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第二十四篇日记

    1996年10月28日 天气小雨

    关于抗精神病药物的研制, 我依旧很迷茫。

    典型抗精神病药物诞生于1952 年, 主要有氯丙嗪、氟哌啶醇等。通过阻断中脑-边缘系统和中脑-皮质系统的D2样受体, 发挥出抗精神病作用。由于这种类型的药物不良反应较多, 目前已是精神分裂症的二线用药。

    这种类型的药物非常粗暴。

    精神病有一部分病症是由于脑部神经分泌的某些成分过多而引起的。说的通俗点, 就好比荷尔蒙,它分泌的过多时, 就会给人以‘爱’的感觉。大脑皮层在分泌某些物质过多的时候,就会引起幻觉、兴奋、多疑等等情绪。

    都说心控制了人类的喜怒哀乐, 实际上, 心不过是人体发动机而已,大脑才是人类所有情绪的起源, 才是人的控制中枢。

    典型抗精神病药物的粗暴就是,一刀切断源头,让脑中通路阻断, 从而阻止精神病发作,可想而知其副作用会有多大。

    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则好上很多, 它们出现于60年代, 主要原理是通过对DA、5HT2二个系统的协同作用达到治疗精神分裂症阳性症状、阴性症状及情感症状和认知障碍的目标, 同时减少锥体外系副反应(EPS)和催乳素水平升高等不良反应。

    这种类型的药物不再是粗暴的对待人脑,选择一刀切,而是有选择性的调解脑内两个系统, 尽量让大脑向着自主调节的方向行驶。

    看上去很美好, 但是大脑这么精密的仪器, 一旦动到了它的某个小系统, 那就注定会牵涉到其他系统模块。这种药物引起的后遗症, 大多都是肌肉、四肢、面目神经等等不受调节,同样令人难以接受。

    世界上有完美的抗精神病药物吗?

    我自己都产生了怀疑。

    如果没有, 那么退而求其次,我要找到付出代价最小的那一种。

    心理调适,药物治理,双管齐下,戴安娜一定会没事的。

    这几天我似乎总喜欢早上在床上整理一下思路,也许是刚起床的时候,脑海中的杂念比较少,因此更容易集中精神,思路更清晰,视角更开阔。

    今天上午有一节课,我得起床了——

    1996年?月?日 天气?

    我不知道我现在在哪里,我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只知道,我的日记不连贯了。

    以前不是没有过这种现象,我偶尔会写日记写的有些慢,散发性的把日记写成研究报告,从而快到睡觉时间了,日记还没写完。然后就会不小心睡着,第二天醒来自然出现日记不连贯的现象。

    但是影响一般不大,我的身边一向没什么大事,就算有,基本上也会立即记下来,每天晚上的日记更多的像是一种每日总结。

    更何况我又不是独自一人。

    我和斯潘塞现在虽然不比高中时候那样日程相同,时刻在一起,但是每天任然有很多时间是共处的。图书馆看书查资料,上一些共同的课程,用餐,每隔两天的空手道练习,偶尔斯潘塞还会去音乐教室那里借钢琴弹奏几曲放松放松,我自然也跟着。

    所以如果日记不连贯了,我一般会问下斯潘塞我们昨天的日程,然后把缺失的部分补上。

    但是现在出现日记不连贯的现象,当然不是我写日记太累昏睡过去,日记没写完导致的。

    因为我根本不在自己认识的地方。

    我现在的宿舍房间内是什么样子,早就在日记里仔细描写过了,基本上一睁眼,文字信息就可以和现实对应起来。

    但是现在,我却对应不起来。

    这里不是我的房间。

    我的头部有一点点痛,刚刚摸了一下,鼓了个包。脖子上似乎也有一点点刺痛感,但是并不明显。

    大概率,是被打晕了带到这里来。

    我一定昏迷过去超过了一天的时间。

    所以才会什么都不记得。

    好在,我贴身放的小型日记本和日记本里只有半个手掌长的笔幸存了下来。

    自从我习惯了随时记日记,就把大本的日记本换成了这种只有A16大小的随身记事本,主要是为了方便携带。偶尔记事本不够用了,我还会随手拿点白纸记录下来夹在里面。

    没想到这次因为日记本的小巧玲珑和放置位置比较贴身,居然幸存了下来。

    这里是一间灯光昏暗的地下室,除了一张席梦思床垫和四角桌外,什么都没有。

    一面墙壁边有三四个阶梯,阶梯上是一闪顶着房顶开的门。我刚刚拉了一下门,门是铁制的,只有半人高,被人从外面锁的死死的。

    这里没有窗户。所有的光源都来自于房顶的一盏白炽灯,小瓦率,光有点暗。

    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首先想到的,就是那个童话杀手终于找上门来了。

    但是我不懂。

    昨天,当然也有可能是前天,我早上起来去上课,上完课应该就回寝室了。斯潘塞不让我在外面晃悠,他会负责打包饭菜回来。我也觉得待在寝室避免我被那个童话杀手抓到。

    这种情况下我是怎么被抓的?凶手从哪里下手的?又是怎么下手的?我的空手道技术不差,打架也有一定的经验,想单纯靠武力解决我不太可能。

    我立即翻看了我的红名单,名单上的确多出了一个头像,没有名字,只有小串的简介。

    童话杀手,极度危险,攻击性强烈。

    相遇地点:加州理工生物学院西方林荫道。

    手持武器:大口径军用麻/醉/枪

    塑胶带

    剔骨刀

    而那张头像上,正是一个有一些络腮胡子、看上去有点微胖、差不多三十多岁的白人男子。

    他在笑,笑容有些难以描绘的……纯真?!

    真的令人有些毛骨悚然,不协调的毛骨悚然。

    我又在周围这个差不多只有5*5米的地下室里转了一圈。

    墙壁只是很普通的水泥浇筑的,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但是对着门的那面墙壁湿气特别严重,有的地方甚至会凝结出一滴小水滴挂在墙面上。

    席梦思床垫有些脏兮兮的,我仔细闻了下味道,除了一点点血腥味外,更多的是发霉的味道,但是隐隐约约还了一点臭味。

    只能说,它很脏。

    我不会睡在它上面的。

    那张四角桌似乎是檀木做的。样式有些特殊,边角非常圆滚,桌脚上带了很长的挡板,整个桌子的高度却不高。

    虽然桌子很破很旧了,上面的漆都已经掉落光了,但是就着昏暗的灯光,我依旧能看出,它原本似乎是上过彩色漆画,整体呈现紫黑色。

    典型的墨西哥风格的四角桌。

    除此以外,我就真的看不出这该死的地方还有什么其他线索。

    我不想死。

    童话杀手既然能够抓住我,自然也能杀了我。

    我不想去赌我打不打得过他。

    而现在,我该做的,就是节省体力,所以我要坐下来。

    铁门是朝右打开的,它的门轴装在右侧。

    所以我靠着铁门右侧的墙角坐下来。

    我贴着墙壁倾听了一会儿,并没有听到什么东西,这里的隔音效果该死的好。

    不管这间地下室有没有装摄像头,我现在坐的这个位置依旧是唯一入口的视线死角,如果那个家伙在我还没有完全丧失行动力的时候进来的话,也许我能趁着他疏忽大意而反击成功。

    无论多么渺小的机会都不能放过。

    周围很寂静,死一般的寂静。

    我没有事情做。

    因为手里没有计时器,而在这种情况下,人体对于时间的敏感度太差了,我无法依靠感觉去判断时间到底过来多久。

    所以我只好不去想它。

    反正我的生物钟非常神奇,到了某个特定的时间点,就会昏睡过去。即使强撑着熬夜,也没有办法拖太长的时间。

    也许我能靠着这个特性来记录一下时间,虽然一点都不准确。

    我听到了一滴水滴落的声音。

    是受潮的那一面墙壁。

    它似乎更潮湿了。

    但是又等了很久,并没有水滴再滴落。借用水滴计时似乎也行不通。

    我估算了一下时间,从潮湿到潮湿得能凝结水滴,这个变化过程大概耗费了四个小时?或许更久,或许没这么长。

    我现在只能凭感觉估算一个,对与错并不重要。

    墙壁的潮湿度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的情况?

    我开始思考。

    因为听不到声音,没有任何线索,现阶段也只能漫无边际的发散思维。

    也许,墙壁的那边,是一个自来水水箱,它漏水了。

    也许,这里有一条下水道管,刚刚一波污水刚流过,水渗透进了墙壁。

    也许,是游泳池,池壁出现了破损,泳池里的水就渗漏出来了。

    我又写了一堆废话。

    因为,我第一次有了恐惧的感觉。

    最终,我还是想要把它记下来,这,是难得的体验。

    我不知道过了多久,依旧没人出现,络腮胡子的童话杀手似乎已经把我彻底遗忘了。

    他想做什么?

    我不是他的目标么?

    还是他觉得我威胁大,正面交锋他不是我的对手,所以想干脆把我困在这里饿死?

    我口很渴,嘴唇很干,甚至起皮了。应该是已经出现脱水症状了,按照这里的环境湿润度、温度,我的运动量等等因素来计算,我最起码已经被关了2天了。

    这倒是一个很好的推算时间的方法。

    哈。现在我也就只能这么想了。

    我总是忍不住把目光转移到最潮湿的那面墙上。

    也许等我实在挨不住,就会丧失理智,放弃考虑水源的清洁程度,放弃考虑墙壁上的灰尘污渍,为了缓解口渴,会去舔墙壁上渗出来的水滴。

    人类的求生欲望总是很强烈的。

    好奇自己的选择。

    所以我试了一下。

    结论是,大概我宁可脱水而死,也做不出像丧失理智的动物一样,趴在墙壁上去舔那一点点水份。

    这种心理,我不知道算是抱着为人的最后骄傲,还是单纯的养尊处优吃不了苦。

    算了,这种选择,交给未来的我去苦恼吧。

    我会死在这里!

    不不不,我该相信那两位FBI探员先生,他们看上去非常可靠。

    但是,这么长时间了,也许他们觉得我已经死了,放弃了。

    我开始不断的翻看我脑海中,储物柜碎片栏那两段仅有的回忆。

    斯潘塞会想我吗?

    我失踪了,他会不会担心的不好好吃饭?我死了,他在某一天,会不会忘了我这个朋友?

    理智上,我希望他忘了我,我能想象失去朋友然后惦念一辈子的痛苦。但是,我的心,却自私的希望,他能一辈子都不要忘记我。

    心,心只是身体的发动机,它怎么会去思考呢。

    我大概是被关傻了。

    这种矛盾,不过是人类思考时想出的伪命题。因为,别人如何选择,并不会因为你的想法而做出改变。

    手握笔写字的力气都快没了。

    胸口火烧火燎,就好像五脏六腑都处于烈焰之中一样。

    斯潘塞,安娜,吉尔,爸爸妈妈,戴安娜,威廉,托尼,谢尔顿……

    你们,请不要忘记我。

    第32章 童话杀手案(一)

    杰森·高登目前压力很大。

    这不仅仅是因为FBI管理层对于建立一个特别行动部十分质疑。即使是最强的精英团体, 他们也很难改换思想去接受一个完全没有接触过的事物。

    是的,FBI里大多数人都不相信,凭借所谓的‘侧写师’, 仅仅只是看一些案件的资料, 调查调查一些背景现场信息,就能准确描绘出那些狡诈、无序、残忍、神经有问题连环杀手的形象, 并将他们都绳之以法。

    杰森是这个部门的核心,他身上的担子非常重, 压力是不可避免的。

    但实际上, 他压力更多的不是源于外界的质疑,而是来自于对受害者那一份无法推却的责任。

    短短的半个多月内, 六人死亡,一人失踪。尽管他和罗西接手案子后,迅速找到了这些受害人的共同点, 锁定了凶手挑选目标的根据,然后通知了每个参加那场童话舞会的人, 却依旧阻止不了凶手的行动。

    他晚一秒抓到那个混蛋, 无辜的人就会多一刻处于危险, 就会增加一分死亡几率。

    杰森知道,罗西其实有些自责。

    确定凶手会把目标放在诺曼·奥尔德里奇身上的,正是罗西。

    但是谁也没有预料到, 凶手会突然改变了犯罪模式。

    照常理来说, 凶手这种熟练的杀人手法一定不是初学者, 他的作案模式应该是固定的。

    他们在诺曼这里守株待兔的时候并没有浪费时间, 同时也在全国范围内搜索相关的案件, 想办法去找更多的线索。

    只是这种方法依旧太过被动了,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 凶手突然改变作案模式,没有找上诺曼,而是又再度犯案。

    罗西觉得他的判断错误,让他们在诺曼那里浪费了半天的时间。

    其实倒也算不上完全浪费,他们两个得到了一些有用的信息,并且还发现了斯潘塞·瑞德这么一个天才,他推算出的凶手心理舒适范围是非常重要的线索。

    “罗西,怎么样,侧写发布后,有没有接到相关的消息?”杰森问刚和警局警长交谈过的罗西。

    守株待兔失败之后,他们就立刻公布了侧写,让媒体广而告之,希望能通过公众的力量,找到一些线索。

    罗西的脸色有些严肃:“没有。鉴证调查科那里的现场调查也结束了,没有任何指纹、毛发等等可以确定身份的线索。和前几例一样,死者都是死于窒息,并且凶手在死者身上留下了注射孔,毒物分析也同样解析出了□□以及噻芬太尼的混合物。”

    “这个混蛋用得是兽用麻醉药物狩猎,将受害者迷晕后,再动手杀人。”杰森表情平稳,但是双眼之中的怒气却呼之欲出。

    兽用麻醉药对人体伤害很大,凶手根本就是把目标当做待宰羔羊一般看待。

    “警局安排了人手去调查麻醉药物的来源,但是一无所获。已经排除了所有能够接触到这种动物药用麻醉剂的兽医、屠宰场、动物园等等。这混蛋有可能是在黑市上买的。”罗西无奈的把唯一一条线索的查探结果说出。

    凶手非常狡猾,现场没有留下任何可辨别身份的证据,原本寄托希望可以追踪来源用来装扮受害人的礼服居然是电话订购的。

    可是追查这条线索之后发现,凶手非常小心,他留下了一个破旧公寓某个半痴呆老者的地址,快递员直接按照常规把快递丢在了公寓的大厅一角,等住户自己去取。

    而这座公寓根本没有任何摄像头,来来往往的住客也多,看门的保安一点都没有注意到有人从外面进大厅取走了某些快递。

    即使警察们努力翻看了附近各个路口的交通监控,依旧没有任何发现。

    现在麻醉药剂的追踪路子又断了,整个调查就陷入了僵局。

    但这正是FBI成立行为分析科的原因。在所有侦查手段耗尽,没有任何线索可以追踪的时候,也许只有他们的侧写可以将凶手从茫茫人海之中揪出来,将他们绳之以法。

    两人又开始进行案件的从头梳理工作,想看看是不是彼此在查探过程中漏掉了什么。

    结果有个警察敲门进了临时被征用充当办公室的会议室:“Sir,有三位男孩来报失踪案,还指明了非要见你们。”

    罗西和杰森对看了一眼,似乎共同想到了什么,脸色均是变得特别不好看。

    杰森说:“带他们进来。”

    果然,正是诺曼的三个室友。

    斯潘塞·瑞德一进来就说:“诺曼失踪了,已经快四个小时了。请帮帮他,先生们。”

    他的脸色非常苍白,声音之中甚至带了一丝颤抖。

    斯潘塞现在整个人都有些空白,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来到警察局的,也不知道自己现在该干什么。

    他好后悔,明知道诺曼现在身处险境,为什么要为了一两节课和他分开,自己应该陪着他。研究课题在寝室里也能做,为什么要去实验室。

    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他只能如此无能的在这里祈祷,自己聪明的小金鱼会逢凶化吉。

    一定会的。

    诺曼无数次站出来保护自己,他从小就那么强大,他不会被轻易打倒!

    谢尔顿明显受到了惊吓,他的脸上还残留着某些惊惧之色,但是却强撑着陪室友过来了。

    虽然他某些地方的确挺气人,但谢尔顿是个值得来往的好朋友,这才是寝室三人一直包容谢尔顿的重要原因。平日里偶尔逗弄,只是朋友之间增进感情的玩笑罢了。

    而唯一还保持着镇定的托尼,脸上再也没有了惯常挂着的那漫不经心和傲气,他此刻显得有些急切不耐:“我说瑞德,你能指望这群吃干饭的警察救人吗?我们在这里浪费什么时间?没超过二十四个小时,他们甚至都不会立案。”

    斯潘塞没有理会托尼,只是定定的看着杰森和罗西。

    罗西严肃的说:“发生了什么,把情况仔细说出来。”

    “这两天诺曼一直都很小心,他没有离开宿舍。但是今天早上他有一节课,就直接去生物学院那里上课了,我和他约好了中午在食堂碰面。但是,他没有来。我回了宿舍去找他,谢尔顿说他人没有回去过。”斯潘塞抿了抿嘴:“我确定他出事了。”

    这个时候出问题,不用说,只能是童话杀手干的了。

    “沿着他常用的路线调查过了吗?”杰森显然非常清楚斯潘塞的能力所在,直接开口问。

    斯潘塞说:“调查过了,一路上都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诺曼应该是被药物控制住了。也问了几个有可能成为目击者的同学,他们都说没注意到有什么特殊的情况。生物学院西边林荫道去食堂的路上,有一段是石板小路,植被茂密,如果凶手埋伏在哪里,恐怕真的不会被目击到。”

    罗西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走到斯潘塞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放心,我们已经发布了侧写,也许很快就抓住那个混蛋了。”

    托尼头撇到了一旁。

    显然他对罗西的话嗤之以鼻,却又不想瑞德加重担忧,所以压抑了自己的脾气。

    斯塔克们都不喜欢拖泥带水,也不信任警察或者FBI什么的,所以托尼宁愿自己亲自动手解决问题:“我们都是诺曼的朋友,不会坐视朋友陷入困境而袖手旁观。先生们,告知我们这个案子的所有细节,也许我们可以帮上忙。”

    这当然不符合条例,但是罗西从来都不是会乖乖遵守条例的模范探员,他十岁之后就没这项技能了。

    所以,即使杰森用不赞同的目光盯着他看,罗西还是做出了一个冒险的决定:“也行,现在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我们不能在被动等待,那个混蛋手上现在可是有两枚人质。”

    诺曼·奥尔德里奇以及他的舍友都是加州理工提前招收的顶尖天才,他们的聪明才智不需要去调查,罗西和杰森也能想象的出。

    更何况,斯潘塞·瑞德早已经展现出了他在这方面的天赋。

    为了救人质,其他事情都是可以排后考虑的。

    至于案件的内容会不会伤害未成年的三观之类的问题。

    哦得了,浪漫的意大利人想,再多的磨难也打不倒为了友情而拿起武器战斗的人。

    真正该考虑这个问题的,是在电视上夸大其词的那群狗比媒体。因为需要借助他们发布侧写,所以告知了部分案情,但最后却被扭曲成了一项令民众恐惧的袭击事件,加剧了警察与普通人的冲突,增加破案的难度。

    斯潘塞三人的阅读速度相当快,而且几乎都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厚厚一沓资料在极短的时间内就翻看结束了。

    在听完了大体的案件讲述,看完了相关资料后,会议室内的五个人陷入了沉思。

    首先发言的,居然是一直都表现的非常不安有些害怕的谢尔顿:“那个,那个家伙应该不是一个高智商罪犯。他虽然表现出了一些强迫症的举动,但实际上依旧是个生活毫无头绪的无能者。最后一个受害者的被绑在在水里时,他扣住死者鱼尾那根绳子的角度不对。如果再偏二十度,才能真正的让死者直立的半浮空在水里,而不是像现在一样,让死者像个拙劣的美人鱼表演者,上演一出鱼差点被淹死的好笑剧目。”

    谢尔顿在物理方面的天赋无人能及,即使是斯潘塞,也在实际应用方面稍逊一筹,所以在看过照片后,谢尔顿第一个关注的,就是凶手处理事情时的蠢笨举动。

    而这个问题在谢尔顿看来,小学五年级都不会犯的错误却被凶手犯了个遍,显然这凶手就不可能是新闻里吹嘘误导观众的那样,连环杀手都是高智商罪犯。

    “这一点倒是符合凶手的侧写,他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位生活不如意的失败者。连环杀手的出现一般都是有诱因的,他们几乎童年都非常不幸,而成年之后的生活也不顺遂。真正的高智商人群,大多数都受过良好教育,拥有体面的工作,即使会有某些缺点,但是他们的才智却会让他们成为工作中不可取代的部分。所以,这群人其实很少会出现连环杀手。”罗西说。

    当然,他没说的是,一旦出现这种高智商型的连环杀手,那将是一场噩梦。

    他看了一眼瑞德。

    有些可惜,这位少年天才年龄太小了,不然也许可以培养成侧写师,专门对付那些高智商罪犯的侧写师。

    毕竟,高智商对高智商,BAU这里才不会太吃亏,不是么。

    第33章 童话杀手案(二)

    谢尔顿开了头之后, 随即众人的思路开始更加开阔。

    集思广益就是这样。

    斯潘塞首先是提问:“探员先生,你们觉得为什么凶手会以‘童话’作为他作品的主题?喜欢童话的,一般都是小孩或者年轻人。但是在你们的侧写中, 他似乎是已经三十岁到四十岁中年男子?而且, 使用麻醉这种猎捕手段,说明凶手对自己没有足够的信心, 有数据表明,这种形式的犯罪, 更多的属于女性凶手和弱小的男性凶手, 但是这与侧写又不相符。”

    罗西并不介意为这位天才解答疑惑:“数据不能代表一切,同样也不能用常理来推测连环杀手。使用童话作为自己的标志, 这代表着凶手的童年影响他最深的就是童话。连环杀手的成长,大多数都是从童年开始的,即使成年了, 但是童年时候留下的印记却会伴随一生。这种情况,在正常人当中也经常出现。”

    斯潘塞点头:“早就有研究表明, 许多人成年后的所作所为, 不过是其童年经历的重复。”

    杰森接过罗西的话, 继续解释:“所以,喜欢童话并不只是小孩和年轻人的专利。这次的凶手能够搬运受害者的尸体,并且不留下痕迹, 说明他的力气不小, 所以直接排除了女性罪犯和身体瘦弱两个选项。他在现场都没有留下任何指纹、毛发, 或者其他能表明身份的罪证, 这说明他行事缜密、成熟, 手法熟练,所以年龄段一定是在三十岁到四十岁之间。”

    斯潘塞第一次以这种思考模式去推理, 这种推理更多的建立在行为分析的大数据上,完全没有任何能称为‘推理证据’的东西存在。

    受福尔摩斯等探案小说的影响,他更擅长演绎法,从细微之处去推算一个人经历过的地点、事件等等,然后将一片片碎片线索进行串联,去找到凶手。

    而这种从行为模式反向逆推人物形象的思考方式,让他踏入了一片新的世界。

    天才总是与众不同的。

    很快,斯潘塞就举一反三,尝试性的去侧写这个凶手的画像。

    “不引起周围人注意,轻易来往于宴会、学校、社区等场地,他一定是白种人,三十多岁,并且有一副没有攻击性的外表。力气很大,应该身材魁梧,起码180cm以上。能够对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如此了解,有时间去踩点、去调查受害者的信息,安排所有的杀人计划,他有可能是无业游民。但是开的起车,能在市区居住,他有非法的收入来源。受害人身上留下的麻醉孔是射击型麻醉针留下的,他的枪法很好,应该受过相关的训练或者是经常参与射击俱乐部。”

    罗西和杰森震惊的对视了一眼。

    斯潘塞的侧写画像,几乎和他们对外发布的相差无几。而且,他明显就是自己侧写出来而不是照搬的他们通过媒体发布的内容。

    斯潘塞侧写完了现阶段所能描绘出的东西,依旧眉头紧锁。

    他明白,这些描述配合之前划定的凶手心理舒适区,也许有一定几率可以直接抓到凶手。

    但是他们没有时间,而且有太多的不确定性。

    斯潘塞脑中不断翻滚着这件案子所有的资料,想从字里行间找到能够一击必杀凶手的线索。

    一直都沉默不做声的托尼把他的背包放下来,从里面拿出了他的宝贝。

    笔记本电脑。

    这台笔记本不属于任何品牌,他老爸公司定制信息防御系统的时候,他顺便也定了几台笔记本电脑。

    他边开机边解释:“虽然我没有警方以及FBI的数据库,但是现在网路上搜集数据要方便的多。”他看了一眼杰森,表情里有种说不出的意味深长:“或者你有账号,可以登录充分发挥作用一下?”

    杰森并不吃他这套,不过他稍微思索了一下,最后还是回答:“只能用FBI部分档案资料库,这块限制很多,记录也不全。还有可以使用警备档案库,还可以联网交通局、海关、移民局、医药局等等部门的资料记录。属于FBI真正可用的数据库还在筹建当中。”

    一切为了被绑的人质。

    FBI真正的机密资料库当然不会公开,所以BAU必须协同其他部门建立一个大型健全的数据库,这部分的工作繁重的很,还需要重新设计一个库存系统,现阶段是没有办法立即就能用上的,所以只能在各个部门有权限的资料库里来回查询。

    这种毫无串联关系的查询,是查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信息的。

    说实话,杰森对于这方面真的研究不多,网络和个人计算机毕竟兴起的时间还不是太长。而他则是个按照老派方式进行工作的探员。

    托尼听了他的话,无奈的耸了耸肩,顺便还讥讽了一番:“有资源不用,这就是美利坚最精英的FBI探员。”

    他把笔记本往杰森面前一放:“登录吧。放心,事情结束之后你把数据清除一下就可以了。我不会偷偷记下来的。”

    反正他如果真的想进这些资料库逛逛,根本不需要用户名和密码。FBI的加密手段和防火墙就好像他家后花园的篱笆一样,看着挺好看的,还开着藤蔓小花,实际上手一推就倒了。

    等托尼将所有的数据库登录整理好,临时编写了个统筹搜索引擎,已经是二十分钟之后了。

    谢尔顿倒是勉强能看懂一些,斯潘塞这个抗拒现代电子科技的,就彻底两眼一抹黑,完全看不懂了。

    弄好了数据库,托尼说:“首先我们还是从最明显的线索下手。这种动物麻醉剂的来源可以分为三块,制造者、贩卖者和使用者。警局这里查询的都是使用者,没有结果后就将凶手的药物来源归结于黑市。黑市的买卖也是需要渠道来源的,现在美利坚的药品控制足够严谨,即使是黑市,想要拿到货也是需要渠道的,不可能一点信息都没有留下来。”

    谢尔顿忍不住说:“看上去挺像一回事儿的,托尼。”

    托尼没搭理他,开始罗列这种成分的混合型麻醉剂品牌,全美生产这种麻醉剂的厂商大概有224家,然后针对这一种麻醉剂的进出账单进行了数据检验。

    建立这种模型的时候,斯潘塞终于能帮上忙了,他负责计算和设计模型,谢尔顿负责将模型转换成实际核算公式,再由托尼输入进计算机。

    三人联手,世界上几乎没有任何能困住他们的难题。

    最后只能说,不愧是特制的笔记本,如此庞大的计算量依旧能够支撑下去。

    杰森和罗西神色半是震惊、半是羡艳。

    他们不约而同的心中决定,回去就立即打报告申请,让上司想办法给他们调个靠谱的信息员进组。

    有这么个帮手在,简直是事半功倍,一个人能顶半个警局。

    两人都没有打托尼的主意,在调查诺曼的时候,他们肯定不会遗漏托尼·斯塔克的身份。

    斯塔克工业的少东家,他的父亲可是国防部的座上宾,全美有名的大军火商,手里握着的大笔来自军方的订单。

    举足轻重的人物。

    自然不会让儿子来FBI工作。

    “哇哦,看来有问题的公司还不少。”

    最后的计算结果让大家有些意外,这种药品进出货量对不上的就有十几家,还有二十多家是原材料数量和成品的数量与正常数值有出入,折损率高的让人难以想象。

    到了这里,似乎没有任何办法继续下去了。

    这么多制造公司都有问题,鬼知道凶手是从哪个渠道入手的。

    杰森沉吟了一会儿,说:“先罗列出所有使用这种麻醉剂的应用事例。”

    托尼切换了一下界面,数据搜索后,涉及到的相关事例就都罗列了出来。

    太多了,有一大串。其中大多数都是和动物打交道。

    平时没有太多感觉,但是现在这么一罗列,看上去人类其实还是有很多机会和动物近距离接触的。

    斯潘塞灵光一闪:“先去掉正规合法的事例。”

    凶手有百分之八十的几率是有非法收入的,所以可以将合法事例先全都剔除掉。

    瞬间,一大串数据顿时只剩下百来个。

    “经常使用麻/醉/枪的可以挑出来。”杰森补充了一个条件。

    范围进一步缩小。

    “盗猎者、人贩子、非法危险动物养殖……没剩几样了。”托尼说:“看来凶手先生的非法收入来源,差不多就是这些。”

    罗西开口:“不会是人贩子。对于他来说,人是作品以及作品的附庸品,不是他妥协于世俗的商品。”

    现在,最有可能、最有几率的,这个凶手从事的是盗猎生意。

    杰森则否认了:“他常年在城市里混迹,盗猎这种活儿他可干不来。我觉得,他做的最多的,应该是牵线搭桥的活计。”

    到了这一步,凶手的某种信息似乎已经呼之欲出。

    斯潘塞补上了最后一点数据:“盗猎者虽然使用麻/醉/枪,但是他们更多的是团体作案。而团体中负责买卖的工作,为了保证利益分配公平,是经常换人去做的。我们的凶手在本市有舒适心理活动区域,那么他肯定是常驻在这里。没有轮换,就表示不是盗猎者,凶手与同伙绝对不是普通搭档,他们之间有更亲密的关系。”

    如果不是盗猎者,那么就是非法危险动物养殖。

    盗猎者大多数都是某个人领头拉起一个队伍,一起偷偷干上两三个月,然后将猎物卖了分钱。他们有固定的销售渠道,一般负责买卖的都不会是同一个人。

    而危险动物养殖则是家族生意。是的,过去美利坚的西部牧场有从事这种生意的传统,有钱人喜欢什么他们就能养什么。他们的货物珍贵,顾客大多数是喜欢这类动物的有钱人,也有马戏团、动物园这种,所以顾客不固定,也没有办法建立销售渠道,就需要一个家庭成员去开拓客源。

    斯潘塞似乎是突然想到了什么,转身立即匆匆跑出会议室,在警察那里拿回来一大叠报纸。

    第34章 童话杀手案(三)

    斯潘塞抱着一大堆报纸进来, 刷刷刷不断翻阅,他的速度非常快,厚厚的一堆报纸大概翻了七八分钟就下去了一大半。

    然后他将一张一个月前的旧报拿了出来, 在上面找出了一则新闻报道。

    其他几个人看了一下, 新闻内容主要就是讲了德州一家私家牧场被警方关停,牧场主人、妻子以及他们的两个儿子都被抓获。

    这家人在牧场里私自无证养殖苏门答腊虎。然后将这种危险的动物, 贩卖给对它们感兴趣的有钱人。

    这是其他州的新闻,原本不会上本地报纸, 本地人对千里之外发生的新闻不感兴趣。

    只是这则新闻里说到了这一家为了保持老虎的野性以及节省喂食成本, 居然会去偷刚入葬的尸体喂给老虎。内容劲爆又有趣,非常博人眼球。

    身为天使之城洛杉矶的卫星城市, 帕萨迪纳的居民总莫名的有些优越感。登载这篇报道的《每日晚报》是帕萨迪纳本地小报,主编大概是觉得他们完全可以刊登一下这则可笑的新闻,顺便日常嘲笑嘲笑乡下德州的野蛮和落后, 给报纸的购买者添一点茶余饭后的谈资。

    况且这种报道还能满足某些口味奇特的看客,向他们提供一些符合口味的真材实料, 增加一下报纸的销量。

    看到这篇报道, 托尼立刻搜索警用档案, 调出了这宗案子的卷宗。幸好杰森的权限足够,不然跨州调查,麻烦可不是一点两点。

    看到了这个案子的卷宗后, 众人的脸色都不太好。

    斯潘塞喃喃说道:“那段时间我和诺曼两个刚好在搜集一些比较特殊的事例, 用来充当我们心理学论文的案例, 所以我才注意到这件案子。没想到, 没想到。”

    后面的话他没有继续说下去, 或者是没办法说下去,他的心情此刻不知是何种滋味。

    托尼罕见的居然安慰了人, 他拍了拍斯潘塞的肩膀,说:“这说明,你和诺曼的运气挺不错。看,你无意之间都能发现凶手的线索,这很好。放心,他不会有事的。”

    重新分析了德州私营牧场的案卷后,罗西和杰森瞬间判断,这个案子有可能就是童话杀手犯案的最初诱因。

    即使连环杀手在别人的眼中看来,是无序的,残暴的,但实际上,在他们自己的内心世界里,他们严格遵循着自己的规则。所以,他们的杀戮,无论是初犯,还是再启,总会有一个诱因。

    或者是重要的亲人朋友死亡,或者是丢掉了工作,或者是在生活中被冒犯。因为只有在现实生活之中遭到了严重打击,他们的心理防线才会被彻底摧毁,然后撕去披在身上的伪装,彻底沉入无人能生还的深渊。

    其实从案卷来看,显然德州的警官先生并没有认真挖掘这个案子背后的所有谜团。而仅仅是粗暴的把经营牧场的一家人全都抓住关了起来,再由地检官起诉他们涉嫌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以及无证养殖、贩卖危险动物罪。

    牧场里被吃的到底是不是只有尸体;除了牧场主夫妇和他们的两个儿子外,负责贩卖的又是谁;最初的老虎是哪里来的,相关的养殖设备,包括非法的麻/醉/枪等等又是怎么拿到手的。

    这些问题案卷里提都没提。

    显然,负责这个案子的警官更加急于落实自己的成绩,而不是自找麻烦。

    托尼嘀咕了一句:“果然,警察完全不能信任。”

    罗西挑了挑眉,低声说:“斯塔克先生,要知道,你口中说的不能信任的警察,这里差不多有两百多名。”

    托尼哼了一声,继续自己手头的工作:“查到了。”

    他把笔记本转向众人:“也难怪警察先生没有查到谁负责对外贩卖的工作。这位先生表面上的确和牧场无关。”

    笔记本上有一堆名字,都是与牧场主夫妇有关的人。

    这种非法生意,大多数都是以家族为单位进行,他们信不过外人。所以托尼查的都是与牧场夫妇有亲戚关系以及足够亲密的朋友。而看上去,这对夫妇并没有什么亲密的朋友,他们频繁接触的,大多数还是自己的亲人以及无法避免的小镇居民。

    这些名单当中,有一个名叫马克·伯特伦的人被标了高亮。

    这人有些中年烦恼,稍微发福,但身形壮硕魁梧,并不是虚胖,留着并不茂密的络腮胡子,非常典型的德州牛仔。

    他在照片上一脸柔软的神色,人畜无害,亲和力很高。女性看了即使没有办法把他当做一夜情对象,却能很轻易的和他产生友谊,随即做起朋友。

    马克是牧场夫妇收养的儿子,但是因为两个兄弟的欺辱和虐待,他和牧场一家断绝了关系。后来他就从德州消失了,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牧场夫妇对外宣称,这个忘恩负义的小崽子是死在外面了。

    托尼立即在加利福尼亚州的警备资料库里搜索这个人的信息。

    很快就查到,马克现在正住在帕萨迪纳老城区,他在那里居然租了一栋独门别院的二层住宅。

    “帕萨迪纳的有钱人,都住在老城区,那里的文化氛围非常浓厚。洛杉矶不少富豪也会在老城区购买一栋度假别墅,的确是低调不显山露水又方便结交客户的绝佳住所。”杰森说。

    “但是现在我们还不能确定,这个人就是我们要找的凶手。我们没有任何证据,甚至令人信服的线索都没有,搜查令下不来的吧。”谢尔顿觉得逻辑不通,他脑袋快爆炸了。

    罗西好心的解说:“虽然我们不能确定是他,但是可以进行反向逆推,做排除法。”

    托尼又找到了这个人的更多信息。

    马克是四年前来到帕萨迪纳,他曾经应聘过市立动物园的兽医,但是被发现学历造假,后来他就再也没有去尝试寻找工作。

    虽然没有正当工作,但邻里之间传闻这个人继承了大批财产,在老城区租了一栋带大草坪的二层独立住宅,在家里开过很多派对,也经常参加各种圈子的派对活动。

    除此之外,马克还拥有动物保护协会荣誉会员的称号,经常参与这方面的义工,他对外宣称自己非常喜欢动物,更是对某些危险濒危动物情有独钟,愿意为它们做一些有用的事情。

    完美的掩护身份。如果没有进行最详细的调查,根本没人会发现,这么一个有钱有闲、居住在富人区、非常爱惜动物的人,居然是专门从事非法贩卖危险动物行业的专业贩子。

    可仅仅是这些资料,并不足以让众人确认,这个人就是凶手,也不能准确的反向逆推,完全排除掉这个人的嫌疑。

    所以暂时结论,依旧在两可之间。

    虽然所有人直觉都在叫嚣,就是这个人,就是这个人,这个人就是凶手!可就如同谢尔顿所说,人人都有第六感,但这种第六感并不能作为依据,它仅仅可能是心理潜意识的某种反射,不会完全准确。

    杰森当机立断:“既然如此,罗西,我们去见见这位爱护动物的善良男士吧。”

    说完,他和罗西就直接走向会议室门口,准备亲自走访。

    斯潘塞三人下意识的要更上去。

    杰森却在离开时,顺手把门带上,关门之前对还没回过神来的三人组说:“是我们,我和罗西。明白吗?”

    最先反应过来的托尼不耐烦:“哦得了,我们帮了这么多的忙,难道现在快接近目标时,你们就过河拆桥想要把我们甩开吗?”

    原本准备立刻离开的杰森听到这句话,本就严肃的脸色更凝重了:“记住,你们面对的,是犯罪分子当中,最危险的连环杀手。这不是过家家,让你们参与到这件案子中来,只是因为人质是你们的朋友,熟悉案情能更好的帮助我们找到人质。但这不包括让你们直接去接触嫌疑人,去案发现场,明白吗?”

    托尼还想说什么,他骨子里的叛逆与生俱来。有时候明明知道别人是为了他好,但是自己想做的事情无论如何他都会去做,甚至别人越阻止,他越有去做的欲望。

    就好比选择加州理工,他刚开始的选择可不是它。但是他老爸老念叨上大学别太远别太远。所以最后他偏偏就选了比麻省理工离家更远的加州理工。

    不过他的话还没出口,就被谢尔顿阻止了:“明白,FBI先生,我们就不去添乱了。一路走好,还请多加小心。”

    虽然看上去话非常有礼貌,好像完全不符合谢尔顿平时的说话风格,但是仔细想想,这些话不过是泄露了谢尔顿还是有点怕的内心活动。

    谢尔顿还很没眼色的拉住了托尼:“托尼,我们再多查点资料吧,不过得换个方向。我觉得破案这种事情挺简单的,大概这就是高达187智商带来的便利。”

    “说起来,我听诺曼说,瑞德你的智商也有187?平时可真没看出来。”

    “我觉得破案和物理实验非常相似。你们看,在特定的条件下,筛选出最符合逻辑的选项,然后通过同条件对比,分析出最后的实验结果,去掉不合理的,剩下的就是答案。”

    “而现在,我们通过某个条件假设——是的,我觉得我们根本没有找到任何可推测证据,居然就把目标锁定在了某个素未蒙面的陌生人身上,真的真的非常难以理解——通过假设我们找到了一个可能是正确答案的选项,但是为了严谨,我觉得我们应该换个思路去思考,而不是陷入固定未知的思维模式里。不一定非得从麻醉剂下手,也许我们可以考虑去找找看有没有喜欢童话的俱乐部,从俱乐部名单上去筛选我们需要的另一个可能选项……”

    托尼看着分析的非常认真的谢尔顿陷入了沉默。

    他有点想打人。

    杰森和罗西看到这个情况,彼此对视了一眼,发现了彼此眼中无法掩藏的笑意。

    然后杰森将会议室门关了起来。

    只要不去涉险,随他们怎么闹吧。他相信三人有足够的智商去控制自己别去碰不该碰的东西。

    罗西摇了摇手里的钥匙:“之前向警长先生借给我们的车还没还,我开车吧。”

    杰森刚刚轻松的神色不过昙花一现,他又严肃了表情,恍如即将去战斗的战士:“罗西,情况不对的话,不用留手。”

    罗西微微一笑,属于意大利男人的潇洒在此刻表现的淋漓尽致,他耸了耸肩:“当然。”

    第35章 童话杀手案(四)

    杰森和罗西抵达马克·伯特伦租的二层小楼时, 发现草坪外围的篱笆木门是开着的。

    他们按了按门铃,却并没有人应门。

    两人对视一眼,默契的拔出了别在后腰上的枪。

    杰森一向以前辈自居, 他天生温柔, 对身边的人非常照顾,所以一马当先走在前面, 而让罗西跟在身后。

    穿过草坪,来到主屋大门口, 他们发现门是紧锁着的, 罗西透过窗户观察了一番屋内,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

    “喂, 你们干什么?”猛然一声责问从左侧传来,杰森罗西警惕的望去,却只看到了一个在隔壁花园里拿着水管的中年男人。

    他正隔着篱笆看着他们两个。

    原来是隔壁邻居在花园浇水时, 发现他们两人的诡异举动,开口询问。

    “我们来找这家的主人, 可是按了门铃没有人应门。先生知不知道他的行踪?”罗西高声问。

    “你们说伯特伦先生啊, 他好像出门去秋钓了。最近几天都不在, 你们如果找他有事的话,得打他电话,想要见他本人的话, 就恐怕得过上几天才行。这个季节伯特伦先生总是很忙的, 在家里待不了几天。或者你们也可以留个联系方式, 等他回来, 我帮你们转交。”中年男子关了水龙头, 很热心的回答罗西的问题。

    普通的回答中,罗西立刻提炼出了重要的信息。

    第一是秋钓。虽然不知道是不是对外借口, 但这至少一条行踪线索。

    第二是这个季节很忙,经常不在家。苏门答腊虎一般初春怀孕,从虎仔出生到脱离哺乳期,刚好是秋天,正好是找买家的时候。毕竟有些人可能不喜欢成年虎,反而更喜欢从小养大一只幼虎。

    杰森神色微动,走到篱笆边,和中年男子搭起了讪:“先生贵姓?”

    中年男子乐呵呵的说:“我叫劳瑞·艾奇逊,你们可以称呼我劳尔。”

    “劳尔你与伯特伦先生很熟吧,能告诉我他平日里为人如何吗?”杰森问。

    劳瑞听到这个问题后有些抗拒,他不介意交个朋友,也不介意找个人随便聊聊,但前提是这个人必须是安全的。

    杰森问的这个问题已经超出了闲聊范围,并且非常有针对和攻击性。

    所以会激起一个普通人的警惕心理很正常。

    杰森一看就知道眼前男人的想法,他并没有大张旗鼓,只是稍稍露了露证件,然后说:“调查一些事情,劳尔你不必紧张。”

    FBI的确是令人放心的身份,劳尔先生放下心来,开始愿意交流:“是伯特伦先生犯了什么事情么?我早说这个人不是什么体面人,他都没有一份正常的工作,也没听说有什么说得过去的投资。”

    杰森没有透露太多,只是说:“我们不过是进行惯例调查而已,不是什么大事。”

    劳尔并没有将邻居和电视上那个宣传的穷凶极恶的连环杀手联系在一起。

    他有些失望的接受了这个答案:“探员先生你是问我他平日里为人怎么样?说实话,我有一份时间不太固定的工作,和他接触的不多。不过在我印象里,伯特伦先生经常举办宴会,他明明好像对任何女人都不感兴趣,却偏偏表现的像是个纯粹的派对生物。你们懂得,派对的目的不就是酒精、性和刺激么。”

    这时候他的妻子从房子里走出来,大概是听到了刚才的对话:“先生们,你们为什么不进来坐在沙发上交谈呢,我去给你们准备一些茶点。”

    显然这夫妻两个都是挺好客的脾气。

    然后等杰森和罗西从劳尔家出来,已经是一个半小时后了。

    两人心有余悸的对视了一眼。

    八卦的中年男女真的非常可怕,而艾奇逊夫妇显然就是个中翘楚。不过他们从这夫妻两人手里,拿到了关于马克·伯特伦许多重要资料。

    虽然没有办法确定所有的时间,但是马克在好几个案发时间内,都不在家,一个两个也许是巧合,四五个就不是了。他以前秋季非常忙,是为了替幼虎找买家,现在牧场关闭,他这一个多月进进出出的又是在做什么呢。

    基本上,他们两个已经确认,这次运气不错,大概是抓到真正的凶手了。

    罗西准备打个电话给一直配合他们行动的警长先生,想让警方仔细调查一下马克的具体信息。托尼在资料库里查到了不少信息不假,但是这些信息却都是纸面的,往往都是一笔带过或者是已经过时。

    更详细更精准的,还是要依靠警察们的实地搜集,最好能直接申请搜查令,去调查他的住址、银行信息、人际关系等等。这样他们更好的掌握罪证,获得先机。

    即使是FBI,把罪犯送进监狱也是要证据的。

    不过罗西刚拿起手机准备打电话,却恰巧有个通话进来了。

    是陌生的号码,不过罗西还是接了。

    电话的另一头是托尼。

    罗西脸色严肃的听完,将电话一挂。

    杰森问:“怎么了?”

    罗西说:“托尼找到有可能是囚禁地点的地址了。”

    杰森没说话,但是他在神色之中表示了疑问。

    罗西说:“他们三个在找其他线索的时候,发现了马克的财务状况可能有问题。然后顺藤摸瓜摸到了他信用卡的消费账单。四天前,凶手曾经在亚尔瓦多斗牛士海滩租了个度假屋。”

    亚尔瓦多斗牛士海滩地处洛杉矶,距离帕萨迪纳非常近。

    两人立即开车回警局。

    他们得借调一部分人手以及交通工具,还得和洛杉矶当地警局打声招呼。这种需要救助人质的抓捕行动,光凭他们两个可不行。

    半途,杰森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他突然问:“我记得,信用卡账单这种,是需要向搜查令并且向银行申请的吧。怎么速度这么快?!”

    罗西心想,当然是托尼那个臭小子走了非法途径。

    但是不怎么在意规章制度的罗西不会拆托尼的台,他反而将话题转移到了BAU的组建工作上:“这说明,我们建立中央资料库的时候,最好多申请一个调查银行账单信息的权限,不然每次都等搜查令以及银行反馈的话,效率实在是太慢了。”

    杰森若有所思,不过随即他叹了口气:“这个成功过几率不太大,你知道的,FBI不是万能的。”

    罗西则送了口气,杰森没有对这件事追根究底就好。

    回到警局调动人手的两个人对着会议室,脸色变得铁青。

    因为罗西推开会议室门后,里面居然只剩下了局促不安的谢尔顿。

    谢尔顿坐在会议室最里面的座位上,还在翻看案件资料,他看杰森和罗西回来,有些讨好的打了个招呼:“FBI先生们,你们好。”

    杰森问:“他们两个呢?”

    谢尔顿说:“瑞德和托尼去亚尔瓦多斗牛士海滩救人了。”

    心中猜测变成事实,杰森怒道:“胡闹!”

    他第一个反应不是两人私自行动会打草惊蛇,而是担忧两个少年的安全。

    连环杀手是最危险的罪犯,这句话可没有掺杂一点水分。

    谢尔顿垂死挣扎替舍友辩解了一下:“他们不是盲目就冲去救人的,托尼电话给他父亲,斯塔克先生似乎雇佣了两个保镖和他们两个一起去。”

    罗西听到这里神色松了几分,挑了挑眉:“哈,杰森,你这下不用太担心了。”

    杰森却说:“他们这么做,抓到凶手还好,如果没抓到,凶手就会立刻进入潜逃状态,那时候就更难办了。保镖不是警察,我以为以他们的聪明才智不该不清楚这一点,还是我高估他们了聪明。”

    罗西看了一眼谢尔顿,表示爱莫能助。而谢尔顿则默默的朝着角落缩的更远了。

    杰森没搭理他们的眉眼官司,他说:“立刻通知洛杉矶警方,让他们去支援。”

    他们这里是赶不过去了。

    “洛杉矶警方不会插手属于帕萨迪纳的案件的。”罗西回答。

    不然刚开始得知有可能是囚禁地点的时候,他们两个何必回来调动人手,直接通知洛杉矶警方就好了。

    美利坚地方警局大多数都存在这种问题。因为职权分明,地界清晰,为了避免越权、不抢夺其他警局功劳等等原因,一旦出现这种罪犯跨市跨州作案时,大多数都是由案发源地的警局负责侦破,其他警局会提供一些帮助,但大多数都不会出手直接参与行动。

    当然也有联合抓捕行动,不过这种是要打申请做审批的,非常麻烦。

    杰森听了罗西的话,说:“现在情况不一样,这不是帕萨迪纳的案子,而是在洛杉矶境内的亚尔瓦多斗牛士海滩,即将发生暴力冲突,需要他们出动警力去阻止。”

    这样,案件的性质就立刻发生了变化,洛杉矶警局那里也没有了推卸的理由。

    合理的利用规则也是一个常年奔波在全国各地、和各个地方警局打交道的FBI所必须具备的技能。

    经验丰富的杰森在这方面做得很好。

    罗西点点头,立刻转身离开去找警长,准备两人一起和洛杉矶警局沟通沟通。

    而杰森则坐了下来,看着摊了一桌子的案件资料有些愣神。

    这次的案件和过去他侦办的案件就本质而言,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凶手穷凶极恶,犯下连环杀人罪行,偏偏当地警局无法破案,让凶手一直逍遥法外。

    可是,这短短的几天办案过程中,他却发现有那么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和案件没什么关系,只是觉得BAU团队建设上,恐怕他现在的思路有一点点问题。

    杰森出身联邦调查局国家学院,身上带了一些FBI探员培训课程根深蒂固的印记。

    比如更习惯独行,依靠自己的实力去解决问题,喜欢单打独斗,将每一次破案都当做自己的战役一样去战斗。

    可是,这种模式下,即使凭借他这种顶尖侧写师的实力,也依旧破案速度缓慢,过程一波三折,还有不少无法侦破的案件。

    是他实力不够吗?

    杰森自问他应该是整个行业内最优秀的。

    这次的案件本来是分给他的,罗西因为暂时手上没案子,又不想趁机把该休的假期休了,才会跟过来。

    而杰森明显感觉到,有一个同事在身边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思路不会一路走到底,在一条线上绑死;办案过程中有人会和你一起梳理案情,彼此查漏补缺;在和地方警局打交道时,可以根据对象脾气不同,交替负责接洽工作。

    他看了一眼坐在角落里的谢尔顿,对于团队构建的思路更清晰了。

    三位加州理工顶级天才对此案的意外涉入,让杰森下定决心改变BAU的整个运作流程。

    瑞德对于地理侧写的精准,托尼在信息方面给予的巨大帮助,就连谢尔顿这个在探案方面并不擅长的人,都在破案过程中提供了一些思路。

    团队合作的确占用人力,可是却能极大程度上提高破案速度,在对付连环杀手时,最重要的,就是速度和效率。

    速度够快,才能阻止他们继续翻案,才能救下更多的受害人。

    杰森提笔在纸上写下了“侧重擅长领域不同的侧写师”“建立健全的中央信息资料库以及一名信息员”“负责沟通当地警局和媒体极具亲和力的联络员”。

    然后他把这张纸仔细折叠起来,放在了上衣口袋里。

    感觉会议室气氛太沉重、许久没声响的谢尔顿,鼓了许久的勇气,终于把自己的问题问出口:“FBI先生,现在我们该做什么?”

    杰森回答:“等。”

    第36章 童话杀手案(五)

    连夜赶路终于在天亮时赶到度假屋的斯潘塞和托尼, 紧紧跟在那两个莫名其妙出现的保镖身后冲进了度假屋。

    这个时候根本没人去在乎什么擅闯不擅闯民宅。

    踹开门后,四人发现度假屋里空无一人,也看不出有什么异常。

    两个保镖一个是棕发棕眸的高大白人男子, 代号汤姆, 三十岁上下,身形矫健有力, 处事冷静,据说是雇佣兵出身, 经验十分丰富。

    另外一个代号狮子, 是个二十多岁的金发年轻小伙儿,虽然肌肉稍显突出了点, 但并不臃肿,身手不错,反应奇快, 精通各种枪械。

    他们两人是搭档,被霍华德, 对, 就是托尼的老爸雇佣过来保护托尼的。

    实际上, 托尼只是打了个电话问他老爸要一辆车去洛杉矶,他在上学比较忙,没顾得上给自己弄辆车。

    结果电话刚挂没几分钟, 汤姆和狮子就开着车出现在托尼面前了。

    对自家老爸行事作风无比了解的托尼严重怀疑, 这两个大概本来就是他的保镖, 只是他三令五申不肯让他老爸派人跟着他, 所以才没有出现在他面前。

    这笔账圣诞节的时候他回家自然会和霍华德慢慢算, 现在的重点还是先找到室友。

    如果连自己的室友都保护不好,他托尼·最强·帅无敌·天之骄子斯塔克还有什么面子在富二代圈子里混啊。

    两个保镖进屋之后立刻分头行动, 汤姆将一楼所有房间搜了个遍,而狮子则直接冲到二楼去排查。

    汤姆并没有在一楼发现什么特别的事物,他甚至还看了看一些比较隐秘、有可能会被设计成地下室入口的地点,都一无所获。

    搜索结束,汤姆到客厅里向在等待的托尼和斯潘塞回报:“没发现什么异常。”

    他说着查看了一下茶几上的烟灰缸,停顿了一下,然后对托尼说:“屋子的主人离开大概超过一天的时间了。”

    听到这些,斯潘塞此刻不知道是该担忧人还没找到,还是该庆幸这里没有他最害怕看见的东西。

    去度假屋二楼查看的保镖突然出声:“小老板,这里阁楼上关了个人。”

    听到这句话,斯潘塞撒腿就直奔二楼,明明如此不擅长运动,却比身为雇佣兵的汤姆反应更快。

    托尼被斯潘塞的剧烈动作吓了一跳,他忍不住叮咛了一句:“小心点儿瑞德,听狮子的口气,诺曼应该没事。”

    然而斯潘塞根本有听没过耳,他奔上二楼,循着声音找到了阁楼入口,伸缩梯子已经被放了下来。

    通过梯子爬上了阁楼,斯潘塞环视了一下,这里的环境非常昏暗,到处都充满了灰尘,不过因为是度假屋,倒也没有什么杂物,而唯一一盏灯已经被狮子打开了。

    但是令斯潘塞失望的是,被捆着的人并不是诺曼,而是一个年轻男子。

    男子大概二十五六岁的样子,有一头稍显坚硬的黑色短发,身形消瘦,个子不是很高,带着一副黑框眼镜,镜片背后的双眼即使在现在这种狼狈不堪的情况下,也显得清澈又柔然,让人完全讨厌不起来。

    这应该是先前那个失踪的IT新贵。

    说实话,这位IT新贵与斯潘塞的想象并不相符。在斯潘塞的印象中,这些凭借新生科技而跻身富豪行列的年轻人,都是非常骄傲而又春风得意的。

    他们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一夜暴富,然后会大概率陷入醉生梦死的温柔陷阱,之后就只管享受成功为自己带来的美好人生了。

    不过这些特征在这个年轻人身上一点都看不到,他不像是从事信息技术这个行业的人,反而有点像学校里教书育人的老师。

    可是现在谁关心这些呢。

    斯潘塞想。

    他现在只想知道,诺曼他究竟被那个混蛋带去了哪里。

    狮子解开了年轻黑发男子被胶带和绳子捆住的手,男子大概被绑了两三天了,腿脚都有些发麻,他一边借助狮子的手站起来,一边问:“你们是谁?”

    “芬奇先生?”刚和托尼爬上来的汤姆诧异开口。

    托尼看了看两人,说:“汤姆你认识这个叫哈罗德·芬奇的倒霉鬼?”

    因为阁楼的地方实在太狭窄了,最后,众人在度假屋的客厅里彼此介绍了一下,并交换了一些信息。

    这位倒霉蛋芬奇先生纯粹就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的经典案例。

    最后一位死者美人鱼小姐,是倒霉蛋芬奇先生的雇员,专门负责别墅的清洁工作。舞会那天芬奇被他公司的实习生邀请去参加童话舞会,清洁工小姑娘央求着带她一起去,心软的芬奇就答应了。

    但是他毕竟二十五六岁了,和这些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谈不到一块儿去,所以,在舞会上露了个面就走了。

    然后就是他在家被人袭击,昏了过去,而听斯潘塞他们几个描述后,才知道清洁工小姑娘死在了他别墅的泳池里。

    芬奇先生最后总结,他再也不想来帕萨迪纳度假了。

    是的,芬奇先生的公司坐落于硅谷,而他本人则是住在旧金山的,只是他觉得帕萨迪纳这里的环境和文化氛围比较好,距离旧金山也不是太远,所以就在这里买了栋别墅,经常会过来度度假。

    谁知道会发生这种事情。

    而汤姆认识芬奇则是因为霍华德。斯塔克集团最近在做信息安全方面的建设,为他们设计系统的公司就是芬奇先生的,而芬奇先生本人也是天才程序员,正是这项合作的主要执行人。

    斯潘塞和托尼虽然对救了一个无辜受害者出来的结果觉得很高兴,但是他们心中却无端担忧起来。

    诺曼,到底在哪里?到底怎么才能查出凶手现在的行踪?

    他们救了人不错,但是不是打草惊蛇了?会不会对诺曼造成危险?

    众人没待多久,度假屋外就传来了警笛声,很快,洛杉矶警局的警察就出现了。

    好在罗西的沟通工作做得比较好,来的两位警官并没有为难众人,只是简单做了个笔录。

    但是令所有人诧异的是,其中一位负责做笔录的警官在笔录结束后,告诉了他们一个可以算是好消息、但也算是坏消息的消息。

    马克·伯特伦先生死了。

    这位已经被受害者哈罗德·芬奇确认为童话杀手的罪犯,前天晚间在高速上出了车祸,已经确认当场死亡了。

    斯潘塞和托尼一阵茫然。

    凶手死了?!

    这是好事。

    可是,他们还不知道诺曼在哪里!

    “他怎么可以就这么死了?!”斯潘塞神色惊慌,双手捏的死紧,甚至指甲刺破了掌心都不知道。

    这是托尼第一看到他这么失态。

    在托尼的印象之中,斯潘塞是个聪明内敛又有些敏感柔软的天才,在数学方面的天赋要超过他和谢尔顿。他想不到这位有些害羞的天才会在某天如此高声说话,如此激动。

    好吧,如果是他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陷入了生死不明的境地,他也会抓狂的,别说大喊了,他什么都能做的出来。

    “瑞德!”托尼抓住了斯潘塞的肩膀:“冷静。我们还有时间!你不冷静,谁去救诺曼!”

    也许是托尼的怒喝让头脑清醒过来了,斯潘塞渐渐稳住了情绪:“对,我们还有时间。”

    送走了警察,汤姆留下来处理后续的事情,而狮子则带着托尼和斯潘塞以及暂时身无分文并对周围环境不信任的哈罗德·芬奇找了家酒店暂时住了下来。

    很快,他们就和罗西和杰森联络上了,显然,罗西和杰森已经收到了凶手死亡的消息。可是同为被绑架的肉票,诺曼居然和芬奇不在同一个地点,这让罗西和杰森很意外。

    他们必须尽快找到诺曼,不然被关押的时间太长,而凶手又已经死亡,被囚禁的诺曼就会没有任何水或者食物涉入。

    这样一来的话,七十二小时他就会出现脱水现象而陷入休克,最后有可能会导致死亡。

    他们现在就是在跟时间赛跑。

    “芬奇先生被抓的时间与美人鱼小姐受害的时间是一致的,应该就在上周周末下午。而周一上午诺曼就被抓走了,这两件事情之间间隔的时间都不足一天。他没有办法先把芬奇先生送到洛杉矶的度假屋,然后再折返回帕萨迪纳去想办法抓诺曼。那么也就是芬奇和诺曼在周一的某一个时间段里,同时被那个混蛋握在手里。”

    焦急的情绪让斯潘塞思维更敏锐更清晰,他很快就抓到了突破点。

    “而周一晚上,他就在洛杉矶高速公路上出了车祸。那个时候,芬奇先生已经被关进了度假屋的阁楼。这么短的时间内,他无法把诺曼关押到距离度假屋太远的地方。现在我们要找一个凶手曾经到过、距离度假屋不远、有隐秘可以囚禁别人条件的场所。”

    托尼已经打开了他心爱的笔记本,十指如飞的搜索信息,根据斯潘塞的条件限制不断筛选。

    可是,他们现在手上的信息还不够,依然缺少一个必要的指向条件。

    通过电话与这边一直保持沟通的杰森和罗西也在苦苦思索。

    突然,罗西说:“搜索度假屋附近有没有适合秋钓的地点。”

    罗西相信一个人的生活中并不可能时时刻刻说出百分百的谎言,他的字句间,总会带出一点真实的信息。

    比如邻居劳尔先生曾说,马克这次出门是为了秋钓。

    马克的确是撒谎,但是他有很多的借口,为什么非要选择秋钓这一个呢。这里的人可没有秋钓的习惯。所以一定是他的确最近一段时间接触过秋钓这件事,所以才会下意识的选择这个借口。

    托尼一听,立即开始以度假屋为中心,一层层往外辐射型搜索秋钓地点。

    很快,一处森林公园的湖泊垂钓区被标了出来。

    他们运气很好,度假屋那片居于能够秋钓的地点并不多。除了地址外,托尼还查到,那地方有几处靠着湖泊的森林小屋,原本是提供给游客休息的,不过现在基本上已经废弃,所以没什么人去,都空置着。

    而这种三四十年代建的森林小屋,为了安全,一般都是带地下室的。

    第37章 第二十五篇日记

    1996年10月31日天气晴

    我现在正在医院的病床上。

    斯潘塞在给我削苹果。

    托尼在我今早醒后露了一下面就先回学校了。

    因为我真的没什么大碍, 在医院已经检查过一圈了。

    有些心疼钱。

    现在费用暂时都是我的土豪舍友托尼同学垫付的。我和斯潘塞的小金库被投了理财暂时没法用。

    这种倒霉的事情不想让家里人知道,所以有可能最近我得想办法赚点钱了。

    被关在地下室大概两天,虽然有些脱水的症状, 不过我的体力保持的很好, 再加上我对恐惧这种情绪的敏感度又不高,所以心态虽然有些崩, 但是情绪起伏并不大。

    看心理医生的钱都能省了。

    所以医生说我趟个两天,挂个点滴输点生理盐水就能活蹦乱跳出院了。

    默默接过斯潘塞递过来的苹果, 换个手写字。

    悄悄说一句, 我不喜欢吃苹果,虽然我喜欢吃苹果派。

    但是斯潘塞削的苹果是例外。

    哈哈哈, 以前都是我给他削水果皮的,终于轮到小懒虫给我削了。

    这大概叫风水轮流转。

    说起苹果派,我有点想吃。

    从醒来到现在, 我除了喝了一堆水之外,就吃了碗燕麦粥。

    主要是怕我长时间没进食, 突然吃太多不易消化的东西会引起胃部不适。

    但是我现在超级想吃东西的。

    这么一想, 啃个苹果也挺不错。QAQ饿久了看什么都是香的。

    现在我不能表现出太轻松的表情。

    斯潘塞还在生气郁闷。

    当然不是在气我, 而是气他自己。

    我被人绑走的事情显然给斯潘塞带来了巨大的心理阴影,反倒是我这个当事人什么事都没有。

    甚至我知道了自己被囚禁时期做的随身小记时,差点笑出声。

    在那种情况下去思考到底要不要喝墙壁上凝出的水滴什么的, 还去想象墙壁的另一边是泳池、下水道、水箱……其实只是那一面墙壁靠着湖水, 所以涨潮的时候会有水渗进来罢了。

    我想如果凶手想透过我的恐惧来获得掌控性快感的话, 恐怕一定会非常失望。

    我是搞笑类型的受害者。

    哈。

    不知道这么说斯潘塞会不会高兴点。

    emmmm, 直觉给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哄人什么的, 怎么这么难。如果未来我做心理医生,哄不了病人怎么办?

    有些苦恼。

    其实我的储物柜碎片栏里, 又多了一份记忆。

    就是我坐在墙角,听到了有人大声呼喊我的名字,然后很快被锁着的铁门被打开,斯潘塞、托尼、两个警官以及一个托尼的保镖汤姆找到了我,斯潘塞看见我的那一瞬间,脸上惊喜又心疼的表情。

    大概是因为当时的状态不太好,和我之前的两段记忆不一样,这段记忆短暂又模糊,画面有些失真。

    唯一不模糊的,就是斯潘塞脸上的那个表情。

    我当时脑子里唯一的想法就是,小哭包长大了,这种情况下,他居然能忍住不哭了。

    突然有些怀念呢。

    嗯,捂紧自己的日记本,这里面记载的都是不能外传的小秘密。

    我能明白斯潘塞的担忧,也很开心他这么担心我,但是我却不知道该怎么劝他。

    小笨蛋这种喜欢往自己身上揽责任的坏习惯到现在都没改。我怕是要花一辈子的时间去纠正他这种错误的思考机制了。

    诡异的觉得定这么个长远目标似乎也不错。

    现在的问题是,从我醒来后,斯潘塞就和我说了一句话。

    就是早上我醒后,他问我要吃什么。

    有点方。威廉离开的时候,他有一段时间也是这么沉默寡言的。

    让他去休息也不理我,就一直默默的坐在床边陪着我。托尼说他们两个已经两天没睡过觉了,不累的么。

    肯定是累的,他又去买了杯咖啡,特浓不加奶不加糖的。

    为了哄人,我决定煽情一点。

    下午我陪着斯潘塞睡了个午觉,其实一点都不困,不过大概是身体比较累,还是睡着了。睁开眼的时候已经过了晚餐时间了。

    超级饿。

    但是有些舍不得喊醒斯潘塞。

    他睡得很沉。

    我上午的煽情大作战成功了。

    有些不好意思记录下来。

    大概是羞耻心上午被抛弃的太彻底,现在捡起来负重有点高。

    “斯潘塞,你是觉得这次我被坏人绑走是你的错吗?你觉得自己不该在明知有危险的情况下放任我一个去上课?还是你觉得在事情发生后,你更厉害更努力点也许我就不会被困那么久?”

    “斯潘塞,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吗?我很庆幸你周一上午没和我一起去上课,否则我不敢想象事情会变成什么样子。我很骄傲你能在我失踪后立即反应过来,并且和托尼以及谢尔顿一起帮助FBI先生们快速找到了我。”

    其实我说到这里的时候,斯潘塞的神色已经有了些松动了。

    我比较了解他,他的变化我几乎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然后我加了一把火。

    “如果你还是担心的话,不如我们做个约定吧。”

    斯潘塞终于和我说了第二句话:“什么约定?”

    “以后我们无论经历什么事情,无论遇到什么危险,无论走上什么样的道路,都一定一定不要分开。我即使没有记忆,即使会遗忘一切,但是我绝对不会遗忘你。你也一样,无论遭遇什么困难,无论觉得情况多么危机,无论对自己产生多少质疑,请一定要保证自己的安全,努力找到我,不要忘记我,也不要忘记我们的约定。”

    斯潘塞腾地一下耳朵就红了。

    我当时有些疑惑。

    虽然我的话很煽情,但是这种时候难道不该是感动吗?害羞什么?

    然后斯潘塞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诺曼,你这话有点像求婚宣誓!”

    “……”斯潘塞你怎么了,你是不是被托尼和谢尔顿给带坏了!去面壁啦,思想,思想居然,居然这么歪!

    笑闹结束后,斯潘塞非常郑重的答应了我,并且表示,他一定会遵守约定,希望我也同样遵守。

    然后就发生了一些奇怪的事情。

    唔,和我脑海里那个奇怪的东西有关。它又开始刷存在感,出现了一些变化。

    斯潘塞的名字突然从名单里被单拎了出来,然后白名单里多出了一项单独的条目。

    绑定者。

    上面就孤零零的一个名字,斯潘塞·瑞德,还非常浮夸的表了高亮橙色。

    让我想起了龙与地下城里的史诗装备,风格几乎一模一样。

    哈哈,斯潘塞就是我的史诗装备,最顶级的那种,用了不吃亏不上当,舒心暖心又开心。

    然后斯潘塞突然问我:“诺曼,你一直都说自己脑子里有个奇怪的东西?”

    我虽然有些奇怪他为什么这么问,但还是回答了他:“是的呀,小时候不就告诉过你了吗?我们上大学之前的那个暑假,我还跟你说过它突然变得有些不科学了呢,能够装一枚戒指什么的。”

    斯潘塞的脸色非常古怪,他说:“我其实一直都觉得,那所谓的社交网络名单、书橱以及职业面板,都是因为你本身有些特殊,所以大脑内具现化出了这些东西,用来替代你缺失的记忆。至于那枚戒指,我知道它非常神奇,但世界上总有一些东西是无法用科学解释的,所以,它的凭空消失是它本身的神奇力量。”

    我点头说:“你后来就再也没有研究过这件事,我就知道你找到了一个自己能接受的解释。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这其中的原理,可能你的解释就是正确答案。”

    斯潘塞摇摇头:“不,我现在确定你身上真的有一些奇怪的东西。”

    他停顿了一下,说:“因为我脑海里也出现了。”???!!!

    听到这个信息,我惊呆了。我立刻就拉着斯潘塞的手,上下打量了一番:“你是发生什么事情了?有没有不舒服?记忆发现有缺失的情况吗?”

    斯潘塞连忙安抚我:“不用担心,诺曼,我没任何问题。”

    我放下了心。

    然后。

    “嘻嘻,其实如果斯潘塞你也出现失忆症状了,也许我们可以不用记日记,而是每天给对方写信。嗯,这个想法非常不错呢。”

    斯潘塞忍不住捏着拳头抗了一下我的肩膀:“你总是有怎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我没事,而且我脑海里的东西和你的似乎不太一样。就只有我的名字,以及下边写了一行字,绑定者:诺曼·奥尔德里奇。其他什么都没有。”

    我们两个研究了半天,斯潘塞开始发散思维到某种超越现宇宙维度的科技产品后,我强行结束了这种毫无作用的研究。

    反正暂时没什么坏处,也对我们没有任何影响,一看单纯的就这么研究是研究不出什么结果的。

    所以然后我就拉着科幻爱好者、脑补小能手斯潘塞睡了个午觉。

    一觉睡到了现在。

    虽然斯潘塞依旧睡得很香,但是我还是狠心喊醒了他。

    我们两个都需要进食。

    斯潘塞出去买了宵夜。

    又是燕麦粥。

    他自己也没买其他吃的东西,还笑话我这么贪吃,如果他吃其他东西,我肯定不会好好喝燕麦粥。

    斯潘塞说自己可经不住我磨,所以干脆从源头上切断。

    其实,其实,燕麦粥也挺好的。都晚上了,我又是刚恢复进食,吃点清淡的好。

    我,诺曼·奥尔德里奇,又重回人间啦。

    第38章 第二十六篇日记

    1996年12月1日天气晴

    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 即使是曾经引得整个加州理工惶惶不安的童话杀手案,也渐渐成了过气新闻。

    所有的一切都恢复了平静。

    说实话,我一直都认为托尼是个重情重义的朋友, 他虽然有些骄傲, 有些懒散,还口花花, 但是这并不能遮掩他的优点。

    所以在这件事情上他如此可靠并尽心尽力我觉得很正常。

    我没想到的是谢尔顿。

    谢尔顿人不坏,但我自问这两年相处下来, 并没觉得自己在谢尔顿心中能够上升到‘朋友’的地位。或者可以说谢尔顿是个没有朋友概念的人, 他会斤斤计较一切他觉得该计较的东西,按照固定的模式去处理事情, 只做他认为该做的事。他并不会因为什么朋友而改变自己的原则。

    所以,我才会觉得谢尔顿‘冒着生命危险’,勇敢的陪着斯潘塞以及托尼到警察局, 又一路努力帮忙寻找线索是一件非常惊奇的事情。

    看来宿舍两年的共同生活,不仅改变了我, 也改变了每一位室友。

    不过我们宿舍里四个人的感情经过这件事后, 倒是变得更好了。

    具体表现在, 我和谢尔顿会偶尔一起打游戏;斯潘塞和谢尔顿会因为争论星球大战里的某种科幻设定而合力推衍出一大推的物理模型等等等等。

    哦,最重要的当然是托尼和斯潘塞合作坑谢尔顿的频率变少了。

    这很重要。

    如果频率太高,那代表着, 托尼和斯潘塞挺不喜欢谢尔顿某一方面表现的。

    如果完全没有这种朋友间玩笑似的挖坑, 那代表着托尼和斯潘塞是完全不想理会谢尔顿, 就更别说开玩笑了。

    我觉得这是属于我们宿舍四人组的特殊增进感情方式, 如今的频率刚刚好。

    不多不少。

    除此之外, 现在我们四个人还会一起玩斯潘塞、谢尔顿最喜欢的拼字游戏。

    当然不是普通的拼字游戏,而是克林贡语拼字游戏。(注)

    这种拼字游戏原本只有斯潘塞和谢尔顿会玩一玩, 因为他们都喜欢星际迷航,都曾经特意学过这种文字。

    而最开始住进宿舍的时候,托尼曾经非常不屑的表示,与其浪费时间去学习一门在现实社会里从来不会使用的非应用语言,他宁愿和美女来上一发。

    嗯,他现在玩这游戏可起劲了,非要压谢尔顿和斯潘塞一头不可。

    四个人里大概只有我是佛系玩家,并不在乎输赢。

    大概我从内心深处并不觉得自己属于天才范畴,所以也就没有属于天才一较高下绝不认输、想要在智商上傲视所有人、在自己的绝对领域里掌控一切的执着。

    被人抓走关了一顿的事情我没告诉家里人,一是怕他们担心,二是不想刺激到戴安娜。

    之前被救出之后当然有媒体来采访什么的,但是这件事被同是受害者的哈罗德·芬奇先生压下来了。

    他似乎认识不少朋友。

    而我在出院之后就一直呆在学校里,媒体进不来,渐渐地这件事就过去了。

    总之,我算是沾了哈罗德先生的光,虽然我觉得他一点都不想我因为这种事情去谢他。

    毕竟,倒霉到遇到一次连环杀手这种事情,他大概并不想回忆起来。

    哈罗德虽然年纪比我们大了一轮,但是他和托尼倒是非常有话题聊。

    当然用托尼的话说是这样的。他不过是觉得这个家伙技术不错,想法也很新颖,也许对他的梦想有帮助。

    托尼的梦想是什么,大家都知道,我一直觉得在现有的科技水平上,做出他的梦想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现在一位更有经验的社会人士居然觉得托尼的想法超级赞,并非是一场科幻的梦。

    原来科技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已经进步到这种地步了么。

    我最近在想办法赚钱还给托尼。

    托尼并没有说不用还,他钱多之类的话,只是表示不急,可以慢慢来。

    虽然他平日里的表现的确有些任性,但是拨开那些表象,从一些很小的事情上就可以看出来,托尼其实是很细心的。

    当然,这要看,他到底愿不愿意对你细心。

    自从知道我特殊的记忆模式后,他对我的要求就低上了那么一点点,对照着斯潘塞和谢尔顿看,他还挺照顾着我的。

    哈哈,又想起了小时候的斯潘塞,也是这么嘴硬心软,口是心非。

    除了谢尔顿,难道天才们的个性都这么别扭的么。

    做惯了的翻译工作倒是不缺,只是有点慢,而且这个活儿比较浪费时间,并不是我的首选。

    现在是学期末了,有大量论文等着我去写,虽然并不是困难的事情,却会占用大量时间,而为了奖学金考虑,我必须认真以待。

    所以没有太多空闲去做翻译的兼职。

    斯潘塞倒是想动用小金库里的资金,被我拒绝了。

    其实小金库里的资金这么多年积攒下来,已经非常多了,支付十几次医疗费也是足够的。

    但是我不想动用。

    这笔资金我已经决定了用途。

    如果未来我找不到投资者,也许这笔资金将是我开发药物的经费。

    像治疗精神疾病的这种非常规类型的药物,研发新品种的成本太高,回报率太小,想要申请到研究基金或者是找到愿意投资的投资者并不容易。

    我不想到时候抱着自己也许能成功的想法去苦苦等待,所以为了节约时间很可能先投钱把研究做起来再说。

    时间就是生命。

    其实之前本来有一次比较好的赚钱机会的。

    学校里教授心理学的老师对童话杀手的案子非常感兴趣,他虽然搜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但毕竟都不是第一手资料,因此准确度没有保障。

    所以他愿意花费一些资金购买我这个第一当事人有关这个案子的所有详细信息。

    我意动了。

    本来我和斯潘塞就共同选修了心理学,本身也是可以拿这个案件出来仔细研究的。

    但是斯潘塞非常郑重的替我拒绝了老师的提议,并表示那是一场噩梦,没有任何人愿意再提起,更不用说让幸存的受害者作为这个案件的分析道具去参与研究。

    然后我就眼睁睁的看着小钱钱长翅膀飞走了。

    然后不仅斯潘塞批评了我一顿,就连谢尔顿都凑热闹。

    这个轻松的赚钱选项就被堵死了。

    唉,有时候爱也是非常沉重的,它可能会让你的钱包干瘪。

    不知道哪里看到的一句话,绝逼至理名言,富含的人生哲理如此精准。

    最后我无奈做出决定,先做好自己手头的事情,赚钱的计划可以安排到寒假期间。

    今天早上我去斯潘塞的房间喊他起床,却发现他人不在,他兼修的课程比我多了很多,应该是去准备他的期末论文了。

    而且他预备下个学期申请数学博士学位,论文的难易程度肯定和我这边的不一样。

    结果我在他房间的书架上发现了一样之前没有见过的文件夹。

    他房间里的东西有不少是我亲自摆的,所以很少有东西是我不知道的。

    作为朋友我该尊重他的个人隐私,但是从小培养的习惯让我没注意到这一点。

    好奇心驱使下,我打开了文件袋,才发现里面的信息都是有关童话杀手的。

    显然,比起外界其他人,接触到案件并且与FBI探员先生合作的斯潘塞掌握了这个案件的所有资料,再加上他过目不忘的能力,复制出所有资料一点都不难。

    可我奇怪的是,斯潘塞在事情过去这么久后,依旧在研究这份资料,分析这个案子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稍微翻了翻他在资料上的批注,才明白他到底想做什么。

    他在研究连环杀手的一生,想要找出他们成为连环杀手的诱因,想要明白他们成长的过程。

    他在练习侧写。

    犯罪心理的研究起步晚,应用更晚,某些东西现在在学校里、在老师身上是学不到的。

    所以他这算是自己在自学,并尝试将所学的东西,应用到实际案例当中去。

    很有行动力的嘛。

    不过我注意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受害者的现场照片虽然他这里有备份,但是翻看的痕迹并不严重,至少比其他纸面材料要少的多。

    如果其他人看到这种甚至都称不上事儿的迹象大概率就是一晃带过了,可我了解斯潘塞。

    他不喜欢看到这些照片。

    我叹了口气,然后就将资料文件袋收拾好摆放回书架上。

    以前说起我们两个人的理想时,我还没有现在这么成熟理智。

    理想很美好,做一个拯救他人、成为英雄的警察或者探员。

    但是亲身经历过这件事情后,我改变了自己的想法。

    现在我更希望斯潘塞能走纯学术道路,乖乖呆在学校里继承母业,做个教授去教书。

    啊啊啊啊,好像穿回到过去,拍死那个口无遮拦、随心所欲的自己。

    然而时光不可倒流,覆水亦是难收。

    显然,现在斯潘塞已经打定主意,并且正在努力做准备。

    我又看了一眼资料袋,那里有杰森先生送给斯潘塞的一份案后分析资料。

    上面描绘了童话杀手马克先生的童年。

    他之所以如此喜欢童话,并且接连杀人制作童话中的公主是有缘由的。

    在牧场夫妇家庭中寄养生活非常痛苦,兄长的欺压和凌辱,周围环境的封闭,让马克选择了出逃。

    他逃亡到附近的小镇,并遇到了一个好看的小姑娘,这个姑娘收留了他几天,把他藏在家中的仓库里,并且还给他读了很多童话故事。

    但后来他还是被抓回去了。

    长大之后,他心目中的公主嫁给了其他人,并且死于丈夫的家暴。

    所以对于马克来说,牧场夫妻被抓,就等同于控制他生活的牢笼被打破,而他可以选择去寻找自己心目中的公主。

    只是,白雪公主不是,仙德瑞拉不是,睡美人不是,美人鱼也不是。

    而送给公主们的王子,是他道歉的礼物,也是他对自己的期望。

    找到公主,并且陪伴他。

    当然,我想称赞的并不是这份来自心理分析专家对马克的童年自述,而是斯潘塞在上面的一句评语。

    “悲惨并不是诞生出罪恶之花的理由,罪恶本身才是。”

    看来斯潘塞在侧写方面真的非常有天赋,并且,小时候戴安娜的文学小课堂效果挺不错。

    第39章 魔幻旅行日志(一)

    时间????天气晴

    今天睁开的眼的时候, 我正躺在一块草坪上。

    害得我第一个反应就是,不会在宿舍里睡觉都会被绑架吧。

    然后斯潘塞的脸出现在了我的视野里,他面色担忧的问了我一句:“诺曼, 你还好吗?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吗?”

    我缓了缓神, 发现斯潘塞就躺在我旁边的草地上,因为担心我, 所以他侧着身子手肘撑地,探过头来查看我的状况。

    我摇了摇头, 问:“斯潘塞, 到底发生了什么?”

    斯潘塞听到这个问题后,他也很疑惑。

    然后他站了起来, 顺便拉了一下我,我们开始环顾四周。

    这里不是帕萨迪纳,也不是加州, 甚至可能不是在美利坚。

    我和斯潘塞同时得到了这个结论。

    这片草地成条状,空旷, 宽度并不长。

    草地的一侧是森林, 郁郁葱葱, 鸟语花香,但这座森林里虽然有橡木、杉树等等常见树种,可是习性完全不同的树木却生长在一块儿, 堪称自然界奇迹。

    而灌木丛里, 目光所及之处, 我就已经看到了许多无法辨识的植物。

    我对美利坚的本土植物非常了解, 而这里的那些植物并不是常见的品种, 至少我无法识别。

    我甚至看到了某些植物身上有着属于‘远古性’的特征。

    而斯潘塞是通过地形判断出这里不是美利坚本土的。

    草地的另一侧是冰天雪地,一望无际的纯白世界, 勉强可以看得出冰雪下面覆盖着一些早已成为冰雕的植物。

    温带—多数都是阔叶植物的森林就勉强算是温带吧—温带和寒带之间,只有一块平平无奇的草地作为缓冲带,就好比冰与火在某个瞬间同时存在一般。

    这太奇妙了。

    斯潘塞说他在书上根本没有看到过这种鬼斧神工的景象,所以他非常确定,我们有大概率是不在美国本土上了。

    草地还有一面是广阔无垠、看不到边际的海洋。

    我们恰巧是躺在这条狭长草地带的边缘,也就是海洋、森林和雪地以及草地的交汇点。

    因为周围环境并不安全,所以我们选择在原地等了半天。

    但是这么半天下来,我们两个没看见有任何船只从海面上飘过。

    也是在这一刻,我们都明白了,大概是遇到非常了不得的神秘事件了,我们两人是真的不在美利坚的国土上,甚至,在不在地球上都是两说。

    然而没等我们两个接受这个事实,我的头就突然有点晕,身上也没什么力气,好像所有的精力都被抽走了一般。

    斯潘塞这时也顾不上去思考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了,他赶忙把我扶住,然后让我坐下来休息。

    大概过了十几分钟的样子,我终于好多了。

    然后我发现,我脑海中的那个职业面板出现了巨大变化。

    原本我的职业面板上只有一个未激活的精神心理治疗师的职业。但是现在,它除了放置柯罗诺斯青铜戒指的那个装备子面板外,又多了另外一个子面板。

    面板上并没有文字,只有一颗七芒星。

    而神秘的柯罗诺斯青铜戒也出现了一点变化。准确来说,它本身并没有变,依旧是那副破破旧旧的古董青铜戒指,但是它被放在装备栏时却多了一行注释小字。

    身为能够操纵时间与空间之力的戒中至尊,它鄙视其他所有不好好努力只想走歪门邪道的下等戒。

    我:“……”

    虽然得到的信息很少,但是我把这些告诉斯潘塞后,我们两个相互印证补充着,还是能猜测出一点东西,而不是像刚开始那样毫无头绪,一脑袋浆糊。

    显然,我和斯潘塞大概进行了一场神秘的旅行。

    只是现在我们暂时还不知道是谁到底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实现这种跨越空间的旅行。

    虽然斯潘塞坚持是我脑海中的神秘力量,凭借某种超越光速的微型粒子交通工具将我们送到了这里。

    每个人都有爱做梦的权利,这个就随他去吧。

    而现在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周围的一切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我们同样无法证实。

    三维空间的我们,如果进入的世界是二维或者是四维,也是同样可行的,世界同化论适用于任何世界。也许这就是为什么这个世界如此怪异的原因?

    我不知道。

    现在我能确定的是,我脑海中神秘的力量配合着柯罗诺斯青铜戒指主导了这次的旅行事件。

    至于它们引导我们两个来到这个陌生世界的原因是什么,暂时信息缺失,无法推算。

    不过我和斯潘塞都相信,即使是魔法、异能诸如此类的神秘力量,在属于它们的体系里,也是有符合逻辑的规律的。莫名其妙将两个不相关的人送到这些世界是不可能的,一定有个我们现在想不到也不了解的理由。

    虽然还有许多问题尚未找到答案,但是直觉却告诉我,未来我们还会回到现实世界。

    尽管谢尔顿经常教育我,第六感什么的,一点都不准,所谓的直觉只是内心潜意识的反应。

    但是这一次我决定相信直觉。

    其实是因为不相信我也没其他办法= =。

    之前我和斯潘塞从草地上醒来的时候,时间还在早上,晨光温柔,天气晴朗,太阳斜挂在天空之中,在这种环境下,也感觉不到旁边冰雪之地的寒冷,可谓是非常舒适了。

    但是等到日头渐渐升起来后,我和斯潘塞发现不能再在草地上呆了。

    越接近正午,这里太阳的光线就越热辣,虽然我和斯潘塞两个自小在拉斯维加斯长大,周围都是沙漠和戈壁,阳光也非常烈。但是这里阳光的热辣显然和拉斯维加斯完全不同。

    在陌生又不安全的环境下,如果不好好保护自己再中暑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我们必须离开。

    在选择去森林还是去雪地时,斯潘塞注意到了一个问题。

    一个非常容易忽略掉的问题。

    我们的衣物。

    我们两个进行的这场奇妙之旅,其实是在宿舍睡觉的那段时间内发生。因为刚刚赶完了期末论文,都有些累,晚上我们睡得都挺沉的。

    如果是像马克·吐温《一个在亚瑟王廷的康州美国人》中的主人公那样的话,我们两个可不该穿着昨天——大概是昨天——的日常服饰,而应该是晚间的衣服才对。

    但实际上,斯潘塞没有穿着睡衣,而我也没有只穿着一件三角裤。

    裸睡对身体好,但斯潘塞死活不肯听我的劝,非要裹着他那一身严严实实的睡衣。

    虽然是斯潘塞提到了这点异常之处,可很快他就自己安慰自己,不要继续去纠结这些细枝末节了。毕竟连穿梭时空这种不科学的事情都发生了,其他小细节算什么。

    噗,碎碎念的样子有些可爱。

    我好久都没见过他这种样子了。

    颇是怀念。

    最后我们还是进入了森林。

    不过这座森林植被茂密,面积广袤,我和斯潘塞并不敢深入,所以最后我们两个选择沿着海岸线边缘上的森林行走。

    冒险在这种陌生地界上行走,主要是想试试看能不能看到船只,或者是遇到河流。毕竟很多河流入海口都会有人烟,找到人群才是我们现阶段最重要的事情。

    先不管我们如今到底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有一些属于真理的规律总是不会变得。比如水往低处流汇聚进入海洋,生物最佳聚居点会挑选富饶、温暖、安全的平原地区,方便种植、狩猎、生活、繁衍等等。

    所以沿着海岸线和森林寻找的话,的确是有很大几率找到人烟的。

    结果,人是找到了,只是,只是,只是和我们设想的不太一样。

    因为没找到水,赤手空拳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我们也不敢进入树林深处寻找食物,再加上还要不停的走路,消耗了大量体力。

    我和斯潘塞都有点撑不下去。

    如果我知道在某一天会经历这种真人求生游戏,我一定好好钻研这方面的相关技能,争取做个爬的了山,找的到水,摸的住鱼,打得了猎的荒野求生大佬,带着斯潘塞称霸整座森林和这片富饶的海域。

    嗯,想想又需要力气。

    最后,我们没找着入海河流,却看到了一大片花田。

    花田里的鲜花数不胜数,争奇斗艳,品种繁多如星辰,我扫了一眼,光我认识的就有近七八十种。

    而这么多花争相开放,散发出的香味却并没有很浓烈很难闻,甚至彼此融合的恰到好处,比之最顶尖的香水还要令人心旷神怡。

    花田的中央是一朵鲜艳又巨型的金盏花,层层叠叠的花瓣翘起,其中有一部分变成了金字塔形状,有点像个小屋顶。

    然后,从那朵金盏花里,居然飞出了一个长翅膀的小人。

    他拿着小魔棒,带着一顶金盏花瓣编制成的皇冠,穿着不知名材料做成的服饰,颇有威严的停在了我们两人眼前。

    “陌生的人类,为什么闯入魔法森林花之国?”

    嗯,他就是我们找到的人。

    第40章 魔幻旅行日志(二)

    3002年4月22日 天气晴

    终于有了时间坐标轴, 我不用再使用XXX来写我日记的日期了。

    现在已经到了晚上。

    虽然刚刚见面的时候,飞出来的可爱花精灵对我们的警惕性很高,但是很快, 他就在我和斯潘塞的和蔼沟通下放下了戒心, 全盘接受了我们的善意。

    非常好骗。

    不,是非常善良。

    这位花精灵是花之国的国王, 名叫卡伦多·菲瑞兹·埃维尔斯,而这一大片一半长在森林里一半长在海岸边的花田, 就是花之国。

    这里居住着上百位花精灵, 他们负责照料、保护这些美丽的花儿,而花儿则给他们提供住所和食物。

    这是花精灵与花的天然共生关系。

    在晚间行走太危险了, 卡伦多决定留我们在花之国住一个晚上。

    嗯,其实就是在花田旁边的草地上,使用树叶搭个临时床铺, 连篝火都没有办法升起来。

    花精灵非常讨厌火。

    其实它们不讨厌火我们也不会升起篝火的。

    因为没火种。

    钻木取火什么的就不用拿出来搞笑了。斯潘塞倒是有好几种办法用来生火,然而手头一样工具都没有。

    虽然不能生火, 但是晚间的照明并不需要担心。

    不然我也写不了日记。

    花田里有一些我不认识的花, 其中就有这片大陆特有的照明灯笼花。它们会在夜间散发出光亮, 虽然单个的并不是很亮,大概也就比萤火虫好一点,但是当数百株聚集在一起的时候, 亮度就非常可观了。

    平日里花精灵们会把这种花种植在它们的花房子周围, 那样它们就不会在晚间看不到东西了。

    斯潘塞蠢蠢欲动的想摘一朵灯笼花研究一下, 看它发光的原理是什么。

    被我拦住了。

    我告诉他花精灵非常爱花, 如果我们两个不想被上百个小人拿着牙签追着打的话, 最好不要乱出手。

    哎,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我早就捏一个花精灵到手里观测一下了。

    我比斯潘塞更好奇好嘛。

    虽然周围并没有水源,但是花精灵们并不缺水,它们是魔法生物,有一些与生俱来的小魔法。

    比如对着一片树叶杯子叮叮叮一下,杯子里就会多出一杯清水。

    平日里它们也是这么替花田里的花浇水的。

    除了解决口渴问题,热情单纯的花精灵们向我们分享了他们的食物。

    花蜜。

    对于我和斯潘塞来说,补充了水和糖分,今天这一个晚上,可以不用饿着肚子睡觉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饿了,我喝花蜜时,觉得这大概是世界上最好喝的蜜了。虽然没有泡水稀释,却一点都不甜腻,充满了芬芳的花香,清澈的宛如晨露。

    卡伦多在了解我们两个是‘贫困小山村’逃难出来的村民后,则开始向我们推荐魔法森林,希望我们在里住下来。

    他非常喜欢斯潘塞。

    他说,因为斯潘塞亲和力很高,并且在他身上感觉不到任何威胁,还老有一种想欺负他,想对他做恶作剧的喜欢。

    哈。

    我想起了席琳。

    在所有猫猫狗狗总喜欢欺负斯潘塞、对着他大小声的时候,只有席琳女王保持了她高傲的人设。

    厉害了,我的女王陛下。

    通过卡伦多,我和斯潘塞两个也大致了解到,我们到底来到了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旅行。

    这片大陆,被称为中土,广袤无垠,四周环海,地貌复杂多变,居住着非常多的种族。

    人类,半人类,魔法生物,精灵等等等等。

    我听着特别像龙与地下城里的设定。

    但是再仔细了解后,就明白这是个真实存在的神奇世界,而不是龙与地下城那种虚拟出来的。

    我们现在所处的这片森林被称为魔法森林,虽然它是一片森林,实际上在其中已经建立了好几个人类王国,它的领土覆盖区域非常大,是中土大陆的最南端。

    这片森林之所以被称为魔法森林,是因为其中的人类王国并不像中土其他人类领地一样忌讳魔法的存在,收留了大量半人类以及魔法生物,许多种族共同生活在了一起。

    花精灵就是其中之一。

    不过卡伦多也皱着眉头说:“人类的王国和花精灵不一样。每一个花精灵都很勤劳善良,但人类王国里却是有好人,却也有坏人。几个王国里有一些人总是觊觎我们的花蜜,而他们觉得只要抓住我们,我们就会像蜜蜂一样替他们产蜜。所以他们老是想抓走我们的孩子。”

    卡伦多说他还没有结婚,并没有妻子,但是他的臣民中就有人丢了孩子。

    花精灵们的繁衍方式和人类相差不大,唯一不同的是,他们生出来的并不是婴儿,而是花种。

    花种需要在精心呵护之下才能成长并开出花朵。而花朵盛开后,就会有一位美丽的花精灵诞生,加入到他们的大家庭中。

    “魔法森林里收留的那些魔法生物或者半人类也不全都是好的。人类虽然非常觊觎我们的花蜜,却并没有能力得到我们的花种。但是那些坏魔法生物看到了商机。他们偷走了我们的花种,不是卖给女巫一族做实验做药剂,就是卖给人类。”卡伦多愤愤不平。

    然后有一对花精灵夫妻非常伤心的说,他们就被偷走了花种,短时间之内都不想生孩子了。实在是被这件事打击的太伤了。

    其实花种在花之国外,是很难种出来的。即使种出来,从中诞生的花精灵大多数都活不过三天。因为缺少了必要的花之国魔法。

    不是所有的花田都能成为花之国,只有诞生了花王的花田才可以。

    这片花之国的花王,就是卡伦多居住的那朵金盏花。它是一株非同一般的魔法植物。

    我悄悄问了问斯潘塞:“你有没有觉得这个故事很耳熟?”

    斯潘塞点点头:“拇指姑娘。”

    好不容易安抚下了开始暴怒的花精灵们,我主动将话题从魔法森林里转移开:“我和同伴在来到花之国之前,曾经遇到过一片草地,草地的那头是一个被冰雪覆盖的区域。那也是魔法森林的范围吗?”

    卡伦多摇摇头:“那是冰雪女王的领地。她是个非常护短的领主,拥有超凡绝伦的冰系魔法天赋。而且那个国家里的人可排外了,你们最好别去。”

    斯潘塞觉得有些奇怪:“如果那位冰雪领主的能力是操控冰雪的话,那她为什么还要让大雪封印大地?我看到冰雪层下面都是已经变成冰雕的植物,说明曾经那块区域并不是现在的模样。如此寒冷的环境下很难制造出食物吧,农业如果发展不起来,他们的国民依靠什么生活?”

    显然斯潘塞的问题超纲了,生存在这一小片花田里的卡伦多没有办法回答他的问题。

    卡伦多觉得有些失面子,他跳过了这些问题然后向我们讲述了其他地方的见闻。

    穿过冰雪女王的领地,会到达一片名字叫做灰烬的山脉。那里非常危险,地势险恶,到处是火山,植被稀疏。

    “我的祖父的祖父曾经见过灰烬山脉,他说,那里是地狱。但是没有办法,我们必须路径那里,来到魔法森林。”卡伦多对灰烬山脉显然非常忌讳:“传闻很久很久之前,我们花之国还没有搬到魔法森林,曾经流浪了很长一段时间,因为故乡遭受了战火。我们花之国一直想回到族群最初诞生之地,那是这片大陆最美丽的地方。”

    “罗斯洛立安,盛开花朵的梦土。”

    “罗斯洛立安,盛开花朵的梦土。”

    “罗斯洛立安,盛开花朵的梦土。”

    似乎是因为提到了故乡,所有的花精灵都非常开心的唱起来。

    卡伦多说:“你们得理解,在罗斯洛立安,我们与精灵共同居住,辛达精灵最喜欢音乐了,他们连走路都会唱歌。受他们影响,我们花精灵也挺喜欢唱歌的。”

    卡伦多对灰烬山脉的忌讳,除了因为它到处充满了花精灵讨厌的火焰外,还因为那里据说还封印着穷凶极恶的魔王。

    灰烬山脉是呈现环状的,已经有很多年没有人穿过山脉进入那座山脉包围的领地了。

    如果胆子大绕过灰烬山脉,将会到达中土大陆的中央,那里土地富饶,国家众多,有人族也有精灵,还有矮人、树人、霍比特人什么的。

    因为那里距离魔法森林太遥远了,卡伦多也只能说着一些漫长时间里流传下来的信息。

    现在的花精灵虽然依旧有着回归故乡的理想,但他们心中都明白,他们做不到。

    所以卡伦多很少去搜集有关中央区域的信息,他不想勾起臣民的向往以及思念之情。

    听卡伦多介绍整个世界,除了一些基本常识外,我们还听了满满一脑袋的‘趣闻轶事’。

    比如传闻霍比特人其实和田鼠是亲戚,他们都非常喜欢打洞,并且对住在山洞里有着执着的偏好。

    比如冰雪女王喜欢上了一个流浪的巫师,还为他终身不成婚,苦苦在她的王国里等待巫师的归来。

    比如魔法森林里的狼人一族都是骚包。明明是五大三粗的男人,他们却偏偏喜欢穿着红色的衣袍到处跑,

    诸如此类的。

    我觉得,这个有点像童话故事、但是又完全不一样的异世界越来越有趣了。

    不知道写下诸多童话故事的格林兄弟和安徒生,是不是也和我一样,被上帝垂青,拥有了某种特殊的力量,然后在机缘巧合之下,窥伺到了这个世界的一角。

    斯潘塞比我知道的相关多的多。我小时候其实很多童话或者是小说都没有看,因为记不住。

    而且他也比我聪明,联想能力相当丰富。

    所以在听了卡伦多一晚上的中土世界八卦知识普及后,他现在正处于大脑宕机的状态。

    不知道在思考什么人生哲学。

    花精灵们渐渐散去,时间也非常晚了,我拉着还在发呆的斯潘塞一起在临时树叶床上睡了下来。

    明天,是新的一天。

    有一整个神秘未知世界在等着我们探索。

    突然想起了小时候的愿望。

    我一直想拉着斯潘塞玩双人RPG游戏,就是希望能和他一起冒险。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成功实现了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