大军旗开得胜,顺利赶走了屁股还没在自流井坐热的王师长。

    当天傍晚,土司府门口停下一辆风尘仆仆的马车,车上三人,正是沈玉桐的堂兄沈天赐,以及小厮阿福和保镖程达。

    他们来接沈家流落在外三个多月的二公子回家了。

    这三个月,沈玉桐虽然一直有送信去自流井报平安,但一日没亲眼见到人,沈天赐就一日不放心,此刻看到小堂弟全须全尾地站在自己眼前,他这个老堂兄才彻底放下心来。

    这颗心一放下,就恨不得要拉着人大哭一场才好。

    于是,从沈天赐带人进入土司府开始,沈玉桐就被沈家这三人牢牢包围,想要看一眼孟连生,最少得越过两个脑袋。

    到了吃晚饭,他左手一个沈天赐,右手一个小阿福,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竟是让他和孟连生没说上一句话。

    沈天赐是个会来事的,想着自家小堂弟在土司府白吃白住三个多月,特意从自流井带了半车好茶好酒并一箱子精盐当做手信。

    这些东西对沈家来说,不是稀奇玩意儿,但在西康绝对称得上珍品,桑吉顿珠父子对这个盐商的礼节很满意。

    只不过,他们一来,也就也意味着沈玉桐要离开了。

    顿珠当初是不大将沈玉桐看在眼里的,但与他打过马球之后,就对他刮目相看,那次打猎更是他及时叫来救援,才让自己顺利取了达瓦的首级,除掉他们领地的一个心腹大患。

    自此之后,沈玉桐和孟连生一样,都成了他的好友,土司府的贵客。

    贵客要离开,自然要好好践行。

    这晚,顿珠亲自安排了一场篝火宴,拿出珍藏好酒,杀鸡宰羊,纵情唱歌喝酒跳锅庄。

    沈天赐见到小堂弟毫发无损,本就心情激动,被土司府的热情一感染,拽着沈玉桐和阿福程达,玩得一脸红光,不亦乐乎,也不管是不是为老不尊。

    而在这一片兴致高昂中,只有孟连生无声无息退到廊檐下坐着,一个人默默看着院子中的热闹喧嚣。

    当然,他看的只有一个人。

    朝夕相处三个多月,每天睁眼就是这个人,但对他来说,依旧是看不够的。以至于想到明日就要与对方分开,哪怕这种分开只是暂时,心中依然是心焦火燎般地不舍。

    人就是这样,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往常在上海,常常一个月也见不上一回,日子还是照常过,这回朝夕相处三个多月,再叫他去过没有沈玉桐的日子,他是一点都不愿意的。

    就好像从未吃过肉的人,终于叫他尝到了一点肉的美味,再叫他回去吃素,那实在是一件很残酷的事。

    他凝望着沈玉桐在篝火映照下的身影,不由自主地舔了舔有些发干的嘴唇。

    这些日子,他确实是尝到了一点美味,但显然还远远不够,他想尝得更深入彻底一些。

    “小孟!”

    他正胡思乱想着,跳出一头汗的顿珠不知何时大喇喇走过来。

    孟连生抬头看他,对方咧嘴露出两排白牙,笑着在他身旁坐下:“怎么不去玩?是不是二公子要走了舍不得?”

    孟连生不置可否。

    顿珠也只是随口一说,并未要等他一个答案,说罢,又继续道:“二公子一走,过不了几天,你们也要走了,我真是舍不得呢。”

    孟连生弯了弯唇,淡声道:“你有空可以去上海滩找我们,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顿珠撇撇嘴:“外边的世界太复杂,我还是喜欢待在西康。”

    孟连生说:“西康是很好。”

    至少让他过了三个月再美好不过的日子。

    顿珠望向篝火处,沉默片刻,不知想到什么,忽然转头认真看着他,冷不丁问道:“小孟,孙老板是你杀死的吧?”

    孟连生眉心微微跳动了下,抬头对上他的眼睛。

    顿珠是典型的浓眉大眼,眸子漆黑深邃,有着野性的赤诚。他刚刚喝过了酒,面颊布满红光,但看不出有没有醉。

    孟连生并没有因为他这突如其来的问题,有什么大的反应。他没有说话,只是挑挑眉头,仿佛是在平静地等待他说下去。

    顿珠说:“那次去打猎,我给你的箭是我专属的,箭簇是菱形,被射中后留下的伤口,与普通箭不一样,回去后我检查了孙老板的伤口,发觉他是被这种箭所射中。而那天只有我和你用的是这样的箭。”

    孟连生点点头,淡声说:“嗯,是我杀的。”

    顿珠不解地看着他,在等他继续说下去,然而他说完这句就没有后话,显然并不打算仔细解释。

    顿珠没等到答案,倒也没继续追问,他是豪爽粗狂的西康汉子,不关心跟他无关的纷争,况且他也不喜欢孙志东,小孟杀他自然有他的理由。

    他拍拍胸口道:“我原本以为你跟我一样简单,但看来你的心思,跟外面的世界一样复杂。不过没关系,不管你因为什么杀了孙老板,我都不在意,你依旧是我的好朋友。我也不会将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包括杜赞兄弟和二公子。”

    孟连生弯唇一笑:“谢谢你,顿珠。”

    顿珠摆摆手,变戏法一般从身后拿出一个黑色陶瓷小酒坛,道:“这是男人喝的酒,我的独家珍藏,送给你一坛。”

    孟连生将酒坛子接过来,酒还未开封,用一层油纸封着,但凑近时隐隐能闻到酒香,以及一股让他再熟悉不过的味道——鹿茸。

    顿珠送了他酒,便又往人群处走去。

    他目送对方大摇大摆回到篝火旁,低头看了看手中的小酒坛,起身一个人回了房。

    而这厢的沈玉桐,虽然一直被老堂兄拉着跳舞,但余光一直没真正离开过孟连生,先是见他一个人坐在一边,还没来得及摆脱堂兄去找他,顿珠已经跑去跟他说话。

    顿珠回来后,他见孟连生离开,便想方设法将沈天赐几人赶去他们的客房休息。

    沈天赐虽然兴致高昂,但想着明天要赶路,自己一把年纪,也不敢喝太多闹太过,乐呵呵地领着人退下。

    等安顿好了几人,沈玉桐终于回到与孟连生一起住了几个月的客房。

    屋子里依旧点着那盏松油灯,他推门而入时,玻璃罩内的火焰,随风微微跳动了下。

    孟连生坐在桌山,背对门口,身上只穿一身单薄的亵衣,许是已经洗漱过,发梢还带着点水汽,

    整个人看起来颇有些可怜落寞的味道。

    沈玉桐知道他是舍不得自己。

    “小孟,怎么一个人先回来了?”

    孟连生回头,微笑着看向他,淡声回道:“有点困,就先回来了。玩出汗了吧,我打了水,你随便洗洗。等回了自流井,洗澡就方便了。”

    沈玉桐轻笑了笑,走到面盆架前,将外衫脱去,绞了帕子,边擦洗边故作轻松道:“过几日,你就要回上海了。你爱吃鱼,回去了好好吃两顿,把这几月没吃的都补回来。”

    “嗯。”孟连生点头,将桌上的酒坛子打开,拿过两个小酒杯,道,“二公子,顿珠给了我一瓶他的珍藏好酒,我们今晚喝两杯,就当为你明天践行。”

    “好啊。”沈玉桐放下帕子,走到桌边在他对面坐下,又想起什么似的,道,“对了,你回上海若是方便,可以从自流井走,我再带你好好吃两顿。西康这边什么都好,就是吃的不太行。”

    孟连生笑说:“好。”他将两只酒杯斟满,将其中一杯推到沈玉桐跟前,“二公子,你尝尝看,顿珠这坛私藏味道如何?”

    沈玉桐端起酒杯,放在鼻下轻嗅了嗅。

    其实刚刚孟连生开坛时,他就闻到了四溢的酒香,此刻近闻,更觉浓郁,确实是好酒,酒香中还隐隐带着点药膳的味道。

    “顿珠没骗你,是好酒。来——”他笑了笑,将酒杯伸向他,“小孟,我敬你一杯,我们来日方长,感激的话我就不多说,就祝你一切顺遂。”

    孟连生弯起嘴角,面露欢喜,拿起酒杯与他轻轻一碰:“我也祝二公子一切顺遂。”

    酒入口中,比闻起来要烈。沈玉桐酒量尚可,今晚又存着不醉不归的念头,一杯下肚,将酒坛拿过来,又给自己满上。

    “来,我们再喝!”

    孟连生一杯还未饮完,将他白皙的脸上已经染上薄薄一层红晕,试探道:“二公子,你不怕喝醉吗?”

    沈玉桐笑说:“我已经好久没醉过,今晚就好好醉一场。再说这屋里就只有我和小孟你,醉了也无妨。”

    顿珠的这珍藏酒,劲儿确实大得很,两杯入腹,沈玉桐的目光便开始变得恍惚迷离,他隔着松油灯的灯火,望向对面的男子,只觉得那张脸像是被镀上了一层柔光,乌沉沉的眸子,含着一汪清泉,好像要将自己吸进去一般。

    他身上热得厉害,这些日子被自己压制的小火苗,又开始在心中乱窜。

    有了醉意,自制力便不知所踪。

    他伸手握住孟连生放在桌上的手,开口时的舌头已经有些不太听使唤:“小孟,二公子舍不得你。”

    孟连生轻声道:“二公子,我也舍不得你。”

    沈玉桐勾起嘴角对他笑,他是俊美无俦的贵公子,笑起来有股浑然天成的风流与温柔,此刻因为醉了酒,面颊染了红潮,几乎有种勾魂夺魄的诱人魅力。

    孟连生望着他,喉头微微滑动了下,他低头喝入一口酒,方才压下喉间的干涩。

    他的手其实与对方一样烫,身体那股邪火在第一口烈酒下肚后,便张牙舞爪地冒头。

    但他始终控制着自己,任由对方攥着自己的手,一动不动。

    就像是少时捕猎,就算再饥饿,也不会看到猎物就不管不顾扑上去,而是要等着猎物循着诱饵,心甘情愿自动落网。

    所以他总能比别人更容易捕获到猎物。

    现在,他在等沈玉桐自投罗网。

    *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你们懂的呀~

    第42章、第四十二章 自己不该把他带上一条歪路

    沈玉桐出身在这样的家庭,长成这般的容貌,仿佛天生的该与风月之事纠缠不清。十里洋场关于他的花边传闻,也从未间断过。

    但他实则克己复礼,是个不折不扣的君子。

    然而,今晚这坛烈酒,彻底催发了他心中隐秘的欲念,将他从君子变成了真正的浪荡子。

    他握着孟连生的手摩挲片刻,又慢悠悠站起身,一只手撑着桌沿,摇摇晃晃走到对方跟前。

    孟连生抬头凝望着他。

    沈玉桐从那双清泉一样纯净的黑眸里,看到自己的倒影。

    他一手撑着桌子,另一只手抚上身前那张脸,修长的食指慢慢从眉骨处往下,滑过高挺的鼻梁和鼻尖,最后落在那张轻抿的唇上。

    “二公子!”孟连生在他手下轻轻开口。

    沈玉桐在这一声低唤中,彻底失了理智。

    他将手指移开,俯身覆上了那张温热的唇。

    孟连生昂着头一动不动,闭上眼睛被动地承受这个吻。

    沈玉桐再如何凭着酒意冲动,他也只是打算浅尝而止。

    然而就在他迷迷糊糊准备结束时,身体忽然被抱住。

    孟连生张开眼睛,像蛰伏多时的兽,危险地眯起,在对方离企图与自己分开之前,准确地攫住那张泛红的唇,又顺着柔软的唇畔,将自己的舌头滑入对方灼热的口中。

    他从不会给自投罗网的猎物逃离的机会。

    火苗一点即燃。

    不知是谁先解开谁的衣衫,也不知谁先抚上对方的身体,更不知是如何来到的床上。

    一切自此失序。

    桌上的松油灯没了人挑灯芯,那簇小小的火焰,在屋内经久不息的旖旎声中,渐渐黯淡下去。

    *

    沈玉桐在屋外的鸟叫声,悠悠转醒,缓缓睁开惺忪的眼睛,看到窗格外透进来的白光。

    已经早上了。

    他慢慢坐起身,揉了揉因为宿醉而发疼的太阳穴,虽然脑子尚未清明,但也并非混沌无知状,他很清楚记得昨晚发生了何事,然后想到什么似的,缓缓转头看向躺在身边的孟连生。

    对方双目紧闭,显然还在无知无觉的沉睡中,浓长的羽睫随着呼吸,微微跳动着,脸朝着自己的方向,一只手还搭在自己腰上,是一个亲昵依赖的姿势。

    沈玉桐心中五味杂陈,本能地想去摸摸这张脸,只是手伸到对方脸前,又默默收了回来,懊恼地闭了闭眼睛。

    他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会做出酒后乱性的事,乱的还是孟连生。

    他懒得去想昨晚孟连生后来的主动和轻车熟路,有些事对男人来说本就无师自通。

    只是孟连生或许比普通人更天赋异禀。

    无论怎样,终归是自己借着酒劲主动,是自己先亲了他。对方原本只是一张白纸,还未来得及通人事。

    若是不出意外,小孟可能会遇到一个好姑娘,教他情爱,娶妻生子,过上世俗之中幸福美满的日子。

    自己不该把他带上一条歪路。

    他脑子正乱着,门口响起急促的敲门声,沈天赐在外头高声道:“玉桐,你醒了没?”

    沈玉桐心头一怔,慌忙下床,捡起散落在地的衣裤,边手忙脚乱地往身上套边回道:“醒了。”

    “那你赶紧起来,我们得早点出发,赶在天黑前到乐山住上一晚,这样明晚就能到家了。”

    “好嘞。”

    沈天赐说完也并未离开,显然还在等着他开门。

    沈玉桐穿上衣裳,回头看向床上。

    孟连生已经惺忪着睁开眼睛,黑眸似是蒙着一层雾气,像是还没太清醒,看起来有点孩子,开口的声音也是瓮声瓮气:“二公子。”

    要说不尴尬是假的,即使是两个大男人,也实在是难以一下子坦然面对。沈玉桐心中五味杂陈,不免又为昨晚自己的放纵而懊悔不迭,他拿起孟连生的衣服放在床上,轻声道:“我去开门,你把衣服穿上。”

    孟连生倒是没拖沓,光\\裸的身子从被子中钻出来,在沈玉桐走到门口时,已经穿好了衣裳下床。

    “玉桐,起来了就好,我还怕你睡过头呢!”沈天赐大喇喇走进来,看到床边的孟连生,笑道,“小孟也起来了?”

    孟连生点头:“天赐哥早。”

    沈天赐吸了吸鼻子,闻到屋内和两人身上还未散去的味道。只可惜他年岁已长,对年轻人浓烈的情潮已全然陌生,只闻出其中的酒味。

    他道:“你们昨晚喝酒了?”

    沈玉桐点头嗯了一声,不自在地揉了揉鼻子,抬头看向孟连生。

    对方站在床前,一双黑眸定定地望着自己,仿佛是在等自己说点什么。

    然而他还没说话,沈天赐已经大步走上前,紧紧握住孟连生的手:“小孟,昨天一直太激动,都没来得及好好感谢你。这回多亏你把我们家二公子从姓王的手中救走,不然我们沈家损失钱不说,光是这份屈辱二公子都该受不住。”

    孟连生对他淡淡一笑,又将目光瞥向沈玉桐:“我和二公子是朋友,这是我应该做的。”

    沈玉桐嘴唇翕张,正要开口,沈天赐又已经先道:“知道你们是朋友,我们玉桐有你这样一个为他两肋插刀的朋友,是他的福气。”

    他这话触动了沈玉桐,心道,那孟连生有自己这个朋友,大概要算是倒了大霉。

    相识这么久,他帮了自己一次又一次,甚至为了自己不顾性命。而自己什么都没给他,还将人带上了歪路。

    他知道孟连生一直看着自己,应该是是想听他说点什么——比如对昨晚的事做个解释?发表点意见?

    可是他能说什么?又该说什么?

    因为脑子还混乱着,他干脆装傻充愣,缄口不言。

    加之这个早上沈天赐一直就没离开左右,之后阿福程达也过来一起用早点,帮他收拾行李。

    就算他真想与孟连生说点私密话,也没了机会。

    最后自认做人坦坦荡荡的沈二公子,罕见地当了一回缩头乌龟,什么都不说了。

    无非是两个男人做了一桩世俗中本该男女做的事罢了,但也正因为他们都是男人,便无需遵循世俗强加的伦常枷锁。

    简而言之,这无关谁的清白与贞操,只要当做什么都没发生,孟连生依旧还有机会走上世俗的幸福之路。

    一顿早饭吃过,几人便紧赶慢赶着上了马车。

    顿珠带着人与孟连生一起来送行。

    沈天赐因为终于将自家这位金贵的小堂弟接回家,满心都是欢喜,脸上的皱纹快笑成花。一个个地拱手作揖:“这段时间我家二公子给大家添麻烦了,回头你们来自流井,我一定好好招待。”

    顿珠豪迈道:“二公子是我的朋友,随时欢迎你们再来西康。”

    沈玉桐笑说:“顿珠兄弟,叨扰多时,后会有期。”

    顿珠朗声笑道:“后会有期。”

    沈玉桐一直让自己融入这热闹的送别中,刻意地不去看孟连生,但最终还是得好好与他说到别。

    他深呼吸一口气,佯装轻松地走上前,才发觉对方神情恍惚,失魂落魄,一双乌沉沉的眼睛约莫是一直没离开自己,待自己看向他时,那眸子蓦地一亮,涌上浓烈的急切和渴望。

    沈玉桐心头一痛,面上却依旧对他露出一个微笑,道:“小孟,保重!”

    孟连生用力点头:“二公子,你也是。”

    他目光灼灼地看着他,显然还在等他接下来的话。

    但沈玉桐什么都再没说,只拍拍他的肩膀,然后转身随着沈天赐登上马车。

    沈天赐坐在车厢尾巴,掀着帘子与众人挥手道别,坐在他旁边的沈玉桐,也象征性地扬了扬了手,目光落在孟连生那张落寞的脸上,忽然想到什么似的,道:“天赐哥,你身上有钱吗?”

    沈天赐随手掏出钱袋,问:“你要钱作何?”

    沈玉桐直接将他的钱袋拿过来,倒出里面是十几枚大洋,皱眉道:“就这么点?”

    沈天赐道:“现在这世道,出门在外哪敢带太多。”然后小声凑到他跟前道,“不过我还带了条小黄鱼。”

    “给我!”沈玉桐伸出手。

    沈天赐虽然被他弄得一头雾水,但还是从胸口中掏出那枚金条递给他。

    沈玉桐一手拿着金条,一手握着把大洋,越过他跳下车,走到孟连生跟前,将两只手里的东西往他手里塞:“小孟,这些钱你拿着。”

    孟连生目光落在他手中银色的大洋和黄灿灿的金条,连连摇头,一双手更是背在身后。

    沈玉桐抬头,见他嘴唇紧抿,面颊涨红,连眼睛都泛上红色,分明是委屈难过的模样。他微微一怔,反应过来他是误会了自己的意图。

    两人昨晚发生那样的关系,今早自己什么都没说,现在道别又给他塞钱,怎么看都不大对味。

    他一时哭笑不得,想着昨晚虽然是自己主动,但最终被压的也是自己,这家伙可是没少在自己身上使劲,现在自己身上还酸疼着呢,要说委屈也是自己委屈。

    他怅然般叹息一声,将孟连生的手从身后拉出来,柔声道:“小孟,我没别的意思,只是想着你在这边住了几个月,带的钱应该花得差不多。过几日你就要回上海,出门在外,身上多点钱傍身才方便。”见对方还攥着拳头,又放低声音道,“若是方便,你回去时从自流井走,我们还能再一起待一两日。”

    这话的意思,就是自己不是那等提裤子不认人的混账玩意儿。

    孟连生听了这话,目光微动,才将手张开,接过他手中的大洋和金条。

    然后点点头,轻声道:“好。”

    *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那句话,你们懂的。

    第43章、第四十三章 再次离别

    仲秋时分,西康的烟园进入丰收季。

    孟连生在离开之前,跟着桑吉顿珠父子,最后一次参观罂粟园。

    热火朝天的收获场景,让所有人都喜不自胜,即使是不吃鸦片的顿珠,脸上也洋溢着喜悦的笑容。因为知道这些白色的植物乳汁,很快就会变成银元和黄金。

    顿珠不爱鸦片,但爱钱财,有钱才能守卫领地。

    唯有孟连生望着烟园的忙碌,一脸的波澜不惊。

    他对鸦片向来不以为然,对金钱也无甚渴望。他的欲望从来出自本能,比如饿了就想吃,困了就要睡。

    直到去了上海,见到沈玉桐,才有了一种更高级的欲望。他很清楚这就人与人之间会产生的情爱,虽然不明白自己这份情爱为何会发生在一个男人身上,但似乎也并非什么稀奇事,毕竟他读过不少书,知道自古以来就有龙阳之好断袖之癖一说。去了上海滩,也见识过不少公子哥捧男戏子。

    当然,沈玉桐不是戏子,他是高贵的公子哥,是星辰一样的人物。孟连生自认对他也绝无半点狎昵之心,而是一种认真坚定的爱慕,比起任何话本中才子佳人坚贞不渝的爱情,也丝毫不会逊色。

    他手放进口袋里,摸了摸那根冰凉的小黄鱼,又忍不住想起那晚。

    他以前只道鸦片是让人上瘾的玩意,吃上几次就会离不得,所以他从来不碰。不想,原来这世上还有比鸦片更厉害的玩意,尝一回就上瘾。光是想一想,便心痒难耐,恨不得马上再尝一尝那滋味。

    他其实早就懂得这事,幼时在乡下,他见过山上的公猴骑母猴,路上的公狗骑母狗,到了春天,院墙上的母猫一天更是会被公猫骑上三回。

    再长大一点,兄长带他去看戏,乡间草台班子的小曲儿野得很,唱得都是“我没婆娘你没汉,快来让我干一干”,男人们哄堂大笑,小媳妇儿们则个个红了脸。

    那时他就知道,自己作为男子汉,长大了也是要干人的,只是没去想是男人还是女人。

    后来漫长的饥荒年,他这种欲望姗姗来迟,直到进了柏公馆,身体才渐渐觉醒。开始是早上单纯地竖帐篷,后来慢慢地在梦中将这件事与沈玉桐联在一起。

    而如今,他做过的梦变成了现实。

    想到这里,他下意识地舔了舔唇,在怀念那晚蚀骨滋味的同时,又不免想起沈玉桐的反应。

    他确定那晚的沈玉桐是开心的,可为何隔日一早就像是恨不得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孟连生非常聪明,凡事一学即会,一点就通,但在情爱上确实还是新手,读过的书看过的报,也并不能给他指点迷津,一切全凭本能。他猜不透沈玉桐的想法,只知道对方看起来似乎是在抗拒这件事。

    明明对方愿意和自己做朋友,也疼爱自己,为什么却抗拒和自己有这种关系?

    莫非是因为自己与他同是男人?

    但小报上说沈二公子捧戏子,他从不解释,也从不愤怒。佟如澜被公子哥们追捧,只要不是像李思危那样胁迫威逼,只是单纯的男子倾慕男子,他似乎也觉得理所当然。

    可见,他并不排斥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情爱。

    所以只是单纯的不爱自己?

    不,孟连生在心中否定这个答案。他认定沈玉桐是爱自己的,不然也不会对自己这样好,更不会主动亲吻自己——即使是酒意作祟。

    虽然想不通到底是为何,但有了个沈玉桐爱自己这个认知,他就十分的愉悦。

    他想,或许二公子只是不能接受两个人太快有这种关系,是单纯地害羞而已。

    也确实怪他太心急,因为舍不得分开,就迫不及待想与对方有更亲密的关系。

    其实都已经等了那么久,何必急于一时。他要的可不是二公子一晚,而是长长久久。

    没关系,不管二公子怎么想,慢慢来就好。

    他不急。

    这样一想,孟连生对沈玉桐那日早上的反应也就释怀,甚至还愉悦地弯起嘴角。

    *

    孟连生是释怀了,但这厢的沈玉桐还依旧在跟自己过不去。

    他始终担心自己的轻浮,将孟连生带上歪路。但事已至此,后悔也没用,幸而接下他至少要在自流井待上大半年,有了时间做隔阂,那晚的事应该会在孟连生心中慢慢淡去。

    想是这样想,但心中又不免怅然。

    为了不让自己胡思乱想,他一回自流井,便一头扎进先前被打断的精盐厂建设中,每日天刚亮就出门,在盐场待到天黑才回到沈宅。

    这日,他照旧是过了戌时才回家。

    刚走进大门,老管家就赶紧迎上来道:“二公子,你回来了,小孟公子在客厅等你呢。”

    “小孟?”沈玉桐微微一愣,又蓦地反应过来,拔足疾步往里走,走到大厅,果然见孟连生正坐在桌前,手中握着个青花茶杯,与对面的沈天赐谈笑风生。

    也不知沈天赐说了什么,叫他露出一个愉悦的笑容。

    “小孟!”沈玉桐开口。

    孟连生应声回头,放下杯子,站起来,客客气气道:“二公子,你回来了!”

    沈天赐也站起来笑呵呵道:“梧之,你可算是回来了,都不知道小孟等你多久了。”

    其实也才分开一个礼拜,但沈玉桐却觉得分开了得有半辈子那样长。在盐场忙时没工夫瞎想,倒是不觉得如何,现下见到人,只觉得心绪一阵翻涌,恨不得上前好好抱一下对方。

    不过他理智尚存,知道自己已经做错一桩事,不能一错再错。

    于是暗暗深呼吸了口气,故作轻松地问:“小孟,你什么时候到的?”

    孟连生道:“也没到多久。”

    沈天赐朗声笑道:“什么没到多久?小孟傍晚就到了,我本来是要让人把你从盐场叫回来,他说不想打扰你做事,非不让。”

    沈玉桐望着孟连生,不知该说什么,想了想,又问:“你是要回上海了吧?什么时候走?”

    孟连生点头:“嗯,我们本来没从自流井走,但我想着也不知何时才能再见到二公子,就绕路过来这边,让杜赞大哥先去重庆,我们是后天晚上的船,我明早就得走。”

    沈玉桐想了想,道:“后天晚上的船,不用这么急着走,我让家里的汽车送你,半天就能到重庆,后天走也不迟。”

    沈天赐忙不迭附和:“对对对,家里有汽车呢,后天早上我让汽车夫送你去码头,明天在我们自流井好好玩一天。”

    孟连生:“那就麻烦二公子和天赐哥了。”

    他脸上已不见那日早上渴望从自己这里得到答案的表情,看着他的目光是一派干净与坦然,与从前别无二致,就像是那晚的事从未发生。

    倒是让沈玉桐之前对他的担心,显得有些多余。

    因为时日已晚,沈天赐见一个舟车劳顿,一个在盐场劳累一天,便像个善解人意的老大哥一样,催促两人早早去休息。

    两人都是从善如流。

    翌日,沈玉桐起了个大早,出门往天井一看,孟连生已经在木槿花下伸展胳膊。

    “二公子,早!”他听到动静,转过头展颜一笑,先打了招呼。

    “早!”沈玉桐朝他走过来,问道,“今天想去哪里玩?”

    孟连生说:“我对自流井不熟,二公子安排就好。”

    沈玉桐点点头:“行。”

    自流井虽然富庶,但常年的采盐,近处并无多少风光,而孟连生明早就要启程,他也不好带他去远郊劳累,最终还是跟上回一样,去盐场看看盐工采盐烧卤,参观他们做精盐的新机器。

    到了中午时分,又回长街带他去酒楼吃盐帮菜,最后在茶楼听听小曲,再看一场地方戏,坐船在釜溪河游了两圈,便已是暮色四合。

    沈玉桐第一次觉得原来一天是这样短。

    这一日下来,两人聊美食聊风景,又说川戏与京戏昆腔的区别,聊了自流井的盐,也说到西康的鸦片,但仿佛是心照不宣一般,谁也没主动提起那一晚,

    此时已是仲秋,今晚恰逢晴朗天,秋风习习,圆月当空,是个月下对饮的好气氛。

    洗漱过后,时日尚早,沈玉桐与孟连生不约而同走到了天井里的石桌。

    “睡不着?”沈玉桐笑问。

    孟连生点头:“太早了点……”

    “是还早。”沈玉桐在他对面坐,叫来丫鬟送来一壶花茶,又亲自斟了一杯递到他跟前,“这是自己家里晒的菊花茶,晚上喝点这个能助眠。”

    孟连生捧起茶杯,抿了一小口,因为还有些烫口,便又放回石桌,垂下眸子小声开口:“二公子,那晚——”

    沈玉桐心头微微一怔,抬头看向他。此刻的天井中,只得他们两人,安静得能听到风拂过树木的声音。

    孟连生抬起手,蹭了蹭鼻子,道:“那晚是我冒犯了二公子,我要同二公子道歉。”

    沈玉桐不料他会这样讲,回过神来,不免更加自责,忙不迭摆手道:“怎么能怪你呢?是我喝醉酒误事。”

    孟连生说:“那天早上我见你不理我,以为你生我的气。”

    沈玉桐哭笑不得:“我怎么会生你气?我只是一时不知该跟你说些什么,毕竟那就是个错误。”

    孟连生抬头看他,仿佛是不解道:“我们那样是错误的吗?”

    沈玉桐喝了口清心明目的菊花茶,又暗暗深呼吸了口气,好整以暇道:“小孟,你既然觉得男人去堂子睡女人都不是正派人所为,那就应该明白,我们是朋友,做这样的事也是错误的,这事只能发生在爱人之间。”

    他望着孟连生纯良懵懂的模样,只觉自己十分道貌岸然。但为了对方好,也只能将这份道貌岸然继续扮演下去。

    见他似乎懂了自己的意思,又乘胜追击道:“你还年轻,应该多认识女孩子,现在是民国,倡导自由恋爱,你完全可以自己去找到一个喜欢的姑娘。”说着似乎想到什么似的,轻笑了下,“石头记里贾宝玉不是说过,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你若是遇到一个喜欢的姑娘,就会懂得宝玉的这番话。”

    孟连生说:“二公子一点也不浊臭。”不等沈玉桐回应,他又冷不丁问,“那二公子呢?”

    沈玉桐不明所以。

    孟连生:“二公子也会认识喜欢的姑娘,然后娶她吗?”

    沈玉桐微微一怔,他确实见过不少姑娘,在年少懵懂时,他也曾与美丽的女子约会,用时髦的说法,叫做谈恋爱。就像贾宝玉一样,他觉得女儿是水做的,是世间美好的存在,但他对她们的喜欢,也如水一样单纯,从来没有任何欲念。

    直到去了英吉利,年岁渐长,他才渐渐明白自己对女子单纯如水的喜欢,源于何故。

    自此之后,他就再没有接受过女子的示好。

    他不是上海滩那些有龙阳之好,旱路水路都能走的公子哥,一面与小倌戏子纠缠不清,一面三妻四妾儿女成群。

    这世道中的女子,本就身不由己,他不想去害人。

    幸而他一早就知道,父亲在幼时给他算过命,说他命里会遇一桃花劫,于是对他到了成亲年龄无心娶妻生子反倒不在意,叫他这个光棍儿打得理所当然。

    对于七十岁的老父亲来说,打光棍儿总比带个男人回家要正常得多。

    他想了想,语焉不详地回道:“这个得看缘分。”

    孟连生倒是不以为意,又转而问:“那二公子说的自由恋爱是怎样的?”

    沈玉桐一副过来人的语气道:“在上海滩的话,就是送送小礼物,约约会,去西餐厅吃饭,看看戏和电影,再去游游河逛逛街。”

    他不说倒好,说完才惊觉,这些事他与孟连生竟然都干过,以至于说着说着,就有些心虚起来。

    好在孟连生似乎没胡思乱想,只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又问:“那如果两个人隔了距离,不能常常见面呢?”

    沈玉桐笑说:“那当然是互相写信,你没见文人墨客谈情说爱,最离不得书信。”

    孟连生弯唇一笑,点点头道:“我明白了。”

    孟连生确实是明白了,原来二公子竟是担心自己还没碰过女人,就被他带上歪路。

    别说人的七情六欲复杂得很,就是山里的猴子,他也见过有公猴放着一堆母后不骑,专骑公猴的。

    他碰没碰过女人并不重要,因为他就想跟这个人在一起,自打他开始想着那事,唯一想碰的人也只有沈玉桐,跟对方是男人还是女人,没有任何关系。

    不过他也知道,现在说这些,沈玉桐不仅不会相信,还会认为是他引诱了自己,是他把自己带坏,走上了歪路。

    要论起好坏,二公子确实是个冰清玉洁的君子,襟怀坦白的好人,所以才希望自己能走上一条他所认为的正路。

    可男欢女爱娶妻生子就是正道么?

    男人娶女人,为得是有人操持家务,生儿育女,伺候爹娘。因为要传宗接代,生了闺女还不行,非得生儿子,生不出就是七出之罪,生了儿子也不见得好过,最后熬成黄脸婆糟糠妻,新人换旧人。

    古往今来,多少女人在男人的这条正道里,倒了大霉?

    依他所见,走这条正路的男人,其实坏得很。

    他自认自己不算是个坏人,做过的那些事,比起男人走正路害过那么多女人,也实在算不得什么恶事。

    他没打算走沈玉桐口中的正路,不过总算明白了对方的心思。并决定按着对方想要的方式慢慢来。

    他心情豁然开朗,临别这一晚,心满意足睡了一个好觉。

    翌日清晨,吃过一顿丰盛的早餐,沈玉桐送孟连生出门上车。他一早吩咐厨房给他准备了便于存放的食物,又挑了几本书让他在路上打发时间。

    鼓囊囊的一个包袱,是他亲自装点打包。

    孟连生抱着这个包袱,脸上一直带笑,是惯有的纯良笑容。

    “二公子,那我走了,我们上海见。”

    沈玉桐点点头:“出门在外要当心,路上多保重。”

    说罢,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从衣服里摸出一个小锦囊,又从锦囊里抽出一根红线,一块琥珀色的观音坠子从里面露出来。

    “前几天我在盐井上发现一块很不错的盐晶,拿回来自己刻了一个观音像,让寺庙里的主持开了光。盐区信这个,戴上能保佑平安。”

    他将盐晶递到孟连生跟前。

    孟连生睁大眼睛:“这是给我的吗?”

    沈玉桐笑:“希望这个能保佑你平安。”

    孟连生接过盐晶雕刻的观音,晨光之下,这块琥珀色的盐晶,散发着晶莹剔透的光芒,实在是一块很别致的小玩意。

    他小心翼翼抚摸了下,喜滋滋戴上脖颈,低头看了片刻,才又抬头,黑眸灼灼地看向对面的人:“二公子,我很喜欢。”

    这可真是一个容易满足的家伙,沈玉桐心道,他好笑地摇摇头:“就是个小玩意儿,又不值钱。”

    孟连生道:“二公子亲手雕刻的盐晶,比金银珠宝更值钱。”

    沈玉桐见他这样欢喜,有点想揉揉他的头,但也只是想一想,手还未抬起来边作罢,他可不能再将他引上偏路。他笑了笑道:“行了,赶紧上车吧,路上指不定会耽搁,小心误了傍晚的船。”

    孟连生用力点头,转身握住车门把,正要拉开,忽然又想到什么似的,回头问道:“二公子,我回去后能给你写信吗?”

    “可以啊。”

    孟连生又问:“你会回吗?”

    “当然。”

    “那我每天给你写一封。”

    沈玉桐失笑:“这样的话我可能回不过来。”

    孟连生赶紧改口:“那就每个礼拜一封。”

    “好。”

    “就这么说定了。”

    “嗯。”

    “二公子再见。”

    “再见。”

    *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思维方式跟正常人不大一样哈。

    之前两人在船上看书时不就说了,观点清奇但又逻辑自恰,他还觉得自己是个好人呢。

    所以也不要把他想成什么大野心家,没有的。

    食色,性也,就是他所有不可思议行为的驱动力。

    简单来说他的人生追求就俩——吃饱穿暖,日上二公子23333

    第44章、第四十四章 难以启齿的占有欲

    沈玉桐与孟连生初夏入川,仲秋开启了接下来一年的离别。

    一个月后,沈玉桐收到了孟连生写来的第一封信,落款时间是在他离开后的第九天,也就是说他抵达上海的当日,就寄来了这封信。只是路遥车马慢,竟是足足过了大半个月,才到他手中。

    薄薄一张信笺纸,内容很简单,承袭了他平时寡言的风格,无非是报个平安,再同他问好。

    这是沈玉桐第一次见到孟连生的字。在自来水笔流行的年代,能看到用小毫写出的这一笔行书,绝对称得上赏心悦目。

    他自己幼时学过书法,字写得也不差,但临了两年王羲之,最终也只临出了个四不像。而孟连生这笔行中带楷的字,遒劲潇洒,一看就是来自赵孟頫。一个只上过几年私塾的孩子,竟将赵体学得形神兼备,不能不说是天赋异禀。他再次发觉孟连生是个宝藏,放在旧时,只怕是文能提笔安天下 武能上马定乾坤的人才。

    一封信明明只得寥寥半页的内容,他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为了对得起这笔字,他叫来阿福准备笔墨纸砚,又沐浴焚香,才开始写回信。

    此后每个礼拜,他会收到一封孟连生从上海寄来的信,内容无非是日常琐事,最近雨水都不多,天气又变冷了,吃到什么好吃的。虽然简单,读起来却让人心神愉悦。愉悦之后,他亦会认真回过去一封,内容自然也是诸如此类。只不过一个说上海,一个说自流井。

    偶尔信件迟来两天,沈玉桐还会亲自去邮局查看。

    这样雷打不动的通信频率,显然远远超过寻常友人。他和龙嘉林也总共就通了两三封信,龙嘉林那状如狗爬的字,他看一眼就觉得头大,更别说认真去回。

    他其实明白这样的区别对待是为何。

    他诚心希望孟连生能获过上世俗的幸福生活,自己却又无法控制地陷入对他的喜欢。

    转眼已是岁末,因为盐厂这边走不开,沈玉桐没有回上海过年,倒是沈玉桉在正男风月里来了一趟自流井,代表全家上下来看望自家这个小少爷。

    原本沈玉桐从西康回了自流井,他就要亲自来一趟才放心,只是家业繁冗,父亲年迈,他这个顶梁柱根本脱不了身,及至过年,工厂放假停工,他才得空过来一趟,虽然只待了两日便离开,但这一来一回,也要半个多月。

    一番折腾,不过是为了看一眼弟弟。

    沈玉桐知道兄长这些年背负的担子,大哥是有抱负的人,如今已是上海商会副会长,操劳奔波十数载,并不仅仅只是为了守住沈家家业,他想要得是发展民族工业,让华夏这艘老旧的巨轮焕发新光,这也是为何自己回来说要办精盐厂,他全力支持的缘故。

    自己又何尝不是跟兄长一样,国家如今风雨飘摇,生在商贾之家,哪能心安理得关在大宅门里享乐?

    于是虽然是来看望弟弟,但兄弟二人的交谈,总也离不开工厂的事。

    直到道别时,沈玉桐才状似想到什么的,随口问:“对了大哥,这几个月你见过小孟吗?”

    孟连生将沈玉桐从王师长手中救去西康这事,沈玉桉自是一清二楚,原本这孩子对沈家就有恩,这回又救了一回弟弟。孟连生去年回上海后,他专门去柏公馆送了一份礼物和支票,对方收下了礼物,但支票无论如何都不要,最后也只能作罢。

    为此,沈玉桉专门让人留意着孟连生,想着能在他有需要的时候,沈家及时出手相助。

    只是自己并没有等来这个机会,而且……

    他沉吟片刻,抬头看向沈玉桐,道:“孙志东一死,柏清河现在最重用的就是小孟,他在立新已经是举足轻重的人物。”他顿了片刻,似是迟疑了下,才又说,“不知是不是人长大了,反正听来的有关他的消息,好像跟我从前以为的那个小孟不大一样。”

    沈玉桐笑说:“他本来就是有本事的人,能得重用也无可厚非。”

    “话虽如此,但立新做的是什么行当,你也清楚。”

    沈玉桐当然懂得鸦片误国的道理,却忍不住要为孟连生辩解:“当初为了护国滇川烟土开禁,现在各路军阀打仗养兵也离不得烟税,这怪不了土商。再说,小孟也只是替人办事。”

    “这倒是,”沈玉桉点点头,“小孟的事我也只是道听途说,他那样一个好孩子,定然是明事理懂分寸的。人活在世,首先得赚钱吃饭,他与你我的出身背景不同,不该用我们的标准去要求他。”

    听兄长这样说,沈玉桐欣然笑开:“他肯定有分寸的。”

    送走了沈玉桉,沈玉桐又开始盼望最孟连生最新的来信。因为春节的缘故,这封信比预计中晚来了五六日,正赶上正月十五。

    傍晚拿到信,他连出门看灯会都省掉,打发了阿福,自己一个人钻进书房,迫不及待信封拆开。

    一张相片先从信封里掉落出来,他拾起来放在灯下。照片中站在照相馆背景布前的男子,赫然就是孟连生。

    头发比先前长长了一点,梳成一个整齐利落的分头,脸上还有模有样戴了一副无框眼镜,身上穿一件长款呢大衣,不仅英俊气派,较之之前,也更添几分成熟。

    这样一个仪表堂堂的青年,他大概是没办法再叫他孩子。

    沈玉桐看着相片上人模人样的家伙,本是觉得有点想笑,但展开信笺后,刚刚浮上的笑容,又渐渐凝固。

    信中的内容依旧简单,说过年跟公馆里没回老家的佣人们一起去照相馆照相,大家拿到相片,纷纷寄给老家亲人,但自己老家已经没亲人可寄,只能寄给二公子。

    虽然信后又说,在柏公馆过年很开心,张妈给他做了新棉鞋,柏先生封了大红包,还和子骏一起放了烟火。但沈玉桐依旧觉得有点心酸。

    他自己这个年没与家人一起过,但他住的宅子叫沈宅,他是这里的主人,跟自己一起过年的沈天赐一家,也是他的亲人,更有上海的家人挂念,有家可归。而孟连生再如何说过年开心,始终是寄人篱下,无论是身边和远方都已没有家人,如果他真能成个家,于情于理都是好事。

    然而在通了几个月的信后,他对孟连生成家这件事,俨然已经不向先前那样期盼,反倒是在心中对人生出了一点难以启齿的占有欲。

    他知道这是不对的,但他只是个人,可以去控制自己的行为,但却办法左右内心的感情——不,也许连行为都难以控制。所以才会将这张相片放进皮夹中,回信时更是对让他成家一事只字不提,只说自流井一切都好,自己一切都好,只是挺想家,也挺想在上海的他。

    在信件往来川沪之间,日子倏然而逝,草木青,梅雨过,又是一年夏去秋来。

    一场秋雨下过,十里洋场的行道树,一夜之间秃了大半,凉意铺天盖地地朝这座城市袭来。

    公租界的立新办公室里,孟连生坐在紫檀木办公桌后的大班椅上,手上拿着一封刚刚收到的信,小心翼翼撕开蜡封,随着信笺被抽出,一张黄色的银杏叶从里面掉出来。

    孟连生将银杏叶从桌上拾起来,举在半空看了好一会儿。

    他知道这是自流井今年第一批黄叶,那边跟上海一样,也进入了秋天。

    他将银杏叶收起,夹进案台上那本常用的英文字典中,然后慢慢展开信笺读信。信中内容跟从前一样简单,但又完全不同。

    沈玉桐在信中说这是最后一封信,叫他也不要再往自流井给他寄信。

    因为,他三天后就要启程回上海。

    若不是向来不将喜怒之情溢于言表,孟连生大概要雀跃得从椅子上蹦起来。

    二公子要回上海了。

    三百六十九天,比整一年还多上四天。

    他看了眼信上的落款时间,是十天前。他对上海往来重庆的航班早烂熟于心,若是不出意外,二公子后天上午抵达上海。

    “小孟!”

    他正想着,办公室的门从外面被推开,杜赞急匆匆走进来。

    “杜赞大哥,有事?”

    杜赞将门阖上,走到他桌前,低声道:“还是张怀明的事,他不是在闸北弄了个码头,进上海的货,都绕过公租界从闸北进。你先前说再等等看,等了两个月,他不仅一句招呼没跟我们打,还挖走了好几家租界的烟馆去他那里提货。而且他现在买通了闸北的军警,我们也没办法跑去那边动他。”

    孟连生依旧盯着手中信笺,头也不抬淡声道:“张老板在闸北动不了,他儿子在法租界上中学,应该可以动一动。”

    杜赞蹙起一双浓眉:“你是说把张怀明儿子绑了?但现在租界里巡捕房对这些事管得还挺严,已经跟我们打过几次招呼,不要闹事。张怀明与洋人关系也一向不错,他一个状告上去,我们还是得放入。而且张少爷出入都带着两个白俄保镖,要绑他也没那么容易。”

    孟连生将信笺小心翼翼叠好塞回信封,打开抽屉放进去,抬头看向对面的男人,轻笑了笑道:“谁说要绑张少爷?杜赞大哥,在上海滩光靠武力早已经行不通了,那样只会偷鸡不成蚀把米。”

    杜赞眉头蹙得更深:“小孟你的意思是?”

    孟连生不紧不慢道:“张少爷最近迷上了会乐里富春楼老三,富春楼老三有个老相好,正是我们立新的老朋友陈买办,两人最近为这老三一直在别苗头。今晚是富春楼老三的生日,估计不少老爷少爷都会去捧个场,两人定然也会在,你也替我去送份礼。”

    杜赞还是不明所以,不仅是眉头紧锁,连一双眼睛也皱成了三角眼。

    孟连生站起身,走到衣架旁,拿过外套,淡声道:“张少爷年轻气盛,你想办法拱把火,让他和陈买办打起来,张少爷在租界刺伤陈买办,以陈买办与洋人的关系,让张少爷关上个一年半载轻而易举。到时候张老板想救儿子,其他路都行不通,只能找我们立新帮忙。”

    杜赞恍然大悟,只有一样不解:“但怎么才能保证张少爷会刺伤陈买办?”

    孟连生道:“是不是张少爷刺伤的不重要,只要让人以为是他刺伤的就行。那么热闹的地方,要办成这是对杜赞大哥来说应该很容易。不过,得控制好力度,别真要了陈买办的命。”

    这回杜赞是彻底明白了。

    张怀明这儿子,是个典型的纨绔少爷,还在上中学,就已经是妓馆里的常客。他年纪其实也不算小,今年已经二十有一,上学这些年,今年请长假学皇帝去承LJ德山庄避暑,明年又要休学去跟父亲学做生意。生意做得烦了,又回学校复学。六年中学,被他羊拉屎一样稀稀拉拉读了快十年还没毕业。但无论怎样不成器,他也是张怀明的独子,这不成器也是当爹的一手惯出来的,据说张怀明把这儿子看得比眼珠子还重,这要捅伤人被关上一年半载,那还得了?

    而陈买办当初得罪帮会的人,是立新救了他的命,这个面子肯定会卖。

    杜赞虽然面上只是豁然开朗的笑,心中却对孟连生又佩服几分。

    当初回到上海,柏老板将对方提上来,当了立新的经理,立新内外多少人等着看这个毛头小子的笑话,若不是柏老板坐镇,底下一些人只怕会揭竿而起。他都已经撸好袖子,要好好护着小孟。

    不想,那些曾经想动孟连生的人,一个个最后不是来求他就是灰溜溜滚得老远,不过半年多,小孟就将立新经理这个位子坐得稳稳当当。

    想当初,别说是孙志东,就是柏老板,那也是靠拳头打来的天下。而孟连生坐稳立新第二把交椅,不费一兵一卒,用他自己的话说,靠的是办公桌上两本书,《鬼谷子》里的捭阖之术,和《孙子兵法》里的军事计谋。

    杜赞也好奇翻了这两本书,读完之后却并无收获,每次遇到事情,依旧想不到孟连生能想到的办法。

    原本他护着孟连生,是因为在西康时对方对自己有救命之恩,但渐渐的,他开始对这个毛头子打心底的心悦诚服,心甘情愿在他手下做事。

    良禽择木而栖,孟连生必然是根值得依靠的好木。

    *

    作者有话要说:

    进入新篇章,这回是真的要谈恋爱了~

    想想,小孟现在也才二十岁,那是真小。

    小孟:小?

    第45章、第四十五章 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成年男子了

    仲秋的气温,一天一个样,这两日又凉了几分。

    孟连生早早起床,在柏公馆的小房间里,换上一身新买的深灰色三件套西装,用梳子将头发梳成一个锃亮的小分头,戴上沈玉桐送他的那颗琥珀色盐晶观音,再将铜怀表拴在马甲左边口袋,链子一端挂在中间的纽扣。

    穿戴整齐后,他对着镜子左右照了照,自认是个非常英俊体面的青年,与十里洋场第一公子站在一起,应该也算登对。

    照完之后,他又想到什么似的,从床头柜上拿过那条棕色开司米围巾戴好。脖子上的围巾,胸前的观音吊坠,腰间的铜怀表,每一样都出自沈玉桐之手。

    孟连生对着镜子,心满意足地弯起嘴角。

    他下了配楼,来到主楼客厅,柏清河父子已经坐在餐桌准备吃早餐。他两个月前已在外置办了自己的新宅子,在上海有了自己的家,但每个礼拜依旧会回柏公馆住一两日。

    “小孟,来陪我和子骏一起吃早餐。”

    孟连生看了眼墙上的挂钟,时间尚早,于是从善如流应了一声走过去。柏子骏跳下椅子,坐在他身旁,手中还拿着一个他昨晚送的木帆船。

    “小孟哥哥,你看我给这个帆船取了名字,叫逐浪号。”

    孟连生摸摸他的头,笑说:“名字起得真好。”

    柏清河淡淡看了对面的人一眼,这一年来,孟连生做的事,他一清二楚,因为对方也从不隐瞒,总是如实相报。他成长得要比自己预计快了太多,外面都传立新小孟得了他真传,是上海滩第二个柏清河。但他很清楚,孟连生做事的风格,跟自己截然不同。

    他不能说谁对谁错,谁好谁坏,做他们这一行的,总归都算不上好人。

    但孟连生所做之事,确实一次又一次超出他的预料,甚至已经叫他很难将对方与当初码头那个衣衫褴褛的少年联系起来。

    然而他在他面前依旧恭谦,对子骏也依旧关照宠爱,与初来时仿佛又并无不同。

    他上下打量他一眼,笑说:“今天穿得很摩登啊,是要去约会吗?”

    孟连生拿过佣人冲泡好的咖啡,轻轻呷了一口,摇头道:“二公子回上海,我今天去见他。”

    “沈家二公子?”柏清河愣了下才反应过来,笑道,“他去自流井一年多,没怎么听到他的消息,差点忘了你在四川救了他,还与他在西康待了几个月。二公子是留过洋的人才,沈家也非寻常商贾之家,你们有这份交情难得,他回来了,你要多和他走动。”

    孟连生点头:“嗯,我会的。”

    “对了,”柏清河想起什么似的,又道,“我三叔去立新支钱,只要数目不过分,你由着他去,不用阻拦。若是他找你麻烦,你想法子打发了就行,别跟他纠缠。”

    孟连生笑说:“三爷是先生的亲叔叔,又是立新元老,我会尊敬他。”

    柏清河摇头叹了口气,无奈笑道:“没办法,叔侄是打断骨头连着筋,当年我来上海得罪人,他东拼西凑医药费才保住我的命,没有他当年救我,哪还会有现在的立新。还有顺和那边,李永年毕竟是我义父,抢生意可以,但别动他人。”

    孟连生听得出柏清河是在敲打他,告诉他谁能动谁不能动,他是很听对方话的,既然对方开口,那他自然会记在心中。

    他点点头:“我晓得的先生。”

    柏清河轻笑:“小孟,你很聪明,志东不在了,幸好有你这个帮手,不然我又得像往常一样忙碌,子骏几天都看不到我人影。”

    孟连生说:“先生给我机会,我当然要努力回报先生。”

    柏清河笑:“嗯,我没看错人。”

    从柏公馆出来,孟连生直接去了码头。抵达码头时不过九点,而从重庆出发的客船,十点左右才倒。因而他硬生生等了一个钟头,才看到那艘船姗姗来迟地鸣笛入港。

    七天七夜的轮船之旅结束,沈玉桐踏上码头的那一刻,简直有种不知今夕何夕的错觉。

    阿福和程达手中拎着大包小包跟他身旁,他自己则是拎了一只藤箱,是他这趟行程最重要的行李,箱子里除了厚厚几大本盐厂账目,就是一小摞孟连生寄来的信。

    出了闸口,他站在熙熙攘攘地旅客中,望着熟悉的景致,一口气还没舒了下来,便听一道熟悉的声音传来:“玉桐!”

    沈玉桐循声望去,看到一辆黑色雪佛兰旁的沈玉桉正在朝自己挥手,也举起一只手回应,拎着箱子朝对方跑过去。

    他手中只得一只分量不重的藤箱,跑得十分矫健,可苦了身后两个大包小包的跟班。

    “大哥,叫汽车夫来接就行,你怎么又自己来了?”

    沈玉桉笑说:“你回家我哪能不亲自接?走走走,已经安排家里的厨子做你最爱吃的菜,回去就能吃上了。”

    沈玉桐失笑:“我这回是在自流井又不是出洋,好吃的比上海还多。”

    沈玉桉道:“自流井是好吃的多,但船上这七天可是没什么吃的。”

    “这倒也是。”

    阿福和程达跟上来,沈玉桐指挥两人将沈天赐塞上的几大包土特产放入后备箱,正要跟着大哥上车,余光忽然瞥到一抹熟悉的身影,下意识转头。

    目光越过人群,定睛一看,站在不远处正朝这边望着的那年轻人,赫然是一年未见的孟连生。

    他将藤箱塞进车子里,对沈玉桉道:“大哥,你稍等片刻。”

    说罢,便拔足飞快朝孟连生的方向跑过去。

    “小孟!”跑到孟连生跟前,他激动地攥住对方的手臂,微微抬头看向他——没错,孟连生在这一年又长高了,他如今不能平视,而要微微仰视了。

    他望着面前嘴角含笑的英俊男人,很有一点不真实感,明明才一年不见,却恍若隔世一般,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二公子,你终于回来了!”孟连生笑着开口。

    沈玉桐被他这句话拉回现实,确定自己不是做梦,但激动犹在,且因为不知这激动如何表达,只能将他一把抱住。

    孟连生伸出手回抱住他,在他耳畔道:“二公子,我好想你。”

    “我也很想你。”

    说完这话,两人紧紧抱在一起,一时都都没再开口。

    幸而沈玉桐很快找回理智,觉得两个大男人在人来人往的码头这样抱在一起,多少有点奇怪。他深呼吸了一口气,让自己和对方分开,道:“我大哥来接我,家里准备了洗尘宴,你跟我一起去家里吃饭如何?”

    孟连生目光越过他,瞧了眼那边下了车朝这边看过来的沈玉桉,道:“二公子刚回家,我跟去只怕会不方便,能第一时间看到二公子我就满意了。等二公子与家里人聚完,傍晚我请二公子吃饭,为二公子接风洗尘。去番菜馆,就我们两个人,如何?”

    沈玉桐想着也是,自己刚回家,家中上下必定热闹得很,让孟连生跟自己回去,只怕会让他不自在。于是笑着点点头:“行,我五点钟去柏公馆接你。”

    孟连生道:“我现在不住柏公馆,五点我去沈家花园接你。”

    沈玉桐听他这样说,也没多想,点头道:“行,那我们五点见。”

    他同他挥挥手,念念不舍地转身朝自家车子走去,因为一步三回头,这段几十米的路程,被他走出了个十八相送。

    “小孟来接你?怎么不让他跟你一起来家里吃饭?”沈玉桉见人走回来,随口问。

    沈玉桐道:“他性子腼腆,我这一回来,家里人肯定得围着我转半天,他去了多不自在。”

    沈玉桉大笑:“别人不知道,反正你大嫂肯定是要围你转半天的。”

    沈玉桉笑着没说话,在汽车启动时,朝依旧站在原处的孟连生看去,对方见他看过来,忙举起手朝他挥了挥。

    因为孟连生的缘故,原本归来与家人相聚的期待,变成希望这一日快快过去。沈玉桐一心盼着傍晚五点早些到来。

    因为这个希望,他从坐上车子,到回到家中,被众人包围着嘘寒问暖,坐在餐桌上面对一桌子自己爱吃的菜肴,始终都心不在焉,心里好像有蚂蚁爬一样,时不时就忍不住要看一眼手上的腕表,或者墙上的挂钟。

    但今天的钟表好像专门跟他作对一般,指针移动得比乌龟还慢。几个钟头,教他等出半个世纪的错觉。

    好不容易挨到四点半,他想着从前去柏公馆接孟连生,对方都是提前在门口等候,自己现在出门,应该也不算早。

    于是跟家人打了声招呼,说自己要去和小孟吃饭,换上衣服直接出了门。

    他提前了半个小时,本以为可以尝一尝等待孟连生的滋味。不想,刚刚走出沈家花园的大铁门,便见马路对面停着一辆黑色的福特车,车门外站着的高大男人,不是孟连生还能是谁?

    这一回,依旧是孟连生在等他。

    他望着对面那人,好笑地摇摇头,迈步穿过马路走过去,在对方面前站定,歪着头笑盈盈问:“小孟,你怎么这么早?”

    上午在码头因为太激动,没好好看他,现下自然是忍不住要好好将人打量一番。

    他穿着一身剪裁精良的灰色西装三件套,小分头梳得一丝不苟,胡子刮得干干净净,显得一张俊脸清爽明朗,身上甚至还隐隐有古龙水的香味。

    他已经是彻头彻尾的上海滩摩登青年,也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成年男子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又到了下一章你们懂的环节。

    第46章、第四十六章 天生的歪种

    孟连生似是被他的目光看得羞赧,摸了摸耳朵,道:“我今日也没什么事,就提早过来了。”

    沈玉桐轻笑,看向他身后的汽车,道:“你自己开车来?”

    孟连生点头:“这是我自己的车。”

    沈玉桐并未惊讶,反倒是为他高兴:“你现在可是立新的经理,是该有辆自己的小汽车。”

    孟连生打开后车座车门,做出一个绅士的手势:“二公子,上车。”

    沈玉桐笑着摇摇头:“你又不是我的汽车夫。”说罢径自走到副驾驶座上了车。

    孟连生微微一愣,也赶紧坐上车子,点火启动。

    他车开得很稳,沈玉桐以为他学过多时,殊不知这车子他才拿到手不足七天。立新有好几辆汽车,他平时出入也都有汽车夫。但男人似乎天生喜欢这种冰冷的机械玩意,买了宅子置了家后,他就为自己添了一辆小汽车,车子从美国运来,上个礼拜才拿到。杜赞晓得他没学过车,正要自告奋勇教他,哪晓得他坐上驾驶座,就开了车子上路,原来竟是之前坐车时,看着汽车夫开,就已经学会。

    订的餐厅正是两人第一回吃饭的那一家,门口换了两个更加高大英俊的侍应生。孟连生泊了车,与沈玉桐并肩走进餐馆玻璃门。

    这一回他轻车熟路,不再像两年前得靠模仿对方避免出乖露丑,而如同一个真正的上海滩绅士,娴熟从容地用英文点单。

    沈玉桐看在眼中,已经有点想不起刚认识他时的模样,待服务生离开,他笑说:“小孟,恭喜你当上立新经理。”

    孟连生露出他熟悉的腼腆微笑,道:“多亏柏先生关照。”

    “要是没这个本事,就算柏老板放你上去,你也坐不稳这个位置。”

    孟连生望着他,问:“所以我在二公子眼里,是很有本事的人吗?”

    “当然。”沈玉桐笑着由衷道,“如果不靠家族萌阴,弱冠之年坐到你这个位置的人,上海滩估计很难找处第二个。小孟,你真的很厉害。”

    孟连生被夸得嘴角弯起,显然是很欢喜。沈玉桐见他这模样,也不由轻笑开来。

    两人来得早,五点多就便吃上晚餐,因为边吃边漫无边际的聊,虽然也并未说什么有营养的话题,无非彼此这一年的琐事,许多都在信中提过,却也不觉得无聊,于是一顿饭吃出了个慢工细活,及至落地窗外的天色彻底暗下来,两人才放下酒杯。

    现下入秋已久,昼短夜长,虽然天色已黑,从番菜馆出来,其实也才将将过七点。

    夜晚还长,谁也不想这么快告别,沈玉桐正想着找个地方走走,孟连生冷不丁道:“二公子,你要不要我家里坐坐?”

    沈玉桐这才想起先前他说自己已不住在柏公馆,他笑着好奇地看向他:“你是自己置了宅子吗?”

    孟连生点头:“虽然柏先生对我很好,但寄人篱下总不是长远之计,旁的不说,交友会客就不方便。”

    沈玉桐为他有了新家而感到高兴,大手一挥:“那今晚我就去参观一下小孟的新居。”

    两人在餐厅点得是果酒,虽然喝了一瓶,但都没醉,孟连生稳稳当当地开着车,朝富民路自己的新家驶去。

    他的宅子位于一条新式石库门中,是一栋独立的两层半小洋楼,车子勉强能开进去停到门口。小楼没有庭院,只有阳台,但看起来也十分别致。

    沈玉桐跟着孟连生进屋,见小楼漆黑一片,还是孟连生开灯,才恢复光亮,里面更是安静无声,他随口问:“你没请佣人?”

    孟连生回道:“我一个单身汉,在家时间也少,只请了一个不住家的娘姨打扫屋子,”

    沈玉桐了然地点头,跟着他走进屋内,好奇地举目四望,认真欣赏孟连生这个新家。房子是简单的法式装潢,简单温馨的风格,与自己的口味不谋而合。

    他看得饶有兴致,跟在他身后的孟连生,则是一心一意地凝望着他。须臾之后,忽然从后面一把将他抱住。

    扑面而来的温热气息,让沈玉桐蓦地僵住,下意识问:“小孟,怎么了?”

    孟连生像是犯了鸦片瘾一样,闭着眼睛凑在他耳畔,用力深呼吸了一口气,低声道:“二公子,你让我多认识姑娘,我这一年认识了不少,好几个很漂亮又有才情。”

    沈玉桐一颗心微微提起,哑声问:“有遇到中意的吗?”

    孟连生摇摇头,在他耳边道:“二公子,我都试过了,但我一个都不喜欢。”他顿了片刻,又低声呢喃般补充一句,“我只爱二公子。”

    沈玉桐那颗提着的心,啪嗒一声落在地上,分不出是因为如释重负,还是在说——这回当真是完蛋了。

    因为被对方这样抱着,灼热的呼吸萦绕在耳畔,他只觉身体开始发软,甚至还忍不住微微战栗。开口的声音愈发低哑:“小孟,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

    “我知道,我爱二公子,也想二公子爱我。”说到这里,孟连生凑在他脖颈处,又用力闻了闻,然后张嘴将那枚发烫的耳垂含住。

    沈玉桐的身子这回是彻底软了,而比身子更软的则是他一塌糊涂的心。

    就这样吧,什么不管了,他又不是圣人,就算他有罪,应该也并非罪无可恕,不过是爱一个男人,引诱了对方走上自己这条路罢了。

    他在对方的怀抱中,闭上眼睛转头,寻到那张灼热的唇贴上去。

    孟连生仿佛怕他逃走一样,立刻撬开他的唇畔,加深了这个吻。

    沈玉桐仅存的理智,彻底如摧朽拉枯般崩塌。

    *

    一吻结束,两人都是面颊绯红,气喘吁吁。

    孟连生抵在对方额头,不愿与人分开,哑声道:“二公子,我一个人住有点害怕,你今晚能不能留下来陪我?”

    沈原本还有些恍惚的沈玉桐,教他这句话拉回神,他稍稍退开,抬头望着那双乌沉沉纯净的眼睛。

    如果不是已经认识他多时,光凭这晃眼睛,还真会让人信了这句话。

    他笑道:“小孟,你这个留人的借口可真是太烂了。”

    孟连生当红着脸摸摸耳朵,仿佛是在为这个烂借口不好意思。

    沈玉桐望着他,闷笑一声,折身走到沙发旁的电话机前,拨了个号码。那头接通后,他开口道:“周妈,是我。你同大哥大嫂他们说一声,今晚我在小孟家里玩,不回去了。”

    那头连连应好。

    沈玉桐道了声再见,将电话从耳边拿下来准备挂上。只是还没挂稳,一具热气腾腾的身体,从身后缠上来。

    有了上一回的经验,孟连生这回堪称是熟门熟路。沈玉桐本来清醒得很,却很快就如喝了酒一样迷醉。

    也不知是如何上得楼,如何到的卧室,如何躺上的床。

    总之是干柴烈火,一点即燃。

    孟连生好像天生就擅长这事,沈玉桐迷迷糊糊想,也许并不是自己引诱他堕落,也许他原本就是这种人。

    没了心理负担,自然也就不再欲拒还迎。他主动迎上去,亲吻他的唇。

    都是憋了一年的年轻人,情也好欲也好,终于能彻底地释放。

    孟连生缠人得很,沈玉桐也不遑多让,两人跟打仗似的,都使出了恨不得吃掉对方的劲头。

    秋意浓,室内却是一片春光。

    *

    沈玉桐昨日才到上海,原本就舟车劳顿,胡闹半夜,铁打的身体也受不住,这一觉直接昏睡到日上三竿,还是被外面的人语声吵醒的。

    他睁开眼睛,望着窗外的阳光,一时有点不知今夕何夕,好半晌才渐渐回神,转头一看,原本该躺在自己旁边的人,已经不在。摸了摸空出来的位置,还有余温。

    他舒了口气,揉了揉额头,自顾地轻笑一声,缓缓坐起声,仔细去听外面的动静。

    孟连生正在跟刚进门的吴妈说话,吴妈是他请的娘姨,帮忙打扫浣洗。吴妈虽然被唤做吴妈,但其实年纪不过三十多岁,男人前几年出意外死了,留下三个孩子靠她一人养活,因为孩子尚小,既没办法去工厂做女工,也不能去富人家当住家女佣,只能四处做点零活勉强度日。直到遇到孟连生,不用她住家,人又和善,要求不多,给的工钱却不少,足够她养活三个孩子。

    孟连生是她的大恩人,他干活自然勤快,每天早上给三个孩子做完饭,便过来洗衣打扫。恨不得这屋子一尘不染才对得起主人家。

    因为孟连生并不常在家,即使在家也出门很早,她见这个东家的次数不多。此刻见他在家,惊讶道:“孟先生,你还没出门呀!”

    孟连生点头:“嗯。”见人要去忙活,他又道,“吴妈,家里不脏,先别打扫,你去买点菜,帮我烧个午饭,两人份的。以后你都中午再过来,因为可能时不时得要你帮忙烧顿饭,工钱我会再加一块给你。”

    他拿了两个大洋递给妇人。

    “不用加了,孟先生已经给得很多了。”吴妈忙摆摆手,只接过其中一枚大洋,她这时已经听到楼上卧房的动静,以为是孟连生带了女人回家,笑道,“我先前就说要帮你做饭,但见你白天也不在家,就没提起这事。你那位姑娘要吃什么,我这就去买,若是以后你要在家吃饭,吩咐我就好。”

    孟连生没多做解释,只笑道:“我晓得的,菜你拣会烧的就行。”

    待吴妈离开。孟连生折身上楼,房内正传来哗啦啦的水声,是沈玉桐在洗漱。

    “怎么不多睡一会儿?”他站在门口,望着盥洗室的人笑问,看到沈玉桐随手扯下他的毛巾擦脸,那脸上的笑容就愈甚。

    沈玉桐擦干净脸,回头笑盈盈望向他,戏谑道:“孟先生,你不比我还早吗!”

    他天生一双桃花眼,笑起来自带风流。

    孟连生心说,二公子先前想得也没错,确实是他引诱了自己。继而又有些得意,那么多人爱慕二公子,但他却爱自己。

    思及此,他胸口有点发热,走上前在对方唇上亲了下,将人紧紧抱住:“二公子,我好高兴。”

    沈玉桐低低笑了一声:“我也很高兴。”他拍了拍像只幼兽一样靠在自己身上的男人,道,“你不是让你请的娘姨做午饭吗?开饭还早,不带我好好参观一下你的新家。”

    孟连生与他分开,拉着他的手道:“走,我带你去参观。”

    比起沈家花园,这栋小楼只能称得上是斗室,但对于一个单身汉来说,却是绰绰有余。

    走了一圈,最后来到二楼的书房。

    因为知道他爱看书,所以看到书房里整整两面墙的藏书,沈玉桐并不惊讶,只是多少有些震惊对方的财力。

    小孟确实是出人头地了。

    他走到留声机前,拿了一张唱片放进去,是佟如澜唱的《凤还巢》,转头笑道:“小孟,你的新家很不错。”

    孟连生点点头,到他跟前,道:“新家是还不错,不过我一个人住,总觉得有点孤独。”

    沈玉桐似笑非笑看向他,等他继续说下去。

    孟连生道:“如果二公子能经常来陪我,那就再好不过了。”

    说罢,不晓得从哪里拿出一把钥匙,放入沈玉桐手中。

    沈玉桐不是扭捏的人,既然已经认定了这段关系,总要考虑两人的相处。他们这样的关系,终究没法太堂而皇之的昭告天下,去沈家自然不现实,有这么一个只有两人的小楼,确实是很方便。

    他看了看钥匙,笑着放入口袋。

    孟连生看了眼墙上的挂钟,道:“午饭还早,要不然我们先吃点东西?二公子,你想吃什么?”

    沈玉桐随口道:“随便,你吃什么我就吃什么。”

    孟连生没说话,只一双黑眸定定望着他。他昨晚耕耘半夜,此刻仍旧精神奕奕,丝毫不见疲态。可见二十岁的年轻男人,确实是有使不完的劲儿。

    沈玉桐对上他小鹿一般清澈的眸子,不知他要作何,便挑眉露出一个疑问的表情。

    孟连生弯唇一笑,伸手钻进他衬衣下摆,低声道:“我想吃你。”

    沈玉桐还没反应过来,又与他纠缠在一起。

    身后留声机里,程雪娥在唱——“思前思后柔肠百转,前生造定今世缘”。

    沈玉桐迷迷糊糊地想,那么一双纯良的眼睛,怎么能说出这样狎昵的话?

    明明只是初经人事,怎么会这么厉害的本事?

    他确定孟连生就是天生的歪种,不是自己引诱他带坏他,是自己被他带着一起堕落。

    *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是真在谈恋爱了。

    隔壁新文灵异玄学文《招错魂之后》开了,快去看鸭!!

    第47章、第四十七章 夜奔

    那天吴妈回到小楼做好饭,两人才衣冠楚楚地从二楼下来。吴妈也才知,原来孟连生带回的不是姑娘,而是一位俊公子。

    她是市井淳朴的妇人,并没有想太多,只以为两人是朋友。

    沈玉桐与孟连生的关系,对外确实也只能以朋友相称。

    若是捧戏子养小倌,父兄顶多是训斥他胡闹,却也不会太当一回事,高门大宅里的风流韵事罢了。

    但他和孟连生,不管未来会走向何方,至少此时此刻,彼此都是认真地爱着对方,与正常的男欢女爱并无不同。却也正是因为这份认真,才没可能被接受,他也不想让孟连生因此受到任何伤害,对外以朋友相称,可以少点不少麻烦。

    虽然拿了钥匙,但初回上海,事务繁忙,除了盐厂,沈家兄弟又商量开设碱厂。回来后,沈玉桐有大半时间都在奉贤,在租界待的日子寥寥无几,小半个月过去,除去第一天,只来了两次孟连生小楼与他过夜。

    孟连生并不直接说,只是隔三差五打电话到奉贤的办公室,问他何时回租界。没回见了面再分开,对方一双眼睛里全是念念不舍。

    沈玉桐是真心要对孟连生好的,不免觉得自己这个恋人当得太不合格。

    终于忙完手上一堆杂事,他这日主动约了孟连生去看戏,下午早早赶回租界与对方碰了面,一起去德兴馆吃了晚饭,再直奔丹桂戏院去看戏。

    丹桂戏院是西式风格,二楼有包厢,宾客多是名媛贵女,或是不愿抛头露面的大人物。从前沈玉桐喜欢坐在戏台子前的贵宾位,今晚特意给自己和孟连生订了一间包厢。

    自打回上海,沈玉桐还未和佟如澜见过面,听戏也只在孟连生书房那只留声机听过。今晚佟如澜演的是《状元媒》,难得有闲心来戏院,他是要打算好好听一场。

    只是戏台子上,佟如澜扮演的柴郡主,才刚亮嗓子唱“长年安享皇宫院,今日里驰骋到边关”,坐在包间的沈玉桐便觉腰间异样,将他听戏的心思打断。

    他低头瞧了眼往自己衣摆里探的手,又抬头看向不知何时已将椅子挪在自己身旁的孟连生。对方倒是一直盯着戏台子,是个正人君子的模样,只是耳朵微微地在泛红,暴露了他此时的小心思。

    无奈地轻笑一声,抓住他的手,想将他挪开,哪知带着薄茧的手,仿若磐石一样,不仅没让他挪动,还打蛇随棍上地钻了更深。

    沈玉桐被他撩得面颊发烫,紧张地看了眼周遭。

    包厢里的宾客,虽然互相能看到面容,但下半身都被围栏遮挡,若是做点什么,确实瞧不见。可到底是公众场合,他低声喝道:“小孟,别闹!”

    孟连生转头瞧他一眼,弯起嘴角露出一个无邪的笑,手上闹得更厉害。

    这家伙,当真是天生的坏东西。

    沈玉桐只得派上自己两只手跟他在下方打仗。

    戏台子上哐哐嚓嚓,正是热闹是,这小小包厢不为人知的角落,也是一片火热。

    眼见自己要扛不住,实在是怕自己出乖露丑,沈玉桐抖着声音低声道:“真别闹了,散戏了去那里随你怎么闹。”

    孟连生这才收回那只禄山之爪,沈玉桐狠狠瞪他一眼,却因为眸中含春带水,如何都瞧不出狠厉,倒像是在勾引。

    这时孟连生倒是又露出惯有的羞赧,伸出手替他整理衣衫。

    两人靠得很近,彼此的气息就在鼻尖萦绕,沈玉桐知道今晚这场戏是看不进去了。

    他正想着说干脆提前离场,包厢的门忽然被人从外面推开,一个高大挺拔的男人,风风火火闯进来,还大口喘着粗气,显然是狂奔了一路。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一年多没见的龙嘉林。

    龙嘉林自然是专门为沈玉桐而来。

    这一年来,局势紧张,他老子将他管得很严,以至沈玉桐从自流井回上海后,他根本没法马上脱身回来看他,还是昨天驻地来了贵客,他爹要关门跟人密谈至少两天,他才趁夜溜走,驱车赶回上海,傍晚到了沈家花园,却碰上沈玉桐出门来看戏。

    一年多没见,他是一时片刻都不想等,干脆跑来戏院直接找人。

    此刻看到活生生的沈玉桐,龙嘉林当下激动不已,全然不顾戏台子上正在唱戏,也还没唱到观众叫好的空档,他大喊一声“小凤”,冲上前便将人抱住。

    沈玉桐完全没想到龙嘉林会忽然出现在这里,被他抱住时,还是一个张嘴惊讶的模样。

    而一旁的孟连生则是微微蹙起了眉头。

    龙嘉林气吞山河的一声呼喊,凭空惊雷一样,打搅了唱戏看戏的人,戏台上的伶人尚且能稳住节奏,楼上楼下的观众,却是纷纷不满地循声看过来。

    沈玉桐反应过来,将人推开,恨不得挖个地道钻进去。这回是不想走也得走了。

    他拍拍孟连生,低声道:“我们先出去。”

    然后拽着还在张牙舞爪激动的龙嘉林,灰溜溜离开包厢,直奔戏院大门外。

    龙嘉林对自己的莽撞,似乎浑然不觉,被拉着时哎哎直叫,等到出门口终于被放开,又赶紧揽住对方的肩膀,道:“小凤,大哥说你跟人来看戏了,我还想你跟谁呢,原来是小孟。”说罢,转身爽朗地拍拍孟连生,“小孟,听说你在四川救了小凤,回头我可得好好感谢你。”

    沈玉桐蹭了蹭鼻子,欲盖弥彰地轻咳一声。

    孟连生目光在他肩上那只大手,笑道:“我和二公子是朋友,为朋友两肋插刀是应该的,龙少爷不用客气。”

    见到久别的好友,沈玉桐原本是该高兴的,但不知是不是因为与孟连生难得的相聚时光被打断,此刻面对兴高采烈的龙嘉林,他好像没办法与他一样兴奋。

    他将龙嘉林的手拿开,问:“小龙,你怎么来了?”

    “当然是来看你啊!”龙嘉林回得理直气壮,只是又想到什么似的,肩膀一垮,露出个愁眉苦脸的模样,“你都不知道我这一年被我爸爸管得有多严,没他允许哪里都不能去。知道你回了上海,也没办法立刻回来看你。就这还是偷偷跑回来的,明天一早就得赶回驻地。”

    听了这话,沈玉桐默默看他一眼,高大挺拔的青年因为长途跋涉,满身的风尘仆仆,身上的戎装也是松松垮垮,他不得不为自己刚刚的重色轻友而生出一点愧疚。

    但龙嘉林显然并没意识到他哪里有问题,更加没看出来他与孟连生早已不是简单的朋友——甚至刚刚在戏院包厢差点擦枪走火。

    他只有与好友久别重逢的激动和欢喜,军营枯燥苦闷,他没有一天不想着回上海,像从前一样与沈玉桐日日在一起。但他是龙家独子,想要做什么不是自己说了算,因而偷来这一天见到沈玉桐,对他来说,比过年过节还开心。

    他再次揽住沈玉桐的肩膀,道:“小孟,我们赶紧回家,小孟也跟我们一起。”

    龙嘉林所说的家,自然就是沈家花园,他想当然地将自己与沈玉桐划在一起,而孟连生不过是个外人。

    如果是从前,沈玉桐对这话自然不会在意,他与龙嘉林自小一起长大,对方在沈家花园度过了不知多少载寒暑,沈家对龙嘉林来说,确实算半个家。只是如今,自己与孟连生的关系,早比龙嘉林更亲近,他担心孟连生会不舒服。

    况且他已经答应小孟,今晚去他那里,因为龙嘉林忽然出现而打乱,他怕对方不高兴。

    然而他显然将孟连生想得太小家子气,只见对方依旧神色如常,还颇为和善地朝龙嘉林笑了笑,道::“龙少爷一路舟车劳顿,怕是还没吃晚饭,赶紧跟二公子回去吃饭吧,我就不去打扰了。”

    龙嘉林对他的识时务很是满意,笑道:“还真是,早上经过驿站吃了点东西之后,一直在赶路,就吃了点干粮,不提还好,一提感觉肚皮都在叫唤。走小凤,我们赶紧回去,让厨子给我弄点好吃的。”

    沈玉桐也怕他当真饿着,只能对孟连生挥挥手:“那小孟我先回去了,回头再来找你。”

    孟连生笑说:“二公子龙少爷慢走。”

    他站在原地,目送龙嘉林拉着沈玉桐上车,在沈玉桐坐进车内,隔着车窗和夜灯朝他看过来时,他笑着抬手挥了挥。

    车子没入夜晚的街道,渐渐消失在黑影中。

    孟连生脸上的笑容也渐渐淡下来,像是有点无聊地扯了下嘴角,转身朝自己的汽车走去。

    龙嘉林每次来沈家花园,第一桩事,就是大吃一顿,因而他没吩咐,管家已经让厨房提前准备,两人回到家中,几样大菜便端上来,,让他和贴身马弁风卷残云,吃了个痛快。

    明天一早就要返回驻地,这个夜晚对龙嘉林来说,就显得弥足珍贵,吃饱喝足后,便黏着沈玉桐寸步不离,恨不得洗澡都拉着人在浴室与他说话。

    沈玉桐当然没有如他所愿。

    实际上对于这场久别重逢,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激动。

    他不得不承认,他对自己与龙嘉林的这份友情,已经远远不及对方看重。出洋四年,回来又三年,他与龙嘉林见面的次数,两只手都数得出来,对方不是从前那个总跟在自己身后的怯弱少年,而自己也不是当初那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公子哥,他们的友情当然也没可能还停留在十七岁。

    两人早已经在人生路上分道扬镳渐行渐远,只是龙嘉林仿佛并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还在自欺欺人地往他身上倾注热情。他知道这是因为从小到大,小龙就只有自己这一个真朋友。所以他也不忍心拒绝对方的亲近——即使他已经不太习惯这种亲近。

    他看了眼墙上的挂钟,已经十点。

    就在他猜想着孟连生这会儿有没有睡下时,洗完澡的龙嘉林,顶着一头水汽钻进他的房间,轻车熟路般往大床一跳,盘腿往他对面一座,笑道:“小凤,你在自流井被绑架,怎么也没在信里跟我说,还是年初我回来给沈伯伯和大哥拜年,才晓得这事。差点没吓死我。”

    沈玉桐好笑道:“绑我就是图沈家的钱,一根汗毛都没动,有何好吓的?”

    龙嘉林道:“我那不是怕你没领教过丘八的作风,被他们吓坏吗?”

    沈玉桐笑说:“你不就是丘八?我还没领教够?”

    龙嘉林道:“我跟那些人怎么一样?我只会保护你,绝不会伤害你。”

    “那我就谢谢你了!”

    龙嘉林挪了挪屁股,朝他靠近一点,睁大眼睛露出一副神秘兮兮的模样,道:“小凤,我跟你说,我最迟明年就应该能回上海了。”

    沈玉桐掀起眼皮好奇地看向他:“为什么?”

    龙嘉林举起三根手指:“上海光靠烟土就能养活三个师,江浙两派早晚要为争夺上海打起来,我爸是跟着浙江司令的,只要浙江抢过上海,他老人家会回来就任淞沪警察署署长,我就能正式回归上海。”

    沈玉桐微微一愣:“上海要打仗?”

    因为在四川经历了争夺自流井之战,虽然没打出个什么名堂,但也着实劳民伤财,光是他们盐场就大受影响。这还是自流井,若换成上海,工商业不知要损失多大。

    龙嘉林不甚在意摆摆手:“你不用担心,打也打不进租界,赶走周边驻兵就行。”见沈玉桐眉头轻锁,忧心忡忡的模样,他又补充道,“小凤,你真别担心,动兵前我肯定通知你们,让你们租界外的工厂提前做好准备,绝不会让沈家受损失。等我爸爸成了淞沪警察署长,我要让你们沈家在上海滩横着走,谁也别想欺负你。”

    沈玉桐笑说:“现在也没人欺负我啊!”

    龙嘉林道:“那不一样。”

    沈玉桐不知道有何不一样,虽然对打仗一事很担忧,但军阀抢地盘的事,也由不得他们商贾之家有意见,能明哲保身已是万幸。

    龙嘉林也不傻,原本是想分享好消息,但见他对打仗反感,便打着哈哈转移话题,问他去年在西康在自流井过得如何。

    这么久没见,他与沈玉桐有一箩筐话想说,然而时间实在是过得太快,一箩筐才倒了不到一半,挂钟上的指针已经指到十二点。

    沈玉桐打了个哈欠,提醒他:“小龙,你明天还要早起出发,快去睡觉吧!”

    龙嘉林被他这个哈欠一感染,也觉得困意来袭,不情不愿地下床:“那我去睡了,明早再见。”

    沈玉桐点点头,待人出去回房,他在枕头躺好,原本是要关了台灯睡觉,但忽然想到什么似的,又清醒过来。

    想了想,飞快下床换上衣服。

    沈家的人睡得早,这会儿整座沈家花园已经安静无声。他也没开灯,摸着黑下楼,踏着月色来到大门口。

    他没去叫醒门房老张,自己拿了钥匙开门,蹑手蹑脚走了出去。

    这种偷偷摸摸不为人知的行为,让他体会了一把话本子中偷会情郎的兴奋。

    原本是想着走一段看能不能找到黄包车,忽然一阵光束在街对面闪了闪。

    他抬头借着昏暗的夜色一看,看到黑沉沉的夜色里,一辆小汽车赫然停在那里,刚刚的灯光正是来自那汽车大灯。

    与此同时,他还看到了汽车旁站着的那道身影,虽然只能看清一个轮廓,他还是一眼认出这是孟连生和他的小汽车。

    沈玉桐不可置信地睁大眼睛,迈步小跑穿过马路,来到孟连生跟前,压低声音问:“你怎么在这里?”

    孟连生弯唇一笑:“因为我猜到二公子会出来找我,就在这里等着了,免得太晚你招不到黄包车。”

    沈玉桐简直不知是该哭还是笑,只觉得各种情绪翻涌上来,最后只能在他肩膀不轻不重砸上一拳,嗔道:“傻小子,我要是没出来,你是打算在这里等一晚?”

    孟连生说:“我相信二公子会出来的。”

    沈玉桐摇摇头好笑道:“在出来之前我都不知道自己要出来,完全是临时起意。你凭什么就这么笃定?”

    孟连生道:“我就是相信。”

    沈玉桐又笑着说了一句傻小子,打开车门道:“行,走吧。”

    两人坐上车,孟连生没有马上点火启动车子,而是转过头,在暗光中与他彼此注视。

    沈玉桐自然知道自己是爱这个人的,但这一刻,他的心中对他升上一股前所未有的浓烈爱意。

    他忍不住朝对方勾了勾手指。

    孟连生毫不意外地顺着他的动作凑过来,乖顺得像一只等待自己宠爱的小兽。

    沈玉桐勾住他的脖颈,吻上他的唇。

    沉睡的沈家花园就在十几米的马路对面,门房里偶尔传来一声咳嗽,张伯也许随时会醒来。

    但没有人知道,在这个凌晨已过的深夜,他们的二公子就在马路对面的小汽车里,与一个男人忘情亲吻。

    *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为了撒糖已经使出洪荒之力

    第48章、第四十八章 想家

    因为要送龙嘉林,虽然头晚两点多才睡,沈玉桐还是七点不到就从床上爬起来。

    见孟连生被自己吵醒,他小声安抚道:“小孟,你继续睡,小龙今早回驻地,我得送他。”

    孟连生坐起身,揉了揉惺忪的眼睛:“我开车送你回去。”

    “不用,我坐黄包车就行。”

    孟连生道:“黄包车太慢,龙少爷要是没见到你,怕是会发脾气。”

    沈玉桐失笑:“你倒是挺会替旁人着想。”

    他没再拒绝他的好意,从这里到沈家花园,跑得再快的黄包车,也得半个多钟头,确实太慢了点。

    因为昨晚他是偷跑出来的,像是心有灵犀一样,孟连生并没有送他到沈家花园的门口,只到最近的岔路便停了车。

    有些事两人一直都是心照不宣,沈玉桐原本是没打算直接提,但经过昨晚,他想了想,在下车前还是试探开口:“小孟,我们俩这样的关系,可能没办法像寻常男女一样,光明正大让人知道,你会不会不高兴?”

    孟连生眨眨眼睛,仿佛是对他的疑问有些不解:“为什么要不高兴?这原本就是我和二公子的事,虽然我无父无母不用在乎别人眼光,但二公子你是有亲人的,他们不会懂得我们,只会难过,你也要承受不知多大的压力。依我看,最好永远都没人知道我们的关系,以为我跟龙少爷一样,是你顶好的朋友,这样就不会有人打扰了。”

    沈玉桐听他这样说,释然一笑:“你想得还挺多。”

    孟连生道:“二公子的事,我当然要考虑得周全。”

    沈玉桐长舒一口气:“行,那就让别人都以为我们是至交好友。”

    他下车了,心情舒畅地往沈家花园走去。与此同时,早上醒来的龙嘉林,第一时间就去敲他的房门,发觉房内没人,便楼上楼下前庭后院寻了一圈,竟都没见到沈玉桐的身影,拉了佣人来问,个个都是一问三不知。

    龙嘉林原本就有点起床气,当即大骂沈家佣人拿钱不干活,二公子一早去了哪里都不晓得。见到沈玉桉下楼,又抓着他问有没有看到小凤

    沈玉桉一向是懒得理他的,敷衍说不知道,任由他继续找佣人发疯,权当视而不见。

    只是心下也奇怪,自家兄弟怎么一大早就不见人?

    就在龙嘉林训人训得正来劲时,不知谁叫了一句:“二公子回来了!”

    龙嘉林立马跟哑了火一样,冲去门口迎人,见沈玉桐不紧不慢往里走,埋怨道:“小凤,你去哪里了?一早起来就没见你人。”

    沈玉桐道:“我早上起来见你还没醒,就去外面跑了会儿步,顺便给你带了爱吃的小笼包。”

    龙嘉林如释重负般松了口气,见他手中的小笼包,眉开眼笑道:“还是你了解我,我正馋这口呢!”

    他接过小笼包,一口一个往嘴里塞,跟着去换衣服的沈玉桐上楼,只是要跟进房间时,被对方挡在门外。

    “不是,小凤你现在怎么回事?换个衣服还要关门?”龙嘉林不满道。

    沈玉桐笑:“因为我现在是文明人。”

    龙嘉林不以为然地嗤了一声,忽然指着他的脖颈道:“小凤,都这个季节了,你屋子里还有蚊子吗?脖子上被咬了两个大包。”

    沈玉桐下意识摸了摸,敷衍道:“昨晚好像是有蚊子。”还是一只人形雄蚊子。

    他进了屋,对着镜子看了眼衬衣领子下的脖颈,果然有两处红痕。而他知道在衣服遮挡的地方,被那只大蚊子叮得更多。

    想到昨晚的事,沈玉桐忍不住有些耳根子发热。

    他以前就知道孟连生学东西快,没想到在这件事上如此天赋卓绝。从前自己只是单纯地爱这个人,因为总觉得对方还像个孩子,即使是确定自己爱他,也没办法将他与人类这种下流肮脏的欲望扯上关系。

    但原来情和欲从来就是双生花,有了情就必然有欲,水到渠成顺理成章。

    圣洁的情染上污秽的欲,让爱就变得更加确切且密不可分。

    他换了一身高领的天青色纺绸长衫,将脖子上的红痕遮挡住,出门时,龙嘉林已经将一袋子小笼包干得一干二净,不过显然这还远远不够,他打着嗝道:“走小凤,我们去吃早餐,吃完我就得走了。”

    龙嘉林要赶路,光吃小笼包喝粥不顶用,沈家厨子一早就给他做了几样硬菜,油光红亮的大蹄髈,他一个人能吃一只。但吃饱喝足,并不能让他因为离别的心情变好一丝半点,拽着沈玉桐的手臂,一会儿说很快就回来,一会儿又抱怨对方大早就跑出去,让他醒来都见不到人。

    还是沈玉桉看不下眼,低喝一声催他上车,他这才老老实实钻进车内,绝尘而去。

    沈玉桐揉了揉疲惫的眉心,昨晚就睡了四五个钟头,得补会儿觉才行。

    沈玉桉这会儿也注意到他眼下青色,不禁皱眉问:“没睡好?和小龙聊太晚?”

    沈玉桐点点头,语焉不详回道:“是没太睡好。”

    沈玉桉又说:“没睡好还一大早起来去跑步?家里花园还不够你跑,非得出去跑?”

    沈玉桐摸了摸鼻子,笑道:“也是临时起意,想着早上的街道清静,还能顺便吃点街头小吃。”

    沈玉桉瞧了他一眼,总觉得自己这个弟弟今早有点不一样,但又没看出到底哪里不同,最终只能让这点小疑惑随风飘去。

    *

    这一年日子似乎过得格外快,转眼又是岁末。因为家中又在建碱厂,沈玉桐回上海这几个月,忙得不可开交,与孟连生见面,都得从指缝里挤时间,看戏看电影几乎都成奢侈。与佟如澜只看戏时,匆匆打了两次照面,直到佟老板又一年封箱,邀请他和孟连生去围炉小馆吃饭,三人才真正聚了一回。

    而这回之所以聚上,是因为围炉小过即将要关门,最近已经很少迎客。

    今晚佟老板做东,林伯才特意拿出看家本应做出一桌席面。

    等最后两样小菜上桌,佟如澜拉着林伯坐下:“林伯,你也跟我们喝一杯。”

    林伯从善如流,亲自为三人斟上一杯自酿的米酒,笑道:“今晚这桌菜,就是往常在王府,也只有逢年过节才吃得上。”

    沈玉桐道:“我们也是沾了佟老板的光,才能饱口福。林伯你要以后不开门营业,我们想吃这口,要去哪里找?”

    林伯举起青花小酒杯,朝三人扬了扬,自己先抿了小半杯,爽快地舒了口气,笑道:“我这辈子什么都不会,就会做菜。从北京城做到上海滩,从王府到弄堂小馆,只要吃过我的菜,就没人说不好的。对一个厨子来说,这辈子也没算白活。”他微微一顿,又说,“但人得落叶归根,北京城上海滩再好,都不是我的家,过完年,我就得回徽州老家养老了。”

    佟如澜感叹道:“林伯你说得没错,人得落叶归根。知道自己根在哪儿,是人生之幸。”他五六岁就没卖进戏班子,自己是哪里人都已经不记得。

    林伯道:“这上海滩我没什么好留念,唯一遗憾是回了乡下,就再也听不到佟老板的戏了。佟老板是名角儿,戏班子就是您的根,现在您又开始教授弟子,将梨园行发扬光大,还有二公子小孟这班朋友,往后的好日子还长呢。”

    佟如澜笑着摇摇头,下九流的梨园行,能遇到几个懂戏尊重戏的人,已实属万幸,所谓好日子并不敢多想。

    他举起酒杯:“好,既然我们都是以戏结缘,那我就敬几位一杯,提前为林伯践行,希望您会乡下一切顺利。”

    其他三人举起面前的酒杯,轻轻碰了碰,沈玉桐昂头喝酒时,眼睛一直瞥着身旁的孟连生。刚刚林伯说回徽州乡下,孟林生一直静静听着,眼中眸光闪动,显然心中乡愁被牵动。

    他放下酒杯,另一只手在桌下将他的手握住。

    孟连生转头看向他,夹起一只虾放入他碗中。

    这顿夜间小聚,及至凌晨才散场。孟连生开车先将佟如澜送回去,才继续载着沈玉桐一起回自己的小楼。

    “小孟,你今晚是不是想家了?”沈玉桐问。

    孟连生摇摇头:“以前刚来上海时,想着等存够钱就回去。但是现在不想回去了。”他转头看他一眼,因为喝过一点酒,眼中略带一点醺色,他顿了片刻,又继续道,“因为二公子在这里。”

    沈玉桐笑:“你要是想回乡下,等有空了,我陪你一起去。”

    孟连生点点头,目光看向前方黑夜中的路况,道:“我老家的油菜花很漂亮,先前发旱灾,地里干了几年。听说这两年好了,到了春天,应该又能看到油菜花,我家有个小油坊,油菜丰收的时候,能香飘十里。”

    沈玉桐说:“行,那回头你带我去看油菜花。”

    孟连生弯唇一笑:“好。”

    深夜的弄堂已经寂静无声,孟连生将车停在门口,与沈玉桐走进属于两人的这栋小楼。

    只是刚刚打开电灯,沙发旁的电话就响起来。

    孟连生走过去随手接听,那头传来柏子骏哭哭啼啼的声音:“小孟哥哥,爸爸吐血了,我好怕!”

    孟连生眉头一震,仅有的一点酒意也悉数全无:“子骏你别怕,我马上过来。”他放下电话,转头对沈玉桐道,“二公子,柏先生出事了,我得去看他。”

    “你快去,不用管我。”

    *

    作者有话要说:

    过渡章,待会中午十二点加更一章

    第49章、第四十九章 变故

    孟连生赶到柏公馆时,柏清河已经被送去医院,柏子骏正在客厅里哭得昏天黑地,两个照顾他的女佣,如何哄都哄不了,直到见孟连生进来,他才跟个炮仗一样冲过去抱住他,抽噎道:“小……小孟哥哥,爸爸吐血了,吐了好多血!”

    孩子被留在家中,只怕也是柏清河的意思,怕他跟去医院被吓到。

    柏子骏翻过年就十岁,已经不算是个太小的孩子。但他依旧只得芝麻大的胆子,常年地待在家中,被闻风丧胆鬼见愁的亲爹,养成了个天真单纯的男孩。

    孟连生想办法安抚了他半晌,加之也哭累了,终于在在他怀中深沉睡去。他将小孩子放回房间,立马驱车奔往医院。

    柏清河还在手术室抢救,门口候着常平常安两兄弟,一向冷静的哥俩,此时也紧张地踱来踱去。

    孟连生皱着眉头上前问:“先生怎么样了?”

    常安道:“到医院就休克了,还在抢救。”

    孟连生又问:“到底怎么回事?”

    常安摇头,一脸地茫然:“我们也不晓得,只见这段日子先生身体一直不大舒服,还生了疮,他自己也没太放在心上,没想到今晚忽然呕血。”

    孟连生回想了下最近见到柏清河时的样子,好像脸色是不大好,他随口问过,对方浑不在意,他也就没放在心上,还以为是天寒地冻,着了风寒。

    但显然没这么简单。

    三人又等了半个钟头,手术室的门终于打开,柏清河被推送出来,人已经清醒,只是看着还是很虚弱。

    医生道:“幸好你们送来的及时,暂时是没危险了,只是……”他还要说点什么,被病床上的柏清河抬手打断,“谢谢大夫!”

    医生看他一眼,了然地将后面的话收回去。

    孟连生看在眼中,微微蹙起眉头。

    柏清河这场吐血,来得突然又蹊跷。但不论是常平常安还是孟连生去问医生,得到大都是语焉不详的回答,只说是肝肺出了问题,至于什么问题,什么原因,何时能出院,一概没有确切答复。

    因为柏清河入院,柏公馆的这个新年过得不大好,没了年味不说,公馆上下都因此忧心忡忡。柏子骏更是三不五时哭闹,饭不吃觉不睡,将照顾他的几个佣人折磨得叫苦不迭。

    只有孟连生还能勉强安抚。

    孟连生公司公馆医院三头跑,还要照顾一个柏子骏,每天忙得分身乏术,沈玉桐只能被他先放在一旁。

    柏清河的情况,并没有随着过年而好转,他谢绝了所有访客,对外宣称也不过是风寒。孟连生知道他伙同了医生对所有人隐瞒病情,只是不确定到底严重到什么程度。

    他活了二十年,看过太多生死,对生命几乎有种冷血的漠然,因而心中少有畏惧,即使遇到天大的事,也不太会慌张失措。

    但这一回,他罕见的有点慌了——不多,但也确实有了一点。

    这微小的慌是一种不好的预兆,就跟柏子骏总是哭闹一样。

    他十七岁进柏公馆,迄今已第是四个年头,是柏清河让他吃饱穿暖,不再遭受风水雨打,也才有机会和沈玉桐在一起。

    柏清河年长他小二十岁,他不仅仅是感激对方,甚至还带着些孺慕之情。

    因而他照顾柏清河比任何人都尽心尽力。

    大年初三,谢绝会客的病房,还是来了两个访客。因为身份特殊,守护在病房的常安常平没法拦。

    这两人正是立新元老柏三爷和他的长子。

    柏三爷原本是个小商人,做的生意也就巴掌大点,勉强能养活一家老小,柏清河刚来上海闯荡,在酒楼里做学徒,年轻气盛得罪了一个有钱有势的大少爷,被人打成重伤,是他这位三叔东借西凑凑足医药费,保住他一条命。后来柏清河发迹,靠命打拼出立新,便让柏三爷当了股东,光吃分红不干活。

    所以柏三爷这个立新元老,也不过是名义上的。

    他长子柏清远成人后,进了立新做事,仗着自己爹是元老,活不好好干,成日作威作福摆大少爷的谱,后来还发展到挪用公款,被孙志东一怒之下赶出立新。

    柏三爷为这事在柏清河跟前闹过几次,但都被轻描淡写打发,柏清远始终没能再回立新。

    叔侄面上和睦,实则早生罅隙。

    柏三爷今年五十多岁,穿银灰杭纺棉袍,外罩宝蓝林绸马褂,是很老派的打扮。因为侄子多年来的豢养,他从一个不得志的小生意人,成了正经的富贵大老爷。

    他一如既往的没将孟连生放在眼中,领着一脸青白一看就是鸦片吃多了的长子,径直走到病床上,将一篮子人参虫草放在床头桌上,打着哈哈道:“ 清河,你生病住院怎么也不告诉三叔,还是初一去你公馆才晓得。”

    柏清河靠坐在床头,露出一个笑容:“风寒而已,不是什么大事,大过年的不想叨扰三叔和堂弟们。”

    “大哥,我看你脸色差得很,确定是只是风寒?别不是大夫误诊了吧?”他的大堂弟柏清远打着哈欠道。

    柏三爷佯装愠怒,轻喝一声:“大过年的,说什么浑话。”

    柏清忙拍拍自己的嘴巴,表示自己说错了话。

    柏清河笑了笑道:“生老病死人之常情,阎罗王真要人命,也不会管你话好不好听。不过…… ”他掀起眼皮,原本憔悴暗淡的眸子中,闪出几分戾色,“只要阎罗王不要我的命,谁想要都不行。”

    “那是,”柏三爷嘿嘿一笑,“不说别的,就看在子骏这么年幼的份上,你也得好好保重身子。”

    柏清河眉头微挑:“那就托三叔的福了。”

    三人又不咸不淡说了句,柏三爷父子才道别,离开前,他拍拍孟连生的肩膀,皮笑如不笑道:“小孟啊,好好照顾你柏先生。”

    “我会的。”孟连生抬眼看他,低声回。

    这些天没休息好,他眸子略带红色,一双黑眸愈发显得人畜无害。

    柏三爷心中鄙薄,不明白自己侄子为何对这么个毛头小子重用,看来这些年是彻底活回去了。

    待父子俩出了病房,刚刚还显得有几分精神的柏清河,卸力一般滑落在枕头,闭着眼睛急促地喘气。孟连生忙上前道:“先生,你怎么样?”

    柏清河喘了好久才缓过气,他艰难地睁开眼睛,道:“你通知公司元老骨干,明天我去立新办公室开会。”

    孟连生说:“先生,现在立新一切正常,您要开会也等到身体好了再说。”

    柏清河摇摇头,复又闭上眼睛,虚弱开口:“小孟,等不了了。”

    孟连生微微一愣,似乎是明白了些什么。

    翌日中午,他安排好开会事宜,中午来医院接人,柏清河已换上西装,梳好油头,虽然脸上还能看到病容,却精神奕奕,仿佛已经大病初愈。

    这无疑让孟连生很惊喜:“先生,你没事了吗?”

    柏清河不置可否,披上常安递过来的毛呢大衣,道:“走,去公司。”

    立新元老骨干加起来三十多人,大年初四被召集一堂,实属罕见,任谁也知道是有大事发生。

    柏清河并没卖关子,坐上台前,先是问候众人新年好,继而开门见山道:“当年我创立立新,也是大年初四正式挂牌,转眼已经十八年,从当年几个兄弟发展成为数千人,是靠大家的齐心协力。今日叫大家来,是想趁着这个特殊的日子,宣布一个重要消息。”

    说到这里,他低头深呼吸了两口气。别人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孟连生却是一眼瞧出问题。

    他这才知道,柏清河的身体并没有忽然好转,只是在强忍着不让人看出来,而之所以如此,是为了宣布他口中的大消息。

    柏清河暗暗缓过劲儿,又抬起头,神色莫测地看了他一眼,再次开口:“前几年我就萌生了退休的打算,立新的事务,几年前也已经开始放手,前两年是志东一手打理,志东没了这一年多,全靠小孟挑起担子。”他举起手边一个账本,不紧不慢继续道,“孟经理做事如何,大家应该有目共睹,旁的不说,单是立新去年收入,就要比从上一年多两成。我从前就说过,立新不是我个人家业,谁接班要看本事,跟姓什么没关系。所以,在立新揭牌十八年的日子,我宣布,即日起,我柏清河正式退休,立新由经理孟连生全权接手,我手中股份会在三日内移交。从此之后,立新的老板不再是柏清河,而是孟连生。”

    此言一出,会场一片哗然。

    柏清河还不满四十,这退休实在是退得太早了点,而且退得如此一干二净,竟是要将整个立新全部送给孟连生。

    孟连生虽然是二把手,但一个打工干活的二把手和老板,那还是差了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何况他不是柏家人,与柏清河也没有任何亲属关系,甚至进立新还不满三年。

    众人惊讶之余,羡慕有之,嫉妒有之,疑问亦有之。

    只有孟连生睁大一双泛红的眼睛,眸子中雾气沉沉,仿佛感激得要哭出来。

    旁边几个有眼力见的骨干见状,赶紧打着哈哈哈道:“小孟,不,应该是孟老板,柏老板如此赏识你,你应该笑才对,怎么还要哭起来了?男子汉大丈夫要不得。”

    孟连生自然是没哭出来,只是依旧一错不错地望着柏清河。

    他不是在为柏清河对自己赏识感动,而是知道对方做出这个决定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柏清河要死了。

    所以他不是在激动,而是在难过。

    柏清河对上他的目光,很快轻飘飘移开,又继续说:“如果大家都没有意见,这个决定即刻生效。”

    谁能有意见,谁又敢有意见?

    立新是柏清河的立新,他想要交给谁是他的自由。孟连生年纪再轻资历再浅,也是二把手,柏清河要退休,由他接班理所当然。

    但是……

    “清河!”柏三爷站起身,一声厉喝,冷哼道,“立新是你一手打拼出来的,照理说你要谁接班,我不该有意见。但把所有权转给一个外人,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你又不是没儿子,于情于理,立新将来也该是子骏的。”

    柏清河微微一笑:“子骏什么性子,三叔想必清楚得很。他不适合立新,也绝无可能干我们这行,我把股份留给他,与其将来做个傀儡,不如早早离立新远点。你说是不是,三叔?”

    他这话什么意思,在座众人一听即明,柏三爷面上挂不住,望着侄子那不容置喙的眼神,皮笑肉不笑地坐回去。

    柏清河又道:“我说过了,立新不是我柏清河一个人的立新,谁能管好立新,带大家挣钱,谁就是接班人。还有谁有意见?没意见我们就散会。”

    一室的鸦雀无声,昭显这场权力移交大会完美结束。

    孟连生原本就话不多,这回更是全程没说一句话。

    及至回到小汽车上,白色车帘子刚拉上,坐在后排座的柏清河,捂住胸口猛得咳嗽两声,一滩鲜血从他衣襟蔓延在腰间。

    车内三人都吓了一跳,孟连生更是颤抖声音道:“常安,快……快开车去医院!”

    他扶住身旁的柏清河,一双眼睛红得快要渗出血来。柏清河稍稍缓过气,掀开眼皮看他,轻笑了笑道:“放心小孟,我现在还死不了。”

    孟连生终于像一个真正陷入迷惘的孩子,呢喃道:“为什么?为什么?”

    柏清河闭上眼睛,没有回答。刚刚那场会议,已经用尽了他全部力气,此时的他已经说不出一句话。

    回到医院,又是打针又是吃药,及至晚上,柏清河又才清醒过来。

    病房里照旧留着长安常平兄弟和孟连生。他示意常安将自己扶起来,又喝了点水,才虚弱地开口:“小孟,你是聪明人,今天开会的时候,应该已经猜到是什么情况。没错,我快死了,我一直让医生对我的情况保密,实际上我不是得了病,我是中了□□,肝肺已经坏掉,医生回天无力,能活几日是几日。”

    孟连生是猜到了真相,但常安常平却是一无所知,此刻闻言大惊失色。

    两人是孤儿,十来岁就跟着柏清河,算是被他一手养大,说是保镖,实则跟养子差不多。

    “先生!”两人当即眼眶泛红,噗通一声跪倒在地。

    柏清河摆摆手:“做我们这行的,生死是常事,你们不用太伤心。等我走后,你们哥俩跟着小孟,好好护着他和子骏。”

    两人用力点头,眼见就要泣不成声。

    柏清河道:“我中毒的事谁都不能说,你们起来吧,把眼泪擦干净,出去外面等着,我有话和小孟单独讲。”

    兄弟俩抹了抹眼睛,起身出门。

    孟连生缓缓跪倒在地,哑声道:“先生,你有什么尽管吩咐!”

    柏清河轻笑了笑,道:“我活了四十年,自认最大的本事就是会看人,三两眼就能分辨得出是忠还是奸。只有你,我越来越不确定自己有没有看错。”他微微顿了下,又才继续,“我们这场缘分,到底是我选择了你,还是……其实是你选择了我?”

    孟连生红着眼睛望着他,一言不发。

    柏清河摇摇头:“不过这跟志东的死一样,真相对已是将死之人的我来说,都不重要了,我只能赌一把。既然我是被人投毒,我这一去,子骏肯定也没活路。我把立新交给你,是希望能用我全部身家,换你护子骏到长大成人。我在渣打和花旗银行给他存了款子,等十八岁就能按月支取,届时你送他去留洋,不用再管他。”

    孟连生道:“不需先生交代,我也会好好照顾子骏,只要我活着,就绝不会让人动子骏一根毫毛。”

    柏清河凝望着他,虽然自觉并未完全看透这个孩子,但在这一刻,他毫不怀疑,对方一定会信守诺言,也一定有本事保护子骏平安长大。

    孟连生郑重其事地许下诺言后,双手撑在床边,神色严肃问,“先生,是给你谁下的毒,我去给你报仇。”

    柏清河轻轻摇头:“我封闭中毒的消息,一来是不想子骏被仇恨裹挟长大,二来如果被人知道我是中毒身亡,别人就能在你身上做文章,说你为了上位毒害我。”他闭上眼睛,慢慢躺会枕头,虚弱道,“你放心,我撑也会再撑两个月,留出足够的时间,让你坐稳立新老板这个位子。”

    “先生……”孟连生哽咽开口,却再也说不出一个字。

    *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小孟真没想当老大。

    当老二自在多了。

    第50章、第五十章 葬礼

    柏清河一个礼拜后出的院,对外宣称病愈,开始深居简出闭门谢客的生活。但实则他已是行将就木,强撑着一口气,为孟连生争取时间。

    孟连生从二把手摇身一变成为老板,一个年仅二十一岁的老板,先前打下的基础如何坚实,内外也必然动荡,好在拥护他的人,都是立新实权派,还有杜赞陈勇几个猛将,即使是有异心,也不敢明目张胆有动作,那一点点风雨,很快平息。

    民国十一年的春分,柏清河过世,时年四十。

    他说撑两个月,果然撑了两个月,不多一日也不少一天。

    自打柏清河入院后,沈玉桐与孟连生就只匆匆见过三四回,都是吃顿饭就道别,听戏看电影是再没有过,对方一直住在柏公馆,没再回过他自己那栋小楼,他自然也没有与他一起过过夜。

    在听说柏清河将立新交给他后,他猜到是柏清河身体出了问题,只是问孟连生,对方也语焉不详,并不如实告知。

    立新和柏家的事很复杂,对方不说,他也不好追问,只让他有需要帮忙尽管开口。

    然而一直到柏清河突发疾病去世的消息传出来,自己也没能去帮他什么帮。

    按着柏清河生前交代,丧事一切从简,只停灵三日。宾客除了几个至交好友,便是立新里一班跟他多年的兄弟,谢绝其他一切悼唁。

    最后一日,沈玉桐带着花圈去了柏公馆。

    他是孟连生邀请的宾客,他懂对方的意思,虽然两人真实关系不为人知,但他想让自己陪他送柏清河一程。

    柏清河于孟连生来说亦兄亦父,是恩人也是亲人,理应让他知道自己有爱人。

    这是丧事第三天,柏公馆的佣人和立新一帮守灵的男人,个个熬得形容疲倦,面如土色。

    披麻戴孝的孟连生和柏子骏,两张脸一样的苍白,两双眼睛一样的红肿,看着倒真像两兄弟。

    沈玉桐送上花圈,点香鞠了三个躬,走到孟连生身旁,轻轻拍了拍他的背。

    就在道士做完最后一场法事,即将抬棺出殡时,柏公馆的院子里,忽然闯进十几个人。

    打头的正是柏三爷。

    “哎,三爷,您这是做什么!”管家钟叔上前道将人拦住。

    柏三爷往院中一站,挡在那口金丝楠木的棺材前,面向众人道:“清河四十岁都还没满,说病逝就病逝,丧事也办得匆忙,一个老家亲人都未邀请。柏家叔伯兄弟觉得蹊跷,专门从老家赶来了解情况。为了给族人一个交代,我请了两位法医,今日当着在场所有人面,开棺验尸。”

    闯进来的十几个人,是不是都姓柏不好说,反正原本不姓柏,这会儿都一定是姓柏。

    沈玉桐不知这位柏三爷是闹得哪一出,但显然他是要闹事,而且是很大可能是冲着孟连生来的。

    孟连生抬头看向立在棺材钱的柏三爷,一贯的没什么表情,疲倦的双眼眨了眨,朝他作了个揖:“丧事一切事宜,都是遵循先生遗嘱操办。今天是他的出殡日,开棺断然使不得,还请三爷带族人回去。”

    柏三爷朝他走过来,眯眼狠狠盯着他道:“不让开棺验尸?孟连生,我看你是心里有鬼?”

    孟连生说:“我对先生问心无愧。”

    柏三爷冷哼一声,抬手招呼他身后所谓的柏家族人:“给我开棺!”

    一旁的子骏猛然冲上去,抓起他的手狠狠咬上一口。

    柏三爷痛呼一声,下意识扬手要朝跟前的小孩扇去,却被孟连生及时攥住,又将柏子骏拉回自己身旁。

    柏三爷看了眼自己手背的大红血印,又想看向对他怒目而视的柏子骏,但他不能当着众人去跟个孩子计较,只能将怒气撒向孟连生,扬手给他一耳光。

    孟连生躲也未躲。

    沈玉桐见状大惊失色,在他另一个耳光下来前,赶紧将人护在自己身后,冷声道:“柏三爷,这是柏先生的灵堂,你这般闹事是作何?”

    柏三爷的行为惹怒了一众兄弟,原本也想上前,但被孟连生不动声色地抬手姿势制止,加之有了沈二公子出了头,众人便暂且按捺不动,以免惊扰逝者。

    柏三爷是认识沈家这位少爷的,他冷冷瞧对方一眼:“二公子,这是我们柏家的事,轮不到外人来插手。再说,你一个沈家二公子,在这灵堂上是什么身份?”

    沈玉桐说:“我来吊唁柏先生。”

    柏三爷嗤笑:“我倒是不知道清河与沈家二公子有这么深的交情。”不过他没打算得罪这位贵公子,说完这句,又吩咐众人,“还愣着做什么,开棺!”

    孟连生走到棺木旁,一只手搭在上方,是一个保护的姿势。

    他被扇过耳光的一边脸颊,已经微微红肿,但他似乎浑然不觉,语气依旧平静如常,一字一句道:“三爷,你要闹事冲我来就行,但是这个棺不能开!”

    柏三爷冷哼:“柏家的事,你说了不算。”

    孟连生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任谁看了都明白,他是为了棺材里的柏清河,默默承受柏三爷的欺侮。

    与此同时,柏子骏小跑到柏三爷跟前,用他十来年最大的胆子,红着眼睛大叫道:“棺材里躺着的是我爸爸,你们不能开棺!”

    柏公馆上下十几个下人,加上守灵的十几个兄弟,为了不惊扰棺木中的人,跟孟连生一样,既不吵也不闹,也不用谁吩咐,只自发地将棺材围成几个圈。

    柏三爷眼见这形势,知道这棺是开不成了,只能狠狠瞪一眼孟连生,领着一众不知真假的柏家人,怒气冲冲拂袖而去,结束了这场灵堂闹剧。

    柏清河早几年就替自己选好了墓地,是西郊一坐小山上。

    出殡下葬都讲究吉利,柏三爷这一闹,自然是不好的征兆。那小山道路狭窄陡峭,昨夜又下过一场雨,出殡队伍行至山脚,人人都有些犯愁,唯恐抬棺途中摔了棺,那可就是大忌。

    还是道士掐指一算,说孟连生阳气重,让他打幡领路,镇住闹事的妖魔鬼怪,众人才再次上路。也不知是这道士道行高深,还是孟连生确实阳气重,有他在前打幡,这一路果然顺利无比,几乎是一口气行至墓地,顺利赶在午时之前下葬。

    来参加葬礼的不过二十来人,除了沈玉桐,都是柏清河近亲的人。其他人并不知道沈二公子出现在丧礼的真正原因,只以为他与柏清河交情匪浅,才被孟连生请来。

    待柏清河下葬,纸钱洒落在坟包新土上,原本已经行过一次礼的孟连生,再次跪在地上,对着墓碑,用力磕了三个响头。

    众人正感慨他这份情深义重时,只见沈玉桐也走上前,跪在他旁边,给柏清河认真磕了三个头。

    沈玉桐是来吊唁的宾客,即使与柏清河有过深交,但两人无论是身份还是年龄,作为沈家二公子这个礼都行得太重了些。

    沈玉桐没在意旁人的眼光,他行这份礼,是感激柏清河照顾孟连生这么多年,让他一个乡下小子成长为现在这样一个独当一面的青年。

    除此之外,也是以孟连生爱人的身份,与他行一样的礼。

    两人目光交汇,孟连生目光微动,浮上一层水汽。

    虽然一言未发,却已心照不宣。

    回到柏公馆,已是下午。柏子骏胆子小,但懂事并不晚,他知道死亡意味着什么,幸好经过漫长的铺垫,他已经接受这个现实。

    因而在父亲下葬后,反倒是放松下来,在回程的路上便沉沉睡去。

    孟连生亲自将睡着的小孩送上床,这才回到自己的房间。

    沈玉桐依旧是陪着他。

    这是他第一次来孟连生在柏公馆的住处。小小的一间房,明亮通透,屋内陈设简单却很干净,可见他在柏公馆的日子,确实过得不错。

    进屋后,孟连生仿佛卸力一般在床上坐下,连带肩膀都耷拉下来,垂着头呢喃般低声道:“二公子,我有点难受!”

    他早已是个高大挺拔的青年,但此刻却像个无助可怜的孩子,让沈玉桐想好好好去怜爱他。

    只是以他们现在的关系,怜爱很容易变成谈情说爱,在今天这个日子,实在不合时宜。

    于是沈玉桐只是走到他跟前,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道:“实在难受就哭出来,我在这里陪你。”

    孟连生扑在他胸口,伸出双手抱住他的腰,是一个亲密依赖的姿势。

    紧紧靠在对方身上半晌,他抬起一只手摸了摸眼下。

    是干的。

    从柏清河出事,到正式下葬,他是真切地难过好几回,但看着丧礼上众人恸哭,他顶多也只是眼眶湿润,始终没落下一滴眼泪。

    他好像生来就不会流泪。

    “二公子,谢谢你。”他闷声道。

    沈玉桐知道他是在说自己来葬礼的事,低声回应他:“柏老板是你的大恩人,这是我应该做的。”

    孟连生抱着他的手紧了紧,没再说话。

    两人就这样相拥半晌,沈玉桐终于开口:“小孟,这几天你应该累坏了,其他事先放一旁,现在最重要的是好好睡一觉。”

    孟连生从善如流点点头,从他胸前离开,将身上孝服脱下来,直挺挺躺上床,被子也没拉,还是沈玉桐给他盖在身上掖好。

    他睁大一双泛红的黑眸望着对方,似乎并无睡意,只是开口的声音,听起来很有些虚弱:“二公子,你等我睡着了再走。”

    “行,我看着你睡。”沈玉桐在床边坐下,伸手爱怜地摸了摸他的脸,上午被柏三爷扇的一巴掌,还隐隐留着点红肿痕迹。

    失去亲人本就痛苦,还要在葬礼上受这种委屈,这孩子的命确实苦,沈玉桐默默想,往后自己要对他更好一些才行。

    孟连生仿佛感知到他的柔情,往他手上贴了贴,终究是慢慢闭上眼睛。

    沈玉桐等他呼吸变沉,又默默凝视许久,才轻手轻脚离开。

    *

    孟连生这一觉睡了个昏天黑地,睁眼时,窗外的天色早已黑透,外面传来佣人们进进出出的脚步声,仿佛柏公馆的一切恢复正常。大

    他起床打开门,管家钟叔正站在外面,也不知等了多久,见他出门道:“小孟,你醒了?去吃完饭吧,已经做好了。”

    孟连生问:“子骏呢?”

    “少爷也是刚刚才醒,正等你一起吃晚饭呢。”

    孟连生点头。

    钟叔借着走廊的灯光瞧他一眼,也不知是不是错觉,他觉得小孟好像只睡了一觉,就完全从悲痛中走出来,整个人彻底恢复如常。

    孟连生回到主楼客厅,柏子骏已经坐在差异上,见他进来,并没像往常,跑下来扑向他,只是安静地望着,那双稚嫩的眼睛里,已经有了与从前不一样的东西。

    他走过去,柔声道:“子骏,饿了就先吃,不用等我的。”

    柏子骏低下头没说话,默默拿起筷子,扒了一口白饭后,眼泪啪嗒往下掉,却又不想让对方看到,赶紧用手背擦了擦,闷声道:“小孟哥哥,我没有爸爸了,我成孤儿了。”

    孟连生给他夹了一块鸡蛋放入碗中,平静道:“你还有我这个哥哥。”

    柏子骏吸了吸鼻子,抬头看向他:“小孟哥哥,我爸爸是被人害死的对吗?害死他的人是谁?我要为他报仇。”

    孟连生平静地望着面带戾色的小孩,沉默片刻,摇头淡声道:“你爸爸是生病去世的,没人害他。他最大的心愿就是你平安长大,多读点书,以后做自己想做的事。”

    柏子骏睁大一双眼睛,似乎想从脸上确定他话的真伪,大概是确定他没骗自己,轻轻地舒了口气,脸上那戾气渐渐散去,小小的肩膀垮下来,点点头道:“我会好好读书的,一定不让爸爸失望。”

    孟连生嘴角弯了弯,又夹了一筷子菜放入对方碗中:“嗯,这样才对。”

    一顿饭吃完,柏子骏说已经好多天没读书,立马要回房温书。孟连生陪了他一会儿,见他专心致志,便轻手轻脚出门。

    因为也不知去哪里,便随意在这栋主楼四处转一转,不知不觉走进书房中。

    他对柏清河这间书房很熟悉,这不什么私人重地,从前柏清河找他说话,常常就是在这里,他想看书,也是直接从这里拿,是柏清河亲口应允的。两人偶尔也会下几局棋。他原本不会下围棋,还是柏清河亲自教的,学了没几日,他的棋艺就渐渐超过对方,他不好意思赢他太多,就总是偷偷让棋。柏清河虽然下棋不如他,但每回他放水都会被对方抓个正着。

    想起往日种种,孟连生不禁又有些感怀。

    他在红木书桌后的真皮大班椅坐下,随手打开面前抽屉,拿出里面的松木雪茄盒。自打入院后,柏清河就没再抽过烟,这一盒子雪茄还剩一半,他拿出一支,含在唇上,正要摸打火机点上,忽然想到什么似的,将雪茄从口中拿下来,按响桌上的铃。

    常安很快从楼下跑上来,推门而入问:“小孟,有事?”

    孟连生将雪茄盒阖上,放在桌面,道:“你将这盒雪茄拿去找个相熟的医生检测一下。”

    常安蹙眉道:“这是先生的雪茄,有问题?”

    孟连生道:“先生是中的慢性毒药,但他每天与子骏同吃同喝,子骏身体没出任何问题,说明公馆的吃食没问题,那很有可能出他平日抽的雪茄上。”他微微顿了下,又说,“如今先生已经下葬,害死他的人,该由我们处理了。”

    常安用力点头,脸上持续多日的颓丧一扫而空,义愤填膺道:“没错,我们绝不能让先生枉死。”

    *

    隔日傍晚,常安就拎着雪茄盒带回消息:“小孟,你猜得没错,雪茄真的有毒,医生说有什么砷化物。”

    孟连生问:“是不是就是常说的砒霜?”

    常安点头:“没错,我问医生砷化物是什么,他说是一种化学物品,跟砒霜差不多。”

    孟连生道:“先生的烟酒平日都是王成购置的吧?你把他带去地窖。”王成是柏公馆的汽车夫,因为常安常平也开车,他平日接送柏清河不多,但跑腿买东西的事都是他在做。

    地窖是柏清河藏酒的地方,也是一个防空洞,以备不时之需。地窖里终日不见阳光,下方有一条排水渠,通向附近的河道。

    孟连生将灯打开,坐在木沙发上,很快等来了人。

    王成三十来岁,长了张扔进人堆里扒拉不出来的普通面孔,他还不知发生了何事,只是柏清河一死,柏子骏又年幼,以后这柏公馆谁说了算大家都清楚,因而见到孟连生,立马堆上一脸谄媚的笑:“小孟老板,您找小的来,是有什么吩咐吗?”

    孟连生面无表情看着他,指了指面前茶几上的雪茄盒,道:“先生这盒雪茄是你买的吧?”

    王成瞧了眼那盒子,嘿嘿地笑:“对对对,先生平日常用的东西,都是我买的。不是我自夸,什么东西好什么东西歹,我门儿清得很,尤其是这些洋货,谁要想用假货糊弄我,我是一眼就瞧得出。”

    孟连生说:“这盒雪茄你是从哪里买的?”

    王成打着哈哈道:“还能从哪里买?就是福茂商行呗,小孟老板你要抽雪茄,我马上就去给你拿最好的货回来。”

    只是他还没落音,太阳穴上已经让常安抵上了一支冰冷的枪。

    王成脸上的笑容戛然而止,惊慌失措睁大眼睛,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哆哆嗦嗦道:“常……常安,你这是做什么?”

    孟连生身子微微往前倾,一字一句又道:“我问你,这盒雪茄你是从哪里买的?”

    王成被脑袋上那支枪,吓得冷汗大作,哪里还敢扯谎,结结巴巴道:“是一个走私商手里,一盒比福茂商行便宜五块钱,我就去他那里拿了货。小孟老板,虽然我贪了几块钱差价,但我敢保证货是真的。我也就贪了这点钱,我老婆去年又给我生了个儿子,家里四个孩子张嘴等着吃饭,我也是没办法,才起了这个贪念。你们放心,我以后绝不敢了。”

    孟连生问:“谁给你介绍的那走私商?”

    王成说:“三爷,柏三爷。一次去买雪茄,他说有便宜的货源介绍给我,带我去认识了这个走私商。”

    常安不可置信地看向孟连生,怒道:“是柏三爷!他竟然还敢来丧礼大闹,要开棺验尸。”

    孟连生倒是平静,仿佛一切早已在预料之中:“他要开棺验尸,是想先下手为强,嫁祸给我。柏先生早就算了到了,所以才对外宣称病逝,就是怕我们被人摆一道。”

    王成仿佛是没听到两人的话,睁大眼睛惊恐道:“中毒?什么中毒?”

    常安一脚将他踹趴下:“你知不知道,你因为这几块钱害死了先生!”

    王成痛呼一声,摇头嚎啕道:“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啊。”因为明白孟连生才是做主的人,他四脚着地连滚带爬挪上前,抱住对方的腿,涕泪齐下求饶道,“小孟老板,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你们饶了我,我家里还有老婆孩子,他们没了我,日子过不下去的。”

    孟连生面无表情道:“先生也有儿子。”

    比如常安的怒火冲冲,他的语气平静得仿佛在说天气。但王成明白,这才是真正的可怕,怕到他忘记继续求饶,只是惊恐地望着他。

    孟连生站起身,淡声道:“常安,别弄出大动静。回头找人跟他老婆说一声,就说他在赌馆输了钱跑路了,给他家里两百块钱过日子。”

    说罢,也不等常安应声,已经头也不回地离去。身后撕心裂肺的叫声刚响起,便又戛然而止。

    孟连生走出地窖,将门阖上,

    与此同时,钟叔匆匆跑过来,道:“小孟,沈二公子电话找你。”

    孟连生点头:“知道了,我这就去。”

    他快步回到客厅,拿起电话听筒:“二公子。”

    “小孟,你怎么样了?”

    孟连生说:“二公子不用担心,我已经没事了。”

    沈玉桐说:“碱厂马上要试生产,我这两日就要去奉贤,可能得忙上一阵子。我明天去柏公馆看看你再走。”

    孟连生道:“二公子忙自己事情就行,不用管我,我手上也有一堆事情要做,等我们忙完这阵子,我们再好好聚一聚。”

    沈玉桐想想也是,孟连生现在还是服丧期,就算他不是柏清河近亲,至少也得服丧七七四十九日,暂停走亲访友。两人又是这种关系,私下见面总该不合时宜。他点点头道:“也行,你好好照顾自己,有事打电话给我。”

    “嗯,好的。二公子你也保重身体,别太劳累。”

    两人又简单说了几句,才挂上电话。

    孟连生默默在沙发上坐下,心头涌上一股烦意——不多,也就一点点。他没想过当立新的老板,做个二把手对他来说是再合适不过,有钱有身份,也不至于树大招风,成为众矢之的,正好让他与沈玉桐过安稳日子。可如今因为柏清河离世,他被迫成为了立新老板,生生打断了他还没过上几天的好日子,而且还可能会继续让他不安生。

    这让他觉得很有点不爽。

    他放在沙发上的手指,轻轻摩挲片刻,心下打定主意,要尽快结束这种不安生,回到之前与二公子浓情蜜意的日子。

    *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又要大开杀戒。

    第51章、第五十一章 杀戮

    几日后,立新老板办公室,杜赞匆忙推门而入,满面怒气低声道:“小孟,这几天我让人跟着三爷和柏大少爷,确实如你所料,三爷跟李永年见过面。老板肯定是被他们合谋害死的!”

    柏清河中毒的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一来是省去麻烦,二来也是因为柏清河的遗愿,不希望柏子骏心中埋下仇恨。

    孟连生只告诉了杜赞一个人,对方原本就跟柏清河亲近,忠心耿耿话不多,让他保密,就一定死也不会说出口。

    听说柏清河是因为柏三爷下毒害死,他当即要拿枪去报仇,还是孟连生将前因后果各种利害同他说清楚,才打消他的冲动。

    孟连生听了他的话,点点头:“先生膝下只有一个年幼的子骏,三爷图谋立新已久,只要先生不在,他们必然就能以子骏的名义掌控立新。只是他们父子向来有贼心没贼胆,如果这回不是有人在背后支持,肯定不敢真对先生下手。”他怅然叹息一声,“先生把他们当亲人,念着往日恩情,对他们一让再让,没想到最后招来的是杀身之祸。”

    “老板肯定也是早有预料,才提前将立新交给你。”说罢,杜赞仿佛是后知后觉反应过来一样,瞪大眼睛道,“既然柏三要的是立新,又跟李永年沆瀣一气,你现在岂不是很危险?”

    孟连生;“没错。”

    杜赞急道:“那你还每天等到天黑一个人开车回柏公馆?你要出了什么事,立新真就完蛋了。我马上安排几个兄弟天天跟在你身边。”

    孟连生不甚在意地摇摇头:“不用,人多他们就没机会出手了。”

    “不是,小孟你什么意思?”

    孟连生摆摆手,话锋一转:“对了,顺和码头那边什么情况?”

    杜赞说:“我打听到,应该是后天有一船烟土到港。”

    孟连生点头:“好,我知道了,这几天你和兄弟们都警醒点,别往烟花柳巷钻,我可能随时会让你们办事。”

    杜赞道:“放心吧,老板刚下葬,我们再浑也得给他守孝七七是四十九天。再说了,如今大敌当前,谁还有吃喝玩乐的心思?”

    孟连生微微一笑,道:“大家都辛苦了,这个月的薪水和分红,我会通知会计给大家都涨两成。”

    杜赞是天生给人当手下的命,少时家穷,混迹南市街头,十二三岁跟了第一个老大,是个比他大不了两岁的小瘪三,他跟着人偷摸拐骗混口饭吃。过了没一年,一日早上,他向往常一样去跟他的小老大会合,却发觉对方横尸街头,全身上下伤痕累累,显然是被人虐打致死。小老大没爹没妈,虽然招揽了几个小兄弟,但实则是个命如草芥的可怜虫,巡捕来了将人拉走直接丢去了烂葬岗,至于杀人凶手自然是不了了之。

    物伤其类,杜赞明白这世道中,得傍上棵大树才行。他运气还不错,之后没两年,就遇到了同为南市出身的孙志东。那时立新刚发展起来,已经在上海滩有几分势力,正是用人的时候。孙志东成了他的第二任老大,他吃得饱穿得暖,还有钱吃喝玩乐,虽然从偷摸拐骗变成偶尔的杀人放火,但至少不用担心横死街头没人收尸。他当手下当得兢兢业业,一向是冲到前头的那个,所以在西康山中遇险,毫不犹豫地用肉身掩护孙志东逃走。

    但无论是当年的小老大,还是后来的孙志东,其实都没将他的命当做命,也没将他这个人当成人,高兴时对你称兄道弟,不高兴时随意打骂,本质上就是一条随时可以去为主人卖命的狗,即使赚到钱,也不过是老大从指缝里施舍出来的一点。

    他原先不明白,因为自己也没将自己当个人。直到跟着孟连生这一年多,他才意识当手下的也是人。遇到事情,但凡有其他办法,孟连生便不会让大家去拼命,命始终比钱重要,在钱财上,更是先想着大家。

    意识到这件事的,不仅有他,还有原先跟着孙志东其他兄弟。

    杜赞搓着手有些不好意思道:“现在这种情况,小孟你还惦记着大家,真是难为你了。”

    孟连生说:“应该的,大家出来干活,也是为了养家糊口,过上好日子,谁又当真愿意有事没事把脖子悬在刀尖上。等这些事情解决了,希望以后能安安稳稳赚钱。”

    杜赞说:“小孟,你尽管吩咐,我和兄弟们一定好好办成。”

    “好。”孟连生点头,目光恳挚,是对人很尊重信任的表情。

    一个礼拜后,夜晚九点半,孟连生的那辆雪佛兰,一如既往地从立新开往柏公馆。在穿过一条僻静的窄巷时,撞上一块拦在路中央的石头,哐当一声翻到在地,紧接着,埋伏在两侧的杀手,对着车内驾驶座上的人,连开数十枪。

    密集的枪声落音,车内一片鸦雀无声。

    枪林弹雨的洗礼,让人这辆车和车内的人都成了安静的筛子。

    杀手们在夜色中蜂拥上前,将车门拉开,从里面拉出一具血淋淋的尸体。然而不知谁大叫了一声:“这不是立新小孟!”

    “他……他是柏大少爷!”

    与此同时,顺和码头昨晚才刚刚入库三吨烟土的仓库——也是顺和最大的码头,忽然着了火,不过半刻中,那火焰便在轰隆的爆炸声里,直冲云霄。原本在公馆里一树梨花压海棠,与二八年华小姨太缠绵的李永年,收到消息,立马穿上裤子,直奔码头。

    码头靠水,原本救火不算难,但这场火来得蹊跷,还伴随有爆炸声。眼见火势越来越大,撤退的撤退,救火的救火,李永年赶到时,码头上已经乱成一片。

    他痛心疾首地望着那冲天火焰,将围在他身旁的几个跟班一通怒骂:“还不快去救火!”

    跟班们连连应是,赶紧没入火场内救火,留下李永年一个人站在火势外围,望着乱糟糟的救火场面,如热锅上的蚂蚁,在原地打转。

    所有人的心思都在这场大火中,只要李永年不拉着人去吩咐,就没有人再注意他这个老板。连李永年自己都忘了自己此刻是独自一人的处境。

    “李老板!”

    一道堪称温和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

    他回过头,看到火焰映照下,孟连生一张似真似幻的脸,不可置信道:“你……你怎么在这里?”

    他的人已经跟了孟连生小半个月,将他的习惯摸得一清二楚,今晚的刺杀计划应该万无一失才对,可他人怎么会忽然出现在这里?

    “我还没死,让李老板失望了,”孟连生勾了勾嘴角,凑近他耳边,低声道:“柏先生把你当义父,一直对你手下留情,你却一心要置他于死地。就让我替他来送你上路,与你的好侄子团聚。”

    李永年反应过来,想要大声呼救,然而开口的交换却被轰然响起的爆炸声所掩盖,一同掩盖的还有穿过他后背心脏的三颗子弹。

    在对方彻底倒地之前,孟连生轻飘飘隐没在火焰之后的暗夜中,消失得无声无息。

    顺和仓库失火,几吨烟土化为灰烬,李永年被人暗杀,翌日早上登上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一时间也成为豪门富贾贩夫走卒茶余饭后的谈资。

    上海滩帮会林立,因烟土之事引发的流血事件,不知凡几,巡捕房向来是睁只眼闭只眼,加之李永年一死,顺和树倒猢狲散,洋大人们就更懒得管这些帮会土商之间的纷争。

    李永年此人重利轻义,他这番倒台,即使手下猜到是谁所为,也没人会豁出性命去给他报仇,草草瓜分了钱财,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生怕自己也被牵连。

    顺和仓库被烧和李永年的死,让那天晚上也遇害的柏大少爷消息,变得微不足道,除了柏三爷,没有人关心这个纨绔少爷原来也在这晚去了西天。

    孟连生掌管立新一年半,跟孙志东的作风,截然不同,在外人看来,他既不杀人也不放火,甚至连抢私土的勾当都没再干过一回。柏三爷每次遇到他,都见他是一脸毕恭毕敬,再老实忠诚不过的模样。

    他不晓得这么一个本本分分的毛头小子,是如何管下来偌大一个立新的,只归功于柏清河在背后坐镇。因而便有了蠢蠢欲动的小心思。他想的是,有李永年李老板帮手,只要柏清河不在,弄死这么个小子,还不是跟捏死只蚂蚁一样简单。

    然而他不明白的是,这世上蚂蚁也分很多类,除了能随意捏死的,还有叮上一口就能让人丧命的。

    等他懂得这个道理,等待他的是儿子丧命,靠山倒台。

    人畜无害的孟连生当然也不是蚂蚁,他是伪装成猎物的顶级猎手。

    三天后的傍晚,柏三爷便收拾行李,准备逃回老家保命,只是才刚刚走到码头,还没登上船,就被人套了麻袋,一棍子打晕。

    再醒来,他人已经在船上,当然不是他要登上的那艘船,而是一艘画舫。应该是黄浦江上,只是除了这艘点着灯的画舫,周遭黑茫茫一片,既不见过往船只,也不见两岸楼宇,已然是一片荒郊之地。

    柏三爷慌慌张张朝前看去,看到盘腿坐在画舫中央小几旁的孟连生,以及船头船尾的长安常平两兄弟。

    他脸色蓦地一片惨白。

    而当他目光落在身旁一个同样被绑住的男人时,更是慌得大惊失色。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小儿子柏清文。

    柏清文不仅被绑着,嘴巴还塞了一团毛巾,因而刚刚一直没发出声音。

    “小孟,你……你要做什么?”柏三爷哆哆嗦嗦开口。

    孟连生穿着一身长衫,手臂上戴一截为柏清河守丧的黑纱,还是一贯温和无害的模样。他摩挲着手中一只小茶杯,抬头朝他看过来,不紧不慢地开口:“柏先生以前总叮嘱我,让我对你客气一点,不管你在立新做什么,睁只眼闭只眼就好,因为你是他的亲叔叔,对他有过大恩。”

    “对对对,”柏三爷双眼一亮,像是抓到救命稻草一样,“我是清河的亲叔叔,你这样对我,怎么对得起他的栽培之恩?”

    孟连生轻笑一声:“正是为了对得起柏先生的栽培之恩,我才要送三爷你去给他谢罪。”

    柏三爷:“你……你什么意思?”

    孟连生道:“三爷,王成已经先去谢罪了。李老板和柏大少爷,也已经紧随其后。”

    柏三爷现下是彻底明白,自己做过的一切已经败露,他心如死灰地闭上眼睛,又忽然想到什么似的,转头看向一脸惊恐的小儿子,挣扎着跪趴在地上,大哭道:“小孟,害死清河的是我,清文他从小本本分分念书,出洋回来一直在医院做大夫,从来没接触过立新的事务,也不知道我做过什么,清远已经给他大堂哥赔了命,我这条老命也立马赔给清远,但请你高抬贵手,放过清文。”

    孟连生起身走过来,将柏清文口中的毛巾扯下来,望着这个惊惶无措的年轻人,淡声问:“柏大夫,你当真不知道你父兄做过的事?”

    柏清文用力摇头,大约是没见过这种场面,已经被吓得涕泪横流:“我……真不知道。”

    孟连生道:“那我当着你的面,杀了你父亲,你会找我报仇吗?”

    柏清文还是摇头:“堂兄对我们家恩重如山,如果不是堂兄,我也不能留学学医回来做大夫,我父兄为钱杀害亲人,既是不仁也不义。”

    孟连生点点头:“你说得没错。”说罢,又转头看向柏大夫他爹,“三爷,我其实不大愿意杀人,因为杀人总是不大好的。既然柏大夫跟这件事无关,我肯定不会难为他。”

    柏家父子俩均是松了口气。

    孟连生朝船头的常安招招手,对方会意,端着一只松木雪茄盒走过来,在柏清文面前打开。

    “柏大夫,这是柏先生生前抽的最后一盒雪茄烟。既然你很感恩柏先生,这盒雪茄我转送给你。”

    柏清文看到这烟盒,脸色显而易见地僵了一僵,结结巴巴道:“谢……谢谢!”

    孟连生从盒子里拿出一支雪茄,手中变戏法一样出现一枚打火机,他将雪茄烟点燃,送到柏清文口中,道:“既然柏大夫喜欢柏先生这份遗物,不如就在船上抽完再回去。”

    柏清文满脸恐惧,却也不敢拒绝,一口一口地抽起来,只是吸得少吐得多。

    孟连生摇摇头:“柏大夫这个抽法太慢了,常安,你帮帮他!”

    常安冷眼看着这父子俩,将盒子里的雪茄烟拆开,一手捏住柏清文的嘴,一手抓起烟丝,粗暴地塞入他口中。

    柏清文流着眼泪想吐出来,却被仅仅捂住嘴,强行让他吞进去。直到全部让他吃完,常安才将人丢开。

    柏清文趴在地上剧烈咳嗽,因为恐惧而浑身剧烈颤抖。一旁的柏三爷歇斯底里叫道:“都说了清文跟这件事无关,你们别折磨他了!”

    他话还没说话,便听夜色里砰的一声,是常安一枪打在他脑门,让他的声音戛然而止。

    柏清文转过头,惊恐地看向倒在地上鲜血直流的父亲,终于忍不住大吼大叫起来。

    孟连生摇头叹息一声:“柏大夫,你说你要是当真老老实实做你的大夫,救死扶伤多好,非要用你学来的知识,帮助你父兄杀害自己的亲人。”

    柏清文睁大眼睛看向他,一时忘了再大哭大叫,而常安手上的枪,已经抵上他的额头。

    一声枪响之后,紧接着是两道重物坠江的陈闷声。片刻后,漆黑的江面上,除了风声浪声,再无其他动静。

    孟连生坐回小几前,望了眼漆黑平静的江面,淡声吩咐:“事情都结束,回去吧!”

    他拿起小几上的茶杯,喝了一口已经冰凉许久的茶水,迎着夜晚江风,心中一片怡然。

    他有点想念富民路自己那栋小楼了。

    *

    “嗯,你没事就好,我看报纸,最近租界里好像发生了不少事,你自己要注意安全。”

    沈氏盐厂办公室里,沈玉桐一面与孟连生讲电话,一面低头看着桌上的报纸。自从一个礼拜前,顺和仓库失火,李永年被人刺杀。这些天的报纸,就一直是相关的消息,立新自然也被牵扯其中,各种说辞真假难辨,有说是李永年与青帮抢夺烟土市场,有说是手下造反,自然也有真凶是立新小孟的说法,不过或许是柏清河丧事还没过七期,孟连生又向来不是孙志东那种杀人放火的作风,嫌疑倒是不算太大。但立新顺和结怨已久,立新也不只是小孟一人,免不了还是要被卷入风口浪尖。

    沈玉桐自然不相信孟连生会在服丧期,干出杀人放火的事,只担心局面如此混乱,他会不会受牵连有危险。

    这些日子,他一直不大放心,两人几乎每天傍晚都会通电话,此刻听他再次说自己没事,才稍稍松了口气

    那头的孟连生道:“二公子,我服丧期还有十九天。”

    沈玉桐说:“好,到时候我去找你。”

    孟连生道:“嗯,我们去我的小楼见。”

    沈玉桐轻笑了笑:“自己保重,回头见。”

    孟连生:“你也是。”

    沈玉桐挂上电话,正要继续浏览手中的报纸,沈玉桉推门而入,手中也握着同一份报纸。

    “大哥,有事?”

    沈玉桉道:“最近租界里发生的事,你也清楚,我刚刚听说。李永年这件事,还牵扯了柏三爷,柏三爷一家三口都下落不明,怀疑也是遇害。他们这些帮会土商到底怎么回事,我们也不用知道太多,敬而远之就好。”

    沈玉桐点头。

    沈玉桉看了他一眼,总觉得他并没将自己的话放在心上,干脆直截了当道:“我要说的是小孟。我知道他对我们沈家对你有恩,你与他是朋友。但他如今是立新老板,就算这回的事不是他所为,也必定或多或少有点关系。”

    沈玉桐打断他:“小孟还在服丧期,他不可能去做这些事。”

    “他是老板,只要跟立新有关,就都与他脱不了干系。”

    沈玉桐抬头看向兄长,好整以暇道:“大哥,你也说过小孟跟我们不一样,不是谁一生来就有家业继承,有些人连吃饱饭都很艰难,没必要去苛责他人做什么,只要他不会杀人放火滥伤无辜就行。”

    沈玉桉道:“对,我是没听说过小孟杀人放火。但烟土行业有多乱我们都清楚,为了利益谁不是争得你死活我?小孟如今是立新老板,更加不可能在这个行业明哲保身。我不是让你和他断绝关系,我们沈家盐运还得靠立新码头。我只是希望你与他保持君子之交,以免交情太深,不小心牵扯到他们的纷争里。”

    沈玉桐暗道,别说自己和孟连生已经有了另一层关系,就算两人依旧只是朋友,那也绝对是至交好友,不可能只是淡如水的君子之交。

    他想了想,反正两人的关系是要隐瞒的,干脆不与兄长多做争辩,只敷衍道:“大哥,我有分寸的。”

    沈玉桉惋惜般叹了口气,想要说点什么,到底没再开口。他见孟连生的次数,一根指头就能数清,无论哪次,留给他的印象,都是一个纯良本分的孩子,甚至有种老派的温良恭俭让作风。但他很清楚,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能坐稳立新老板的位子,靠得绝不可能是纯良本分。

    相较于兄长因为种种道听途说,对孟连生的判断,沈玉桐自认对孟连生不说十成,那也绝对是九成九的了解。

    他们可是在西康朝夕相处了三个月,还有着过命的交情。他相信自己的眼睛,也相信自己的感觉,绝不会因为外界的传言,对他有一丝半点误解。

    他是自己爱的人,理应对他信任。

    *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柏清河为什么不报仇,他都要死了,是真顾不上了,唯一能做的就是用全副身家投注孟连生,换自己儿子一个平安。他想得是,走得平静点,儿子少点阴影。

    他自己是个重情重义好心肠的人,算是时势造英雄。当弱点太多,老婆孩子出事后,就金盆洗手信佛去了,所以造成这个结局。他一开始把小孟带回去,是觉得对方跟以前的自己很像。但其实两人完全不像。

    第52章、第五十二章 又打仗了

    夜晚十点,孟连生陪子骏说了会儿话,等小家伙上床睡着后,不紧不慢下楼,出门穿过走廊,朝配楼走去。

    半路遇到一两个佣人,互相礼貌客气地到晚安。

    花园里的灯还没熄,照着初夏时节满园的翠绿芬芳,偶尔有低语在静谧的夜色中传来。这一切都昭显着,柏公园已经恢复从前的井然有序。

    恢复秩序的不仅是柏公馆,整个上海滩亦然。

    李永年和他的顺和,一路来树大招风,得罪过不少人,他这一死,他手下的人,不是跑路,就是向其他帮会公土商递投名状,剩下不甚重要的工人,无非是讨口饭吃,跟谁都一样。

    偌大一个顺和,不过短短数日,便被各方瓜分得一干二净,其中又以青帮更甚,因而李永年死于青帮之手传言最多。

    立新的地盘在公租界和华界南市,与掌控法租界烟土提运的青帮,向来井水不犯河水,因为这回没参与争夺利顺和的业务,双方心照不宣地继续和平相处。

    外部风平浪静,内部在恩威并施之下——杜赞陈勇施威,孟连生施恩,也是一片的祥和。

    人人都道柏清河没看错人。

    孟连生对此深以为然。

    他回到自己的小房间,站在镜子前,将手臂上的黑纱拿下来。

    柏清河的七期已过,今晚杜赞带着一众人去赌钱逛窑子,连常安常平兄弟俩也出去喝大酒,可见悲痛这件事并不值一提,自己也并非异类。

    他与沈玉桐约了今晚在他的小楼见面,因为太久未见,不免有点兴奋。

    他整理好衣衫,戴上眼镜,镜子的人,赫然是一个衣冠楚楚的青年。

    从柏清河过世到现在,他一直没回过富民路小楼,只让吴妈每天打扫。吴妈是尽职尽责的娘姨,显然这些天也并没偷懒,因为阳台上的几盆花正开得鲜艳。

    他停下车,望着小楼的灯光,嘴角不由得涌上笑意,是二公子已经在屋里等他。

    听到门外汽车的声音,沈玉桐便知是孟连生回来了,他赶紧走到玄关,将门打开。

    “你来了!”他笑着将人拉进来,关上门将人上下打量一番,确定面前这人完好无损,方才弯起嘴角,舒了口气。

    孟连生也在看他,看着他那张让自己思念多日的面容,他蓦地将人一把抱住,道:“二公子,我好想你。”

    沈玉桐说:“我也想你。”

    久别重逢,两人自是一番干柴烈火。

    及至过了凌晨,才平静下来。

    相聚的时间太短暂,谁也舍不得就这样睡去,便靠在床头,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沈玉桐想到什么似的,问:“这段日子,我看报纸上乱七八糟的消息很多,也不知孰真孰假。李永年与顺和,还有柏三爷一家到底怎么回事?你清楚内情吗?你们立新有没有牵扯进去?”

    这一个多月,孟连生杀了五六个人,在他看来,无论是报仇,还是除患,他都是做自己该做的事,这些人也都是该死之人。他既不认为自己有错,也不觉得自己残忍。

    但他也明白,沈玉桐必然不会这样认为,对方是锦绣堆中长大的富家公子,从未体会过人间疾苦,杀人放火对他来说,是天大的事。他不知这世道里,人命有多不值一提,就像自己死去的父母兄长先生表叔,

    既然他不喜欢,自己便没必要对他如实相告。

    孟连生想了想,摇头淡声道:“我不太清楚,应该是顺和与青帮在烟土生意上起了纷争,至于柏三爷他们,我就更不了解了。总归,跟立新没什么关系,现在立新上下很平静,你不用为我担心。”

    沈玉桐点点头,又道:“我是想你年纪轻轻,柏老板这一去,把立新这么大个摊子全留给你,怕你压力太大。”

    “压力肯定是有的。”孟连生轻笑,“不过如果二公子多来看我,再大的压力也无所谓了。”

    沈玉桐揉了把他的头:“嗯,只要奉贤那边不忙,我就回来看你。”

    孟连生顺势靠在他颈窝:“其实你要是在奉贤回不来,我也可以过去看你。”罢了,又补充一句,“但是得大公子不在的时候。”

    沈玉桐被他逗笑:“你还怕我大哥?”

    孟连生一本正经道:“我怕被大公子知道我们的关系,不让你和我再见面。”

    沈玉桐一想也是,原本沈玉桉现在对他就有几分忌惮,若是知道两人有这层关系,肯定要棒打鸳鸯。他是不怕大哥的,但父亲年纪大了,身子不好,气到老人家是大事。

    他想了想道:“那就等我大哥不在时,你再过来奉贤找我,我带你去海边看日落。”

    孟连生面露憧憬,孩子气地对他伸出手指:“好,等我们都有空了,再一起去之前说的海滩晒日光浴。”

    沈玉桐笑着与他打了个打勾:“一言为定。”

    孟连生伸手抱住他,在他脖颈处嗅了片刻,呢喃般道:“我的命好像不大好,我身边的人总是一个接一个离开我。不过只要有二公子在,吃再大的苦都值得。”

    这种被人依赖的感觉,让沈玉桐心中充满了柔情蜜意,他终于能做葬礼上就想做的事——伸手爱怜地摸了摸他的头,又去亲他的脸:“二公子以后不会让你再吃苦。”

    孟连生道:“那二公子要永远在我身边。”

    沈玉桐故意笑着逗他:“那如果我要离开你呢?”

    孟连生抬头,一双黑沉沉的眸子看向他,道:“那我就把二公子关起来。”

    他的语气很认真,只是那双眼睛过于干净温和,仿佛天然的带着一点慈悲,这样的话说起来,也便没有任何威慑力。

    沈玉桐自是不以为意,又揉了把他的脑袋,将他一头短发揉乱,笑道:“臭小子,你还挺有本事啊!”

    孟连生笑着往他身上凑:“我不臭。”

    ……

    日子回归平静,沈玉桐每月回租界两三回,每次也就待个两三日,这两三日里,他还要陪父亲和家人,与孟连生待在一起的时间实在不算多。幸而他成年已久,又交游广阔,父兄并不干涉他的行踪,晚上不回家,只说一句和朋友去喝酒,便不多问。他和孟连生的相聚时光,虽然短暂,至少还算自由。

    至于孟连生去奉贤看他,三个月下来,也就寻着一次机会,是沈玉桉去苏州谈生意,前前后后半个月没去奉贤。孟连生跑来待了四五天,白天跟着沈玉桐在工厂转,傍晚去海边盐场看夕阳,晚上睡在一起说话聊天,很有点不问世事沧海桑田的错觉。

    *

    转眼间,这一年又过去大半,身上的衣裳从薄衫到了厚袄。

    这日,沈玉桐正在盐厂忙碌,工厂秘书给他送来一封信,说是龙少爷送来的急件。沈玉桐总共也就认识一个龙少爷,他打开信笺,果然是龙嘉林那笔狗爬的烂字。

    他费力地扫了一眼,眉头渐渐蹙起。

    原来这信里在说,江浙两派这两日就要开战,让他将工厂停工,速速回租界,以免被战火波及。江浙两个司令为争夺上海,称霸江东,较劲多时,最近更是频频发生摩擦,这一仗迟早要打起来。

    沈玉桐没料到这么快。

    既然龙嘉林专门给他送来急件,只怕是浙江那边的兵马上进来了。他哥沈玉桉刚回租界,他赶忙往家里拨了个电话,告诉他这个消息。沈玉桐消息也灵通,说浙江几十万大军半个月前已经准备。

    沈家是商贾大家,谁掌控上海并不重要,但若是打仗,必然会受到损失。两兄弟一商量,沈玉桐让他哥别来奉贤,他自己在这边安排好工人,马上回租界。

    其实盐厂在海边,地势偏远,即使是打仗,被战火波及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但以防万一,挂上电话后,沈玉桐便唤来经理,下令停工,家在边近的工人马上回家,剩下的工人待在工厂内,不得外出。

    安排好一切,已是暮色四合,他坐上车子,准备回沈家花园。哪知车子开了才半个多钟头,前方忽然一阵枪炮声传来,继而乌泱泱一群老百姓,从前方奔跑逃散。

    程达停下车,打开窗子大声问:“怎么回事?”

    “打仗了打仗了,路都被大炮轰烂了!”

    沈玉桐看着窗外的混乱,猜测前方有大兵在交火。龙嘉林是个粗枝大叶的,信笺上没有落款日期,只怕那封急件实际上已经晚了两天,浙江的兵已经进来。

    贸然前行回租界,不知道要穿越多少火线。枪炮不长眼,他身下这辆铁皮匣子,经不起炮轰。

    犹疑片刻,他吩咐司机:“程达,掉头回盐场。”

    “明白。”

    回到工厂,沈玉桐原本想打个电话给家里说明情况,哪晓得电话竟然打不通,只怕是线路被破坏,只能作罢,老老实实待在工厂里等待消息。

    这场交火显然挺激烈,及时工厂地处偏远的海边,仍旧能隐约听到一夜未绝的枪炮声。

    及至翌日清晨,沈玉桐吃了早饭,从房间出来,溜达至工厂大门口查看外边的情况,却见大门外挤着一群人,个个形容狼狈,像是乞丐一般,伸着手朝里面要水喝。门房从铁门缝隙,给了一点水,便开始驱赶。

    沈玉桐将门房叫来问:“怎么回事?”

    门房苦着脸回道:“说是从松江那边来的,那边昨天开始交火,打得很厉害,很多屋子都被炸没了,为了保命,老百姓只能往外逃。本来过得好好的,一下子无家可归了,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消停下来。”

    沈玉桐瞧了眼外面的难民,总共二三十个,多是妇孺,一路从松江逃来这边,临近岁末,饥寒交迫,着实不易。乱世之中,受苦受难的总归都是平头百姓。他望着这些可怜人,心中不忍,想着一打仗,外面也不安生,便对程达道:“你去叫经理带几个人,把这些人安顿进来,给他们弄点吃的。”

    程达得令,颠颠跑去干活。

    工厂大米面食储备足够留下的两三百工人吃上十天半个月,暂时收留几十个难民,不是什么问题。

    被收留的难民,对他这个沈家少爷感激涕零,跪在地上给他磕头。沈玉桐自觉受不起这个大礼,赶紧让人扶他们起来,心中只期盼这场仗早些结束,无论谁输谁赢。

    然而事与愿违,这场战火,并未如沈玉桐所希望的早早褪去,到了这日傍晚,枪炮声越来越近。门口的难民也是来了一拨又一拨。既然上午已经收留一批,也没有将后来者拒之门外的道理,到了夜幕降临,工厂里收留的难民已经超过百人。

    人多必杂,晚上吃饭时,几个难民为了争几个馒头,差点打起来。幸而沈玉桐程达带人一直看着,只是见此情形,他再如何菩萨心肠,也不敢再放更多的人进来,只让厨房准备食物和水,隔着大铁门发放。

    这一夜,他躺在床上,听着时而传来的炮声,一刻没阖眼。

    及至过了凌晨,程达忽然敲门道:“二公子,小孟来了!”

    “什么?”他猛得从床上竖起身,披了件外衫下地,将房门打开,站在门口程达身旁,风尘仆仆的男人,不是孟连生,还能是谁?

    他是又惊又喜,用力抓着对方的手臂,道:“你怎么来了?”

    孟连生道:“我听说松江奉贤交火,电话也打不通,怕你这边出事,就过来看看。”

    他话音刚落,远处又隐约传来一声炮响,沈玉桐当即回神,将孟连生一把拉进来,又吩咐程达去看着难民,然后将门关上。

    电路损坏,屋内没了电灯照明,桌上点着一盏煤油灯,光线微弱,灯影瞳瞳。孟连生约莫是渴了,自己伸手拿过桌上的茶壶,倒了一杯茶,仰头一饮而尽。

    沈玉桐望着他,他穿一件棕色皮夹克,夹克看着倒是新的,只是覆着一层尘土,肩膀上还裂了两道新鲜的口子,裤子和马靴更是污迹斑斑,一仿佛在坭坑里滚过,唯独脸上还算干净,应该是进屋前,用随身带的帕子抹过。

    呵,有本事换身衣服再进来。

    *

    作者有话要说:

    啊,小龙快回上海了~

    小孟:晦气!

    之前说开灵异文《招错魂之后》,但写了一些发现设定有问题,回头捋明白了再写。先开个简单轻松的甜文《别装了,知道你喜欢我》,大家有兴趣去收藏一下。

    双重生,攻以为受暗恋自己多年,重生后脑补对方追求自己,实际上受另有所爱,重生后一心追男神,各种乌龙搞笑,而且会比较爽。

    文案:

    毕业五年同学聚会,宋焕和当年几乎没交集的高岭之花岑樾,酒后春风一度,并无意间发(误)现(会)对方暗恋自己多年的秘密。

    隔日醒来,宋焕发觉自己回到了刚上大学那会儿。

    看着少年岑樾冷若冰霜的脸,他不以为意暗笑:别装了,知道你喜欢我。

    并决定给对方一个机会。

    岑樾少时家境贫寒,性格孤僻,暗恋男神苏寒,以为对方是直男不敢表白,最终错过。

    多年后在同学聚会上,偶然得知男神出柜,当即喝得酩酊大醉,和上学时看不顺眼的嚣张富二代宋焕过了一夜。

    幸运的是,第二天他回到了九年前。一切还来得及,这一次他不仅要好好回报当年那些人渣,还要主动出击追到男神。

    只是为什么……

    他精心准备的礼物,被宋焕拿走。

    他费心设计的偶遇,被宋焕插足。

    最可怕是,他终于决定表白,为什么约好的人变成了宋焕?

    对方还一脸傲娇:看在你对我这么痴心的份上,我答应跟你在一起就是。

    岑樾:????你在说什么?

    心机美人受VS傲娇脑补帝攻

    第53章、第五十三章 杀人

    孟连生喝完茶,转头看向沈玉桐,见对方脸色沉沉,顿时露出一副乖顺老实的模样。

    沈玉桐扯了下嘴角,冷着脸道:“你怎么过来的?”

    “骑马。”

    沈玉桐一听,脸色更是难看,原本以为他做事有分寸,没想到也有如此莽撞的时候。汽车好歹还有一层铁皮挡着,骑马一颗流弹都能送他上西天。

    他知道对方是担心自己,但因为这份担心,就涉险跑过来,简直让他恨不得狠狠敲他脑袋。

    沈玉桐是个好脾气,孟连生从来没见他生过气,现下见他沉着一张脸,顿时有点心虚地拉住对方,眨眨眼睛,露出小鹿般的眼神,低声道:“二公子,我是听说路被枪炮损坏才骑马,你也知道我骑马骑得很好,我一路都是绕开有大兵出没的地方,你看我现在不没事么?”

    沈玉桐瞪他一眼,伸手扯了扯他夹克上那道口子,道:“这是怎么回事?”

    孟连生说:“马听到远处炮声受惊,我一时没注意,从马上摔下来。我反应快,就擦破了衣服,真没事。”

    见对方一脸怀疑地上下打量自己。他赶紧伸伸腿和胳膊,示意自己好脚好手,毫发无伤。

    沈玉桐抬头看向他,一错不错地看了片刻,一张冷冰冰的脸,终于露出一个浅笑,伸手捶一把他的肩膀,无可奈何般道:“傻小子,以后不许再做这么危险的事。”

    孟连生咧嘴一笑,用力点头:“二公子,我有分寸的。”

    沈玉桐嗔道:“你有个鬼的分寸!”

    孟连生立刻识时务地噤声。

    沈玉桐想他一路奔波,估计也没吃晚饭,便吩咐阿福去厨房给他弄点吃的。这家伙嘴巴向来不挑,馒头烧饼就能打发,不过沈二公子舍不得亏待他,何况对方是冒着炮火跑来看自己,不给他烧一桌满汉全席,已经算是对不住他。

    工厂里满汉全席是没有,做几个小菜还是凑合。待孟连生吃完饭,沈玉桐又将人带去洗了个热水澡,换上他的一身干净衣裳,这才领着人回自己房间。

    两人小半月没见,原本孟连生这番折腾是有些疲倦的,但吃饱喝足洗去一路风尘,整个人又精神奕奕,进了房内,便抱着沈玉桐腻歪。

    原本沈玉桐还要教育他一番的,被他这一缠,肚子里那点气,很快散去。

    只是刚躺上床,什么都还未做,忽然听到外面又喧杂吵闹声。

    沈玉桐蓦地坐起身,走到房门口,唤来人问:“怎么回事?”

    一个听差的跑过来回道:“二公子,是那帮子难民闹了点事,程达已经去处理,您好好休息,不用管。”

    沈玉桐却是不大放心,披上衣衫,原本是要让孟连生自己先睡,对方却已经下床跟上来:“我同你一起去看看。”

    沈玉桐点头:“行。”

    难民是安置在食堂里打了地铺,男女老少挤在一起,难免发生摩擦,白天就因为争抢馒头打过架。幸而工厂人员充足,有程达拎着十几个身强力壮的青年维护秩序,这些人才老实消停下来。

    沈玉桐也知道,放这么多人进来,难免鱼龙混杂,但乱世之中,能帮一个是一个。

    他与孟连生来到食堂时,两个男人正与几个女人对骂。问了才知,原来是有姑娘说睡着了,被这两人占便宜,然而这两人却一口咬定是被冤枉,双方吵得不可开交,叫来工厂的人主持公道。

    双方都振振有词,程达怕自己葫芦僧判葫芦案,一时焦头烂额做不了决定。

    沈玉桐看了眼吵架的双方。两个男人一高一矮,是二十多岁的青年,模样有几分相似,约莫是兄弟,算是这批难民里,少有的年轻力壮者。另一边的五六个女人,除了两个十几岁的小丫头,其余都是四五十岁的妇人,虽然受了难,但撒起泼来很有气势。

    也难怪程达左右为难。

    沈玉桐道:“给这两位兄弟准备水和吃的,送他们出工厂。”

    几个女人一听,喜不自胜,激动地要凑过来道谢,还是程达眼明手快将人拦开,而孟连生更是上前挡住他,生怕他被人碰到一丝一毫。

    只有那两个要被赶走的男人,不满地嚷嚷道:“她们血口喷人,无凭无据,二公子凭什么要赶我们走?”

    这两人大概是为了要证明自己是被冤枉,这愤怒显得十分夸张,仿佛是沈玉桐栽赃诬陷了他们一般,恨不得上前抓住对方理论。

    “凭这是沈家的工厂!”不等沈玉桐回答,程达已是一声怒喝。没再给他们机会,只吩咐身旁的几个青年,连拖带拽将人直接赶走。

    那两人被拖到门口时,已经从不满变成怒骂,骂的对象自然是沈玉桐。

    程达挥挥手对围观的难民道:“大家继续休息。”

    众人作鸟兽散,各自回到地铺。

    程达跟着沈玉桐出门,低声问:“二公子,你怎么就能断定是那两个男人的问题?”

    沈玉桐道:“我不能断定,不过这种情况,宁愿冤枉两个无辜的良民,总好过留下两个可能欺负女子的恶人。”

    程达点头:“这倒也是,我开始就该将两人赶走的。”

    一旁的孟连生冷不丁道:“二公子没错,这两个人就是恶人。”

    “嗯?”沈玉桐转头看向他,问:“你怎么知道?”

    其实发生这种事情,百分之九十的可能就是男人做了坏事,只是无凭无据,确实不能空口白牙地给人下定论,只能仗着这是自己地盘将人赶走。

    他听孟连生如此笃定,原本是等着他的高论。不想孟连生只轻描淡写道:“俗话说做贼心虚虚张声势,不正是说的刚刚这两人么?”

    沈玉桐愣了下,好笑地摇摇头,但好像也不是没有道理。

    孟连生又说:“二公子,我说真的,这两人就是恶人,而且绝不会善罢甘休。”

    沈玉桐不以为意道:“难不成他还能回来找我麻烦?”

    孟连生皱着眉头没说话。

    回到房内,已是凌晨两点多,沈玉桐昨晚就没睡好,打着哈欠先上了床,他闭着眼睛挪进去,给孟连生让开位置,迷迷糊糊感觉他躺在外面,似乎往枕头不知塞了个什么玩意儿。

    因为实在太困,连好奇的力气都没有。身旁有这么一个人,鼻息间都是让他安心熨帖的味道,外面的战火变得不再重要,他很快沉沉睡去。

    也不知睡了多久,他迷迷糊糊感觉身旁的人猛然起身,从枕头下抽出了什么,接着便是跳窗的声音。他这是一栋二层小楼,跳窗这么大的动静,将他彻底惊醒。

    床上的孟连生已经不在。

    借着一点窗外一点鱼肚白一看,他看到窗户大开。

    他慌忙跳下床,还没走到窗边,便听得两声刺耳枪响。他怔了下,赶紧趴在窗口往下看,却见院墙下倒着两个人,后脑勺各自一个血窟窿,位置几乎一模一样,可见开枪之人的枪法无比精准。

    而院中央则站着一个他再熟悉不过的身影,正是刚从他床上离开的孟连生。

    “小孟!”沈玉桐发出的声音几乎有点颤抖。

    与此同时,听到动静的程达,已经快速跑到后院,问:“小孟,这……这是怎么回事?”

    孟连生道:“这两人拿着刀刚刚从窗户翻进了二公子屋内。”

    “什么?!”程达大惊失色,看了眼地上两个已经死透的玩意儿,认出就是先前被赶走的那两个男人,手中各自拿着一把匕首。

    作为二公子的保镖,他差点没吓得魂飞魄散,心有余悸得转头对孟连生道,“这两人也不知是什么来路,幸好小孟惊醒,不然只怕会出大事。”

    孟连生谦逊地摇摇头。

    而楼上的沈玉桐,却是惊得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来,不是惊这两人去而复返,还拿着刀钻进他屋,而是惊讶孟连生杀人杀得如此干净利落。

    *

    作者有话要说:

    二公子:我老实善良的小孟呢?我那么大个老实善良的小孟呢?

    第54章、第五十四章 决定好好爱一爱对方

    孟连生在立新几年,鱼龙混杂之中什么人都见过,虽然不知这两人来路,但一眼便瞧出是不轨之徒,既然他们敢打二公子的主意,他杀他们,理所应当。

    但他很清楚沈玉桐接受不了自己杀人,所以刚刚这两人爬进窗时,他没马上开枪,等追下楼,见人马上就要翻墙成功逃之夭夭,不得不扣下扳机。

    更多的人涌来,清晨的小院里,顿时变得喧杂吵闹。

    孟连生眼珠子转了转,收了枪,默默上楼,推开门,沈玉桐已经穿好衣裳,脸上倒是没有太多异样,只是瞧他的眼神,有点意味不明。

    孟连生表情也无异样,还是沈玉桐熟悉的那副纯良模样,他平静道:“这两个人很危险,可能是故意混进难民中,想图二公子的财。”

    沈玉桐点点头,沉默片刻,却是话锋一转:“小孟,你以前杀过人吗?”

    孟连生仿佛早有准备,点头:“杀过。”

    沈玉桐望着他,继续问:“杀了什么人?为了什么?”

    孟连生道:“西康打猎那次。”

    他黑沉沉的目光,写着坦然诚恳。他确实没说谎,只是杀人并不止那一次。

    沈玉桐心头微微一滞,西康的事他又如何会忘记。当时在山上,孟连生引开追兵之后发生了什么,他当时并未细问,但能在手持刀枪的蛮人手下捡回一条命,显然不可能没杀人。

    那种情况下,为了保命,杀人乃天经地义,换做自己也会毫不犹豫。

    所以,在西康杀人合情合理,今日杀两个入市室恶徒,又有什么问题?

    不是求生,却也是除恶。唯一区别不过是,这回他亲眼所见罢了。

    因为孟连生纯良,就觉得他不该杀人,哪怕杀的恶人?哪怕是为了自己?

    若开枪的是程达,他这会儿大概已经在庆幸。

    沈玉桐为心中这点别扭暗觉好笑,想通了,便觉得是自己太求全责备。

    孟连生没再说什么,只用那双澄澈干净的黑眸全心全意凝望着他,仿佛在等一个盖棺定论。

    沈玉桐对上他的眼睛,对刚刚自己那点质疑和挣扎唾弃不已。

    这可是他的小孟啊。

    他弯唇一笑,伸手抱住他的肩膀,问道:“开枪的时候怕不怕?”

    孟连生沉默了片刻,回道:“有一点。”

    沈玉桐道:“以后遇到这种事,不要像今天这样莽撞地追出去,谁也不知道他们手中拿着什么危险武器?太危险了!”

    孟连生愉悦地笑开:“好。”

    两人抱了片刻,虚掩的门,忽然被人从外面推开,程达大大咧咧闯进来:“二公子……”刚唤完这声,便见屋中两个抱在一起的大男人,一时愣住,后面的话,也忘了继续说下去。

    沈玉桐和孟连生分开,欲盖弥彰地清了下嗓子,一脸正经地问:“怎么了?”

    程达反应过来,想着发生这事,二公子和小孟估计都比较激动,抱在一起也不足为奇,便没做他想,回道:“我刚刚检查了下两人身上,除了刀还有绳索。又去问了食堂里的难民,竟然没有一个认识他们。那肯定是故意混进难民,打算趁乱绑架二公子求财。”

    这说法倒是跟孟连生的推测差不多,想来也是八九不离十。

    沈玉桐点点头:“我知道了,这仗还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结束。世道一乱,免不了有人趁乱打劫。这两天,你多派点人值守,尤其是晚上,免得再有人混进来。”

    程达道:“经理已经去安排。”又看向孟连生说,“刚刚多亏了小孟,看来小孟真是我们二公子的贵人,三番五次救了二公子。”

    孟连生说:“机缘巧合罢了。”

    程达道:“那也说明小孟你与我们二公子有缘。”

    这回孟连生还没说话,沈玉桐已经笑着先道:“我和小孟确实挺有缘。”

    说着还半眯着眼睛看了孟连生一眼。

    他本就是个桃花眼,这样故意带着促狭地去看人,颇有几分狎昵。程达一个钢铁汉子,毫无觉察,被看的孟连生,却是明明确确接收到这暧昧的讯息。

    程达报告完毕,嘱咐受惊的沈玉桐好好休息,自己出门继续处理事情。

    沈玉桐将门关上,还没转身,已经被孟连生从后面抱住,亲吻他耳后。

    沈玉桐身心一齐软下来,想着他冒着炮火来看自己,又为了保护自己不顾危险去追那俩恶人,自己刚刚却质疑他竟然杀人,可见自己这个爱人做得实在不够格。

    他有心补偿孟连生,决定好好爱一爱对方。

    于是转过身,捧着对方的脸,仔细地去吻他。

    沈二公子要讨好人,谁能扛得住?

    反正孟连生是扛不住的,被他细细地吻着唇,很快眼尾便泛红,喘着粗气将人抱上了床。

    天光大亮的同时,外面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两人索性一直待在房中,连午饭都是阿福送进来的。远处时不时还会响起一声炮响,到了下午,这让人心烦意乱的声音才终于彻底平静。

    及至傍晚,雨歇天晴,碧蓝如洗。

    因为许久没听到炮火声,工人和难民们都凑在大门前,小心翼翼地查看外面的情况。

    沈玉桐也终于舍得带孟连生走出房间,他没去看战况,因为知道看与不看,战火都不会因为他们这些看客的意志为转移。

    他和孟连生去了工厂后方的海边盐场。

    两人找了一处方便看海的地方坐下。因为盐工都躲在工厂里,偌大的盐场空无一人,孟连生便十分大胆地抱住他,脑袋更是亲昵地搁在他肩头。

    沈玉桐任由他这样黏缠,两人一时都没说话,只安静地看着远方的风光。

    带着腥味的海风,迎面拂来,才出来不久的太阳,已经开始西沉,拖曳着身后大片绚烂彩霞。听了两三天炮火,现下与喜爱人相互依偎在一起,听着海浪和风声,简直要生出一点天地之间,仿佛只剩他们两个人的罗曼蒂克。

    沈玉桐忍不住歪头,在爱人唇上吻了吻。

    哪晓得,刚刚从对方的唇上离开,便听得一个破锣嗓子的呼喊传来:“二公子——”

    原本沉浸在这罗曼蒂克氛围中的两个人,都是被吓了一跳,齐齐转头循声看去。

    这破锣嗓子不是别人,正是沈玉桐的贴身小厮阿福。

    阿福的嗓子跟破锣其实没什么关系,只是这会儿不知是遇到什么事,似乎是激动得变了调。

    阿福虽然跟着自家少爷在英吉利待了几年,但该开窍的地方仍旧没开窍,他晓得自家二公子与小孟关系好,遥遥看到两人抱在一起,甚至脸都贴在一块,仍然以为两人是在窃窃私语什么事,完全没作他想,倒是衬得沈玉桐有点做贼心虚。

    待阿福气喘吁吁跑过来站定,沈二公子一本正经问:“什么事?”

    阿福伸手往工厂方向一指,上气不接下气回道:“二公子,刚有人来送口信,说仗打完了,浙江司令接管了上海,龙家也要回上海了。”

    “什么?”沈玉桐站起身,他想过浙派会赢,但没料到这么快,“浙江接管了上海?”

    阿福点头:“是,听说龙老爷马上要被委任淞沪警察署署长。”他见自家少爷眉头轻蹙,试探着道,“这应该是好事吧?”

    沈玉桐不置可否,小龙是他好友没错,但撇去这层关系,龙家父子是什么人,他们回了上海,掌了权是不是好事,还真不好说。

    他想到什么似的,转头看向孟连生,只见孟连生也是浓眉紧蹙,仿佛是冥思苦想着什么。

    “小孟,怎么了?”

    孟连生仿佛是忽然被他唤回神一般,笑着摇摇头:“没什么事,只是想如果龙少爷回了上海,是不是会经常找二公子你玩?”

    沈玉桐对这个倒是没放在心上,不甚在意道:“我与他都不是小孩子了,哪有那么多工夫一起玩。”

    孟连生点点头,但笑不语。

    正说着,忽然一阵脚步声遥遥传来,三人不约而同转头看去,只见十几个穿戎装背□□的大兵,正朝这边跑来。

    因为这两日听多了枪炮声,乍然见到这么一群人,别说是阿福,就是沈玉桐都吓了一大跳,孟连生则是将他一拉,挡在自己身后。于是那点惊讶瞬间被抚平,很快冷静下来思考是怎么回事。

    其实也不用他如何去思考,因为随着这群大兵越跑越近,他已经认出打头的那个大个子青年,正是龙嘉林。

    “是龙少爷!”阿福高声叫道,分明是松了口气。

    “小凤!”龙嘉林丢下身后的马弁们,一马当先冲过来,将阿福和孟连生一把薅开,往沈玉桐跟前大马金刀一站,两只爪子用力握住对方肩膀,满脸激动道,“小风,我回上海啦!”

    他应该是好几日没洗过澡换过衣,灰头土面的样子,但一双眼睛奕奕放光,显然是因为打了胜仗而开心。沈玉桐虽然不关心军阀间的纷争,但见他完好无损,也为他高兴,拍拍他的手臂,笑道:“恭喜啊小龙!不过你怎么在这里?”

    龙嘉林松开放在他肩上的手,昂昂头,颇有几分邀功的样子:“本来我在松江帮忙处理降兵收编善后的事,但我听说你还在工厂,就赶紧先过来亲自告诉你好消息。我这几日要忙得很,也就能抽空看你一眼。”

    沈玉桐道:“既然这么忙,作何专程来看我,你都回了上海,以后有得是时间见面。”

    “那怎么能一样?我龙嘉林的大事情,必须第一个来跟你分享。”

    沈玉桐笑说:“那可真是荣幸。”

    龙嘉林杨着眉尾,伸手揽住他的肩膀:“咱俩谁跟谁?”他似乎这是才注意到沈玉桐身旁的孟连生,咦了一声,颇有些惊讶道,“小孟,你怎么在这里?”

    孟连生客气一笑,回道:“我也是听说这边交火,担心二公子在这边有危险,就过来看看。”

    他说完,一旁的阿福接话道:“龙少爷你不晓不得,今早有两个歹徒趁外面乱,偷偷闯进二公子房内想绑票,多亏小孟发现开枪将人打死。”

    从小到大,龙嘉林跟条鼻子灵敏的大犬一眼,但凡沈玉桐身边出现新朋友,都会让他如临大敌草木皆兵。唯有对孟连生,他那狗鼻子一样的嗅觉,仿佛彻底失了灵。

    哪怕对方三番五次对沈玉桐出手相助,在西康朝夕相处三个月,如今更是冒着炮火危险,从租界跑来看沈玉桐,显而易见的关系不一般,大大的不一般。但他似乎仍旧没觉得哪里有问题。

    他听了阿福的话,松开沈玉桐,大手往孟连生背上用力一拍,朗声笑道:“好兄弟!回头你龙大哥一定好好谢你。”

    孟连生说:“这是朋友该做的,龙少也太客气了。”

    “要的要的,在四川也是你救了小凤,我都记着呢,回头必须得好好谢你。”

    孟连生笑而不语,是个却之不恭的表情。

    龙嘉林看了眼手上腕表,哎呦一声道:“我得马上回松江衙署,不然肯定有人跟我爸爸告状,说我贪玩。小凤,等我忙完再来找你。”

    他对沈玉桐挥挥手,急忙忙地要走,但走了几步,忽然又想起什么似的,回头跑到沈玉桐跟前,张开双臂用力抱了抱对方:“小凤,我终于要跟你团聚了,我真高兴真高兴!”

    说完,也不等沈玉桐的反应,仿佛真是兴奋过度,脚下跟踩了窜天猴一样,一蹦三尺高地走远了。

    沈玉桐望着他的背影,摇头叹了口气,没注意身旁孟连生表情里的意味不明。

    *

    龙嘉林前脚没走多久,沈家大公子便到了工厂。

    因为电话线路还未恢复,沈玉桉一听到仗打完了,便紧赶慢赶地跑过来。官道被破坏得很严重,汽车颠簸一路,他刚下车缓过气,恰好从海边返回的沈玉桐与孟连打了个照面。

    “大哥,你来了!”沈玉桐快步迎上去。

    沈玉桉点点头,眯着眼睛打量了眼他,又环顾左右,问道:“这边没事吧?”

    沈玉桐道:“没事。”

    他是没事,但沈玉桉心中却有点事,因为在他看来,孟连生出现在这里,怎么都有点不合常理。他展眉一笑,向朝他走来的孟连生打招呼:“小孟,你怎么在这里?”

    孟连生彬彬有礼回道:“大公子,好久不见。我来南边办事,没想到遇上打仗,就来二公子这边躲躲。”

    沈玉桐不动声色瞧他一眼,心说这家伙果然是怕大哥,竟然说起谎来。

    不过他说谎倒是眼都不眨,看着十分有天分。

    沈玉桉自然没从这话里听出什么漏洞,于是刚刚那点狐疑也就消退了,笑着道:“是啊,这仗说打起来,连玉桐都没来得及回洋场。”

    孟连生说:“现在仗打完,我也得回去了,就不再叨扰大公子二公子。”

    沈玉桉道:“外头还不安生,这么晚了回去恐怕有点危险,还是等明天早上再走吧。”

    沈玉桐以为孟连生是故意客气,顺着大哥的话道:“是啊小孟,天都这么黑了你回去作何?明天再说。”

    孟连生却是摇摇头,轻笑道:“我一个大男人还带着枪,没什么危险的。上海滩忽然改天换日,码头估计也不大安生,我不回去看着不放心。”

    沈玉桉听他这样说,便没再留人,点点头道:“那你自己当心。”

    大哥开了口,沈玉桐没了道理强留人,只是心中不免担忧,眉头轻蹙开口:“我让人给你准备点水和干粮。”

    虽然大哥在,他还是亲自将人送到门口,又目送他骑着马消失在黑夜中,才忧心忡忡折返回屋。

    见沈玉桉正坐在屋内和阿福说话,他不动声色地将人打量一番,怎么看自家大哥都是个和蔼可亲的中年男子,如何就让孟连生吓得连夜遁逃——他是不相信他所谓码头有事这句鬼话的,坚定地认为是被自己大哥吓走。

    沈玉桉听阿福绘声绘色讲完今晨发生的事,抬眼瞧向走进来的亲弟弟,道:“你和小孟还真缘分不浅,听阿福讲今早他又救你一回,还拿枪打死了两个歹徒。”

    沈玉桐点头:“嗯,要不是有小孟,我估计已经被那俩歹徒给绑了。”

    沈玉桉眼睛微微眯起,沉默片刻,又冷不丁问:“他昨晚睡你房间?”

    *

    作者有话要说:

    忘了设定时间哈哈

    小孟:溜了溜了~~

    第55章、第五十五章 龙家晚宴

    沈玉桐原本等着自家大哥细问事发时的情况,再不济也是讨论孟连生开枪杀人这件事,哪晓得对方像是杀回马枪一样,杀了他一个措手不及。他算是明白,孟连生为何连夜逃走,敢情是怕沈家大公子起疑心问他什么。

    幸而沈玉桐没那么容易乱阵脚,稍稍怔了下,便笑回道:“昨晚一直有炮声,我跟小孟都睡不着,他干脆在我房里聊天。我后来倒是睡了,他估计只在桌上趴了会,不然也不会发现有歹徒如室。”

    沈玉桉对这个小了自己快两轮的弟弟,不能说是不了解,至少知道他是个坦荡荡的君子,极少会说谎。但也晓得,他要有心撒谎,旁人只怕很难一眼看出。

    因而他也不确定此时的沈玉桐有没有说谎。

    他看了看对方,最终决定放弃继续追问,只是多留个心眼儿。话锋一转道:“你见到小龙了?”

    沈玉桐点头:“专门跑来告诉我他们龙家回上海了。”

    沈玉桉点点头:“小龙对你这个朋友,确实真心实意。不过除了这点,我也瞧不出他还有什么有点。他那个镇守使,哦,现在是淞沪警察署署长的爹,我也了解不多,皆是道听途说,风评算不得好。现在很难说得清,浙江接管了上海,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沈玉桐道:“我也有这个担忧。现在上海滩的民族工商业,正是发展的时候。经不起折腾。”

    沈玉桉深以为然地叹了口气:“如今也只能先观望。”说罢摆摆手,“走一步算一步,我们自己的工厂先复工再说。”

    为了复工事,沈家两兄弟,接下来连轴忙了三四天。待忙完之后,沈玉桐才终于回了一趟租界休假,陪了一天老父亲后,自然要去找孟连生。

    电话去他办公室,他人不再,听说是去了南市的码头派米,他干脆直接去南市找人。

    这场仗虽然也只能称得上雷声大雨点小,但只要开了炮交了火,就必然有人受灾受难,流离失所。

    码头上,两条领米的队伍排得老长,衣衫褴褛者占了大半,可见这世道穷苦百姓实在是不少。

    沈玉桐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孟连生,他穿着一身灰色长袍,戴着眼镜,将他身上那副老派的温良恭俭让,昭显得淋漓尽致。

    沈玉桐弯唇笑了笑,将手中的报纸叠好。这报纸上头版新闻真是立新小孟。

    孟连生接手立新到现在,几乎让立新大变样。从前柏清河孙志东在时,虽然几个老板看着都是人模人样的体面人,但整个公司并未摆脱帮派作风,不说码头工人,就说孙志东身边的手下,个个都是黑色短褂,看起来与帮派分子无异。直到近半年,除却孟连生自己不是西装革履就是长袍马褂,俨然已经变成上海滩摩登绅士。他身边人也改头换面,个个穿起了西装马甲,看起来跟洋行职员没什么两样。

    改了装扮还不打紧,连做派都大为不同,无论在是租界还是华界,几乎都很少再传出立新斗殴闹事的消息。

    除此之外,立新还资助了学校和育婴堂。加之这次又在南市派米三天,报纸上甚至不吝称他为“孟大闻人”。上海滩大亨不少,能称得上闻人的屈指可数,因为除了有财力权势还得德高望重。

    孟连生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竟然被报纸称作闻人,可见他如今的名声实在是很不错。

    沈玉桐遥遥望着人群中的他,感觉十分的与有荣焉,心道自己果然眼光独到,至于前几日目睹对方麻利杀人这件事,完全被他抛之脑后。

    他穿过人群,走到前方。他这样一个体面俊美的贵公子,在灰头土脸的市井小民中,那绝对是鹤立鸡群,杜赞远远就瞧见。

    杜赞并不知他与孟连生真实关系,但晓得两人是好友,因而一见到人,便赶紧提醒孟连生:“小孟,那不是二公子么!”

    孟连生自然早就看到了人,一双黑眸也早就越过人群,落在沈玉桐那张昳丽的脸上。

    因为见到自己的爱人,他嘴角不自觉扬起一个弧度。

    “二公子,你怎么来了?”他快步走到人跟前问。

    沈玉桐将手中报纸在他面前挥了挥,打趣道:“孟大闻人好像挺忙,不知有没有空赏脸一起吃个饭?”

    孟连生有些羞赧地摸了摸耳朵,道:“都是报纸上瞎写的,二公子就不要取笑我了。”

    沈玉桐说:“我不是取笑你,我是替你骄傲。”说着又稍稍凑上前,用只有两个人听得见的声音道,“二公子为我家小孟感到骄傲。”

    说罢,发觉孟连生真是不经逗,就这么句话,就快要面红耳赤。可在床上时,怎么没见过他害羞?

    沈玉桐清了下嗓子,笑道:“快傍晚了,能抽出空一起去吃饭吗?”

    “当然。”孟连生也笑,“二公子你稍等,我去跟杜赞交代一下。”

    *

    沈玉桐难得在租界待了一个礼拜,其中一半时间分给了孟连生。两人是朋友这件事,几乎人尽皆知,这让他们可以大大方方一起听戏喝茶吃饭同进同出。至于进了孟连生那栋小楼,关上门后做什么,那就是属于两人的秘密,旁人无从知晓。

    就在他准备启程去奉贤时,沈家收到了来自新任淞沪警察署署长龙震飞的请柬。

    新官上任,宴请当地豪贾名流,自古便是惯例。而犹身在松江的龙嘉林,专程打来电话,让沈玉桐务必跟大哥一起去。

    沈玉桐只能在租界多留两日。

    龙震飞是李司令的心腹,淞沪警察署署长一职,乃上海华界二把手,能拿到龙家晚宴请柬的,自然都是上海滩大家族与各行各业最有头有脸的人物,被邀请的人也并不多,总共不过数十人。

    因为是家宴,宾客多是伉俪带着一两个儿女,也有零星几家是兄弟一起,如沈家两个公子。

    像孟连生这样独自前来的,约莫只有他一人。

    这倒也不奇怪,以他如今在上海滩的身份,自然是会被龙家邀请在列,然而因为年纪轻只立业未成家,是个标准的光杆司令,在社交场合永远都是一个人。

    不过立新小孟如今风头正盛,筵席上多得是想与他结交的人,倒也不用担心被冷落。

    沈玉桐原本是还想换个座位与他坐在一起,见此情形便作罢。

    今晚的主人是龙震飞父子。龙家是武将世家,龙震飞清末就进入朝廷为官,只是遇上时局动乱,仕途几起几落。

    沈玉桐少时见过他几次,那时他刚刚起复,做了个旅长,常年在外带兵,一年回不了一次,因为龙嘉林时常受沈家照顾,每次回上海,他都会亲自上门拜访道谢。那时的龙震飞,虽然看得出是个行伍之人,但言谈举止还算温和。但如今,得了势的龙震飞,显然与他记忆里的那个龙叔已经大相径庭。

    他穿一身银灰色长袍罩宝蓝马褂,留八字胡,满脸横肉,目光锐利如鹰隼,有种不怒而威的气势。先前也龟缩在穷乡僻壤多年,如今终于回到上海,坐上这么个前途无量的职位,浑身上下都昭显着志得意满。

    一屋子上海滩的大人物,显然对这位新上任的署长很是畏惧。龙震飞带着龙嘉林客客气气来敬酒时认识时,个个都是唯唯诺诺谨小慎微的模样。

    到了沈玉桐这桌,其他几人起身寒暄,他只敷衍地打个招呼,便跟上已经先凑到沈玉桐身边的龙嘉林,笑呵呵道:“大公子二公子!好久不见了。沈老爷子身子还好吧?”

    沈玉桉客气回道:“托署长的福,父亲虽然常年有病在身,但目前没什么大碍。”

    “那就好那就好,回头有空,我再上门专门拜访老爷子。”

    沈玉桉说:“有劳署长挂记,我替父亲谢谢您。”

    龙震飞比他长不了几岁,但如今却是一副长辈的模样,亲昵地拍拍他的肩膀,然后又拍了拍沈玉桐,才笑着离开。

    龙嘉林原本是想说电话,但见父亲已经走开,只能凑到沈玉桐耳畔,小声道:“小凤,我待会儿再来找你。”

    沈玉桐坐回椅子,端起身前的茶喝了口,看到龙震飞已经走到孟连生那桌。相较于桌上其他人那奴颜媚骨的模样,孟连生只是一如既往谦逊有礼跟这位署长打招呼。

    沈玉桐不由得弯了弯嘴角。

    七点开席,宴毕也不过八点,时日尚早,今晚的宴会自然不会这样结束。长辈家主们去了楼上的会客厅,与龙震飞饮酒谈天。太太小姐们则另一间喝茶打牌。年轻的公子们则是结伴去了花园谈天说地。

    而花园里的主人公,自然就是龙嘉林。

    上海滩就这么大,名门公子哥大都相识。早年龙震飞还未得势时,龙家是寓居十里洋场的没落官宦,龙嘉林虽然也是个公子哥,但在公子哥圈里,实在是不起眼。加之他小时候是只瘦猴儿,性格又懦弱,若不是因为沈玉桐,根本没人多瞧他一眼。

    他少时过得孤独憋屈,受过无数冷眼和欺负,沈玉桐他唯一的依靠。风水轮流转,今时今日,曾经看不上他的公子哥,个个巴结他讨好他。

    他终于成了人群中的焦点。

    龙嘉林享受着众星捧月,自觉是彻底地扬眉吐气。

    这种时候,他当然不会忘了沈玉桐,将人拉到自己身边,亲昵地揽着他的肩膀,又拿出一把枪在手中打转,昂着头一脸的张扬:“大家都知道的,我和二公子是最好的朋友。以后你们谁敢对他不敬,我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

    作者有话要说:

    又要开始搞事了~

    第56章、第五十六章 小龙寻人

    一个接一个的马屁,拍得龙嘉林这匹壮马心满意足。他从前就在心中发过誓,若是有一日辉煌腾达,他一定要将自己的荣华富贵与沈玉桐分享,如今他终于做到,自此之后,又可以回到从前两人亲密无间的日子。

    思及此,他将沈玉桐揽得更紧。

    沈二公子在上海滩名门中,无论是家世还是才学相貌,那都是绝对的一等一,人缘也向来很不错,但也因此招致了不少嫉妒之心。此时,看到张扬跋扈的龙嘉林,对他如此殷勤,一些公子面上恭维,心中却不免阴阳怪气地怀疑两人关系。

    毕竟沈二公子那张皮相,可是男女通吃。

    龙嘉林听不出这些恭维的话里,是不是别有深意,但沈玉桐却分明能感觉一些人的不怀好意。

    他堂堂沈家二公子,被人怀疑靠色相,自是觉得不爽。加之对龙嘉林这种得知后的张扬,很是不以为然,现下只想赶紧离开。

    偏偏兴奋过度的龙嘉林,一直拉着他不让走,他也不能搞坏了气氛,只能硬着头皮敷衍。

    与此同时,刚从会客室出来的孟连生,正遥遥站在远处,隔着草木,看向花园中那一堆公子哥。

    即使这些年轻男子个个摩登体面,但沈玉桐在其中仍旧鹤立鸡群。

    这是独一无二的沈二公子,却也不是独属于他的二公子。

    他望着沈玉桐肩上的那只手,一双浓眉微微蹙起。

    “孟老板。”

    一道低低的声音将他唤回神,转过头,却见是龙震飞的秘书。他朝人客客气气一笑:“李秘书,有事?”

    李秘书道:“孟老板请跟我来,龙署长想与您说几句话。”

    孟连生点头:“有劳李秘书了。”

    孟连生原本是在老爷们的会客室,但他年纪轻,又不想在这种地方出风头,便默默出来透气。此刻被李秘书领着往洋房走,才刚刚走进廊檐下,便见龙震飞正靠在石膏廊柱旁,叼着根烟吞云吐雾。

    见人过来,笑着招招手道:“孟老板,怎么一个人下楼了?”

    孟连生恭恭敬敬行了个礼:“回署长大人,晚宴吃得太多,出来消消食。”

    龙震飞将香烟但从嘴上拿下来,道:“孟老板年少有为,只怕上海滩无出其右。龙某初来乍到,以后还得孟老板多照拂。”

    他长相威严,笑起来便如赫赫生风的笑面虎,寻常人见了便会发憷。但孟连生却面无异色,依旧是谦逊客气的模样,拱手道:“署长谬赞了,小孟不过是个毛头小子罢了,实在担不起年少有为四字。署长日后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大的本事没有,做点杂事琐事应该没问题。”

    龙震飞显然对他的反应颇为满意,他阅人无数,自认看人很少看走眼,孟连生这样的年轻人,他见过不少,出身寒微,靠着忠诚本分和韧劲爬上来。想必孟连生也正是以此得到柏清河信任,从而接手立新。

    比起青红帮那些在上海滩,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老油条,他需要的更是孟连生这样更容易掌控的年轻人。

    龙震飞笑着拍拍他的肩膀:“好好好,来日方长,我和孟老板往后见面的时候还多着。”

    孟连生说:“署长叫我小孟就好。”

    “好,小孟,咱们上楼。”

    龙震飞做了个手势,正要转身,余光却瞥到,不远处走一道身影,他咦了一声:“二公子!”

    沈玉桐见自己被发现,不紧不慢走过来,对人行了个礼,道:“龙叔。”

    龙震飞笑说:“怎么没跟小龙他们一起了?”

    沈玉桐道:“小龙和几位公子正聊得开心,我上楼去看看我大哥有没有喝醉?”

    他好不容易摆脱那一众公子哥,除了去找大哥,其实也是想看看孟连生在作何。没想到就看到他与龙震飞在在这里说话。

    说的那几句话他自然是听在耳中,其实也只是客套寒暄,但他心中总觉得有些微妙。他看了眼孟连生,对方正眼含笑意看着他。

    沈玉桐还没来得及给他一个眼色,龙震飞已经伸手将他拉在身旁,亲昵地拍拍他的肩膀:“走走走,一起上楼。”又上下打量他,与有荣焉般笑道,“上回见二公子还是你和小龙中学毕业那会儿,这么多年未见,二公子风采更胜从前,说是上海滩第一贵公子,只怕谁都不会不服。哪像我家那混蛋玩意儿,越长大越不像个东西。”

    沈玉桐道:“龙叔千万别这样说,小龙比起从前,可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了。”

    龙震飞笑着摇摇头:“他母亲去得早,也没个兄弟姐妹,以前我总是在外,他年纪小,我怕他跟着我吃苦,便将他一个人留在上海,多亏了二公子一家关照。这几年他跟着我在外面,念叨最多的就是二公子,如今总算如了他的愿,回到上海跟二公子团聚了。”

    沈玉桐道:“龙叔和小龙回上海,我也很开心。”

    说话间,三人上了楼梯,回到会客室。

    见到龙震飞回来,屋内正在喝酒谈天的老爷老板们,立马殷勤迎上来。龙震飞从胸前拿起怀表看了眼,拱手道:“多谢各位老板拨冗莅临寒舍,时间不早了,大家早点回家休息,我们来日方长。”

    署长大人发了话,这场晚宴终于结束,众人恭恭敬敬地道别,龙震飞亲自将人送至大门口。喝得醉醺醺的龙嘉林,跟着跑出来,大庭广众之下,拉住沈玉桐的手臂,大着舌头道:“小凤,你别回去了,今晚我们好好聊聊天。”

    周围好几个老爷少爷看过来,表情有些意味深长。

    沈玉桐倒是没觉得什么,但沈玉桉却是不一样。虽然早习惯龙嘉林对自家弟弟狗皮膏药一样甩不开,但今时不同往日,龙嘉林这样没有分寸不分场合,若只是像当年两人中学毕业一样,弄出笑话供人笑谈还不打紧。最怕是,被人误会沈家与龙家的关系,倒是惹上一对不必要的麻烦。

    于是他脸色一沉,道:“龙少爷,今晚都累了,你和玉桐都好好休息,以后大家见面聊天的时间多得是。”

    龙震飞笑着附和:“对对对,来日方长,还没以后没时间聊?”

    龙嘉林不情不愿松开手。

    沈玉桐拍拍他的肩膀:“小龙,你好好休息,有空了我们再好好聚一聚。”

    龙嘉林悻悻道“行吧。”

    回到车上,汽车夫还没启动车子,沈玉桉已经忍不住抱怨:“小龙这些年真是白长个子和年纪,一点分寸都不懂。他现在什么身份,当着这么多人拉你说那种话,还以为我们跟龙家关系多不一般,我估计不出三天,我们沈家的拜帖就得多起来。”

    沈玉桐却没怎么认真听他说话,而是透过车窗外的夜色,寻找着孟连生的身影。刚刚龙嘉林拉自己说话时,他应该就在旁边不远,因为被大哥拉着上了车,也没来得及跟他说句话。

    今晚就一直没机会跟他说上一句话。

    好在,这会儿很快就看到了孟连生。对方仿佛是与他心有灵犀一样,正站在几十米处那那辆汽车旁,朝自己这边看过来,然后抬手对他挥了挥。

    他的脸隐没在夜影下,看不到表情。但沈玉桐知道他在笑,于是也弯唇朝他笑了笑——即使对方也看不清自己。

    “玉桐!”沈玉桉觉察旁边的人并没听自己说话,转头皱眉唤了声,“你看什么呢?”

    沈玉桐收回视线,淡声道:“没什么。”

    “我跟你讲话你听了没有?”

    沈玉桐道:“小龙确实不懂分寸。”

    沈玉桉又说:“我看你以后还是与他保持距离为好。不说江浙纷争还没尘埃落定,就光说商人和拿枪的官宦,就不该走太近。再说了,小龙性子跟小时候可不一样,不是个值得深交的人。”见弟弟蹙眉望着自己,他又叹息着补充一句,“我知道你们从小相识,感情不一般,他是真心实意对你。但今时不同往日,有些事不能光感情用事,他没分寸,你要有分寸。”

    沈玉桐沉吟片刻:“我晓得的,放心吧大哥,就算我和小龙还跟以前一样结交,但肯定会尽可能低调。”

    沈玉桉点头:“我就是这个意思。”

    其实沈玉桉的担心多少有些多余,不光沈玉桐要忙盐厂的工作,龙嘉林自己也忙得很。龙震飞自认是一条龙,自己唯一的儿子小时候却是一条没用的虫,让他去讲武堂,又亲自带在身边这么多年,好不容易跟自己这个当爹的一样,有了龙的样子,自是时时鞭策,绝不能让他再变成虫。于是回了上海的龙嘉林,也不能随心所欲的吃喝玩乐,还得晨昏定省一样,每天去警署当差。

    所以龙嘉林要与沈玉桐见面,其实并没那么容易。不是对方在奉贤,就是自己有事在忙,错过沈玉桐待在租界的时间。等回过神来,距离晚宴已经半个月过去,眼见就要过年。

    这日龙嘉林忙完他爹派给他的活,已过了晚上八点,从警署离开前,他特意先打了电话去奉贤,得知沈玉桐回了租界,挂上电话便驱车直奔沈家花园。哪知到了沈家,却被告知二公子去跟朋友去喝酒,晚上不回来了。

    这可让龙嘉林屁股缝里都着了火,沈玉桐回了租界去和朋友喝酒,竟然不叫上自己。莫非是他是有了比自己还重要的朋友?

    因为沈家管家对于二公子的去处一问三不知,龙嘉林只能风风火火出门,自己去找人。沈玉桐平日里喜欢去哪些地方,他还是很了解的,让汽车夫开着车哐哐一路横冲直撞,连续突击几家酒馆,可惜一无所获。

    因为他穿一身制服,腰间还别着枪,吓得老板们以为是犯了什么事,还没弄清楚状况,龙少爷又已经拂袖而去。

    这一顿忙下来,已过了十一点,因为连沈玉桐一根毛都没找到,让龙嘉林越发狂躁,跟着他的马弁小心翼翼劝他回去休息,却被他恼火地招呼一拳,大吼说就算翻遍全城,今晚要将沈玉桐找到。

    但今晚已快过去一半,翻遍全城显然是不可能。龙嘉林吼完,忽然想起佟如澜,赶紧让汽车夫开去佟老板寓所。

    佟如澜早已封箱,这会儿已经躺下。龙嘉林的敲门声,堪比土匪进村,吓得他赶紧让丫鬟去瞧情况,听到是龙少爷,又立马披上衣裳起来迎人。

    “小凤!小凤!”龙嘉林推开丫鬟,大喇喇闯进门,高声叫道。

    “龙少爷,这么晚了?是有什么急事么?”佟如澜下楼诚惶诚恐地问,警察署长的公子,别说是他一个戏子,就是这城中的老爷公子也得得罪不起。

    龙嘉林沉着一张脸,恶声恶气道:“二公子是不是在你这里?”

    “二公子?”佟如澜已经不知多久没见过沈玉桐,听他这样问,满脸的愕然,“这么晚了,二公子怎么会在在我这里?”

    龙嘉林上下打量他一眼,他不好男色,因而对这位名伶毫无兴趣,甚至还有几分鄙夷:“真不在这里?”

    佟如澜失笑:“那不成龙少爷还以为我将二公子藏起来了?”

    龙嘉林心道也是,沈玉桐从来坦坦荡荡,就算真好起了相公这口,也不至于听到自己找到躲着不出。他面色稍霁,但旋即有烦躁地揉了揉头发:“小凤到底跟谁去喝酒了?”说罢又蓦地抬头,瞪大眼睛问,“佟老板,这两年二公子跟谁关系最好?好到能一起喝酒彻夜不归的?”

    佟如澜被他略显狰狞的表情,弄得微微一怔,也大概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他与沈玉桐虽然以好友相称,但总要盼星星盼月亮才能盼来二公子听一回戏。这大半年是越发来得少了,每次来也都是和小孟。

    或许应该叫孟老板才对。

    小孟不会永远是小孟,而自己却永远只是一个戏子。

    他黯然地垂下眸子,没有回答龙嘉林的话。龙嘉林显然也没打算从他这里要一个确切答案,见他沉默只烦躁道:“佟老板,打扰了。”

    出门上车后,龙少爷狠狠在椅背上捶了两拳,忽然灵光一闪般开口:“去柏公馆。”

    龙嘉林知道孟连生有了自己的公馆,只是他并不知具体方位,去了柏公馆问了地址,又直接开往富民路。

    沈玉桐确实是在孟连生这儿,相处的日子太少太难得,两人每回都睡得很晚。这会儿刚闹过一回,正坐在床头聊天。

    屋外汽车的喇叭声,划破安宁的夜色。

    孟连生下床走到床边,撩起窗帘往下看去。黑沉沉的夜色里,一辆小汽车在逼仄的弄堂停下。

    他蹙了蹙眉道:“龙少爷来了。”

    第57章、第五十七章 我最见不得男人玩男人,这不是有毛病么

    “小龙?”沈玉桐惊愕。

    孟连生点点头:“他应该是来找你的,我下去开门。”

    他才走到楼梯口,龙嘉林大嗓门伴随着敲门声已在外响起:“小孟!”

    “龙少爷,你怎么来了?”孟连生打开门,笑着开口。

    龙嘉林越过他走进屋,左顾右看道::“小凤呢,小凤是不是在你这里?”

    孟连生笑道:“龙少爷果然是二公子的好兄弟,竟然猜到他在我这里喝酒。”

    龙嘉林今晚找人找出一屁股火,原本是很不爽的,但孟连生这话恰好拍中他的马屁,想着自己才能在偌大的上海滩找到沈玉桐,确实是十分了得,顿时龙颜大悦,大手拍在孟连生的肩膀,道:“那是当然,小凤在哪里,我动动脚趾头都能猜到。”

    他正说着,穿好衣服的沈玉桐也从楼上走下来,道:“小龙,你找我有事?”

    龙嘉林离开孟连生,朝他大步走去,嗔道:“你回租界找人喝酒也不叫上我?还当不当我是好兄弟?我找了个你大半个晚上,可总算找到你了。”

    沈玉桐好笑道:“就为了找我喝酒,找到现在?”

    龙嘉林道:“那可不是么?你想和人彻夜喝酒,不应该第一个找我么?”

    沈玉桐无奈道:“你现在大忙人,我哪好有事没事找你喝酒。我也就是盐厂太忙家里又吵,小孟这里正好清静。”

    龙嘉林原本还有点拈酸吃醋,听他这样说,拉住他的手道:“小小凤,你是不是怪我回了上海,一直没空找你?都怪我爸爸管我太严,你放心,等过阵子就好了。”

    沈玉桐好整以暇道:“小龙,你爸爸只有你一个儿子,对你严格一点无可厚非。龙叔事业还得靠你继承,你别总想着玩乐,得早点担起你们龙家的担子才行。”

    龙嘉林不愿听他将大道理,拉着他摇头晃脑耍赖道:“我晓得的,你不是要喝酒么?我今晚也不回去了,就在小孟这里好好喝几杯。”说罢,他理所当然地吩咐孟连生,“小孟,去拿酒来,再准备两样下酒小菜。”

    孟连生道:“行,那龙少爷先坐着,我这就去准备。”

    龙嘉林十分地不客气,简直要在这里当主人一般,拉着满脸无奈的沈玉桐去沙发坐下。

    沈玉桐坐中间,龙嘉林与孟连生各坐他两侧。

    龙嘉林豪迈地端起斟满的酒杯,朝两人碰了碰,道:“小孟,虽然你救过几次小凤,但小凤最好的朋友还是我,我与他七岁就相识,距今已经快二十年。你只能排在第二,任何人都只能排在第二。”

    沈玉桐扶额叹息。

    孟连生却是笑得风轻云淡:“二公子最好的朋友肯定是龙少爷,我和二公子其实很少见面,就偶尔二公子图清净,来寒舍一起喝喝酒罢了。”

    他后面这句话分明带着了些意味深长的暧昧,龙嘉林听不出来,沈玉桐却是听得分明,他不动声色地斜他一眼。

    龙嘉林昂头喝完手中的酒,转头看了看屋内装潢,点头道:“你这地方是还不错,往后小凤来喝酒,也叫上我,我也得时不时清静清静。”

    沈玉桐心中叫苦不迭,敷衍道:“回头再说吧,咱们图清净,可别扰了小孟清静。”

    龙嘉林笑嘻嘻伸长手臂,隔着他拍拍孟连生道:“小孟,你嫌我烦吗?”

    孟连生又给他杯中斟满酒,笑说:“龙少爷来寒舍喝酒,是小孟的荣幸。”

    龙嘉林得意地朝沈玉桐昂昂头道:“看吧,小孟才没这么小家子气。”

    孟连生故意拿了一瓶劲儿大的陈酿,酒香浓郁,却也容易上头。在他的招呼下,龙嘉林不知不觉几杯下肚,双颊泛红,舌头也开始打结。

    龙嘉林已经交代马弁和汽车夫,自己在这里留宿。原本他是打算彻夜饮酒谈天,哪晓得,不过半个多钟头,便醉倒在沙发,呼呼大睡。

    孟连生看着歪倒在沙的人,笑说:“二公子,我背龙少爷去客房。”

    沈玉桐道:“你故意的吧?”

    孟连生噙着微笑看他,表情里一如既往地无辜:“什么?”

    沈玉桐笑:“故意把小龙这么快灌醉。”

    孟连生道:“龙少爷早点休息,我们也才好早点睡。”

    沈玉桐瞥了眼身身旁那一大坨,摇头叹息道:“真是烦人的家伙,我跟你一块将人抬上去。”

    孟连生却是直接将人扛起来:“这种事就不用劳烦二公子了。”

    龙嘉林人高马大一只,分量着实不轻,加之醉了酒,更如一团烂泥。看着清瘦的小孟,却是轻轻松松将人负在背上,稳稳当当上楼,将人送到了客房。

    沈玉桐跟进来,看了看四仰八叉躺在床上的人,有点不放心地捻了捻被子。孟连生扯了下嘴角,伸手揽住他的肩膀,将他往外带:“放心吧,龙少爷行伍出身的,铜皮铁骨的身子,没这么娇气。”

    回到隔壁房间,沈玉桐刚打着哈欠躺上床,孟连生便翻身覆在他上方。

    “干吗呢?还不困?”沈玉桐笑着对上他亮晶晶的黑眸。

    孟连生似笑非笑凝望着他,低声道:“二公子,龙少爷说你们认识快二十年,他是你最好的朋友,永远排在第一位。那我该排在哪里?”

    沈玉桐伸手掐一把他腰间的肉,戏谑道:“哟,这是吃醋了?”

    孟连生贴上他,轻咬住他耳朵,撒娇般低喃道:“有一点。”

    沈玉桐被他弄得浑身发软,伸手抱住他的头,哑声道:“小龙从小只有我一个朋友,我跟他就是兄弟之情,他还跟个大孩子一样,你不用跟他一般见识。”

    “可是我还是想知道,二公子将我排在什么位置?”

    沈玉桐干脆歪头吻住他的唇,给了他一个缠绵缱绻的吻,然后凑在他耳边道:“你是独一无二的,作何要跟其他人比?”

    沈二公子说起情话来,榆木疙瘩都顶不住,何况孟连生不仅不是榆木疙瘩,实则还是个七巧玲珑心。他彻底被取悦,欢喜地在他脖颈处蹭来蹭去,像是只撒娇的大犬,瓮声瓮气道:“二公子,你把我的命拿去吧。”

    沈玉桐失笑:“我要你的命作何?我只要你的人。”

    孟连生的反应也取悦了他,他抱住对方的头,在他发烫的脸上细细亲吻,心中被被温暖和满足充盈。

    他原本没想做什么,但孟连生却很快因为他的亲昵而兴致大发,在他耳边哑声道:“那我把命根子给你。”

    沈玉桐一看他这反应,忙喘着气轻轻推他:“别胡来,小龙在隔壁呢,被他听到,可就不好了。”

    孟连生反手将被子拉起,罩住两人,闷在里面道:“这样就听不到了。”

    主卧的两人闹得胡天海底,隔壁客房的龙少爷睡得人事不知。

    这个夜晚,不能说是不美妙。

    因为酒的后劲儿太大,翌日上午,龙嘉林醒来,已是日上三竿。沈玉桐和孟连生早穿戴整齐吃过早餐,等着吴妈的午饭。

    “小凤,你们起来,怎么也不叫我?”龙嘉林打着哈欠下楼。

    沈玉桐道:“你睡得太沉,叫几遍都没叫醒。”

    龙嘉林拍拍宿醉发疼的头,道:“小孟这酒后劲儿可真大,昨晚什么时候睡着的都不晓得。”

    孟连生道:“娘姨做了醒酒汤在厨房,你漱洗了先喝点,然后我们开饭。”

    龙嘉林懒洋洋应了声,歪歪扭扭去了洗手间。

    孟连生这栋小楼鲜少来客人,过夜的更是只有沈玉桐一个。吴妈乍然见到穿着戎装的龙嘉林,虽然穿得松松垮垮,还是差点吓了一大跳。端菜上桌时,笑呵呵道:“以前在孟老板这里只见到沈公子,这回见到穿警服的龙少爷,真是好稀奇。”

    拿着筷子的龙嘉林,眼珠子转了转,问道:“二公子经常来小孟这里?”

    吴妈正要回答,瞧见孟连生递给他的眼神,话锋一转道:“还有一样菜就上齐了,几位公子慢用。”

    沈玉桐喝了口汤,慢条斯理接着话道:“不是说了么?偶尔想图清净,就来小孟这里喝杯酒。”

    孟连生笑着附和:“我一个人住挺无趣的,二公子能偶尔来一起喝杯酒,是我的荣幸。若是龙少爷有空能常来,我就更高兴了。”

    龙嘉林嗤了声,夹起一筷子冬笋丝送入口中,道:“几个大男人闷在屋里喝酒还是没意思,昨晚我都不知何时就睡着了。依我看,要喝酒,还是得去会乐里的堂子,倌人长得漂亮又会伺候人,比几个大男人干喝可有意思多了。”说着,瞧了眼沈玉桐,“可惜小凤不爱这个。当然,我也不爱跟小凤一起去,以前去了,窑姐儿们都盯着小凤看。”

    孟连生意味不明地看向沈玉桐,笑说:“看来二公子以前也是会乐里常客。”

    沈玉桐清了下嗓子,佯装没听出他语气中的揶揄,道:“没出洋前,学人凑热闹,去过几次会乐里听曲儿。”

    龙嘉林道:“是啊,以前小凤还偶尔去听小曲儿,自从出洋回来,连堂子都不去了。不过……”他歪头望着沈玉桐,不知想到什么似,咧嘴一笑,“堂子里再好看的姑娘,也比不得小凤好看,也难怪里面的姑娘,眼睛黏上小凤就舍不得离开。”

    沈玉桐啐了一声:“好好吃你的饭,别胡说八道。”

    龙嘉林却是更来劲儿:“我说真的,每次去堂子,我专门找有没有长得像你的,好不容易寻到一个,但还不及你十分之一风姿。”

    沈玉桐听越说越离谱,眉头都忍不住蹙起来,然而龙嘉林却浑然不觉,继续道:“最近我爸爸已经开始帮我张罗联姻的事,我看了好几家的小姐,一个感兴趣的都没有。小凤,你说你怎么就不是个姑娘?你要是个姑娘,我肯定早早就将你娶进门,天天守着你,不用去堂子里找乐子,更不用头疼娶个什么样的老婆,永远不分开。”

    沈玉桐沉声道:“小龙!越说越没边了。”

    龙嘉林嘿嘿一笑:“我就这么一说,咱俩都是大男人,你是我好兄弟。我又没有龙阳之好,你长得再美,我也不可能对你有什么歪心思。”

    沈玉桐面色稍霁,又听他道:“我跟你说,男人还是得找女人,你要哪天学一些公子哥,找个佟如澜那样的相公,我非得好好给你整治过来。我最见不得男人玩男人,这不是有毛病么?”

    沈玉桐:“……”

    孟连生:“……”

    “龙少爷,吴妈这个蒜香排骨做得很不错,你多吃点。”

    “确实不错。”龙嘉林吃了口排骨,又说,“小孟你也是,我爸爸说过,玩女人是风流,玩男人那是有毛病,我觉得很有道理。”

    两个昨晚互相玩了一夜男人,默默低头扒饭。

    一顿午饭吃完,孟连生送走了龙嘉林和沈玉桐,慢悠悠开着车去了办公室。

    刚在大班椅坐下没一会儿,秘书拿了一封请柬进来,道:“孟老板,这是警察署送来的请柬。”

    孟连生接过来,打开一看。

    是龙震飞邀请他明日下午喝茶一叙,地点在汇中饭店。

    孟连生盯着手上的请柬,眉头先是蹙了蹙,继而又不以为意地舒展开来。

    *

    作者有话要说:

    崆峒既……

    第58章、第五十八章 龙震飞

    孟连生带着常安去赴龙震飞的约。

    礼查饭店二楼的包厢门口,领着两人的侍应生敲门。开门的是李秘书,他穿着便服,站在门口恭恭敬敬做了个手势:“有请,孟老板。”

    孟连生迈步走进去,紧随其后的常安却被拦在门外,道:“孟老板,署长只邀请了您一人。”

    孟连生了然地点点头,道:“常安,你去楼下等我。”

    常安明白跟龙震飞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的余地,从善如流离开。

    李秘书关上门,引着孟连生往里走。

    “小孟,欢迎欢迎!”

    龙震飞爽朗的声音响起,口中说着欢迎,坐在沙发上的人却并未站起身,只微微组憨头看向进来的人,冷厉的脸上挂着笑容,笑面虎一般。

    孟连生客客气气道:“署长大人久等了。”

    龙震飞笑说:“我也刚刚才到,请坐。”

    孟连生在小沙发坐下,龙震飞挥挥手让李秘书退下,包厢里便只剩两人。茶几上摆放着一套西洋茶具,他亲自倒了一杯茶,推到孟连生跟前:“英国红茶,不知小孟喝不喝得惯,我自己还是更喜欢我们中国的茶。”

    孟连生双手握住茶托,道:“我都可以。”

    他毕恭毕敬的模样,让龙震飞嘴角的弧度更甚:“龙某贸然将小孟你叫来,你不会觉得我唐突吧。”

    孟连生笑说:“署长大人说笑了,您现在是上海滩华界的半个父母官,我们这些做生意的,都得指望您关照,您有什么事需要在下,尽管吩咐。”

    龙震飞笑盈盈往沙发一靠,点上一根香烟叼在口中,一双鹰隼般的眼睛,隔着烟雾看向一米之遥的年轻人,吐了好几个烟圈,才不紧不慢又开口:“我今日叫你来,确实是有点事要你帮忙。”

    孟连生抬头,用那双干净无害的黑眸望着他。

    龙震飞笑说:“我现在虽然是警察署长,但说到底也是为李司令办事。李司令为什么要抢下上海,你也应该知道?一支部队十几万人,一个普通士兵一个月军饷就需要六块大洋,更不要提军粮制服和军火上的开销。也就是说司令一支部队每月最少需要上百万。不瞒你说,前几年我也打过仗,因为没钱,我到一个地方,为了大兵能吃饱饭,打砸抢都干过。十几年前在徽州那边打仗,几个镇子的粮食差点被我们抢空,后来烟土开禁,情况才稍稍好点。”

    孟连生眸光动了动,淡声道:“打仗都是这样。”

    龙震飞点点头:“没错,打仗都是这样,好在,我现在到了上海,不用打仗了,司令也拿到了上海的税。只不过呢,光靠税肯定还是不够,所以我就得替司令分担一些。”说着,他微微一顿,又才道,“而我想要小孟你帮的忙,肯定是你擅长。我如今做了署长,不好再公开贩卖烟土,我手上的烟土,以后恐怕得靠小孟你提运销售?”

    上海滩大大小小土商不知凡几,光青帮旗下都有好几个大老板,立新虽然也排在前面几位,但孟连生毕竟年纪最轻资历最浅,龙震飞要找合作伙伴,他必然不是最佳人选。

    而换做谁,只怕乍然收到这么一块大饼,都得是又惊又喜。

    然而孟连生却面色无常,依旧是一副恭谦的模样:“只要署长大人看得起,我和立新能办到,我小孟一定竭尽所能。”

    龙震飞笑问:“你就不问,上海滩这么多资历深的土商,我为何找你小孟?”

    孟连生说:“不管什么原因,都是小孟的荣幸。”

    “好!我看中的就是你这份真诚。”龙震飞朗声大笑,“上海滩各方势力盘根错节吗,错综复杂,不管是老牌世家还是新晋大亨,多多少少都背靠大树,至于靠得是哪棵树,很难看清楚。唯有小孟你的背景最简单,这就是我要信任你的原因。”

    孟连生道:“多谢署长大人的信任。”

    龙震飞摆摆手,倾身向前,定定看向他,脸上笑容敛去大半,变成意味深长的似笑非笑:“这世上可没有无缘无故的信任。在我让你靠上我这棵大树前,小孟你是不是得先给我一份投名状?”

    孟连生道:“署长大人放心,我会将立新烟土利润的七成上交给您。”

    龙震飞大笑着摇头:“我要让小孟你给我做事,自然是要你跟我一起赚钱,哪能从你手中要钱。”说罢,他将桌上一份报纸翻过来摊开,指着上面的一则新闻标题,“王老板,你认得吧?”

    孟连生目光落他手指下王存志三个大字。

    他当然认得这位王老板,上海滩大亨之一,十大土商中排在前三位。王存志主要活跃在英租界,打交道的也多是英国商人,跟立新的业务没什么冲突。

    他今年五十多岁的年纪,为人八面玲珑,长袖善舞,和各界关系都不错,经常做善事,有上海滩首善之称。

    他点点头:“我与王老板有过几面之交。”

    龙震飞道:“王老板与先前的林护军使,以及江苏的胡司令关系很密切,他手上的烟土生意,胡司令占了至少三成。虽说林护军使和胡司令暂时败走,但他们的兵马还在,随时等着反攻。你说这话情况下,王老板会不会诚心服我?”

    孟连生不置可否。

    龙震飞笑着继续:“他服不服我,其实不重要,生意人原本就是墙头草,谁来了听谁的,只要不影响他们赚钱就行。但是胡司令在上海的烟土生意,都是通过王老板,我得截断这条线才行。”

    孟连生道:“我明白署长大人的意思,只是王老板烟土提运的路线跟立新没交集,他是从英租界走,巡捕房很多他的人,即使是知道他的货物入港,也很难抢到。”

    龙震飞笑着摇摇头:“我不是要你去抢他的烟土。”说罢,望着他的眼睛,微微一顿,抬手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我是要你帮我做掉他。”

    他说这话时,认真盯着孟连生,想从他表情里看出点什么不同寻常。然而孟连生依旧是很平静的样子,既没看出害怕,也没看出犹豫,只沉默片刻,便点头道:“署长大人放心,我马上安排人去办,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不,”龙震飞摇摇头,“要弄死王老板对我来说,跟捏死一只蚂蚁没什么区别。但我为什么还让你去做?因为我是淞沪警察署署长,我得要名声,王老板在上海滩这么有名望,我不能让这事算在我头上。而多一个人牵扯进来,就多一分危险。小孟,你明白吗?

    孟连生了然地点头:“我手下人办事很利落,绝不会走漏风声。”

    龙震飞笑说:“我说这个份上你还没明白?”

    孟连生道:“小孟愚钝,还请署长大人明示。”

    “你是真愚钝,还是跟我装糊涂?”龙震飞鹰隼般的眼睛,扫了他一眼,然而对方乌沉沉的眸子里,实在是看不出任何假装。他摆摆手道,“罢了,我就直说吧。这件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绝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所以,我要你亲自去办。”

    孟连生眉头微微蹙起。

    “怎么?不敢?没亲手杀过人?凡事都有第一次嘛!要在上海滩站稳脚跟,这点事都办不了,我要如何信任你?”

    孟连生沉吟片刻,郑重其事地点头:“署长大人说得对,这件事我会亲自去办。”

    龙震飞显然对他的回应很满意,扬起眉头愉悦笑开。

    他自认对孟连生这类年轻人看得很清,出身寒微,学识浅薄,自然没多少心机,只要给他好处,就能换得到他的忠诚卖命。而忠诚又恰好他能得到赏识的原因,所以柏清河将立新交给他,这跟他从前军营中一些年轻军官相差无几。

    而要让这些人他冲锋陷阵,实在是轻而易举。

    他举起奶白色西洋骨瓷茶杯,朝对方示意:“那就预祝我们合作愉快。”

    孟连生微微一笑,双手捧起被子,恭谦道:“小孟一定不辜负署长的信任。”

    *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好烦

    第59章、第五十九章 不变,才是真的有问题

    “龙少爷,二公子,今日我做东,千万不要客气。”

    暮色四合,杏花楼二层的包间里,几个公子哥们围坐一桌觥筹交错。说话这人叫顾南鹏,纱厂小开,沈玉桐和龙嘉林中学同窗。在座其他几位,也都是同学,算起来这是一场同学聚会。

    当年,学校的同学大都是富家子弟,这些少爷们在学校各立山头。沈玉桐作为沈家二公子,才学相貌又是一等一,从小众星捧月,属于哪个山头都想拉拢过来做镇山之宝的角色。但他在交友上一向奉行的是雨露均沾,跟所有人都关系不错,但哪个圈子都不会加入,因为实在不太瞧得上这班公子哥。

    所以,他算是自己一个山头,而自己这座山上唯一的同伴,也就是从小死皮赖脸黏着他的龙嘉林。

    当年的龙嘉林,虽是世家公子,但家中没落,有爹没娘,爹又常年在外。家中佣人照顾不周,人瘦得如麻杆一样,脑袋上出自老奶妈之手的小分头,狗啃似的不堪入目。人傻性格怂,年年考倒数,别人朝他说一句重话,就吓得如鹌鹑,非得躲在沈玉桐身后才行。

    也不怪别人瞧不上他,得幸好有沈玉桐护着他,才没让他彻底变成一条任人欺负的可怜虫。当年这些少爷们,对于沈玉桐跟这么个上不得台面的怂包交好,很是不解。

    但现在算是彻底对沈二公子当年的高瞻远瞩拜服得五体投地。

    若是能预料到龙家日后能东山再起到这个地步,就算龙嘉林是个真傻子,那也得供起来。

    龙嘉林举起酒杯,与几个人碰了碰,扬扬下巴道:“当初你们几个小子怎么对我的,我可没忘记。不过看在你们跟二公子关系不错的份上,我大人不记小人过,只要你们以后识相点,小时候那点事,我不会跟你们计较。”

    顾南鹏笑说:“小时候不懂事,多谢龙少爷大人大量。”说着豪气地拍拍胸口,“以后龙少爷在上海滩有什么需要,只要我们能办到的,就是一句话的事。”

    龙嘉林伸手揽着沈玉桐,朗声笑道:“小凤,看到没?世人除了你都是势利眼,失势时踩你,得势时捧你。只有你,真心实意对我。”

    他说这话,全然不顾其他人的脸面,而且笑得那么爽快,明晃晃就是在故意打这些人的脸。

    沈玉桐不动声色地看着他,一面觉得长大了,越来越像他那狠厉的笑面虎爹,一面又觉得他其实还是从前那个不懂事的孩子,只是从一个可怜虫变成了恶童。

    沈玉桐对龙嘉林的感情是复杂的,他们有着一同长大的情分,即使明白他不再是从前的小龙,也很难真的反感他,因为知道他对自己的真心实意。只是相处起来,总还是有些不舒服。

    他的心思有点混乱,也不知是不是有了点醉意,明明旁人正在热闹地说话,他却一个字都听不进去,一双眼睛飘向窗外。

    他想自己是真的有点醉了,不然为何看到对街窗帘内一道模糊不清身影,都觉得是孟连生。

    不由得暗笑自己真的太爱这家伙。

    在这浮华的世界里,也许孟连生是留给自己最后的纯真赤诚。

    龙嘉林还在他耳边聒噪:“不过话说回来,我觉得小凤你没小时候那样关心我了。当然,这也不怪你,毕竟我们分开这么多年。现在我回了上海,以后常常在一起,把这些年的时光都补起来。”

    他话音刚落,忽然砰的一声枪响,紧接着街道上像炸锅一般,尖叫逃窜声不绝于耳。

    屋内的几人惊得马上趴去窗边看情况。

    沈玉桐一个人坐在原处未动,但脑子骤然清醒,甚至因为这清醒惊出了一身冷汗——因为他很清楚地看到,那两颗子弹是对街窗帘后那道身影射出。

    不知屋内谁叫了一声:“好像是王存志王老板遇刺了。”

    “哎,现在上海滩真是越来越乱了,三天两头就有暗杀行刺。尤其是这些做烟土生意的,斗得你死活我,幸好我们家不沾烟土,少赚点钱总比丢了命好。”

    沈玉桐蓦地起身,也不管其他人,跌跌撞撞往外跑。

    “小凤!你干吗呢?”龙嘉林在后面叫道。

    沈玉桐置若罔闻,一路爬下楼冲到街边。浑身是血的王存志,正被两个手下抬上车,地上留下一滩血迹。吓坏的路人,这会儿正小心翼翼围在路边看热闹。

    沈玉桐站在人群中左顾右盼,越过重重人影,看到远处街边,一道熟悉的身影,上了一辆黄包车,很快消失在街头。

    如果刚刚窗户口的那道暗影,他无法确切分辨,但余晖下坐在黄包车上的背影,他不会认错。

    *

    跟龙嘉林和几个同窗道别后,沈玉桐直接去了孟连生的小楼。

    孟连生不在家,这栋小楼又没有住家的佣人,他一个进了屋内,为自己煮了一壶茶水,去看了会儿露台的花和星星,又去书房用留声机听了几首西洋曲子。

    然而每桩事都干得心不在焉,脑子里都是孟连生。一会儿是傍晚拿到开枪的身影,一会儿这些年他在自己脑中点点滴滴。

    掐指一算,从最初那个帮他抢回钱夹的穷苦少年,到现在赫赫有名的孟老板。已经过去快五年。

    五年,足够一个人脱胎换骨,想想龙嘉林从以前的小龙变成现在龙少爷,甚至还没用到五年。

    然而他一遍一遍在脑子里对比现在和初始时的孟连生,除了个子高一点面容成熟一点,无论是温良恭谦的言谈举止,还是那双干净无暇的眼睛,始终没有任何变化。

    其实按常理来说,一个人身份地位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又身处立新这样复杂的环境中,不可能还停留在从前。

    不变,才是真的有问题。

    他不愿多想,如果上次在盐厂,他杀两个入室凶徒,还在情理之中,但如今当街行凶,他实在找不到借口为他辩解。

    况且,得什么仇什么怨,还得他这个老板亲自动手?

    他是不是其实也早成了孙志东那样的恶徒,只是没让自己发现而已?

    在满肚子疑惑和愁肠中,他一直等到临近凌晨,才听到门外弄堂响起汽车声。

    孟连生推开门,看到坐在灯光下的沈玉桐,笑问:“二公子,你怎么来了?这两天不是没空么?”

    沈玉桐抬头看向他,他穿着一身卡其色风衣,戴一顶鸭舌帽,是很标准的上海滩摩登青年打扮,也是今天傍晚看到的那身衣着。

    “是啊,原本是没空的,小龙回了上海,这两天中学同窗请客吃酒,连着好几场。”

    孟连生将帽子摘下挂在衣架上,朝他走过来,及至人快走近,沈玉桐才闻到他身上的酒味。但那张俊朗的面颊倒是正常,只眼眸微微有些泛红。

    “龙少爷啊……”孟连生拖着尾音,在他身旁坐下,揉了揉眉心,笑道,“同窗聚会好玩吗?”

    沈玉桐不动声色地看着他,淡声道:“谈不上什么好玩不好玩,今天傍晚原本在杏花楼吃饭,吃到一半,楼下街上忽然发生枪击,弄得我们提前散了场。听说被刺杀的是王存志王老板,也不知怎么样了?”

    孟连生脸上除了一点酒后的倦怠之色,没有任何异样,他打了个哈欠,道:“今晚喝酒有人说起这事,好像是没抢救过来。”

    “是吗?”沈玉桐道,“虽然我们家跟王老板没生意往来,不过他在上海滩名声挺好的,也算是个大闻人,不知谁要杀他?”

    孟连生不甚在意道:“二公子不是说过烟土误国误民么?王老板做再多善事,也是伤天害理的土商,得罪的人不晓得多少,发生这种事多正常。”

    沈玉桐失笑:“小孟,你是不是忘了立新也做烟土生意?”

    孟连生转头对上他,弯唇一笑:“二公子,我知道你们大盐商看不上土商,你放心,我也不喜欢大烟,总有一天,我会让立新干干净净抽身出来。”

    沈玉桐微微一愣:“当真?”

    孟连生用力点头,将下巴搁在他肩膀上,呢喃般道:“二公子,我知道你一直担心我。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不仅要当孟老板,还要当跟二公子一样堂堂正正的孟老板。”

    沈玉桐原本还有一肚子话想试探他,好弄清楚傍晚那场刺杀的情况,但此刻又觉得什么都不重要了。

    他揉了揉对方的头,柔声道:“行了,一身酒气,洗洗睡吧。”

    孟连生双手抱紧他的腰:“二公子陪我一起。”

    *

    作者有话要说:

    是不是都忘了这文还有强夺情节

    马上了。

    第60章、第六十章 罢工游行

    翌日清晨,沈玉桐回到沈家花园,父亲和大哥正坐在客厅,不知聊着什么。

    见他回来,沈玉桉眉头轻轻蹙了蹙,道:“玉桐,最近上海局势不安稳,你不要到处乱跑了,少跟人喝几顿酒不是什么大事。”

    沈玉桐见父兄神色严肃,点点头,走到沙发坐下问:“怎么了?”

    沈玉桉指了指茶几上的报纸,道:“昨天王存志被人当街枪杀,你知道的吧?”

    沈玉桐拿起报纸扫了眼,大都是王存志遭暗杀的消息,除此之外,还有各界人士登报吊唁,包括新上任的警察署长。

    他点点头道:“这事我知道。应该是土商之间的纷争,跟我们没关系吧?”

    沈玉桉蹙眉道:“如果只是土商纷争那倒还好,就怕没那么简单。”

    “大哥,什么意思?”

    沈玉桉还未回答,沈老爷子老神在在先开了口:“现在各方军阀群雄逐鹿,浙江江苏争夺上海,就是为了钱。王存志烟土生意,据说江苏胡司令占了七成。他的死,到底是谁所为,可真不好说。”

    沈玉桐目光再次落在报纸龙震飞那则吊唁上,如果这事是李司令和龙震飞他们在幕后所为,为什么是孟连生?

    是啊,为什么是孟连生?

    以他的了解,立新和王存志的生意并没有冲突,多年来都是相安无事。如果昨日那人真是他,他为什么要做这件事?

    沈玉桉接着父亲的话道:“浙江好像急需军费,昨日已经给上海华商下达文件,从下个月开始增加一成的税收。”

    沈玉桐皱眉:“这些年局势混乱,又受洋货冲击,上海工商业也不好过,他们一来就加一成的税?多少人承受得起?”

    “这些人只顾自己抢地盘,哪会管百姓死活。龙震飞是李司令的左膀右臂,如今上海的事都由他出面打理。她个铁腕做派,上任没几天,就已经开始清查报社,紧接着便是提税的消息,只怕上海滩日后很难有安宁。”说到这里,沈玉桉愤愤地冷哼一声,“回头让小龙少来我们沈家,我们现在可高攀不起。”

    沈玉桐轻笑:“大哥,不管龙叔要做什么,跟小龙也没多大关系。”

    “天真!”沈玉桉轻斥,“小龙是龙震飞的儿子,子承父业懂不懂?他爹做的每件事都跟他息息相关。况且小龙自己也没少干混账事。”

    “你大哥说得没错,”沈老爷子开口,“玉桐你以后还是少跟小龙来往。不说别的,龙家能在上海待多久还说不定呢,万一以后失势,就算影响不了咱们沈家。你这个龙少爷的好友,只怕会受人奚落。”

    “我晓得的,”沈玉桐点头,“我在奉贤待得时间多,小龙回来这一个多月,加上龙家晚宴那次,我和他也就总共见过三回。”

    沈玉桉像是忽然想想起什么似的,咦了一声问:“对了,你这每次回洋场,五天能有三天晚上出去跟朋友喝酒。我也没听说你是去堂子里,到底是些什么朋友,一喝喝整夜。”

    沈玉桐欲盖弥彰般咳了声,道:“是没去堂子里,就是在朋友家里,喝喝酒聊聊天。”

    沈玉桉也没多问,只道::“反正现在外面乱得很,你自己有点分寸,别让爸爸和我担心。”

    “知道的。”

    当然,他也就是嘴上说说,他一个月也就能和孟连生待上几天,可没想过连这点时间都剥夺。

    只是王存志的死,即使他没再追根究底,心底到底留下了点芥蒂。

    至少对孟连生,他得多花点心思在他身上,尤其是最近这局势,一不小心就得泥足深陷。

    *

    王存志的死,掀起了一阵轩然大波,甚至有消息将矛头指向警署,只是没能激起半点水花,一来是没证据,二来是报刊被管控,对警署不利的消息,根本见不了天日。

    因而这场大波,也就持续了几日,便如风一样散去。上海滩这片地方,每天都在发生大事发生传奇上演,没有哪一桩能长久地占据老百姓的心。

    加上年关将至,再难的岁月里,过年也少不了热闹喜庆。

    去年沈玉桐在自流井过年,今年终于与家人团聚,他也不愿意困在烦心事中,只想好好陪老父亲和家人过上一个团圆年。

    到了正月走亲访友,也是忙得很,只抽空与孟连生吃了顿饭。

    过了正月,另一桩大事,就彻底湮没了王存志的死。

    因为提税,华界一些商人宣布降薪。资本家向来是利益当先的群体,上头对他们的盘剥,最终买单的是比他们更低的工人阶级。

    古往今来皆是如此,无论发生何事,倒霉的总归是老百姓。

    此时上海开埠几十年,深受国外思想影响。虽然还没有成型的工会,但这两年为了维护工人阶级的权益,有人建立了工人俱乐部,罢工的事也不是一次两次。

    这回多家工厂宣布降薪,自然引起工人不满。几日下来,多方响应,在南市开启了也一场轰轰烈烈的罢工。

    沈家在南市有工厂,怕工人们受影响,沈玉桐便代表父兄赶紧去工厂安抚工人,承诺绝不降薪。

    待工人们安心地去开工,他出门坐上车准备回租界。

    哪知车子刚开上主道,便被前方水泄不通的人群挡住了去路。

    汽车夫道:“二公子,前面在游行,可能过不了了。”

    沈玉桐打开窗,瞧了眼前方黑压压的人群,喧杂吵闹不绝于耳,估计一时半会儿消停不了,便打开车门:“行,我自己走出老城厢去坐黄包车。”

    汽车夫道:“二公子,要不然你待会儿再回去,街上这么乱,肯定有人趁机搞事,我怕不是很安全。”

    沈玉桐不以为意地摆摆手:“我又不凑热闹,从边上绕过去就行。”

    说罢便下了车。

    也得幸好他们车子没强行往前开,街上已经好几辆车子被游行队伍拦下,车内的人估计怕出事,只能弃车逃走。于是几辆小汽车成了罢工者的舞台,几个年轻人爬上车子,高举喇叭喊口号。

    这些口号极具感染力,一时群情激奋,声浪一浪接一浪。

    街边店铺怕出事,大都关门,沈玉桐沿着廊檐往前走。他是资本家的儿子,未来大概也是个资本家,但他在英国留学四载,读过《资本论》,明白资本家与工人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国外的工人运动子工业革命到现在,已经开展多年,是西方发展进步的象征。

    何况人生而平等,他从不认为资产阶级对工人的剥削理所当然,因而对工人们罢工反对降薪,反倒乐见其成。

    如果工人罢工,能让政府妥协,取消加税,对整个工商业的发展,绝对利大于弊,就像西方每一次大罢工,都会迎来进步一样。

    然而情况显然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游行队伍还没走五十米,便有几辆军用卡车驶过来,几排荷枪实弹的警察从车上跳下,挡在前方,其中带头的还当空放了一两枪。

    然而罢工队伍正是气势高昂激奋时,哪能被这两声枪响喝退,只稍稍停顿,又继续往前迈进。

    “反对剥削,反对降薪!”

    “劳工万岁!”

    工人朝前挤,警察往后退,一开始还只是互相推搡,但很快失控,变成互相殴打。

    面对手拿□□和铁棍的警察,前排冲锋陷阵的工人,很快有人受伤,于是更加引起群情激奋,开始蜂拥而上大力反击。

    原本的非暴力罢工,彻底失控。

    沈玉桐看出情况不对,本应马上离开这是非之地的,但他却在街边停了下来。

    不知是谁一声令下,原本乱作一团的人群中,忽然响起一阵枪声,然后是有人大叫:“杀人啦!警察开枪杀人啦!”

    前方的人一边大叫一边逃窜,游行队伍立马溃散。

    沈玉桐不可置信地僵在原地。

    他怎么都没想到,警察竟然会对工人开枪。

    等人稍稍散开,沈玉桐便见几个人已经中枪倒地,正被同伴往旁边拖,但很快就有警察用枪托上来赶人。有两个原本被拖到一旁的人,最终还是被惊慌害怕的同伴抛下,无助地躺在路上□□。

    眼见就要被慌乱逃散的人踩中,沈玉桐赶紧冲上前去救人。

    虽然被人冲撞了好几次,但幸好还算有惊无险地将其中一人拖到了一旁,用仅有的一点急救常识手忙脚乱为人止血。

    “救……救我。”男人费力睁大眼睛,气若游丝开口。

    沈玉桐手上都是血,养尊处优的沈二公子,难免有点眩晕,强迫自己镇定道:“你别太用力,我先给你止血。”

    “我……我家里有四个孩子等我养,我不想死。”

    沈玉桐拿了自己帕子,简单给人做了包扎,环顾了下周,已经彻底乱了。

    军警虽未再开枪,但拿着枪托见人就砸。原本就溃散的人群,此刻七零八落,有有几个倒在地上的人,已经一动不动,被拖到一旁的伤者,满身是血,痛苦呻\\吟,街上充斥着各种尖叫哭喊。

    一个十几岁模样的瘦弱少年,被打倒在地,哭叫着手忙脚乱往边上爬。然而对他动手的警察,不依不挠地追过来,眼见那少年哭喊求饶,大兵还不罢休,沈玉桐实在于心不忍,在大兵手中枪托再次砸下之前,冲上去一把将人推开,正要将地上的少你扶到一边时,那杀红眼的警察,举着枪托便朝他后背砸下来。

    沈玉桐想要躲开已经来不及,生生挨上这一下,疼得生理泪水都差点出来,但他没跟人纠缠,继续将受伤的少年拖到一旁。

    那警察大概是见他穿西装皮鞋,头发梳得锃亮,一看就是公子少爷,不是来游行的工人,便没再继续追打,转而去处理其他人。

    沈玉桐将少年放好,自己重重坐在地上。他望着混乱的场面,一股无能无力的感觉涌上心头。

    人命在这个时代,不过草芥罢了。

    而他什么都做不了。

    警察成功驱散了游行队伍,抓了几个人押上车,也不管地上死伤,开车绝尘而去。

    等车子一离开,倒地人身旁很快围上人群,接着便是不绝于耳的哭嚎声。

    沈玉桐在地上茫然地坐了片刻,刚刚那少年缓过劲儿,跑过来对他道谢,他摆摆手,站起身,迈着沉重的步伐缓缓离开。

    *

    作者有话要说:

    写这文是脑门一热。连载到现在是心里拔凉。没想到在晋江写文能扑街成这德性。

    幸好我早有预见,存了很多稿。

    为自己的机智点赞23333333333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