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之后的一天, 秦和瑟装作无事发生,继续在城中到处溜达,听戏逛街, 看起来好不惬意。

    但其实, 秦和瑟只是借着溜达的由头, 悄悄观察人群的异样, 一旦发现不对, 立刻上报。

    照理来说,这些潜进城里的死士见情况不对, 很可能会破罐子破摔, 用最后的资源闹事。

    之前为何对向平安做“删除”处理,就是因为其作为魔神最直接的“中间人”, 一旦他失联,便是打草惊蛇。

    而现在, 所有“中间人”都已经伏法,边境剑拔弩张,已经明确撕破脸皮,对方不可能一点动静都没有。

    可直到午夜的钟声敲响, 整座城风平浪静, 一片祥和, 除了征粮站堆积如山的物资和南边偶尔传来的轰鸣, 和和平时期别无二致。

    璃月度过了一个十分平常的一天, 平常到十分反常。

    再过三天就是海灯节了, 不管是各个商贩的节日预热还是有心人的作恶,城里这么平静都很反常。

    秦和瑟躺在自己做的躺椅上, 望着窗外闪耀的星河,心中有一口气一直没能放下。

    最开始的那份不安一直在敲打着他, 即使做了这么多,依然没有消减。

    那份因并没有被解决,甚至没有被影响,它依然会到来,结成满是灾厄与悲伤的果。

    这份因果到底是什么?

    太阳穴随着脑中的计算突突直跳,可不管怎么回顾和计算,都无法复现那份带来不安的信息。

    最好的可能是这份不安是自己的,和璃月无关,可现在最有可能的,也是最坏的可能,便是这份因果和魔神有关。

    难道有魔神要直接杀进璃月?还是有什么更深的布置他没有发现?

    躺椅摇晃,秦和瑟呆望着天,一抹微风忽然拂过,眨眼间,一只纸鹤飞来,落在他的视线中央。

    秦和瑟突然想到,奥罗巴斯离开也有四天,现在应该已经到达海祇了;不知道那三个孩子喜不喜欢他的礼物。

    也不知道他打算在海祇待几天,。

    纸鹤拆开,留云的字苍劲有力,简单的说明了一些现状,请他来月海亭一叙。

    信的内容不多,但却让秦和瑟本就皱在一起的眉头皱的更紧,可以直接盖一个川字章出来。

    前线打的正酣时,对方突然一夜之间,集体撤退一百里(1),连带着营帐一起,在城墙前留出一片焦土。

    要不是地面上驻扎的痕迹还在,大家宁愿相信敌军的营帐一开始就是摆设,只是伪造军队人数的假象。

    仙人直觉城内出了问题,便留明霄守在前线,留云飞快回城,探明璃月港的情况。

    可事实是,璃月港一片祥和,找不到一点错处。

    “那只黑虫子到底在搞什么鬼?”留云看着手中甘雨整理的资料,推了推眼镜,忍不住嘟囔:“天天作弄这些龌龊诡谲之事,真是难缠的很。”

    留云十分看不惯对方的行事作风,从来不称呼祂的名字,直接就叫黑虫子,是不是还会去野外抓几只千足虫制药,又实用又能解心头恶气。

    魔神布提斯(2),擅巫蛊邪术,原形是一只通体漆黑的千足虫,及其难杀,只要还有一节身体还活着,祂就不会死。

    只要祂还活着,那些进攻祂的魔神领地里必然会出现无法根治的瘟疫与虫害,不少魔神因此失去人民,信仰也一同支离破碎。

    没有了信仰支撑的魔神,最后自然地倒在了其他魔神的攻势下,成为魔神战争的失败者。

    但作为间接参与者,每次分割“遗产”的时候,布提斯几乎都没能捞到好处,从战争开始到现在,祂的领地面积几乎没有任何变化。

    甚至不久之前,又一位魔神将要陨落,祂没有去报复打败自己的魔神,而是跑进布提斯领地,用最后一丝力气引爆自己,污染了将近一半的田地,也炸毁了布提斯一半的身子。

    当祂用毒药和蛊虫污染对方的土地时,这一刻便迟早会到来。

    布提斯虽然不容易死,但能力平平,直接面对魔神的攻击手段更是寥寥,其领地在其他魔神的攻势下逐渐收缩,已经是强弩之末。

    这也是为什么城里一定要留人的原因,越是最后关头,这种耍阴毒手段的神就越是极端,越是能出其不意,造成大乱。

    而现在城里越是平静,越是证明,布提斯在准备一份“大礼”。

    这份“大礼”要是接不下,陪葬的很可能是整座璃月港。

    留云不多停留,了解差不多后振翅一挥,眨眼消失在月海亭。

    秦和瑟看着手中的战场报告,烦躁地揉了揉头发,最后一点疲惫的睡意消失殆尽。

    要是他还有以前的实力就好了,那需要现在这样畏手畏脚,直接安排一条因果让他自生自灭多好,省的反扑祸害他人。

    不过现在“上面”盯的紧,即使意识之海恢复再多也很难对魔神级别的因果动手脚。

    之前动向平安因果后,自己就已经被“上面”盯上,很难再搞大动作;虽然到现在“上面”没有直接找他,也可能是因为没有找到证据,但光是动一个普通人都能让雷跟着劈,要是动了魔神他现在这个小身板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强龙难压地头蛇,再加上一堆谜团未结,做事都束手束脚的,很不舒服。

    死不死的倒是无所谓,但他答应大蛇要一起看海灯的,至少在把这个承诺实现前先珍惜一下性命。

    留云离开后,秦和瑟没有回到驿站,而是找了一个能眺望整个璃月港的高处,暗中观察着黑暗中的一切。

    不知不觉间,天亮了,又是一个平安夜,月海亭依然灯火通明。

    坐了一晚的秦和瑟揉了揉酸胀的眼角,随着哈欠流出生理性的眼泪,望着海平面升起的太阳稍微放空了一会大脑。

    随手写下几个梁上君子的面容特征,翻身下楼,混进码头工人中买了一份普通的早饭。

    依照留云的描述,布提斯进攻的重点应该是城里的眼线,边境的战事只是转移他们注意力的障眼法,归终机轰了几天,真正进攻的次数屈指可数。

    搞垮内部人民,再对付魔神,这是布提斯一贯的行事作风。

    所以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

    坐在早餐铺旁的街道台阶上,秦和瑟瞧着头顶蔚蓝的天,吸溜了一口豆浆。

    站在布提斯的位置上想了想,对手摩拉克斯刚刚兵不血刃的处决了玛帕,占领了新的领地,还收服了夜叉一族为自己所用,正是风头与实力正盛的时刻。

    而自己原形被毁一半,之前潜伏在璃月的暗线也全部失去联络,前线被千岩军和夜叉武力压制,领地良田也损失惨重,根本没有资源打持久战。

    现在的璃月港没有魔神镇守,只有眷属还在,是一个非常好的突破口。

    必须要趁摩拉克斯未归之前,找到最好的机会,合适的武器,一击必杀。

    现在正是海灯节筹备的时候,时机正好,但光凭布提斯一个半死魔神,很难冲破明霄的留云的结界,至少拖到摩拉克斯归来是没问题。

    可如果有什么武器可以穿透结界……

    秦和瑟眼神一飘,落到高耸的天衡山上,突然呼吸一滞。

    淦……不会这么疯吧……

    像是在解答他的疑惑,手中的豆浆忽然荡起一圈涟漪,聚拢在白碗中央,飞起一滴。

    虽然只是微不可察的一丝小小的震动,可和刚才的猜测联系起来,一切顿时合理起来。

    不是吧来真的?!

    一瞬间,庞大的感知顺着山脉探向山脚的薄弱之处,原本看来空无一物的空洞里,此时却透露着奇怪的气息。

    之前在排查异常的时候,秦和瑟不是没有查过这些空洞,毕竟这种天然空洞简直是为搞小动作的人量身定制,能做的文章太多了。

    当时秦和瑟没有查出异常,之后每一次都是一样,现在细细感知,才能感受到一点和王虫类似的气息。

    如果不是彻底研究过王虫,很容易当普通毒虫忽略。

    事不宜迟,秦和瑟立刻找上甘雨说明情况,随后马不停蹄地跑到那些溶洞的入口,钻了进去。

    在知道有卧底之后,千岩军就已经把这里摸了一个底朝天,什么走私犯流浪汉都找到不少,就是没有布提斯和其眷属的痕迹。

    那群假千岩军来之前,大家也没意识到是布提斯,刚刚元气大伤的祂不像是会如此莽撞的神,火急火燎的就要进攻。

    溶洞四通八达,存在着零散的古代遗迹和他人生活过的痕迹,没有火药和危险物品,看起来一切正常。

    又走了一圈,在脑海里描绘出整个溶洞的立体模型,之前感知到的王虫气息到处都是,没有任何指向性,思维再次进了死胡同。

    到底是哪里有问题?

    身旁与他随行的是一位千岩老兵,已经守在此地多年,说不定能看出问题,于是便将模型具象出来,询问道:“您觉得哪里有什么问题吗?”

    老兵抬眼一瞧,随口道:“这看起来不太对啊,有的地方怎么高了这么多?”

    “高了?”灵光闪过,秦和瑟赶紧问道:“哪里高了?能指出来带我去看一下吗?”

    去了最近的一个点,秦和瑟望着漆黑的洞顶,拿着火把三下五除二蹬上高处,洞顶在流水的打磨下一片光滑,一样看起来很正常。

    脑中的直觉砰砰跳,问题肯定出在这里。

    “借把铁锹。”

    一个铁锹迅速抛了上来,秦和瑟对准最深的沟壑,用力一铲,一整片新生的石笋滑落,露出了以往的真容。

    密密麻麻的空洞挤在一起,比王虫大上几倍的透明长虫快速蠕动着,全部缩进孔洞里,无数窸窣的声响在头顶的岩石中传来,回荡。

    众人没有说话,秦和瑟面沉如水,暗叹不妙。

    这座山的底部,已经被挖穿了。

    第一百七十二章

    下午, 一艘熟悉的船靠港停泊,柳兰认出了这显眼的红,有些惊讶主动迎了上去。

    奥罗巴斯回来了, 在所有人意料之外。

    之前秦和瑟先生吩咐过, 奥小龙至少明天才能回来, 如果发现他提前出现, 一定要核实身份, 以防有人假冒。

    面对明显严格不少的检查,奥小龙非常规矩地接受了, 还有他随身的包裹, 也被打开查看。

    是一些树枝和花苞,被清理的很干净, 干净到难以想象,没有任何虫子藏在里面, 断枝处被药包裹地严严实实,叶片郁郁葱葱,树皮平滑柔和,似乎随手栽下就能成活。

    柳兰上手摸了摸花苞, 里面硬邦邦的, 在奥小龙的同意下, 切开了一朵看, 是很正常的花苞结构。

    折腾到傍晚, 确认眼前人确实没有问题后, 奥小龙终于入了港,随后马不停蹄地去了月海亭, 找甘雨询问了秦和瑟的下落。

    “秦先生早上去了天衡山,现在和我师父在一起。”甘雨揉了揉额头, 简单解释道:“天衡山被挖空了,我师父在和秦先生思考对策,应该明天就能解决。”

    奥小龙刚看到她,就被那两个黑眼圈吓到,没有再过多打扰,转身回了驿站。

    路上人来人往,奥罗巴斯倚在一个人少的角落,没等回驿站,便写好了纸鹤,告诉秦和瑟自己归来的信息,直接放飞出去。

    纸鹤转眼消失无踪,大蛇抚摸着怀中生机盎然的枝杈,风尘仆仆的面容上满是喜悦。

    为了能早点回来,奥罗巴斯刚看不见璃月港,便化为原形一路狂奔,在海祇也没有久留,发了礼物剪了枝杈,顺便听完了慧和琦的简报,没什么问题便火急火燎地回了璃月。

    最后的材料集齐,现在就剩下打磨和组装了,一定能赶在海灯节前做完。

    不知道秦和瑟喜不喜欢。

    到了驿站,刚开门,大蛇便瞧见了阳台外晒的满满当当的衣物,不知道晒了几天,已经染了些许尘土。

    为什么要洗怎么多衣服?

    奥罗巴斯不明就里,仔细闻了一下,只有皂角淡淡的香和尘土味,没有其他难以清理的味道。

    将衣物取下分类整齐收好,又瞧了一眼糖果的库存,奥罗巴斯沉吟片刻,还是决定先出门,去集市上买点糖块,好做点棒棒糖给秦和瑟吃。

    按照秦和瑟的习惯,之前的库存今天应该刚好全吃完,现在做的话,今天晚上秦和瑟回来就能吃到。

    就是不知道,今晚秦和瑟会不会回来。

    奥小龙买着糖,正这样想着,突然一阵没有来由的心悸打断思绪,随之而来的,是一声遥远的轰鸣。

    街上的人习惯了时不时响起的归终机,对于这样的声音见怪不怪,但奥罗巴斯明显感知到,不只有这一个声音。

    另一个声音掺杂进轰鸣声中,伴随着岩石摩擦的震动,传递到他的脚下,随着轰鸣的余声消失,这份声音愈发明显。

    这是……

    从天衡山传来的声音。

    ……

    早些时候,烟雾缭绕的溶洞里,秦和瑟对比着手中的模型,瞧着眼前林立的机关,微微松了一口气。

    刚发现问题,秦和瑟便立马喊来了留云,先是让烟雾顺着空洞熏晕了虫子,再让她用机巧暂时支撑起山体,以防坍塌。

    “但这不是长久之计。”留云懒得再变幻模样,便依然维持鹤形,摸了摸下巴:“现在只是勉强支撑,等帝君归来,让他把这些洞堵起来,不然终会酿成祸患。”

    “先这样吧,至少撑过这段时间。”秦和瑟疲惫地转了转肩膀,架了一天架,胳膊都要脱臼了:“帝君大概什么时候回来?”

    “今晚。”留云随意但坚定道:“本仙已经告诉帝君这里的情况,今晚就会来解决这些溶洞。”

    “这么快?”秦和瑟惊讶:“不是说明天才到吗,你们是什么效率狂魔吗?”

    听到这话,白鹤忍不住高昂起头,出声道:“关乎千万人性命,本仙和帝君自然要多上点心。”

    溶洞的事情暂时不会有变化,一人一鹤便出了洞,遇见了焦急等待的明霄和理水叠山真君。

    棕白色的鹤扇了扇翅膀,算是打了招呼,随后振翅一挥,不见了踪影。

    “抱歉,理水他不怎么爱说话,没有恶意。”明霄见秦和瑟一脸懵,出声解释道:“此处溶洞的出口离前线不远,应该是回前线了,要一起去看看吗?”

    秦和瑟没有拒绝,跟着一鹿一鹤一同到了前线。

    他没有和明霄他们一起进营帐,而是溜到一堆士兵中间,不出几句就聊嗨起来。

    虽然说全权信任,也确实在对方的邀请下掺和管理了一会月海亭,但关乎军事方面还是避一下嫌比较好,至少态度要在。

    远处,夕阳的暖光被山峰遮挡,布提斯的军队营帐呜呜泱泱的挤在一起,时不时飘出鼓鼓黑烟,十分诡异。

    趁着对方后撤,暂时不用上场,大家难得坐在一起,一边聊天,一边偷喝点小酒,放松放松。

    夜叉一族骁勇善战,刚到便在前线站稳脚跟立下功劳,军队里对他们的防备也稍稍放下一点,现在也可以坐在一起,喝酒划拳。

    按照规矩,酒是不能喝的,但大家都心照不宣地没有提,各队队长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当没看见。

    秦和瑟在玛帕那里和不少夜叉打过照面,不过自己和奥罗巴斯也没有露出过真容,也不担心他们认出自己。

    像是之前在城门遇到见,曾名叫金鹏,现赐名为魈的夜叉,两人面对面坐了很久,对方都没有发现,只是客气地打了招呼。

    魈的变化很大,之前看他的时候邋里邋遢,头发在血污中扭在一起,看样子从来没有打理过,而现在的他明显是精心洗漱梳理过,与之前判若两人。

    要不是那双金色的瞳孔比较有辨识度,秦和瑟都没有认出来。

    和普通士兵聊了两句,了解到对面的兵卒也都是普通人,而那些“虫王遗蜕”——那些被蛊虫吸干精元,只剩下一个如骨架般细弱躯壳的奴隶,胜在数量众多,个体倒是不成气候。

    至于之前闯到城门口的那些死士,他们很少出现在正面战场,基本都是去做卧底。

    倒是好理解,毕竟这种死士不好培养,真刀真枪的战斗上也没有优势,做卧底最合适。

    聊得正酣,抬头忽然瞧见,一个洁白的光点绕着他刚出的山洞胡乱的飞着,定睛一看,是一只纸鹤。

    秦和瑟悄然离开,刚接近一点,那只纸鹤便找到了目标,飘飘然落在他的掌心。

    纸鹤刚落,秦和瑟就知道是谁的传信,还未打开,海风与盐的味道便将纸张包裹,同时混杂在内的,还有一份熟悉的气息。

    这份气息里满是一条蛇的喜悦与缱绻,悄悄缠绕住他的手腕,似蛇尾轻轻勾过,又随微风消散。

    它明明什么都没有说,却又好像什么都已经说明。

    嘴唇下意识抿起,心跳声突然变得清晰,一下一下敲击着胸膛;秦和瑟踌躇半天,最后还是把纸鹤小心收了起来,没有打开。

    反正内容是什么都已经知道了,就留着做纪念吧。

    回到营地,秦和瑟再次回到原本的位置上,或许是天色渐暗,又或者是火光太暖,他的脸颊染着红,一直没有消下。

    随着夕阳落山,最后一丝阳光不在,秦和瑟算了算时间,决定先去和明霄他们聊聊,然后回驿站。

    有人还在等着,不能让人等太久。

    秦和瑟刚起身,一阵强烈的震颤从地底冒出,伴随着巨大的轰鸣声,从对方营地传来。

    并不只是声音与震动,随着而来的,还有一片漆黑的“夜幕”。

    是铺天盖地的的飞虫。

    黄与青的身影陡然升起,仙人挥手,建立坚不可摧的屏障,数以万计的飞虫不断地砸在这屏障之上,瞬间糊住整片天空。

    看起来这次危机被仙人轻松解决,士兵们稍稍放下心来,握紧长枪即可列阵。

    但秦和瑟觉得不对,很不对劲。

    心头一只萦绕的不安终于化为了实质,死死压在胸口,他顾不上保持普通人人设,以最快的速度,掐出两条因果。

    一者是刚才的声响,二者则是脚下的震动。

    因果很快出了结果:两者因果有关连,却无直接联系。

    糟糕!

    这些虫子很可能只是障眼法,是布提斯为了掩盖某处异样,制造的一场声势浩大的佯攻。

    天衡山里的虫子看似被熏晕了,可如果这是布提斯故意让他们看见的呢?甚至说虫子确实是被熏晕,但如果它们不只是负责啃噬,也是负责引爆的呢?

    如同一根根□□,本身不需要太多的爆破能力,只要能引爆最后一点脆弱的结构就已足够。

    而那一次震动,就是□□被引爆的证明。

    身形一闪,秦和瑟找到了明霄,着急开口道:“明霄!天衡山也出问题了!”

    “我知道。”

    移霄导天真君开口,他的声音很平静,似乎什么都已了然,什么都已明白。

    俊美的鹿踏空而行,青色的流光在长角流转,温润的鹿眼里倒映着秦和瑟震惊的瞳孔,温柔但坚定:

    “秦,麻烦你帮我一个忙。”

    “帮我把角割下来,支起天衡山。”

    第一百七十三章

    漫天蝗虫之下, 漆黑的巨虫扭动着伤痕累累的身躯,望着高耸的天衡山,发出嘶哑的鸣叫。

    布提斯深知自己很难打赢这场混乱的魔神战争, 所以早在战争开始之初, 便在各个魔神的领地中埋下隐患。

    这些隐患很小, 像是田地旁一只等待羽化的蝉, 树木里一只沉眠的毛毛虫, 河流中一只还在成长的水蚤。

    他们表面看与寻常虫豸没有丝毫区别,在布提斯需要它们的时候, 这层伪装的虫壳便会脱落死亡, 提前准备好的巫蛊之毒将全部释放。

    这些毒很难处理,不是因为它容易致死, 而是难以清除;同时,每一只虫子都是他的分身, 它们的死亡会和魔神死亡一样,为一片土地带来污染;虽然影响要小很多,但配合着巫毒,依然是极大的麻烦。

    而且, 它们不仅是一个炸弹, 也是战争后期最重要的收尾。

    至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个人在事发之前发现这些布置, 魔神也不例外。

    其实现在收尾还太早了些, 但领地里的魔神残渣已经将最后一点良田侵蚀, 自己也被炸伤了根基, 很难在修养回来,再加上常年征战人口匮乏信仰凋零, 再不做些什么,之前的布置就前功尽弃。

    他自知这种手段过于阴毒, 但战争便是战争,成王败寇,除了输赢,其他任何事物都是可以牺牲的。

    这是他最后的机会,一旦失败,无论是自己还是自己的臣民,都将万劫不复。

    不多时,自己的嘶吼终于唤来了他需要的人,金光破开遮天蔽日的虫群,岩枪化为擎天之柱,如囚笼降下将布提斯团团围住。

    金色的人影伫立在巨虫前,温柔的眉眼衬托在鎏金面具之下,是属于武神的肃杀与上位者的高傲。

    虫群也在这时停止了进攻,转身朝布提斯聚拢,眨眼间,天空重归透亮,露出最后一点霞光,虫群如潮水般将巨虫层层包裹,汇聚成一个瘦削的人型。

    “好久不见,摩拉克斯。”

    阴柔俊美的嗓音出现,人型露出脸来,是十分普通的青年样貌,瞳仁似凡人一般漆黑,但皮肤白的像雪,没有一丝血气,身上的斗篷宽大,只是依然掩盖不住这具身躯的羸弱。

    摩拉克斯眼神直直地望着他,没有回应,而是抬手一挥,囚笼缓缓缩紧,似是要将其绞杀。

    但布提斯没有慌张,而是猖狂地笑起,一口气没有上来,让他忍不住咳嗽。

    “你不敢杀我。”

    原本的嗓音里混合着急咳后的沙哑,布提斯声音不大,却能清晰地传进摩拉克斯的耳朵里,但囚笼的缩紧并没有停下,反而更加迅速。

    布提斯倒是不急,而是好整以暇地看着摩拉克斯,脸上是势在必得的微笑。

    “如果你认为只要抓住我,封印我,就能让我一事无成,那只是白忙活的。”

    “不然我怎么敢站在这里,直面这位杀伐果断,威武神勇的岩王帝君呢,你说是吧,摩拉克斯。”

    话音刚落,囚笼不再缩紧,缝隙之间,两人眼神交锋,谁都没有落下在下风。

    摩拉克斯知道,能活到现在的魔神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敢在武力悬殊的情况下正面对峙,布提斯不可能什么能力与后手都没有。

    刚才天衡山那场小小的震动他也感觉到了,或者说,这本来就是布提斯要他知道的,作为谈判的筹码。

    “你要做什么?”摩拉克斯开口,手中岩枪光芒如血液流淌,像是渐急的心跳,爆发出浓浓战意。

    “只是一场友好交易而已,不用这么紧张。”布提斯微笑着,脚下又是一次微小的震动,似乎是什么东西塌了下来,山崖上有零碎的滚石滑落。

    又是一次提醒,或者说是警告更为贴切。

    一只青鹤急忙飞来,焦急呼唤一声:“帝君!天衡山……”

    “两人的交易有其他人在是不是不太合适?”布提斯突然出声,打断了留云的话:“这位麻烦您先回避一下,相信您说的事情很快就会被解决的。”

    “留云,先回去,下面还有伤员需要救治。”

    “帝君!”见帝君没有松口,留云愤懑地扇动翅膀,满是不甘的后退一大截,飞在空中看着二人,不愿意离开。

    “摩拉克斯,说实话我挺嫉妒你的。”布提斯瞧着守在远处的留云,轻笑一声:“良田富矿,人民眷属,还有几乎扫荡一切的实力,真是怎么看,这场战争都会是你赢。”

    摩拉克斯没有回话,手中岩枪从未松懈,时刻警戒着石笼里面的魔神。

    他盘腿一坐,掏出一壶酒来,是度数极高的烈酒,对着嘴咕嘟咕嘟灌了几口,继续说道:“可惜,我的命不好,留不住这么多的好东西。”

    “朋友早就没了,眷属死的七七八八,子民们也都是死的死,残的残,能力没有精进,手段也是上不得台面,手里是一张能用的牌都没有,现在也就这半截身子还算有点用处,不至于一点筹码都没有。”

    摩拉克斯依然没有回应,只是望了一眼脚下战场里堆积的尸骨,不管是千岩军还是虫王遗蜕,都成了一堆烂肉,没有生机,只有腐烂与疫病。

    “反正我是走投无路了,死马当活马医,所以想和你打个商量。”

    “能否将璃月这片土地借我一用。”

    “放肆!”鹤唳声传来,青鹤瞪着豆豆眼,像是要用眼神杀死布提斯,再用鸟喙把黑虫捅个对穿,再拿琥珀将虫子封的死死的,永远再做不了妖。

    要不是摩拉克斯拦在前面,留云说不定已经冲上前这么做了。

    “之前归离原大水,璃月不是已经迁都过一次吗,再迁一场想必已经是驾轻就熟了。”布提斯坦然面对着留云的怒火,嬉笑道:“不想他们,我还愿意给你们充足的时间撤离呢,没有赶尽杀绝已经是很仁慈了。”

    “半残之躯还敢如此狂妄,我等绝对不会答应这荒唐的要求!”留云气得头冠上的羽毛都炸了起来,

    “无所谓,反正也是半残之躯,大不了带着璃月港同我陪葬,也算是死的壮烈,不愧于来着世上走一遭。”

    “壮烈?汝做尽龌龊污毒之事,怎敢谈及壮烈。”

    似乎是认定了摩拉克斯会做出让步,布提斯始终笑吟吟地,像地皮无赖般与留云吵嘴,没有半分即将面对死亡的恐惧。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对面掐着无数条人命,即使实力上可以说是碾压,璃月却依然属于弱势。

    但让布提斯感到奇怪的是,摩拉克斯一直没有表态,只是一脸戒备的望着他,除了之前拦留云那一下,剩下时间里不管他怎么挑衅,对方都没有什么变化。

    “摩拉克斯,你不会是想着拖延时间,好把我的孩子拔除吧?”

    布提斯仔细观察着,想从着面具的缝隙里看出情绪的变化,但他失败了,对方不为所动,依然只有戒备。

    “你知道为什么天衡山还能站在这里吗?”布提斯的话语里多了几分恶劣,主动靠近岩柱,与摩拉克斯拉进距离:“是因为我啊。”

    “我的孩子不仅吃空了山,还填补了空隙,现在的天衡山没有了孩子们的支撑,只会更早坍塌,将整个璃月港变成废墟。”

    “而且你这么知道,城里就没有我的孩子呢?”

    天已经彻底暗下,原本鸟兽嘶鸣的山林没有一点声音,所有人望着天空那道鎏金身影,营帐里落针可闻。

    “承认吧摩拉克斯,我就是不能死。”布提斯不相信对方真的无动于衷,话语里满是恶意:“现在璃月众人的性命在我手里,只要我输了,他们也要跟着我一起死。”

    “我这半残之躯可是要撑不住了,摩拉克斯,犹豫可不是好习惯。”

    “璃月古话不是这么说过吗,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是土地重要,还是人民的性命重要,该有决断了。”

    这是最后通牒,准确说是威胁;布提斯相信摩拉克斯不可能没有触动,将最后一口酒饮尽,死死盯着那双如黄金铸成的眼眸,等待答案。

    他真的好嫉妒,嫉妒那优美的形体,嫉妒那璀璨的鳞片,嫉妒那闪耀的瞳孔,嫉妒他的眷属,他的人民,嫉妒他的神勇,他的才学。

    他是耀眼的龙,而自己呢,只是一只漆黑的虫,没有美貌的鳞片,没有过人的能力。

    保护不了朋友,保护不了土地,保护不了人民,和田野间的毒虫一般,靠着诡计与毒液而活。

    其实当第一批平民走上祭坛,成为孩子们的遗蜕时,这场战争就已经输了。

    他辜负了人民的信任,没有做到先民供奉时,自己许下的承诺。

    为什么我没有像摩拉克斯这样的能力呢。

    冰凉的皮肤爆出黑色的血管,布提斯没有移开视线,脑中突然飘飘忽忽地想到:

    说不定他已经想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只是在这里拖延时间呢。

    脚下突然传来剧烈的震动,天衡山里飞出无数条黑红的线,它们在天空汇聚,瞬间组成一条极细的黑线,压在天空,与黑夜融为一体。

    看来是真的找到方法了。

    布提斯这样想着,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方法,但他突然变得好轻松。

    所有的挣扎痛苦都有了结果,自己的戏份也终于迎来了完结。

    结束了

    第一百七十四章

    “所以……你打算用自己的角支起天衡山?”

    一处隐蔽的空洞内, 秦和瑟看着手中的木锯,又抬起头看了一眼被递到眼前的鹿角,沉声问道。

    秦和瑟还未从明霄那短短两句话中回过神来, 眼前便一阵模糊, 等反应过来时, 自己已经换了地方, 手里被递上了木锯。

    先不说这木做的锯子能不能锯下仙人的角, 光是支起天衡山,并不能解决问题。

    “现在麻烦的布提斯不光是被挖空了山, 而是他很可能在里面留了后手, 仍然可以无视防御直接影响天衡山。”

    “我明白,这是布提斯的能力之一。”明霄叹了口气, 话语极快道:“每一只蛊虫都是他的‘孩子’,也是他的一部分。”

    “布提斯只要有一息尚存, 便不会彻底死亡,其原因便是如此;同样的,每一只蛊虫死亡时,也都会和魔神陨落一样, 带来冲击与污染, 虽然不像一般魔神那样危险, 但仍然不容小觑。”

    “之前没有着急处理天衡山, 便是怕处理不当, 引爆那些虫子, 等帝君与其他仙众归来,一同处理才保险。”

    “布提斯应该是知晓了帝君的行踪, 所以现在着急发难,想以璃月港百姓为要挟, 逼迫我们做出一些让步。”

    “现在的布提斯缺的东西太多,最有可能的条件便是割地,甚至是让帝君主动退出战争都有可能。”

    “一个走投无路的魔神什么都有可能做出来,必须要立刻清除隐患。”

    秦和瑟听明白了,明霄不想让璃月港成为布提斯的“人质”。

    但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将那些蛊虫进行“无害化处理”,用足够坚硬的物体抵挡魔神死亡的爆炸,并且快速净化污染。

    而移霄导天真君的角便是目前最合适的材料,或者说,这位仙人便是最合适的材料。

    “那污染呢?”秦和瑟似乎是想到了什么,面色冷静,甚至算得上冷漠:“如果要利用最大化,不仅鹿角可以支山,仙家之血也可以净化污染,对吧?”

    被说中了想法,温和的鹿眼下意识往四周乱飘,不敢看秦和瑟喷了火的眼神。

    “这位仙家真是仁义,愿意为了黎民百姓,主动将血肉溶于大山,献出自己的性命,不愧为璃月百姓敬重的仙人。”

    秦和瑟气极,忍不住阴阳怪气:“在魔神还未出手之时,便能完美的预判一位魔神的阴谋计划,以仙家之躯对抗神明,真是神机妙算。”

    “想要我帮你自杀?没门!”秦和瑟无赖般盘腿一坐,头摇的和拨浪鼓一样:“现在布提斯还么没现身,万事都没有到如此操之过急的时刻,为什么要如此牺牲?”

    “抱歉秦,我本不该拉你进来。”明霄低下头,青鹿皮毛柔软,轻柔地在颈间蹭了蹭,像是安抚,又像是在道歉。

    “理水和留云需要稳固屏障,我的角十分坚硬,一人又无法锯下,所以只能拜托你。”

    “秦,你只是帮助我而已,剩下的一切选择都是我自己的决定,不用感到负罪。”

    莹润的鹿角轻轻贴在秦和瑟的脸颊,他抬手触摸,触感温凉,像是一块精美的白玉,不需要任何雕琢,浑然天成。

    “不只是这个……”秦和瑟小声嘟囔一句;不只是让自己手刃朋友这件事,这种把自己当材料的行为更加让人不快,仿佛生命如草芥,可以随意奉献抛弃。

    他还想说什么,但想起之前自己在奥罗巴斯面前各种的“闹腾”,最终还是闭上了嘴。

    这就是看好朋友作死的感觉吗,好想打人,好烦躁。

    两人的沉默没有持续多久,明霄抬起头,望向秦和瑟的眼神满是愧疚和希冀。

    外面虫群的噪声逐渐增大,对面加强了进攻力度,黑色的液体混杂着蛊虫的残肢断翅,厚厚地覆盖了一层。

    秦和瑟算了算日子,无奈地叹了口气,敲了敲脑袋,在意识之海里喊道:“小红!出来!”

    “你要是想用‘改变’的话,能用。”小红早就猜出了他的想法,没好气地说道:“现在上面的监视重点已经不在你身上了,动作快一点,应该能行。”

    “但你别忘了,你才‘改变’向平安不久,要用的话,刚刚攒出的这点家底又要给你败光了。”

    “而且你别忘了,现在我们很有可能还在上面的监视名单上,闹出太大动静是会被抓到的。”

    “能用就行。”秦和瑟听到自己想要的答案,注意力早就不在小红身上,已经开始思考要如何运作。

    “而且,我还要提醒你一句。”小红甩了一尾巴,砸在秦和瑟头顶,语气严肃:“对方是魔神,即使已经半残,他的位格依然在。”

    “作为这个世界与本源相关的位格,要‘改变’他,就必须找好‘替代品’。”

    “我明白。”秦和瑟示意自己知道,思维一转,便已经潜入海洋深处。

    小红盘着尾巴,支着头任由海浪滔天,信息翻涌,认命地叹了口气。

    还好意思说移霄导天不看重自己的性命,你这头蠢鹿就做的好了?

    上赶着参与他人因果,真不怕五雷轰顶;这次胡闹完,不知道要睡多久。

    不过,这么想的话,秦和瑟这么能乱跑闹腾,奥罗巴斯还愿意跟着他胡闹,而且一直没怎么红过脸,心脏是真的强大。

    话说鹿成了精后是都有什么无上的奉献精神吗?怎么都这么爱“牺牲”?

    “明霄,你还记得之前在留云洞天里发生的事情吗?”秦和瑟提起往事,让准备去叼木锯的青鹿一愣。

    “是说去留云洞府参观游玩……遇到雷暴那件事吗?”明霄不明就里,却又好像意识到什么,欲言又止。

    当时他感觉到,有什么东西被改变了,更何况上面那么明显的雷暴警告,很难不让人联想;但出于信任,和某种不可言说的直觉,他一直没有细想,也没有过问。

    甘雨手中那份情报是如何获得的?从何处获得的?为何自己没有任何印象?

    秦到底做了什么?

    现在被秦和瑟提醒,一直被有意无意“忽略”的疑问也随着思绪一同冒出,挥之不去。

    秦和瑟没有深入这个问题,而是直截了当道:“我可以帮你,但要用我自己的方法。”

    “自己的方法?”明霄思索一瞬,一下来了精神,联想道刚才的疑问,声音有些颤抖:“你是说……用之前在留云洞天使用的能力,用在我身上?”

    “是。”秦和瑟点头。

    “那……能否告诉我,你要怎么做,我需要做什么?我……”

    “明霄。”秦和瑟打断明霄的话,长呼一口气,刚刚柔和些许的眉眼再次严肃:“这个方法……你可以理解为,通过改变过去已经发生的事情,直接改变现在。”

    “我无法向你细说,毕竟我虽有魔神之名,但仍然是天外之人,不属于这里,要动‘魔神’,需要‘媒介’。”

    “所以,不管是直接锯下,还是我,这双角都没法留下。”

    “你是否接受?又是否在我无法全盘托出之时,信任我?”

    “原来如此,我还以为是什么彻底消失于世的戏码呢。”明霄放下心来,还有心情开起玩笑:“这双角本来就是要锯的,比起万千平民的命,这双角也算是死得其所,有什么不能接受的?”

    “至于信任,我一直信任你。”青鹿甩了甩耳朵,坦诚道:“说是一点怀疑都没有过,那是不可能的,但我相信你,不会做背信弃义之事,承诺所言,你必然会做到。”

    “好。”秦和瑟垂下眼眸,看向还被握在手中的木锯,轻巧抛向一边:“这个现在用不上,当务之急,是去抓一只虫子回来,还需要有人去吸引布提斯的注意,别让他发现这里的异样。”

    “屏障应该能减弱一点布提斯的感知。”明霄望向天空那两道身影,道:“我去找留云他们,应该可以……”

    “吸引之事,交给我等便是。”

    明霄话未说完,一道陌生的嗓音从地下传来,两人齐齐一愣,眨眼间,金光从地底冒出,一只棕金色小龙凭空出现。

    “吾已知会留云理水二人,会为二位争取时间。”

    “秦先生,承诺已立,契约已成,望汝莫要食言。”

    ……

    摩拉克斯抬起头,目视着这些不知来历的线逐渐聚拢,融合,成为一条横跨视野的缝,像是天幕被无数虫豸啃噬,撕裂出一条裂口。

    现在的他什么都做不了,时间被无限拉长,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变得极为缓慢,只有那条裂口不受任何影响,越来越大。

    漆黑遮盖银河,裂口不知通往何方,又或者什么都没有,只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终于,裂口不再扩张,一片红取代了黑,堵住这个对于祂而言十分微小的裂口。

    祂睁开了眼,无数景象在眼眸中流转,又在那同样漆黑的竖瞳中停滞,轻柔的呓语在耳边响起,好似某种语言,又似无意义的哀叹与低语。

    祂注视着下方的万千生灵,如同一位仁慈的旁观者,温柔而冷漠。

    一只无法形容的,满是鲜血的利爪从裂隙中探出,像是寻常受伤的龙爪,可等人细致探究,鳞片在流淌,血肉在蠕动,伤口蹦跳着一粒粒压缩的“信息”,直冲脑海。

    “原来如此啊~”

    又是不知那处的呓语,此时却如此清晰,可等摩拉克斯回过神来,眼前只有一片焦土。

    布提斯不见了,连带着他的虫群,他的军队,都不见了。

    第一百七十五章

    光怪陆离之间, 数不尽的线虚虚垂下,斑斓之景在脚下流淌,去往不知何处的终点。

    移霄导天甩了甩空荡荡的脑壳, 瞧着眼前从未见识到诡丽之景, 努力回忆自己是怎么来到此处。

    当时秦带着自己去溶洞里捉了只王虫, 然后便找了一处最深最隐蔽的位置, 拿出一块白色的玉牌。

    然后……然后……

    强烈的噪点穿透鼓膜, 炸得脑袋嗡嗡作响,生理性眼泪彪出, 痛的他以头抢地, 鹿角结结实实地砸在脚下,刚刚恢复一点的理智直接消失。

    不知过了多久, 耳边噪声终于平息,他眨了眨眼, 被泪水模糊的视野逐渐恢复,脑袋也没有异样。

    记忆出现了断层,他清晰个感觉到,有一部分片段被刻意屏蔽, 不然他去探究。

    这时他才发现, 自己一直趴在地上, 四肢酸软, 头上的鹿角缠上不少红线, 几乎被裹个严实, 沉甸甸地,让他几乎抬不起头。

    可当他想抬起时, 那些重量又消失不见,蓄满的力气扑了个空, 脖子直接扬到最高,和上空的一只眼骤然对视。

    说对视其实不准确,头顶密密麻麻的线凌乱又有序,精准的遮挡住几乎所有,只能从几处缝隙里观察到,那是一只庞大的眼,轮廓柔和而婉软。

    那只眼在观察他——明霄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笃定,明明自己并未看清全貌,但这一“感觉”,或者说是“认知”大咧咧地出现在脑海,和鸡群里的鹤一样醒目。

    “秦?”明霄下意识呼唤一声;那只眼睛似乎没有什么变化,依然直直地看着他。

    “秦和瑟?”明霄又唤一声,眼睛依然不为所动。

    “秦和瑟,是你吗?”明霄焦急起来,记忆的断层让他十分不安,害怕是战场出了差错:“这里是哪里?战场现在情况如何?我们成功了吗?”

    那只眼睛终于有了动静,似是有风吹过,红线没有章法的浮动,稍稍露出眼眸的模样。

    竖瞳深邃,周围流转的光同脚下的河一般绚烂,似是容纳世间无穷绝景,又像是见证所有喜悲情妄,一切皆如脚下的流光,只在眼眸中停留一瞬。

    “祂”……是秦和瑟吗?

    明霄愣了,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这只眼应该出现在秦和瑟的眼眶之中,但又觉得,这不是秦和瑟。

    一个彻底的旁观者,即使再多苦难欣喜,祂也不会参与不会停留——书本有完结,故事会翻页,一个片段再多情绪起伏,与无垠大海面前,也只是表面微不足道的涟漪。

    一瞬的对望,耳畔再次响起头痛的噪声,头却没有之前那样沉重,红绳轻柔地托举着鹿角,没有让角和地面再来一次亲吻。

    眼眸望着他,又不止是他,像是透过明霄,望向他想拯救的璃月百姓,望向天衡山脆弱的山体,望向前线满是硝烟的焦土。

    最终,眼眸合上,红线舞动着,缓缓拂过头顶,疼痛消失不见,但鼓膜依然被噪声轰击,听不进其他声音。

    噪点嗡鸣,明霄努力集中精神,却怎么也无法找回大脑,耳边又出现另一个声音,呢喃着他从未了解的语言。

    “明霄?”

    终于有了一句他能听懂的话,猛然一回神,噪声瞬间消失无踪,眼前站着一袭红衣的秦和瑟,银白的鹿角如水晶般剔透,几根红线随意地垂下,与白发一同落在脚边。

    “不舒服吗?”微凉的指尖点在眉心,一股清凉激活了思维,秦和瑟开口询问,眼中满是关切。

    明霄低下头,一时愣了神,自己的模样并不是原形,而是拟态的人型,和自己行走人间的形象一模一样。

    “这里是?”

    “这里是‘河’,方便处理因果之地,可以当是一个专属于我的地脉节点。”秦和瑟见明霄脸色稍霁,放下手道:“这里因果繁多,第一次来会有一点不适,包括幻觉噪声这些,很快就会恢复的。”

    听了这话,明霄下意识抬头,空中并没有眼眸,只有望不到头的线延伸进黑暗之中。

    刚才的那只眼眸似乎只是一个幻觉,可是那道视线,耳边的噪声,还有难以忍受的疼痛,不可能是单单的幻觉。

    专属于自己的地脉节点——难道是自己被带入了某个回忆了吗?

    “时间紧迫,因为上面随时有可能察觉,我长话短说。”秦和瑟突然出声,打断了明霄的思考:“我会让你来改变因果,让你的角代替天衡山中的王虫,并让布提斯死在上一次魔神的自爆里。”

    “魔神的位格极高,涉及到地脉,和我这种外来的空头魔神不一样,所以无法直接改动;因此需要你来成为主导者,将因果合理化改动。”

    “我会在一旁引导你,手把手教你该怎么做。”

    “现在,我将把权限交给你。”

    话音刚落,明霄眼前亮起一圈圈荧光,帷幕凭空出现,将所有光亮隔绝在外,脚下的流光也不知在何时熄灭,只留下如银河中碎细的点点星光。

    红色的荧光规律地闪烁,明霄下意识抬起手触碰,一股力量与他相连,似是顺着意识,连接上更为深处的存在。

    荧光迅速扩大,化为一面透明的墙,墙上一条红色的条带渐渐变长,里面的数字也随着条带不断变大。

    当数字变成100,条带上浮现一串奇怪的符文,而后连带着刚才的条带迅速消失,只剩下透明的墙竖在面前。

    没过多久,又一串更长的符文出现,似乎是某种文字,随后流转变化,逐渐成为了能看懂的提瓦特通用语。

    “地脉连接完成,信息梳理完毕,已启用‘改变’权限,进入编辑模式。”

    符文隐去,又再次出现,它们分隔成六份,红线框柱,背景实化,随后被翻译成“布提斯”、“移霄导天真君”、“身躯半残”、“王虫爆炸”、“鹿角支山”、“仙力净化”这五个词。

    同样的流程,又有符文出现,但这次不再是零散的几个字,而是一棵倒悬的树。

    这棵树便是故事的发展,每一个人便是一个分岔,连接着被他影响,或是影响他的人或物。

    布提斯被敌对魔神炸残,丢失半个身子,即将死亡为根,之后便是被标注的时间和自己与布提斯线上的空白,最后的结尾写道移霄导天力缆狂澜,璃月无人伤亡,但仙力近乎全损。

    那些已经写就的故事皆与他人存在直接关联,比如凡人战争的发生,甘雨找出卧底。

    除了人名,另外四个词开始闪烁,每一个下面都有一个箭头,指向一个时间点。

    “请用以下因果与人物,用合乎逻辑的剧情将故事补完。”

    冰冷而陌生的声音响起,平铺直叙,非男非女,没有任何特征。

    他明白了,这是要他自己来改写过去,让这次危机“合理化”的消失。

    “只要合理就可以?”明霄看着闪烁的人名,问道:“我可以让帝君归来的时间提前吗?或者写提前去往布提斯领地,趁自爆时杀了他?”

    声音没有正面回答,而是重复道:“请用以下因果与人物,用合乎逻辑的剧情将故事补完。”

    “只能用这两个人吗?”明霄又问:“我可以带上萍和削月吗?比如利用了他们的法宝之类的?”

    “请用以下节因果与人物,用合乎逻辑的剧情将故事补完。”声音依然还是一样的话,但像是某种暗示,说到“人物”与“合乎逻辑”时语气微不可察地加重了一点。

    明霄似乎明白了什么,他在开头布提斯将死之后写道:布提斯为了疗伤,选择召回一部分王虫恢复自身。

    随着这一笔落尽,之后的枝丫有了非常明显地变化,本来是秦和瑟发现的异常,现在变成了一位镇守天衡山的老兵发现了部分异常,选择上报给队长。

    与之相对的,发现的时间被提前,在它的影响下,山岩啃噬不再像之前那样严重,留云与秦和瑟也及时在内外支起支架,疏散一部分平民。

    明霄眼前一亮,立刻写道:布提斯认为自己无法与摩拉克斯抗衡,选择放弃之前的布置,不再针对璃月。

    这句话刚完成便立刻灰败,一个巨大的叉将文字震飞,声音再次响起,但好像又多了一点无奈。

    “请用以下节因果与人物,用合乎逻辑的剧情将故事补完。”

    狂喜的大脑被泼了一盆冷水,明霄自嘲地笑笑,这个想法确实有些想当然了。

    作为一位老评书鉴赏家,如何在达到目的的同时符合逻辑,也算是他的强项,不出一刻,一棵完整的树便刻画完成。

    明霄还未来得及细看,脚下突然一虚,剧烈的失重感袭击大脑,眼前的红墙迅速远去,化为一颗遥不可及的光点。

    “编辑成功,改变已完成,意识脱离中,请注意高空飞行安全。”

    高空?

    刚回过神来,并未消失的失重与呼啸的风便告诉了他身在何处,翻身轻巧一点,云雾汇聚,自己便稳稳立于云间。

    明霄刚舒一口气,一道白色的身影以极快的速度擦肩而过,连云都被他的速度砸出大洞,清晰的露出对方沉睡的面容。

    “秦和瑟!!!”

    “秦!!!”两道声音同时响起,又一道银色划破云层,赶在明霄之前,接住了坠落的秦和瑟。

    是奥小龙。

    不对……这样的气息……是魔神。

    明霄还没反应过来,是该震惊奥小龙是魔神,还是该担心秦和瑟的情况时,原本洁白的云染上乌黑,恐怖的雷电在云中酝酿,又一道可怖的威压降下,让所有人心下一沉。

    顾不上情绪,两人飞速下降,地面上仙众齐聚,留云长唳一声,一个茶壶亮起金光,将刚刚落下的三人全部吸了进去。

    乌云还在加重,留云与摩拉克斯对视一眼,捞起茶壶一起全部转身飞进溶洞,巨大的岩脊将洞口堵得严严实实。

    天空又一道眼眸落下视线,落雷轰鸣,凡人躲进营帐内,狂风呼啸。

    惊雷落下,毫无章法,像是失去了目标,泄愤一般轰击着战场上的焦土,将整个战场炸出一道沟壑。

    祂找不到了

    第一百七十六章

    洞天内, 阵阵雷声轰鸣在外,被结实的山体严严实实地挡在外面,无论劈下多少雷电, 天衡山岿然不动。

    尘歌壶将众人气息封锁在这片洞天里, 外面的雷声找不到目标, 不知劈下多少道雷后, 渐渐没了动静。

    天衡山危机已经完美解除, 这本该是件喜事,可周遭的氛围却格外没有多少喜悦, 两拨人在幻日下对峙着, 氛围沉闷而锐利。

    摩拉克斯岩枪反握,枪杆紧贴后背, 枪刃轻点地面,金色流光似血液迸发, 激昂着蓬勃战意。

    奥罗巴斯没有拿武器,手中水元素翻腾,隐隐描绘出剑形。

    神装制式的斗篷宽大,他微微低头, 帽檐恰到好处地遮住眉眼, 衣摆内的另一只手将秦和瑟遮挡的密不通风, 让人难以辨认情况。

    两人一进洞天就开战, 搅得萍刚刚修缮好的假山凉亭直接碎了一半;要不是顾及人多, 可能就不是碎一半这么简单了。

    明霄加在两人之间, 说的口干舌燥,才让这两人暂时放下武器, 但敌意丝毫未减,这让他无比头疼。

    也不怪他们, 因果改动之后,除了他和秦,没有人还记得之前发生的事。

    在众人眼中,是帝君刚刚伏诛布提斯,明霄也将将把角彻底融入山体,两人便瞬移至高空,如同流星一般坠落。

    最主要的是,奥小龙——不对,现在应该叫奥罗巴斯,很明显是一个魔神,但细细感受下,又与魔神不尽相同。

    先不说二人为何瞬移道高空,之前在书信里只提到奥小龙是一个岛国的领袖,受地脉赐福的普通人,而现在对方的身份却变成了魔神,光是这件事,就足以让所有人戒备。

    不管对方是被换了身份还是有意隐瞒,都不是可信之人。

    而且,他出现的时机太巧合了,巧合的像是刻意安排。

    “明霄,汝随吾许久,自然知晓此时是何时期。”摩拉克斯开口,明示道:“如此巧合,吾该如何确认其没有恶意?”

    明霄焦急地挠头,望向奥罗巴斯,但对方只是低着头,注意根本没有放在他们身上。

    在奥罗巴斯身上找不到突破口,明霄回身,给后面的萍一个眼神。

    歌尘浪市真君微扬眉眼,嘴角扬起温和的笑意,眼神明晃晃地告诉他:不明真相,不予评价。

    萍刚刚随帝君归来,只从来往的书信间了解过这两位“旅人”,带着陌生人的戒备自然无法参与其中。

    而且不知为何,她对奥罗巴斯的感知十分别扭,

    其实主因是她看出来明霄在有意隐瞒什么,她希望明霄能自己说出来,这两位“旅人”为何值得信任。

    明霄又转向理水和削月,见他们和萍都是一样的态度,最后只能看向留云,求她帮一把。

    留云看出了他的想法,回想起之前教奥罗巴斯机巧之术时,确实不像包藏祸心的模样,心底默默叹气,开口道:“本仙和他们有过交集,不像是刻意闹事之人,帝君不必如此戒备。”

    “是的,我确信他们没有恶意。”明霄头点得如同捣蒜,解释道:“出现在高空是意外,在补齐一些事物的时候没有考虑周全,才出了状况。”

    “现在事发突然,一时也说不清。”明霄打着哈哈,把奥罗巴斯拼命往旁边的房间里推:“我和他们先说两句,马上就好。”

    “我也来吧。”歌尘浪市突然提议:“另一位小友落下的时候似乎状态并不好,本人略懂些医术,可以帮忙照看一二。”

    “本仙也许久没瞧见萍儿行医了。”留云也开口道:“正巧让本仙凑个热闹,瞧瞧医术是否生疏。”

    几人就这么乱糟糟地进了屋,大门一关,把剩下三人晾在外面,面对满地的狼藉。

    摩拉克斯捏了捏眉心,摘下面具的他面容柔和,瞧了一眼撇过头去的理水削月,自觉地将碎石块扫到一边,打扫战场。

    奇怪……自己是因何而出手的呢……

    ……

    黑暗之中,一片帷幕亮起灯光,宽广的剧院空无一人,寂静无声。

    意识端坐于帷幕之前,秦和瑟睁开眼睛,只见帷幕升起,一个普通的乡村景象铺展在舞台之上,无面的人偶呆立在瓦房之间,如同雕像。

    名为因果的线从舞台上空垂下,人偶有了面容,菜摊的吆喝,车铃的提醒,还有猫狗欢闹的鸣吠,城镇便如此鲜活起来。

    秦和瑟记得这里。

    他不会忘记这里。

    他垂下眼眸,凝望着舞台中央那个小小的身影,此时的他刚刚站定,和身旁的平齐的孩子对上视线。

    因果很快就探明了他的出生:小孩原名冯老二,小名草根,他的父母秉持着贱名好养活的想法,给他取了这个名字。

    十岁那年,村里蝗虫过境,闹了饥荒,在举家南迁的途中,瘦小的老二被卖给了人牙子,换了一袋米,之后人牙子又以二十两的价格,连同其他二十三个孩子当成人畜卖给了肉摊。

    而秦和瑟正巧以孩子的模样落进了这个二十三个孩子里,成为第二十四个。

    屠夫发现了他,没有吱声,只当人牙子不识数,赚了一个便宜。

    但人牙子也是不善茬,明显瞧出屠夫表情不对,回头一数,确实多了一个。

    屠夫耍起赖来,非要把这二十四个全部带走,但人牙子不愿意,说二十两就是二十三个,多的那个要另算。

    两人吵着吵着,情绪越来越激动,人牙子突然拿起椅子,咣当一下,屠夫头顶就冒了血。

    屠夫懵了一瞬,立马反应过来,拿起案板上磨得锃亮的斩骨刀,照着脆弱的脖子一劈,一个脑袋咕噜咕噜的往街口滚,眼中是被定格的惊恐。

    明面上是不允许买卖菜人的,只要不拿到明面,收了钱的捕快不会来找事;但一切的前提,都是没有拿到明面。

    脑袋还在滚,不一会就离大街只有几步远,屠夫一下子慌了,赶忙跑过去捡头。

    就在屠夫转头的一瞬,站在最外围的草根手腕一暖,一个力道将他猛然拽出角落,转头就跑。

    草根这才注意到,自己手腕上的锁链已经掉落,那个从天而降的孩子抓着他的手腕,拼命往明亮的方向奔跑。

    后面很快传来了屠夫的怒喝,但对方头都没有回一下,只是喊着:“别管他!跑!”

    草根终于回神,有些踉跄地跟上脚步;干涸的喉咙很快泛起甜腥,胸腔像是空了出来,却挤着肋骨,连身上的破布都似乎变得紧绷。

    不记得跑了多久,后面的叫骂越来越远,周围不再是街道瓦舍,而是被晒的枯黄的灌木。

    嘴里满是腥气,胸腔还是涨的难受,草根刚想瘫在地上,却被人托着腋下扶了起来。

    “别着急坐下,容易受伤。”

    身后响起好听的声音,是帮他逃出去的人;草根喘的说不出,也动不了,于是任由对方扶着自己,一点一点走到小溪边。

    清凉的溪水洗去了喉咙的腥甜,草根瘫倒在一块平整的大石头上,石头被太阳晒的滚烫,眼睛也被光芒灼得睁不开,但他已经没有力气起身。

    一件衣服突然搭在他脑袋上,遮挡了正午的烈阳,上面是一股好闻的香气,面料也很柔软,和身上的粗布麻衣相比就是一个天一个地,不是他们家能肖想的物件。

    他想出声,声音却像是闷在水里的公鸡,只能发出难以辨认的杂音。

    有脚步声在耳边响起,声音踏着泥土与树枝,渐行渐远。

    恩人是走了吗?

    他挣扎着想起身,却连一根手指都无法动弹,喉咙里声音嘶哑微弱,连自己都听不清,嘴巴再说些什么。

    恩人的动静消失了,耳边只剩下溪水流动的声响,草根麻木地想着,自己应该是被抛下了。

    的确,自己只是一个累赘,什么忙都帮不上,扔下他才是正常的。

    恩人愿意带上自己已经是天大的恩泽,自己不能奢求太多。

    草根这样想着,已经一天没没有饭食的肚肠咕噜咕噜地叫,最后一顿饭也只是一把米煮清水粥,早就在来的路上消耗殆尽。

    好累……睡一会吧……睡着就不累了……

    意识昏沉间,他似乎感觉到有人掀开了衣服,嘴唇有了一丝酸甜,身边是衣服上一样好闻的味道。

    再睁眼,已是夜晚,即使没有了太阳的照耀,自己依然感到身体暖融融地,没有以往晚上的寒冷,很舒服。

    草根迷蒙地坐起身,才发现自己身边不知何时搭起了篝火,几个野果和一只兔子一起架在火上,冒着滋啦的油花。

    本该离开的恩人拿着几串小烤鱼,在他不可置信的目光下,很平常地问道:“醒了?要不要吃点东西?”

    “恩……恩人?”草根揉了揉眼睛,以为是自己出了幻觉,看人还在,又对着胳膊掐了一把。

    皮包着骨头,让他还不灵活的手指打滑好几次,才勉强掐起一块皮,很疼。

    “不是幻觉,不是做梦。”

    好听的声音这次出现在耳边,一串烤鱼被递到手中,恩人坐在他旁边,和他说话。

    “刚烤好的鱼,没有盐,但好在新鲜,趁热吃。”

    草根僵硬地接过鱼,小口小口地咬住,眼前忽然变得模糊,连烤鱼也带上了咸味。

    “恩……恩人。”草根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呜咽着说道:“谢……谢……谢谢……”

    他想磕头,但在动作的前一步,就被恩人抱住身体,十分轻松的提溜起来。

    “不用这样,举手之劳。”恩人将他扶起,脸上是淡淡的笑,开口道:“而且,我也有我自己的私心。”

    “你应该能看出来,我不是这里的人。”

    草根愣了一下,回想起恩人身上那昂贵的布料,了然的点头;恩人一看就不是这样的偏远乡村会出现的人,不奇怪。

    “恩人是要我帮忙寻找亲人吗?”脑补了一处出游跑丢的戏,草根立马出声,眼睛里满是星星:“有什么需要的,恩人尽管吩咐!”

    “不用叫我恩人,我叫秦和瑟,叫我……秦就行。”

    恩人似乎不太适应,说了好几遍,才把称呼从恩人变成秦。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恩人的名字只要念一个字,但草根不在意,只要恩人开心就好。

    “我需要在这个国家住一段时间。”秦把烤好兔子分给他,说道:“所以,我需要一个身份。”

    “现在我的身份便是你的哥哥。”

    啪嗒一声,口中的烤鱼落在地上,草根不可置信地看着秦和瑟,眼神空洞。

    “作为借用身份的补偿,我会实现你一个愿望,在我能力范围之内,可以吗?”

    第一百七十七章

    “恩人……不是, 秦,这怎么行!”草根赶忙捡起鱼,手摆得像扇子一样:“我只是一个……平头百姓, 怎么能和你……称兄道弟……”

    草根努力组织着自己匮乏的词语, 疯狂拒绝;这么一个跟神仙似的人, 怎么能和自己成为一路人。

    “不用这么紧张。”秦和瑟笑着揽过他的肩膀, 草根怕脏了恩人的衣服, 想要躲开,但却被这小小地手臂轻巧地箍住, 明明没感觉多用力, 可就是挣脱不开。

    “还记得我刚才说过的吗,我不属于这里。”秦和瑟帮他换了新的烤鱼, 插进对方僵直的手中:“我来此处,也是有我的目的。”

    “因为一场天灾, 我的家园被破坏,亲人也濒临死亡,要想救下他们,需要很多‘药引’。”

    “我需要在十年内找齐这些药引回家, 但毕竟我不属于这里, 没有寻常的身份可以出行。”

    幼小的草根并不知晓药引是何物, 只听说恩人的家没有了, 突然想起之前家里闹的饥荒, 田里好不容易保下的一点麦苗全被蝗虫吃得干干净净, 颗粒无收。

    好几户人家里都有人饿死,就连之前常见的老鼠都被人啃的干净, 最后为了活下去,村长爷爷牵头, 带走一个村一起搬家。

    草根好像明白了什么,又好像什么也没有想明白,只是歪着头,呆呆地望着秦和瑟。

    “所以我想请你帮一个忙,在这十年时间里,借用一下你哥哥的身份。”秦和瑟示意了一下他手中的烤鱼,草根一转头,才注意到手已经松了力道,烤鱼转了半个圆,已经快和地面亲密接触。

    他赶忙握紧烤鱼,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露出嘴里歪歪扭扭的牙。

    “想用就用呗,反正我已经被卖这么远,这辈子应该也见不到爹娘和哥了。”草根咬着草鱼,呜呜囔囔道:“你救了我的命,让我当牛做马都可以,不用实现什么愿望。”

    “不,这是补偿,我不会回收。”秦和瑟揉了揉草根的头,笑道:“既然现在没什么想法,我就帮你留着,等什么时候想好了,再告诉我,好吗?”

    草根抱着膝盖,默默啃着鱼肉,嘴里悄悄吐出几个音,听不出在说什么。

    秦和瑟像是已经代入“哥哥”这一身份,将烤好的兔子分了一半给草根,又将之前盖在身上的衣服拿过来,裹住两人单薄的身躯。

    “现在,我就是你哥,冯庆了。”秦和瑟对着草根说道,眼中流光和头顶的星空一样,缥缈而美丽:“冯老二这个名字不太好听,要不要换一个?”

    “好啊,我没啥文化,取不出啥好听的名字。”他又挠了挠后脑勺,望着冯庆,眼中带着希冀:“要不哥哥帮我取一个吧!哥哥肯定取得比我好听。”

    他很自然地接受了冯庆,“恩人”这一身份被悄无声息淡化,手不自觉地搂上冯庆的手臂,希望从上面汲取到温暖。

    “那就叫……冯安合吧,平安合乐,怎么样?”

    “好听,就这个名字吧。”

    篝火噼啪作响,两人依偎在一起,以天为被,以地为床,迷迷糊糊间,进入了梦乡。

    之后的几天里,两个孩子沿着大路,一点一点地赶路;饿了就找野果,抓兔子,渴了就喝旁边的溪水,遇到破庙就留一晚,没有就简单搭一个帐篷,盖着秦和瑟带来的衣服入睡。

    赶路并不无聊,哥哥每天都会给安合讲很多有趣的故事,像是什么七个葫芦娃救了从妖怪手里逃出的白雪公主,一只猫不小心服用了含有仙力的药变成了一个智慧超群的小男孩,还有一个山贼头子打算截官府的粮结果发现寨子里的兄弟全是官府的人。

    不仅如此,之前在寺庙里,哥哥找到了一本残缺的佛经,便借着佛经开始教安合认字。

    看书识字在村里是十分奢侈的事情,除了老村长,没有几个人会认字,更别提教人。

    安合非常珍惜,小心地将佛经用树叶包好,用身上已经不算衣服的破布又包了一层,护在胸口,一刻也不离开视线。

    两人走了五天,终于见到了一个城镇,泉灵镇,比之前被卖的镇子要大不少,很多街道都铺了石板,和之前看到的泥道完全不是一个感觉。

    安合穿着哥哥用叶子做的草鞋,脚下暗暗发力按压着石板,感到十分新奇。

    是从来没见过的石头,好硬……一定比古来镇的石路硬。

    古来镇便是他们被卖的镇子,一种莫名的好胜心让他忍不住比较起眼前所看到的事物,就连房檐上的麻雀也看起来肉乎乎的,一看就吃得很好。

    他嘴里嘟囔着,秦和瑟都听了进去,没有出声反驳,只是玩笑似地揉乱了他刚刚整理的半天,才没显得那么“蓬松”的头发,气的安合忍不住推了一把,撇过头去不再看他。

    秦和瑟到也不恼,而是拽着他,去了镇里的的一家铁匠铺。

    安合一开始并没有明白哥哥要干什么,见哥哥买了大斧、剪刀还有各种各样的铁器,又去布铺买了一大卷布,依然是一头雾水。

    “哥,这是要做什么啊?”安合抖了抖哥哥给他的袋子,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打开一看,才发现是一大袋铜钱。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秦和瑟摇了摇头,不动声色地瞥了一眼一闪而过的影子,道:“我们先出去,一会再告诉你。”

    才进镇子不到半个时辰就要离开,安合望着稻草棍上的糖葫芦,很是不舍。

    “别急。”秦和瑟又揉了揉安合的发顶,刚刚理好一点的头发再次凌乱:“咱们待会就回来,到时候给你买。”

    “好耶!谢谢哥哥!”

    两个孩子拎着与体型严重不符的各种工具和布,在众人的目光下走出了镇子,同时在暗处,一个瘦削的身影紧跟其后,混在人群里一起出了镇子。

    泉灵镇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镇外有一个鱼泉山,而山顶则有一处泉眼,里面生养的鱼总是白白胖胖,据说在几代人的供养下有了灵气,许愿极为灵验,许多人慕名而来,镇子也从一个驿站,发展到了现在的泉灵镇。

    秦和瑟带着安合在山上左弯右绕,把安合绕的晕乎后,终于到了地方,是一片还算开阔的空地,还有一间破败的木屋。

    “我们就在这里安家吧。”秦和瑟开口说出的话,让安合不可置信。

    “这……这里?”安合看着满是荒草的石头地,虽然知道哥哥是有能力的,但哥哥不是外地的吗?他是怎么直到这个地方的?。

    可能是在铁匠铺那里问的吧。

    安合很快圆回了逻辑,小跑着打开了摇摇欲坠的门,厚重的灰尘扬起,呛地鼻子一痒,立刻就是一个喷嚏。

    “恩,我们都看起来太小,虽然有钱可以买房子,但镇子里没什么能让我们干的活,还容易招人牙子惦记,像这样隐蔽的地方正好。”

    哥哥脸上带着淡笑,将装着工具的布包放下,又拿出已经满是脏污的外衣,擦出一片还算干净的地方放上布匹。

    房屋虽小,但五脏俱全,卧房单独一个房,旁边便是炉灶,既可以做饭,冬天还可以给开烟道给屋里保温。

    另一边还有一个房子,哥哥说是用来给猎物剥皮的;这一家50年前是猎户的家,后来说是有了大机缘,一家都搬去了上京,这个屋子就被废弃了。

    即使屋子破败许久,安合依然很开心,和之前在人牙子手里睡铁笼相比,好得几十倍都不知。

    最主要的是,他有家人,有哥哥,不是没人要的孩子。

    “东西放好,咱们再去一趟镇子,买点平常用的物件。”大致收拾了一下,秦和瑟抬头看了看天,已经是下午:“买点盐油和肉,做点好吃的,再买点新衣服,庆祝一下乔迁之喜。”

    “好!!!”

    安合开心地向山下狂奔,秦和瑟亦步亦趋跟在后面,像是全然没有注意到,不远处的一个慌张的人影。

    跟在他们后面上山的人,不仅跟丢了二人,还在这他从小到大跑了无数次的树林里迷失了方向。

    他看不见旁边山道上朝拜的人群,看不到擦肩而过的两个孩子,最后被突然窜出的野狗群咬穿了喉咙,成为山林的养分。

    搬来新家之后,日子突然变得平常起来。

    秦和瑟开垦了家后面的荒地,买来了萝卜和南瓜种子种下,还有两只鸡和猪仔,也围了围栏养起来,又砍了些木材,一部分作为柴火,一部分做了木雕,时不时拿到镇子集市里去买,换些银钱。

    到换季的时候,哥哥便会去淘一些花色过时贱卖的布,冬天会再买一些棉花和毛线,给家里做衣服穿。

    而冯安合自动揽下了照顾菜园和家畜的任务,除了浇水喂食,生火洗衣,便是温习哥哥教他的功课,那些换来的银钱基本上都买了书本纸笔,用来给他习字。

    哥哥的字写得很好看,比书里的字还要工整,安合也想写这样的字,但舍不得浪费墨块,便拿笔沾水,在浅色的石头上练字。

    偶尔安合也会想去镇里玩一玩,哥哥便会从床底拿出最开始的钱兜,给他十文钱随便自己花。

    这也是安合最开心的时候,可以买好多零嘴,玩具,还有最爱的糖葫芦,自己一串,哥哥一串,剩下的钱哥哥说可以自己留着,什么时候花都可以。

    钱兜里的钱哥哥基本不会往外拿,但每次有余钱,都会把钱存进去,鼓鼓囊囊的,存了好多。

    安合也学着样子,用做衣服剩下的布料缝了一个歪歪扭扭的小包,每次剩下的钱都放在里面,藏在床底,和哥哥的钱兜放在一起。

    至于山上的鱼泉,总是有不少人,还有不少附近的富商权贵,哥哥说我们现在还小,不适合去,去了容易冲撞到贵人,在有能力进旋涡之前,要先发展自己。

    虽然不是很明白,不过安合很听哥哥的话,即使相隔只用半个时辰的脚程,他也从未去过。

    冬去春来,眨眼间,已经是他们在此处生活的第三年。

    今日来鱼泉的人格外的多,窄小的山路满是游人,其中还夹杂着几个坐着娇子,穿金戴银的妇人,入眼十分贵气。

    本来安合对此并无兴趣,正专心致志地喂着鸡,但哥哥突然找到了他,说道:

    “安合,你想换一个活法吗?”

    第一百七十八章

    冯安合没有想到, 哥哥提到的改变活法的方式,居然是在祈福点帮写愿望。

    来这里的很多人都是周围的农户小贩,大字不识一个, 但祈福需要把愿望写在布条上, 再绑上铜币投进泉眼里, 不会写字自然不行。

    有需求就有生意, 周围一圈几乎全是代写愿望的摊贩, 桌子参差不齐地摆了一大排,格外引人注目。

    安合搬来一个小板凳, 随便搬来一个木板垫在膝盖上当桌子, 前面挂着一小横幅:“一文一字,自备布条。”小摊就这么立起来了。

    一开始, 安合在这群成年人里并不明显,一直没有人找他, 看着旁边的人,一条又一条地写,十分羡慕。

    对于改变活法什么的,安合不是很在乎, 只要能多赚一些钱, 帮哥哥减轻一点负担就行。

    这三年里一直都是哥哥赚钱, 自己则忙着识字学文, 即使是最便宜的墨也要几十文, 要是再去私塾, 那就真是花钱如流水。

    等再长大一点,攒够了钱, 就在镇里盘个店吧,卖点木雕蔬菜什么的, 就自己弄的东西自己卖……

    安合还在幻想着,没注意到摊前等着一个人,直到旁边的人好心戳了他一下,才猛然回神。

    眼前的男孩锦衣华服,看起来和他差不多高,手里还捧着一个热腾腾的包子,满是肉香,眼睛则盯着安合的横幅,一动不动。

    男孩见终于注意到自己,抬起头来,和他对视,眼中亮晶晶地闪着水光。

    对面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衣兜,掏出一枚崭新的铜钱来,又拿了一两白银和一节红布,豪气地拍在木板上。

    “帮我写个愿望。”男孩哑着嗓子,变声期的喉咙像是公鸭的叫唤,但在安合耳朵里却是天籁:“写好了,这一两银子就是你的了。”

    顿时,几乎所有摊贩都转过来,胆子大的已经喊了起来,竭尽全力推销自己。

    安合被这天大的惊喜砸了脑袋,努力保持着冷静,听着对方的要求,三下五除二写满了红布,确认对方满意后,小心将红布系在铜币上,恭敬地双手捧上。

    男孩拿了铜币离开,安合也立马带好家伙,火速奔回了家。

    整整一两银子啊!都够家里一个月的开销了!

    安合把银子举给哥哥看,但对方却像是早有预料一般,只是微笑着摸了摸他的头,询问晚上吃些什么。

    被喜悦冲昏头脑的安合没有注意到异样,只是高兴地翻出自己的钱兜,将这个珍贵的银锭放好,塞进床底最深处。

    之后的三天里,男孩每天都来,都是同样的愿望,同样的一两银子;别的小贩使劲浑身解数,想把男孩这个聚宝盆引来,可每次都被回绝,还是找到安合写。

    “你们的字都没有他好看。”男孩是这么说的,不管别的小贩吹得天花乱坠,依然只觉得安合写的好看。

    到了第五天,安合刚刚写完字,就瞧见不远处有一群人不怀好意地看着他,于是一如既往地收拾好家伙,转身就跑。

    在林子里左弯右绕,终于摆脱了尾巴,安合长舒一口气,摸了摸口袋里的银锭,有点可惜。

    这段时间应该是摆不了摊了。

    夜晚,兄弟两熄了蜡烛,上床睡觉,等哥哥上床,安合非常“自觉”地抱上胳膊,互相汲取温度。

    宽大的薄棉被抵御了初春的微寒,格外温暖,但安合还是喜欢抱着哥哥睡,偶尔还会缠着哥哥讲那些奇奇怪怪的故事。

    今天安合倒是没有主动提起,反而是哥哥主动搭话,问道:“安合,你觉得那个男孩是个什么样的人?”

    安合不明所以,但还是如实回答道:“人很大方,出手阔绰,但眼神里总感觉是在找什么东西,找我写字只是……试探?”

    冯庆点下头,似是安抚幼兽一般,抚摸安合的发顶,出声道:“安合,还记得我和你说过,改变活法这件事吗?”

    “记得。”安合突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话语里出现了焦急:“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是发生了一些事,但不在我们这里。”冯庆的话让安合稍稍放松一口气,但下一句话,让这口气直接闷进胸口:

    “时间差不多了,我该走了。”

    “哥哥你要去哪?”安合赶忙抱紧怀中的手臂,箍出一圈红痕:“我们会一起去的对吧?”

    “抱歉,安合。”冯庆没有拽回手臂,话语却如严冬一般冰冷:“之后的几年,我都没有办法再跟你一起。”

    “那个男孩是上京霍家的次子,需要伴读来陪少爷读书习字,正巧来此祈福时选中了你,明天就要回上京,会来找你一起。”

    “哥哥为什么不跟我一起去?”声音有了些许颤抖,安合不可置信地望着眼前突然变得陌生的哥哥,不知所措。

    “对不起安合,我要出去一个很远的地方,也很危险,没有办法带上你。”冯庆抱住安合,滚烫的泪落在颈后,看不清表情。

    “上京资源是最顶级的,在那里好好学习,有机会成为霍老先生的门生,再考取功名便轻松许多。”

    “不用害怕,我每年都会给你写信保平安的,好好生活就好。”

    这一晚,两人说了很多话,听了很多故事,安合一直强打精神,希望再和哥哥待久一点。

    他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睡着,只知道这一晚睡的格外安稳,再睁眼,身旁已经没有了另一个人的身影。

    床下自己的丑钱兜不见了,但银锭和铜币都在,一起放进了哥哥的钱兜里,和哥哥的钱放在一起鼓鼓囊囊。

    之后便和冯庆说的一样,他刚到泉眼,两台轿子便停在面前,一个是一位妇人,另一个便是之前的男孩。

    男孩叫霍成斌,妇人便是他的母亲李氏,车马已经在山下备齐,如同他愿意,随时可以出发。

    冯安合带上为数不多的行李,登上了霍家随行的马车,身份也从平民摇身一变,成为了霍成斌的书童。

    之后的三年里,安合也确实如哥哥所说的那样,以极其优异的学习能力和悟性,很快便脱离了书童这一身份,变成霍老先生最年轻的门生。

    霍老先生是三朝元老,太子太傅,桃李满天下,如今已是耄耋之年,收了安合之后,便宣布不再扩纳门生。

    安合没事就往霍老先生跑,不管是询问学习还是了解身体,几乎每天都会跑一趟;再加上霍老先生也是出生寒门,同样的经历惹得霍老先生对他格外怜爱,十分关注他。

    凭借着这一身份,安合收获了许多便利,收获了诸多志同道合的的朋友,也遇到了诸多恶意与阻碍,但一路摸爬滚打,终于是平安成长到十七岁。

    也在这一年,冯安合认为自己羽翼已成,决定参加科举。

    之前哥哥说过,不要过早参加科举,在根系尚未健全之时,科举这样一飞冲天的机会只会成为推倒他的陷阱。

    而事实确实如此,在第一场笔试里,便有人在他交卷时动手脚,将笔洗里的水全部撒了上去。

    照例来说,官员为了掩盖责任都会直接将试卷撕毁,当这些试卷从未交上来;但偏偏霍老先生想瞧一瞧自己的“关门弟子”发挥如何,点明要看安合的试卷。

    事情就这么败露,安合也重新考了一场,顺利完成乡试。

    会试在来年春天,整个冬天里,安合都喜气洋洋的,不仅是因为乡试通过,更是信里所说,哥哥会来看他。

    这三年里每次临近春节,哥哥便会寄信给他,讲一讲这一年他都去了哪里,看到了什么事情,再问问安合的情况,每次都很简短。

    安合很想见到哥哥,也想过寄信回去,但每次这封信都是凭空出现在桌前,没有任何人知晓这封信从何而来。

    他也试过根据信里内容找过去,但每次得到的回复,都是从未见过“冯庆”这个人,甚至连相似特征的人都没有。

    今年不一样,哥哥要来看自己了!

    怀着欣喜又忐忑的心理,迎来了约定见面的那一天。

    茶楼里,安合揉搓着指尖,眼睛时刻紧盯着街道,等待着记忆里熟悉的身影出现。

    冯安合已经十七岁了,这几年的磨砺使得他学会了忍耐,学会如何将情绪隐藏在面容之后;即使现在焦急万分,面色也丝毫不显,只是叫来小二,为他再上一壶茶。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等到太阳落山,明月高悬,茶楼里换了一桌又一桌,到最后,只剩下他这最后一个人。

    街上打更人敲着锣,马上就到宵禁的时间,冯安合闭上干涩的双眼,起身回府。

    为了今天的见面,他没有带佣人一起,自然也没有马车来借他,于是用双倍的价格雇了茶楼的马车,回了霍府。

    路上空无一人,耳边只有马儿粗重的呼吸,和木头与石路摩擦的闷响,安合敲着漆黑的街道,突然一阵不安。

    最近老皇帝隐隐有废长立幼的态度,自然而然,党争就此兴起,霍老先生作为太子党最坚固的后盾,总是容易被针对。

    但自己一个才刚过乡试的小门生,党争这种事应该不会波及到他身上啊。

    可现实就是不讲道理,车子陡然加速,马儿的呼吸变成嘶鸣,御者转身走进车厢,一把按住准备逃跑的他,满脸愧疚。

    “对不起先生,对不起。”

    对方没有多说什么,但安合明白,这是有人要他的命。

    马车穿过封锁的码头,飞进冰冷的湖水,车厢下被绑了石头,压着他沉进湖底,将最后一丝生机封锁,头顶在翻滚中撞出血肉,视线一片模糊。

    他似乎看见了哥哥抓住了自己的手……

    幻觉吗……

    哥哥……

    第一百七十九章

    “留下他。”

    不知何处传来话语, 回荡在漆黑之中,冯安合紧闭双眼,蜷缩在漆黑的深海之中, 没有呼吸。

    “留下他。”

    声音再次传来, 似是某种魔咒在脑中激荡, 鲜红的细线栓上手腕, 暖流顺着手腕流入四肢百骸, 冰冷的身躯渐渐恢复温度。

    “留下他。”

    突然,有什么东西在急速上升, 巨大的力道拉扯着身体, 仿佛灵魂跟不上身体一般眩晕。

    “留下他!!!”

    冯安合骤然睁眼,剧烈咳嗽起来, 失重与溺水的感受如此真实,似乎嘴里还残留着水腥味, 让他忍不住干呕。

    这个梦这么真实的吗……

    不对!

    安合突然反应过来,摸了摸干爽的身体,没有一丝受伤的痕迹,周围都是熟悉的摆设, 是自己生活了三年的霍府。

    是哥哥救了我?之前不是幻觉?

    “公子。”小厮听到动静, 从门外探进头, 小心问道:“公子, 您都发烧一天了, 现在好一点了吗?要喝水吗?”

    落水发烧确实很正常, 安合没有多想,只是急忙问道:“你还记得是谁救我回来的吗?”

    “救您?”小厮没有反应过来, 以为是在问医师,答道:“就是请的旁边济世堂的大夫啊, 当时您突然就发了高烧,来不及找更好的大夫,所以就……”

    “不是,我问的是谁救我回的霍府的。”喜悦冲昏了头脑,让安合没有细究,赶忙理好内衣,起身准备出门:“当时被人暗算,和马车一起沉湖,没有人救是不可能活下来的。”

    “马车?沉湖?”小厮听迷糊了,懵懂地瞧着公子兴奋的模样,出声道:“公子您记错了吧?这几天您没出府啊。”

    话音刚落,安合的动作停在半空;他回头望向小厮,眼中的懵懂没有半分作假。

    小厮挠了挠头,年纪不大的他话语里满是关切:“是不是公子睡迷糊了,需不需吃点东西,您一天没吃饭了。”

    “我没有去茶楼吗?”声音不知何时出现了颤抖,安合强压心中躁动的不安,冷静问道:“你确定,我是睡了一天是吗?”

    “对啊。”小厮点点头,脑袋像是小鸡啄米一样:“当时您正吃着晚饭呢,突然就浑身滚烫,发红发烧,直接晕在桌子上,睡了一天,到现在才醒。”

    “您睡着时一直在说梦话,是不是做噩梦了?”

    ……

    安合跑过茶楼、马棚、湖边,每一处都仔细询问过周围的人,没有人在这几天见过他,湖里没有事故,也同样没有人见过冯庆。

    再翻开哥哥的信封,里面那约定见面的话语也消失了,好像昨天的经历确实是一场梦,一个臆想。

    安合似乎接受了这个事实,沉默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简单吃了一碗面,草草睡去。

    他又梦见了那一句呢喃,一直在耳边环绕,像是某种凝视,某种命令。

    他发烧的原因,是饭菜里被人放了花生酱,安合花生过敏,吃一点就浑身起红点。

    放花生酱的,是霍府里的另一个不起眼的门生,因为嫉妒安合受霍老先生赏识,遂决定报复。

    原因真的这么简单吗?安合和霍老先生都清楚不是,但现在,这个就是原因。

    门生被赶出霍府,安合则被送了许多补品金银,有看在霍老先生面子上的,也有不少是朋友的慰问品,让原本空瘪的钱包富裕了不少。

    甚至太子也差人送了一颗老人参,不仅是因为霍老先生,也是为了在党争里拉拢他。

    事情就怎么解决了,可以说是因祸得福,收获满满。

    可安合心里空落落的,总感觉不是现在这样,自己一定是遗忘了什么。

    冬天过去,会试如期开启,安合没有意外地当了会元,成为了上京城炙手可热的的人物。

    之后的殿试也是不负众望,但不是状元,而是探花。

    树大招风,朝廷之上党争越来越严重,不是冒头的好时机,正巧有人在天子眼皮子底下换卷子,安合干脆将计就计,认了探花这个位置。

    在户部做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官吏,安合很满意这个安排,收敛锋芒,养精蓄锐。

    时间一天天过去,安合始终没有放弃寻找哥哥的身影,只要有机会出远门,便绝对不会错过。

    官场如战场,勾心斗角,比那刀枪棍棒更能杀人诛心,安合小心地游走在旋涡之外,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

    直到第二年,南方水患与疫病一同爆发,安合借着从哥哥手里学到的药方,成功化解了这次疫病的蔓延,一时名声大噪。

    与此同时,老皇帝突然病危,整个朝堂的氛围顿时硝烟弥漫,安合成功地被推上风口浪尖,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安合刚到京城,便受召进宫;皇帝点明要他来瞧一瞧,希望安合能再变出一个药方,治好他的病。

    一个文官哪来的医术呢?安合如实回答,这个药方是一位名为冯庆的隐世高人所赐,并非本人的功劳。

    不出几日,几乎全国上下都知道了,皇帝在找一个叫冯庆的人,画像贴满了大街小巷,只要提供线索,赏黄金千两。

    人们浩浩荡荡地找了几个月,假的冯庆送了一波又一波,依然没有找到那位符合画像的冯庆,甚至连见过这张脸的都没有。

    就在皇帝认定安合欺骗自己,召进宫问罪之时,御林军突然来报,说太子在城外围了兵马,要起兵造反。

    老皇帝顿时脸色煞白,命令御林军城外应敌,对方刚踏出皇宫,安合便踏入大殿,恭敬行礼。

    安合作为太子党,这时候上门无疑是自投罗网,老皇帝一个茶杯甩在地上,直接下旨要将他斩首示众。

    可奇怪的事,周围静悄悄的,连守在一旁的太监也不知去了哪里,只有四周空荡的回声回应着他。

    “陛下,微臣并非太子一党。”安合面容平静,平静到冰冷。

    之后的话没有说全,但老皇帝瞧现在这个情况,还有什么不明白,一口黑血吐在案几上,直接昏了过去。

    造反很快便被压下,太子锒铛入狱,老皇帝病危,没几日便撒手人寰,朝堂群龙无首,于是霍老先生出头,迎了七皇子上位。

    七皇子刚刚上位,便将老皇帝和太子的党羽连根拔起,迅速换上自己的心腹,只剩下一些老臣坐在高位,被架空权利。

    安合也在其中,升为了户部侍郎,几乎所有事情都经过他手,架空了上面的户部尚书。

    转眼又过了一年,安合也即将迎来自己的及冠礼,不到二十就已大权在握,巴结的人踏破了门槛,礼物堆积如山。

    当时中了探花后,安合便用赏赐的黄金在上京买了小院,从霍府里搬了出来,而现在,这个小院已经装不下这些东西了,安合合计了一下,换了一个更大的院子。

    哥哥还是一如既往,在每年冬天寄信给他,今年也是,一封信悄无声息地出现在窗口,没有人来过的痕迹。

    安合已经不再像之前那般激动,或者说,自从那次“真实”的梦境之后,他的心态变了。

    看着信封里宛如汇报一般的话语,安合突然有点想笑,笑曾经的自己,居然会因为这样一封信感到开心。

    哥哥,你到底是谁?那天逃跑之后,又为什么想成为一个菜人的哥哥?

    哥哥,你掩盖所有痕迹,举国上下都找不到的你,又为何要给我写信?只是为了安抚一个孩子的哭闹吗?

    哥哥,你即然决定掩盖自己一切的行踪,又为什么要在三年前见自己一面?又为什么要食言?又为什么要救我?

    哥哥……

    无名业火在胸膛沸腾,他想将这封信,连带衣柜里所有的信泼上墨水、撕碎、焚烧,让它们消失,连带这那个六年了无音讯的“哥哥”,从自己的记忆,自己的世界彻底滚出去。

    可最后,他没有这么做,只是将信封重新工整叠好,与那老旧的钱兜一起,放在衣柜的最深处。

    他又做梦了,梦到了那喋喋不休的如命令一般的声音,梦到了爹娘将自己带给人牙子,梦到了那次豁出性命的奔跑,梦到了篝火前,哥哥告诉他可以实现一个愿望。

    等睁开眼,之前的梦境变得模糊,唯一清晰的,便是那一堆篝火,和那一个愿望的承诺。

    鬼使神差的,他拿出了那封最新的信,在信后的空白上,写道:

    我的愿望是,想让哥哥来参加我的及冠礼。

    墨迹还未干,安合自嘲地笑出了声,感慨自己睡了一觉变幼稚了;自己连人都找不到,怎么把信给一个找不到行踪的人?

    而且……

    墨迹干透,安合后悔了,很想把这一句划掉,不管对方能不能感受到,他都想划掉。

    他很想哥哥,同样,他非常不想见到哥哥。

    两种情绪在迷蒙的脑袋中挤压乱转,谁都没有占上风;最后安合将信重新叠好,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放回了衣柜里。

    就这样吧……不管哥哥能不能看见,就这样吧……

    几天后,及冠礼如期举行,霍老先生作为冯安合的引路人,担任起授冠之人。

    行及冠礼的不只他一个,还有很多同为霍老先生的门生或者小辈,也一并在同一天行礼。

    来的人有很多,但那个让安合十分在意的人并没有出现。

    直到夜晚,安合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了自己的小院。

    刚关上房门,便听到一阵轻微的敲击声,是从窗户那里传来的。

    安合颤抖着手,猛然打开窗,那个他日思夜想的人此刻正站在窗前,手里拎着一坛酒,脸上是记忆里一样温柔的笑。

    “抱歉,来晚了,要来喝一杯吗?”

    第一百八十章

    安合呆呆的望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面容, 无数不知名的情绪在心中翻涌,梦里一直重复的呓语,此刻突然清晰起来。

    留下他。

    “哥哥!”安合露出和从前一样明媚的笑, 拦腰抱住他, 颤声道:“我好想你啊!”

    他紧紧地抱住哥哥, 将整个脸颊埋进肩膀, 似是撒娇一样蹭来蹭去, 看不清表情:“六年了,我好想哥哥啊……”

    冯庆带来的酒混合着果香与花香, 格外清甜, 两人如多年未见的朋友一般,配着白天剩下的干果, 聊起着六年的见闻。

    除了刚刚见面的失态,现在的安合看起来已经完全冷静下来, 眼中带着符合逻辑的陌生与疏离,小口小口地抿起酒来。

    冯庆好像对此并不在意,或者说习以为常,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眼睛时不时望向天空。

    他没有注意到, 安合的手已然攥紧成拳, 在掌心留下苍白的印记。

    “哥哥。”在聊起鱼泉山时, 安合突然问道:“其实, 我一直不明白, 哥哥当时为什么不和我一起来上京呢?可以说说为什么吗?”

    其实不止这一个问题,那些不断被咀嚼剖析, 几乎要成为执念的疑问,他没有勇气说出口, 最后只吐出了这一句话。

    “啊,差点忘了。”冯庆思考片刻,说出了一句安合听不懂的话:“你现在没有印象很正常,等我离开这里之后,你自然就能想起,不必着急。”

    没有印象?离开?

    安合骤然抓紧衣袖,指甲在层层布料遮挡下,没有压出血迹。

    “什么意思?”安合努力维持着表面的冷静,眼神却出卖了他的慌乱:“哥哥,你要去哪?”

    “抱歉,安合。”一样的语气,一样的话语,明明是温和的声音,但在安合耳里只有冷漠:“我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没办法带上你。”

    “那……哥哥还是继续给我写信吗?”

    安合下意识问出了这句,本以为会得到肯定的答案,可哥哥却摇了摇头,扔下一个重磅炸弹:

    “安合,接下来,我要去很远的地方,以后都不会给你写信了。”

    安合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房休息的,脑中只剩下哥哥要离开的那几句话,和对方答应留在上京几日的请求。

    他又做梦了,梦里的场景格外清晰,那是和哥哥相遇的晚上。

    一位恩人,一场交易,梦似乎在给他的问题做解答,将被隐藏的记忆重新翻出了脑海。

    自己像是成为了白布后的皮影,幕后之人一遍又一遍重复播放着记忆,舞动他的四肢,命令道:

    留下他。

    之后的两天,安合告了假,和哥哥在上京好好玩了一趟,品尝各种美食,玩的十分开心……至少表面是这样的。

    哥哥总是很平静,像是所有的繁华烟火都入不了他的眼,一切都是过眼云烟,包括他这个“弟弟”,也只是一个任务,一个陪伴。

    所以……那个梦是真的吗……

    自己为什么要许这个愿望?

    衣柜轰然倒塌,整齐的信封散落一地,安合再也忍不住内心的狂乱,将笔洗狠狠地甩在地上。

    墨水晕染了纸张,字迹被漆黑覆盖,再也看不清内容。

    自己从来就不是哥哥的家人,只是一个交易,一个聊以慰藉的替代品而已。

    想起哥哥的笑,想起过去哥哥谈及亲人时,对自己展露的,温暖的眉眼,此刻都成了一个笑话。

    安合脱力坐在这一片狼藉之中,污水浸湿了衣袖黏在皮肤上,将冬天的寒意灌进身体。

    但他不想动,泪水溢出眼眶,想痛痛快快哭一场,却没有出声。

    哥哥就在隔壁,他不想让冯庆听到。

    但这么大的动静,冯庆不可能一无所知,很快便响起敲门声,是他的声音。

    安合没有回应,如同孩童赌气一般沉默着,缩在桌子下抱紧自己。

    没过一会,头顶便转来翻墙的动静,哥哥翻进屋里,低头查看安合的情况。

    他看见了这一地被毁的信封,没有质问,也没有责备,只是一样缩进桌子下,用宽大保暖的斗篷将二人包裹,隔绝冷风。

    身旁不断传来暖意,安合混乱的思绪在温暖中迷离,就像以前一样,靠在哥哥肩膀上沉沉睡去。

    这一次,安合睡的格外安稳,没有那些呓语,也没有不断闪回的画面和执念,只有宁静环绕着,睁眼便是天明。

    屋内已经收拾干净,信件也消失不见,只有身上属于哥哥的斗篷在告诉他,他并没有做梦。

    两人都没有提起昨天的插曲,就像是没有发生一样,依然同乘马车,去了郊外的猎场。

    安合不会骑马,也不会狩猎,只是记得哥哥会,周围也有人常去,便选择带他来到这里。

    冯庆换上骑装,翻身上马,对着等在远处的安合喊道:“今晚吃兔子怎么样?再给你换个狐裘如何?”

    安合扬起手,示意自己听到,对方缰绳一甩,转眼踏进丛林之中。

    其实……哥哥对我很好啊……教我习字,供我吃穿,给我机会来到上京,对于补偿而言,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不是吗?

    哥哥还有家人……他还要回家啊……

    他不能留下来。

    安合望着哥哥渐行渐远的身影,宽慰着自己,可身上的斗篷如此温暖,令他不想放手。

    或许是那条命令,又或许是心底翻腾的欲望作祟,等他反应过来时,手里已经拿上了小厮买来的蒙汗药。

    欲望拴住了他,如同握住皮影棒,操控着他的身体,将蒙汗药藏进了最隐蔽的角落。

    只要哥哥过了十年的期限,就不会再离开自己;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这么认为,但却无法抗拒。

    在那一天,让哥哥睡久一点,就可以了吧……

    冯庆要离开的前一晚,安合开了几坛好酒,邀请哥哥一起来尝,配上热乎乎的烤羊肉,巨大的羊腿烤得外焦里嫩,自己拿小刀一片一片割下,配着烈酒,格外舒爽。

    两人酒量都很好,一坛烈酒下肚,也只是脸上飞起红晕,似乎离醉倒还很远。

    安合拿起放了蒙汗药的酒,在冯庆的注视下,面色如常的倒酒。

    两碗酒,满满当当,轻轻一撞,仰头下了肚肠。

    药很快起了效果,冯庆的脸色骤然苍白,只来得及发出一声短暂的气音,便浑身无力地跌坐在地。

    此刻,冯庆脸上如同雕刻一般的平静终于有了变化,震惊、恐惧、还有迷茫,事情的发展似乎跳出了他的预料,努力张开嘴,飘出的声音细若蚊吟。

    “不……安合……”

    梦中的声音又出现了,在耳边不断呓语,他的手伸向酒坛,又给冯庆灌下一大口;药效还不够,需要再加一点。

    “安合……”哥哥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握住他的裤脚,轻声哀求:“安合……我要回家……”

    清明的眼眸逐渐失焦,安合凝视着地上无助喘息的人,神色麻木。

    手中的割肉刀闪着羊油肥润的油光,时间似乎倒回了十年前,男孩拉着了他的手,在刀光之后,奔向阳光之地。

    哥哥。

    我爱你。

    我恨你。

    割肉的声音穿透皮肉,滚烫的液体从刀下流出,满是甜腥。

    朦胧的眼眸注视着他,只有安合的倒影,不知是血还是泪,顺着脸颊流淌,落在冯庆的眼角。

    呓语变了,变成了咆哮,脑中只有一声声混杂凌乱的质问,不断攻击着安合最后一丝理智。

    “哥哥……”安合扬起了嘴角,声音却是哭腔。

    他死死握紧手中的刀,颤抖着,将它彻底没入胸膛。

    “哥哥……回家吧……不要回来……”

    “永远不要回来”

    ……

    灯光暗下,帷幕缓缓合拢,舞台之中只余下一具冰冷的尸体,割肉刀埋进心脏,血流了满地。

    秦和瑟闭上眼,不再去看,喧嚣过去,耳边只剩宁静。

    最后几天相处的时候,这个孩子外表看起来一切正常,是他自己疏忽,没有发现从自己扭转因果的那一刻起,他们就已经被盯上。

    当时小红被世界意识屏蔽,无法强制脱离,只能看着一切脱离控制,最后彻底无法收场。

    他一直不敢想,安合最后的结局会怎么样,违抗造物主的意识,死无全尸只能算是皮肉伤……

    那是他进入的第三个世界,为了以后不再发生这样的事,便为自己的戒律再加上两条:

    任何一个世界都不能逗留超过十个标准年,任何一片地区逗留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标准年。

    不再利用任何强因果联系,包括亲人、朋友,离开时确保因果完结,不留隐患。

    一抹银光在身边亮起,不知何时,身边的空位坐上一个人。

    此人与秦和瑟有着一模一样的面容,却一直紧闭着眼眸,透明的长角总是落下一些凌乱变化的“雪花”,银光便是由此发出,落了周围一圈。

    “我知道。”秦和瑟突然开口,他睁开眼,望向已经空无一物的舞台:“我……会把握好分寸的。”

    “不。”对方摇了摇头,声音也与秦和瑟一样,只是多了一丝迷蒙:“我不是在警告,而是在提醒。”

    “如若你决定付诸感情,便不要压抑自己。”

    对方突然转过身,将一根红线系在秦和瑟的小拇指上,转眼化成一圈符文,如同一圈鲜红的戒指。

    秦和瑟不可置信地看着祂,对方只是回以微笑,轻声道:

    “任务已经完成,接下来的我,该开启新的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