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丢人(1 / 5)

找到一个避雨的地方,是首先要做的事情。聚居点暂时是回不去了。那里正处于储水池的下坡处。一旦溃坝,聚居点位置的人根本就没有逃生的机会。不要说聚居点,就是附近的低洼处,都有危险。唯一安全的地方,也就是几个人所处的山上。就算是遇到大水,也不可能对山上的众人形成危险。

“我知道山上有一处护林房。”这时一位村民说道。

“护林房!在哪里。”郑平大喜过望。他本来只是想问问,有没有山洞之类的存在。没有想到还有护林房。

护林房,就是护林人休息的房间,只是一个简易的房屋。但避雨应该是没有问题。一般情况下,在山上是很少有人居住的。在山林中建房,也是不允许的。不过,不论什么规定也要考虑实际情况。一般情况下,一些简易的房屋,比如说护林房,养殖户简易屋等等。

聚居点这个地方的山林已经发包出去了。据说是一个外村的大户。对于这一点周围的居民还是有些想法的。要知道靠山吃山,这片林地要是开展生产的话,还是聚居点的人就近经营比较合理。现在自家附近的资源全给了外面的人,这多少就有些让人想不开。更为重要的是,双方还经常产生一些摩擦。比如村民的生火用枝柴,比如村民上菜采的野菜,都会被承包人所阻止。

要是这种情况在全村是普遍性的,聚居点的人还勉强可以接受。偏偏在二龙村,只有这里的林地被外包了出去。别的地方,都是发包给本村村民。只要不破坏树木,捡些枝柴回家生火,上山采摘一些山野菜,承包人都是本村村民,也都默认可以。

这种情况上的差别,让矛盾升级,双方多次产生对峙。不过,承包人手中有合同,有法律上的支持。每次出警后,民警都对村民们进行了批评教训。并且警告村民们,这些行为严重可以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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